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细胞会产生、肿瘤细胞也会大量产生的物质,叫做肿瘤标记物。在发现了这种物质的情况下,虽不能直接对癌细胞做出诊断,但这暗示了有癌细胞存在的可能性。肿瘤标记物主要由癌细胞产生,部分排放到血液、尿液中,因此,肿瘤标记物的检查以血液、尿液及肿瘤组织为对象,特别是可以只采取血、尿液进行检查。肿瘤标记物检查已成为体检中的一种常规检查。
血清肿瘤标记物检查是将其结果与健康人的数值相比以判断有无异常。规定95%的健康人的检查值范围为大致“正常范围”,其最高值叫做基准值,超过此数值时即有问题。以下是各器官肿瘤诊断价值较高的肿瘤标记物,其中特别有意义的肿瘤标记物为肝癌的AFP、卵巢癌的CAl25、小细胞肺癌的NSE、绒癌的HCG、前列腺癌的PAP、骨髓瘤的M蛋白等。此外CEA在许多种癌症中都有升高,特别是在结肠癌、乳腺癌及肺癌的诊断上发挥了作用。另外还有CAl9-9在胰腺癌及胆囊癌的患者血清中也有增高。这些肿瘤标记物在患各种癌症时超过血清基准值的概率为50%。80%患骨髓瘤时,尿中可见到一种叫做本斯――琼斯蛋白(Bence-Tones'Protein)的特殊蛋白质。当发现这种蛋白时,基本就可以确诊骨髓瘤。
目前,利用肿瘤标记物诊断癌症存在两个大问题。一是肿瘤标记物并不仅仅是癌细胞分泌的,因此,超过基准值时,必须鉴别到底是正常还是良性疾病或者是癌。除特殊情况外,仅靠测定肿瘤标记物是不能诊断癌症的。血清中肿瘤标记物的数值高于基准值而又不是癌时称为“假阳性”,假阳性率高的肿瘤标记物当然其诊断价值就很低。另一个问题是早期癌时超过基准值的情况较少,因此利用肿瘤标记物筛查早期癌,目前还有困难。尽管存在这些问题,但与癌症精密检查结合起来肿瘤标记物检查仍然是一个很有意义的检查项目,它在判断治疗效果及肿瘤患者病情经过的观察上,有时较图像诊断更为准确。
测肿瘤标记物有何意义
肿瘤标记物是肿瘤细胞本身存在或分泌的特异性物质,应具备以下一些特征:必须由恶性肿瘤细胞产生,并可在血液、组织液、分泌液或肿瘤组织中测出;不应该存在于正常组织和良性疾病中;某一肿瘤的肿瘤标记物应该在该肿瘤的大多数患者中检测出来;临床上尚无明确肿瘤证据之前最好能测出;肿瘤标记物的量最好能反映肿瘤的大小;在一定程度上能有助于估计治疗效果、预测肿瘤的复发和转移。理想的肿瘤标记物应符合上述各项特征。然而,实际上并不存在绝对理想的肿瘤标记物。现今所知的肿瘤标记物中,绝大多数不但存在于恶性肿瘤中,而且也存在于良性肿瘤、胚胎组织,甚至正常组织中。因此,这些肿瘤标记物并非恶性肿瘤的特异性产物,但在恶性肿瘤患者中明显增多。故有人将肿瘤标记物称为肿瘤相关抗原。
肿瘤标记物的分类
肿瘤胚胎性抗原,如甲胎蛋白(AFP)、癌胚抗原(CEA);异位激素(ACTH),降钙素;酶和同工酶,如乳酸脱氢酶(LDH)、神经元特异性烯醇化酶(NSE)、前列腺酸性磷酸酶(PAP);血浆蛋白,如β2-巨球蛋白(β2M);细胞代谢产物,如脂质相关涎酸;肿瘤抗原,如CA19-9、CA125;癌基因和抑癌基因蛋白产物,如c-myc、ras、p53、rb;微量元素,如砷、铜、铁、硒、锌。
三、更年期的特殊照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