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幻想的情节是马汀(MichaelMartin)搜集来作为对素食之全面挑战的一部分。第一个例子是什穆(shmoo),这是美国漫画家凯普(AlCapp)所创造的一种虚构生物。什穆喜欢被人类吃,事实上,这是它们最渴望的事。马汀建议,我们不妨想像,要是它们能和我们沟通的话,有些真实的动物会表达相同的欲望。基因工程甚至可能在未来创造出这样的动物。他的第二个例子提出一个可能性:基因工程可能在哪一天造出既不会受苦,又大体上不明白自己的身体发生了什么事的动物。马汀的第三个案例也仰赖基因工程为来源,生产能提供身体部位给人类食用,但不必在这过程中被宰杀的动物。他认为,以上每一个情境都不会有在道德上反对吃这样供应的肉类的问题。
当然,所有这些例子都是为了某个特定目的而想像出来的,但这样的思想实验在检验哲学观点与理论时具有重要的作用。因此我们值得花片刻时间来认真检视它们。我们已经探讨过操纵自然——包括非人动物——的问题,并看到那些拥有拼接基因技巧的人正在设想的各种“有用的怪物”。这么做时,他们也自豪于拥有使理想的动物机器臻于完美的能力,后者只为了人类的自私自利及集体自我扩张而存在,除此之外,它们是完全没有存在的理由、没有生活品质、没有肉体或心智特质的一种生物体。这种完全不活动的动物极度被动,只是等着被消耗的、呆滞而没有感觉的一团肉,根本称不上是动物。倒不如说它们是一种植物,因为它如此完全地表现了法国演化哲学家柏格森(HenriBergson,1859-1941)所认为是原始生物的特色:“像植物般的麻木”(vegetativetorpor)。
看起来,人们或者会觉得这趋势令人不安而且极可能引起反对,或者不会这么觉得。我相信它令思想缜密的人非常忧虑。把动物变成纯粹的机器,意味着倒退回笛卡尔主义;这是另一个科技胜过自然的例子;对动物独立、天生特性的否定与注销;以及我们自己和生物圈疏离的严重形式。这些趋势将促成(而且很可能现在已在促成)我们人类的自我毁灭与环境的严重破坏。而且,即使我们以某种方式逃避或延缓这个命运,它们仍可能促使一个人工化的“美丽新世界”的来临,其人工化的程度将令我们不想居住于其中。
马汀所描述的情节,由于其所导致的剥削,格外令人不能苟同。他建议,如果有什穆(或像什穆的真实动物)想被吃,那么我们不妨愉快地、对得起良心地成全它。要明白这里的错误,不妨拿它来和下述情境相较:一个很高兴自己被奴役的人类奴隶,或一个希望贩卖自己为奴的普通人。我们应该反对吗?如果应该,是为什么?这个议题有漫长的历史,它触及其他和吃肉主题离得很远的事情,包括施虐-受虐关系、自杀、堕胎及安乐死等的道德判定。密尔(JohnStuartMill)坚称,“对于他自己,对于他自己的身、心,个人拥有主权。”如果我们接受这个有影响力的原则,我们似乎就认同了一个观点:任何和处理个人自身有关的事物,都是可以被允许的。但就如上述例子的有关争议所显示的,显然很多人并不接受这么宽广地诠释这个立场。为了更清楚地呈现这一点,不妨注意很少人会同意,倘若有某个人想被谋杀或想要自己的心智受到控制的话,我们可以接受由别人来实现这种欲望。这个问题之所以叫人伤脑筋,是因为我们大部分人认为,我们对自己的主权有至高无上的重要性,至少在一定程度上是如此,而在某些例子里(例如堕胎、安乐死),如果这个权利存在的话,个人可能必须仰赖另一个人来确保它受到尊重并加以落实。这里不是试图解决这些复杂议题的地方,但在援引对自身主权的原则时,我们一般会预先假定:我们针对的是一个能作负责思考的成熟个体,而不是在这方面有缺陷的动物,或是被制造的会作出预设反应的肉质自动机器。当某个主体之主权行使需他者来确保时,我们也经常会设下同样的限定,因为这需要他者执行一些他们在正常情况下不会自愿或在伦理上不会赞同的行动。例如,只因某人想死或想被虐,不必然(在未作进一步考量的情况下)另一个人就应该作此一愿望的执行者。同样的,如果有某只动物想被吃,我们也不必然就可以吃它。
