“十七年”的中国电影
1950年代世界电影的无限生机从各种缝隙中吹进中国电影,然而任何一种不系统地探索都被强烈压抑直到放弃。这个时期本应该成为中国电影再次获得的跨越发展良机,最终被政治意识形态的畸形发展的叙事要求,演进为极端化的文革电影样式,种种被压制的改造欲望,在1978年以后在对欲望的追忆和唤醒中成为一种视觉喷发的契机。第三代中国电影人在这十七年中在极大压力下的一些探索成就他们这代人的经典作品,在1978年左右的短暂喷发后,一方面迎接着第四代电影的接班,另一方面成为主流话语的当然叙事者。其中最为显著的体现全过程的是凌子风、谢晋和谢铁骊。1949年后中国影戏传统发展出来的针对思想论说和观众接受的电影叙事体系开始被打断,中国电影的断桥的起点已然出现,直到1990年代以后对这个电影叙事体系才开始大规模的修复。
新中国建国前后,中国电影在对旧“影戏”进行改造、延安记录电影学派朴素影像的强烈质感的冲击、前苏联解冻电影时期前的造型和叙事双重蒙太奇思维的激烈要求的合力下,其实诞生了向多种风格形成的开口,在这个开口未被压制以前,产生了17年的第一批优秀之作。其中,私营公司针对旧“影戏”传统改造的新作,例如郑君里导演的《我们夫妇之间》(1949),而国营厂的代表作品是王滨、水华导演的《白毛女》(1950)。这个时期具有构成新影像系统可能的是石挥的《我这一辈子》(1950)和《关连长》(1951),尤其在《关连长》中大量的外景镜头的自然光效和旧“‘影戏”的室内灯光照明的风格形成了巨大的反差。1957年,石挥这位也许会给中国电影带来更多惊喜的艺术家完成了依旧保持着对光效的探索精神的《雾海夜航》后,因受到批判而自杀身亡。同样可能构成新影像系统的创作,是出自延安记录电影学派熏陶的导演凌子风之手的《中华儿女》(1949),这是一部使用纪录片创作手法拍摄的故事电影。
中国电影在1961~1963期间再次出现被压抑的新浪潮。在1950年代中期以后中国电影人接触了更为新的外国电影实践,其中意大利新现实主义的作品被大量引进,例如《罗马,不设防的城市》(罗西里尼)、《偷自行车的人》(德·西卡)、《卡比里亚之夜》(费里尼又名《她在黑暗中》);法国电影除去公开上映的《没有留下地址》(麗诺阿)和《禁止的游戏》(克莱芒〉,在电影工作者内部还可以观看到《四西下》(特吕弗)和《广岛之恋》(雷乃);在电影工作者对前苏联修正主义电影的批判过程中以下电影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士兵之歌》(丘赫莱依)、《雁南飞》(卡拉托卓夫)、《一个人的遭遇》(邦达尔丘克)、《伊万的童年》(塔尔可夫斯基)。在这种多重影响下,崔嵬的《小兵张嘎》(1963)在参考《伊万的童年》后,成为中国电影史的长镜头调度的经典;李俊的《农奴》(1963)则在造型上的体积感和大反差对比上给人留下深刻印象。同样体现出创新的可能的作品还有《早春二月》(谢铁骊1963)和稍微之后一点的《舞台姐妹》(谢晋1965)。
“文革”后的电影
拨乱反正、改革开放的一个很重要标志是对“文革”中被禁锢的文化产品的解放,这其中,对大量“文苯”前柏摄电彩的解禁成为重新丰富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的重要决策。
“两年的时间内,我看了600多部电影。多的时候,一天要看6部。”作为当年电影复审小组的工作人员之一,现在已经退休的陈少舟说。那时候,“在审片过程中,起初还有30多部因为各种现在看来很可笑的理由没有被批准,到1979年复审小组解散,随着形势越来越开放,所有的片子最后都通过了。”
1976年11月,陈少舟接到通知,到电影局“电影复审小组”报到。与他一同进入复审小组的,还有刚从复旦大学毕业的大学生李梦学。当时,中共中央在18号文件中专门提出,为了满足广大群众长期以来看不到电影的状况,要文化部组成“电影复审小组”,逐一筛选建国17年来曾被江青打为毒草的600多部影片,只要没有大的问题中外电影都可以公开放映。
为此,电影局特意从长春电影制片厂调来武兆堤厂长担任艺术处处长,负责复审工作。当时成立的审片组成员还包括从电影学院抽调的史宽、李文彬等人。
陈少舟说:“当时复审的大原则是,毛主席判别香花与毒草的六项政治标准。”另外的原则,李梦学概括为:“首先要看片子里有没有涉及到‘四人帮’及其余党的;其次是有没有涉及到中央领导人,尤其是那些还没有被平反的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者,如果有歌颂他们的必须重新修改或者不能通过。另外,如果有不符合毛泽东思想的,有损主席形象的也不能通过。第四条是片子里的演职人员‘文革’中遭迫害还没有平反的必须暂缓通过,最后一条是,在‘文革’前就一直有争议的,如《武训传》、《早春二月》、《北国江南》等影片也不能公映。”
据陈少舟介绍,根据中央18号文件精神,文化电影局首先对“文革”以来的各类影片进行复审。审查通过的舞台艺术片有:《智取威虎山》、《沙家浜》、《海港》、《奇袭白虎团》、《白毛女》。通过的故事片有《创业》、《海霞》等23部。
第一批复审的“文革”前电影有《红孩子》、《平原游击队》、《上甘岭》。复审前,各电影厂先初审,选出没有太大政治问题的影片,然后交由各电影厂所在的省委或者市委宣传部再审,电影厂与省委都必须给出意见,在报告上写明影片所有演职员的政治面貌,影片简介。而影片简介又包括三部分:影片内容,何时拍的,每个演职员的过往历史,现在的政治状况。如果演员所犯的是类似生活作风之类的错误,可以在报告中注明,在审查时一旦对影片反映不错,可在片头字幕中把有问题的人的名字抹去,而不影响影片通过审查。
工作组成员一般集中看几部影片,写一个总的报告交文化部党组,同意后就划个圈退回来。然后由工作组成员写成正式文件,交国务院。中宣部恢复后,改交中宣部。审查通过后,再由工作组写批件同时发给电影厂与中国电影公司,中国电影公司通知洗印厂印拷贝,根据影片质里考虑是否需要国内外同时发行。拷贝印好后,根据分配比率分发给各个省。
李梦学回忆说我记得那批片子里有《南征北战》、《烈火中永生》等,看得人热血沸腾。”在描述那个年代人们文化生活的状态时,他用了一个词,“饿狠了!”在复审过程中,李梦学印象最深、感觉最欣慰的,是影片的公演改变了一批艺术家的命运。“有的片子,复审小组认为没问题,但导演可能受历史问题牵连一直没工作。随着影片的上映,他可能从此恢复了艺术生命。
由于通过复审就可以重新印拷贝,影片一上映电影厂就能凭借拷贝数量从中国电影总公司拿钱,电影厂几乎以10为单位送审影片,以至于在放映片库里,装着50斤重的片子的大铁桶堆积如山。
由于当时忙着大批判,复审组的工作人员换了一拨又一拨,固定下来的工作人员只有两人,陈少舟是其中之一。他后来常感慨这段时间把别人需要看一辈子的电影都看完了。”他说,在这段审片的过程中,随着时间推移,对影片的限制越来越少,逢年过节,为配合节日推出一批好片子,工作组经常是集中看两个星期的片子,多的时候一天6部,然后上报。上面基本不用再看片子就能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