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1 劳动关系管理的含义、内容与意义
1.劳动关系管理的含义
劳动关系管理是指通过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使劳动关系双方(企业与员工)的行为得到规范,权益得到保障,维护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促使企业经营稳定运行。
2.劳动关系管理的内容
劳动关系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中的员工招收、录用,企业内部人力资源的配置与协调等项事务。在劳动关系管理中表现为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劳动法律行为。具体说,就是保障与实现主体双方各自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我国《劳动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享有的主要权利有:劳动权、民主管理权、休息权、劳动报酬权、劳动保护权、职业培训权、社会保险权、劳动争议提请处理权等。劳动者承担的义务有:按质、按量完成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学习政治、文化、科学、技术和业务知识,遵守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保守国家和企业的机密。同时也规定了用人单位的主要权利有:依法录用、调动和辞退员工,决定企业的机构设置,任免企业的行政管理人员,制定工资、报酬和福利方案,依法奖惩员工等。用人单位的主要义务有:依法录用、分配、安排员工工作,保障工会和职代会行使其职权,按照员工的劳动质量、数量支付劳动报酬,加强员工思想、文化和业务的教育、培训,改善劳动条件,搞好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
劳动关系管理是人力资源管理的基础环节,理顺劳动关系管理模式的过程实际上就是确定人力资源管理主体的过程。因此,劳动关系的建立、变更、解除、终止、延续等过程要与人力资源管理的其他各个过程进行有效的衔接与融合。如劳动关系的建立要与公司人力资源规划和人员招聘工作相对接;劳动关系的变更要与公司的人员调配、人员培训相对接;劳动关系的解除要与企业人员考核相对接等。通过衔接与融合,不仅能有效降低甚至规避劳动纠纷与争议的发生,同时也能不断促进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规范化、专业化、合法化,推动人力资源管理迈上一个新台阶。
3.劳动关系管理的意义
劳动关系是企业中最基础的社会关系,劳动关系是否融洽,关系到是否能够提高员工的满意度以及对组织的归属感,融洽的劳动关系有利于发挥员工的潜力,促进企业目标的实现。正确处理和改善劳动关系具有以下意义:
(1)保障企业与员工的互择权,通过适当的流动实现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
(2)保障企业内部各方面的正当权益,开发资源潜力,充分调动积极性;
(3)改善企业内部劳动关系,尊重、信任、合作,创造心情舒畅的工作环境。
11.2.2 劳动关系管理的基本要求
劳动关系管理的目的在于确保企业能充分利用人力资源进行价值创造,同时确保劳动者的利益,尽量减少企业中的劳资纠纷,充分发挥企业员工的积极性。为了达到这种管理目的,劳动关系管理必须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规范化原则
(1)合法性要求。企业的劳动关系管理必须是在国家政策法规之下进行,依据企业所在国的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且同时满足企业所在地政府相关劳动关系管理的规定,从法律上保证企业劳动关系管理的有效性。
(2)统一性要求。企业内人力资源管理或相关部门在进行劳动关系管理时,其管理的规则、制度内容以及管理方式等必须针对企业全体员工,在执行过程中保让一致性。就企业劳动关系管理而言,不能是制度、规定等专门针对某一个人或某一个团体,这样容易导致歧视现象发生,对企业员工的心理、生理等造成非常不好的影响,浪费企业有效资源,同时对有效的企业文化建设也是一种破坏。在员工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证的前提下,员工的潜能是无法发挥的。另外,企业也应该在同一时期确保劳动关系管理的统一性。
2.制度化原则
(1)明确性要求。企业在进行劳动关系管理时,必须明确管理者的具体职责和管理权限,通过标准明晰其内容;同时需要明确遵守劳动关系的一些标准,便于日常工作中的具体操作,避免在劳动关系处理问题上暗箱操作、非规范化操作。
(2)协调性要求。企业任何制度、管理方式都要随着企业的发展变化而有所变化,对于劳动管理的相关内容也是如此,应该随着企业的发展而进行阶段性调整。当然,随着企业所在国家、地区的社会经济形势的变化,以及国家、地区关于劳动管理的政策法规的变化,企业劳动关系管理的内容、方式、手段等也应该进行适应性调整,从而确保企业能够更好地协调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