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语言的工具性、文化性,比起其他的声音来,更需要听觉阈限的精微锐敏。有声语言传播的“稍纵即逝”、“驷马难追”,密集信息的“吐纳珠玉”、“卷舒风云”,常会使受者“凝神倾听”、“应接不暇”。这其中,“明晰”是第一要义。
当受者提出“这个人在说什么呢?”“他(她)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吗?”这类平常但却十分尖锐的问题时,大约是两种情况:一是内容较深、词语较专,而受者知识有限,理解不了;一是内容易懂,话语不清,而受者希望了解,听觉纷乱。前一种,是对受者听觉阈限估量过高,注意改进就好了;后一种,是传者自身的有声语言达不到“明晰”的要求所致,不应责怪受者。
当受者只是要求“听清楚、听明白”的时候,我们连这一点都做不到,难道不该汗颜么?受者之所以听不清楚、听不明白,是因为传者的语言水平过低造成的。字头吐不清、字腹拉不开,字尾不到位,词无轻重,句无主次,缺少起码的语言功力,不会用基本的表达技巧,更谈不上时代感、分寸感了。这不仅说明传者的基本素质不高,更说明传者岗位的过度宽容,犹如烹饪师做不熟饭菜,裁剪师做不好衣服,仍然自我感觉良好一般。
有的电台、电视台,一些节目和栏目,程度不同地存在着这种状况,而且长期不见起色,竟还命为“名牌”“名人”。漠视有声语言,无视听觉阈限,在传播竞争、文化竞争的当代,是迟早要碰壁的。
三
的确,正如马克思所说:“对于不辨音律的耳朵说来,最美的音乐也毫无意义。”我们的受众正在日新月异地提高自己的听辨力,听觉阈限也愈益变得精微和锐敏。这里,也有诸多广播电视节目不断灌输、不断引导的功劳。
但是,还有最差的音乐刺激着受者的耳鼓,那就是不规范、不标准、吐字含混、口齿不清、表达不力的有声语言。这种有声语言从广播电视传播中进入人们的生活中,直如嚼不动的米饭、穿不下的紧衣,令人难以承受。
为什么这种现象居然可以存在?那听不清道不明的话仍然如故,面对大量的无效信息、刺耳的语言废料竟充耳不闻、熟视无睹?如此缺乏基本语言知识和起码语言常识的传播,如果不返求诸己,那是无法解释、无法改变的。
语言传播主体应该清醒,完全有时间当一回受众听一听自己的节目,完全有空闲“不耻下问”,当然也应该有提高语言质量的紧迫感。语言传播的节目制作者、制片人,也应该清醒,完全有时间、有能力先替受众把一把关,让主持人、播音员把话说清楚,改不了就换人。可怕的是他们的听觉阈限都太粗疏、迟钝,根本就听不出问题,找不到症结,甚至也许还因为这种语言的“自然”“亲切”“生活”而洋洋得意呢!
当语言哲学、语言美学、语言文化学逐渐充实到听觉阈限的可容性空间的时候,那囫囵吞枣的有声语言,在广播电视传播、网络传播中就不可能再有立足容身之地了!
关于视觉美感的思考——语言传播杂记之十五
电视传播在听觉刺激的同时增加了视觉刺激,比现有的广播传播只有听觉刺激的确是丰富的。人们从电视里不仅能听到声音,还能看到画面,得到了更多的官能满足,坐在某个地方,可以“周游世界”,甚至遥望日月星辰的秘密。人们在感叹科学技术的威力时,难道没有超越知识层面的需求么?