马汀认为,即使创造想被吃的动物是错的,一旦它们被创造了,不吃它们将是残酷的,如果那是它们最强烈的欲望的话。他补充,即使我们为了吃它们而必须导致它们受苦,事情还是一样。毋庸置疑,我们现在碰到的是相当奇怪的事情,但,虽然这个推断在某个程度上是正确的(正如同不杀死、奴役、残害或折磨一个极渴望如此被对待的人是“残酷的”一样),我们还是有义务不这样做——除非有非常强而有力的论述说服我们应该这样做。而马汀确实没有提供任何这样的论证。
在马汀所创的这三个例子里,会脱落四肢的动物从伦理的立场来看显然最没有问题,因为这种动物不在乎它们丢弃的身体部位会有什么遭遇(我的一位学生论称,同样的,我们可以吃被汽车撞死,以及自然死亡的动物,而不必有道德上的顾虑)。但还是有一个问题:这种动物,像所有其他基因工程的“奇迹”一样,是一种以剥削为目的的人造物,是被制造出来以满足一种被掩饰为“需求(维生)”的人类渴望(对肉类的欲望)。
为何不吃自由放养的动物?
我经常听到一种反驳说,支持素食的理由事实上只是反对工厂化农场。如果是这样,那我们何不干脆拒吃这个来源的肉就好,甚或发起运动要求立法禁止工厂化农场,而随心所欲地吃自由放养的动物的肉(就像其他动物产品)?这个反对理由,如果是为那些自己宰杀动物的人而提出的话,是特别具有分量的。
基于两个主要理由,这个论点有一些吸引力。第一,自由放养反刍动物所需的谷物较少,或许根本不需要。这些动物可将纤维素转化成蛋白质,能在草地及边际土地上啮食。它们的维生不会像目前的那样耗费自然资源,而高得不像话的牲畜的热量输入与输出比率可以降低。其次,在自由放养的情境里,杀动物来吃的不正当性大概会比较小。当吃肉不是机械化屠杀体系的一部分、而别人不被要求替我们杀生时,它便是一项较不该受谴责的事。
然而,这个观点却有一些问题。第一,世界上的草地与边际土地是否足以供养数以百万计的牛、绵羊、山羊及其他反刍动物,来提供肉类给每一个想吃肉的人,这是极有问题的。很明显的,至少可永续农业是完全无法和像当今有钱人贪吃肉类那种程度的任何事物相容的。第二,减少不正当性并不是消除它。“自由放养”并不总意为我们希望相信的那样。一只动物的生活有许多方面可能在工厂化农场之外受到控制与操纵,若有别的设想,那可能是陶醉于童年农家乐之描绘所使然。我们不应理所当然地认为,不论是放牧的或是养在饲养场里的,传统农庄上的动物就会免于受苦。烙印、阉割、去角、剪尾、拆散母亲和年幼动物、疾病、感染寄生虫以及被掠食只是几个例子,说明农场动物在过去和今天都遭遇的命运。然后,还有最后的宰杀行动,对许多动物而言这导致极度的折磨,不用说当然也导致死亡。这些恶行可以借改吃素食来加以彻底去除。如此说来,我们不应将它们合理化为“必需的”,或比那些被工厂化农场所施行者“更有人性的”,毋宁,我们的义务是个人及集体努力消除制造这些伤害。因此,当我们认为吃自由放养场之动物在道德上是可接受时,我们只是在自欺欺人而已。
道德完美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