电视机屏幕的尺寸再大,框在其中的东西也是被剪裁、被截取的“沧海一粟”。在每一个瞬间,也只能看到大千世界的一小点儿天地,在转瞬之间,才能看到那另一小点儿。这正是电视传播的时空局限。夸大这一点,会放松我们的责任感,走向工具万能论;认识这一点,并切实把握它,才有可能逼近视觉美感的创造高度。
一
小时候,美术老师让我们作画,说看谁在一张画纸上画的骆驼最多,我们大家便千方百计把骆驼画小,连骆驼腿间都要画上个极小的。老师看着我们的画忍俊不禁。她在黑板上作示范,中间一个骆驼,前面画了一个骆驼的后半身,后面又画了一个骆驼的前半身,然后说:“我画的骆驼最多!”我们极为钦佩。从那时起,我们好像茅塞顿开,不断追寻着思维、联想、观察、捕捉、想象、创造的多角度、多层面、全方位、立体化的境界,并推及语法修辞、布局谋篇的写作和表情达意、言志传神的话语。
电视传播中的画面,浅层的感知给人们以“是什么”的回答,不能扭曲生活的真实、颠倒现实的关联。令人莫名其妙的画面,制作者自己可能明白,观众却糊涂了,连播出的标准都没有达到,这应是不允许的。即使画面本身清晰,对观众来说也许不知道“是什么”,那就要说明,要解释。也有时,说明白了又没有相应的画面出现,甚至只是不相关的画面,让人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是什么”的问题仍然没有回答。这都是不应该的。
更为普遍的是图解式的画面,无异于画蛇添足。工业报道就是机器转动,农业报道就是麦浪滚滚,科研就是实验室,军事就是练兵场。更有甚者,电视连续剧《三国演义》中,当阳桥前张飞一声吼,曹军中有人吓破了胆,居然用“口吐绿汁”加以图解,这还有一点艺术性么?视觉是人们生活中非常重要的感知觉,它有一目了然的一面,千万不要小看它;它还有视通万里的功能,更不要简化它。
二
由于人脑的高级神经活动,眼、耳、鼻、舌、身是互补联动的,视觉有其综合力、分析力、拓展力和穿透力。视听觉更是具有极大的融合力,盲人的听觉锐敏,聋哑人的眼神精微,毋庸置疑,电视传播必须“声画和谐、形神兼备”。
在有声语言、音乐、音响等方面充分发挥作用时,理应带给人们视觉美感,这是电视传播义不容辞的责任。
视觉美感首先是形美。物体的精美,景色的优美,包括了光与色、时与空、动与静……人物,包括五官端正、举止大方……电视画面上的媒介人物又有更高的要求。但是,不能因为素质的重要就否认形美的必要。把主张形美与贬义的“花瓶”、“靓男俊女”的认识等同起来是片面的。花瓶、靓男俊女也有形美的一面,应予肯定,因为这也是视觉美感的要素。姣好的形象加上高深的素质才构成完美,而任何完美也不可能“无缺”。再高深的素质,如果五官不正、缺陷明显,也是不宜于“出头露面”作为媒介人物在电视上出现的。个别记者、编辑缺乏自知之明,形象欠佳却频频出镜,是对电视传播中的形美置诸脑后,对自身的“神采飞扬”过于迷信所致。
视觉美感其次是神美。物体的特质,景色的幽深,包括了坚与韧、虚与实、显与隐……人物,包括秀外慧中、气盛言宜……人们在接受视觉刺激时,理念在和谐中生发,情感在融合中起伏,赏心悦目,心驰神往,乐在其中,乐此不疲。而且没有什么干扰,不为细枝末节、芜杂凌乱的东西分散注意力。如果人物的眼神飘忽、迷离,摇头晃脑,故作多情,装腔作势等,也属于干扰范围,会失去视觉美感。
三
视觉美感,从观众来说,是视觉阈限精微与视觉审美意识的强化;从电视传播者来说,是视觉判断的准确、视觉艺术的把握与视觉美感生成规律的运用。电视传播者应是电视画面的第一观者,是视觉美感的第一获得者。这既是责任又是义务,要充分认识与享用。无论是审视自己的作品还是借鉴他人的优长,都十分需要。必须坚决反对向生活平面的“贴近”,摒弃对崇高的背叛、对艺术的厌恶、对俚俗化的膜拜和对原典的鄙视。我们的电视传播应该表现出对人文精神的终极关怀,占领时代的制高点,使观众在视觉美感中体味到深厚的文化底蕴和强劲的生命能力。
一个好的电视节目,不会有后现代的文化消费印记,也不会有殖民地文化的媚俗倾向。它是在积极自如、昂扬亢奋中造就的精神升华的结晶,是在严肃认真、倾心投入中生产的文化积淀的精品,而视觉美感正在其中。
关于语言本质的思考——语言传播杂记之十六
近些年,谈论语言的文字多了起来。这是好现象,说明语言受到了重视。但是,关于语言是什么?语言的本质如何认识?却众说不一。人们每天在使用语言,语言的昨天、今天和明天,那作用几乎尽人皆知。为什么仍不能确切地把握它呢?
也许这正是语言博大精深、千姿百态的反映吧!
一
有了人才有语言,有了人群才有了语言,人是社会的结节点,个体的人聚集成群体中的个体,人与人之间有了交往,语言便应运而生。人比鸟兽高明,因此,人类的语言便显得明晰便捷,少歧义、不含糊、容易学、方便用。使用语言,可以表意,可以传情,于是,喉头声带发达了,于是思维感情丰富了。政治、经济、军事、文化……都借助语言而显示了自己的现实存在和发展要求。
人们认识到,声音是语言的物质外壳,语言是思想的直接现实。这就是说,语言离不开声音,“心里的话”别人是听不见的,而你怎么想的,就怎么说出来,你说的话正是你想到的意思。
后来,又从社会功能上去认识语言,说语言是交际和交流思想的工具。语言如果只是工具,恐怕就同写字时的笔、代步用的车没什么大的区别了。说语音、词汇、语法是工具,似乎还可以,如果说一句、一段完整的话也是工具,就不大妥当了。因为那里边已经包容着说话者的目的、志向、情感、精神……了。
现在,人们逐步认识到语言是文化的显现,成为文化的载体,的确是一个重要的进步。还有人说“言为心声”,正是语言的主体性表述。看起来,从不同的角度去认识语言是十分必要的,只有如此,才能逼近语言的本质。
二
认识到了语言是人的,是人群的,是社会的;认识到了语言是文化的、精神的;认识到了语言是声音的、物质的,大约就可以明确了它不仅仅是工具,不仅仅是材料,不仅仅是规则。可不可以说,语言是人文精神的音声化呢?其中,包括人文精神和音声化两个方面。
人文精神,是人们在现实生活中的存在状况在意识形态、思辨深度上的具体反映,随社会发展、时代进步而变化,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文化修养、美学理想紧密相连。人文精神对个体人的观照是强烈的,几乎无时不在。人文精神可以凝结在典章器物上,打上时代的烙印,流传于后世;人文精神也可以融汇入社会交往中,显露思维的轨迹,远播于海外。一幅绘画、一支乐曲,无不是人文精神的张扬,只不过有文野、高下之分罢了。
音声化,不只是声音的问题。语言的声音不同于风声、雷声,它是人声(或模拟人声);音声化,是指人的声音,显然还要具有语音的系统性、词汇的序列性和语法的规则性这三大要素。这样,音声化就区别于色彩化的绘画、器具化的音乐了,也可以与其他民族的语言共有音声化的含义而又有语音、词汇、语法诸方面的差异了。
“人文精神的音声化”是一个整体,为了解释的方便才分开来谈,其核心,正是一个“人”字。因此,语言的本质正在于其“人文性”。
这里,主要是说明人文精神的音声化就是语言,人文精神是被音声化了的存在,而音声化本身恰恰被人文精神所充盈、所熔炼、所涵化。即使是言不由衷、口是心非、口蜜腹剑、巧言令色,也是一种人文精神的音声化,不过那是语言的异化现象,正证明语言并非万能,还要有“言而有信”、“言行一致”等考察与约束。
三
人们强调语言的本体论,这无疑是正确的,应该重视语言的现象分析,重视语言的结构分析、功能分析,特别是语言规则的分析。但是,似乎不应忽视语言整体的微观与宏观分析的结合。
说到底,语言是人的,是由人在长期的实践中创造和发展的。人是发出、深化、驾驭语言的主体。语言现象,是语言主体进行的语言活动。语言活动的丰富生动、千差万别,是一个有极大可容性空间的语料库,规律在其中。语音的变异、词汇的扩展、语法的多样,既相对独立,又互相联系,而这一切,都离不开语言主体的创造性、开拓性、群众性、时代性。从人文精神的音声化层面,注重语言主体的研究,也许能冲破“工具论”的机械性,集结“文化论”的普泛性,打开语言本质的大门,推动语言活动的科学化、规范化。语言学的研究,在立足本土、吸收西学的过程中,应大力激发本体和主体的活力,变静态研究为动态研究,变平面研究为立体研究,变表层研究为深层研究,让语言学“门可罗雀”的“冷门”成为“举袂成荫”的“闹市”,让人们把“不学而能”的语言看做“羽化登仙”的基点。语言素质的提高将和综合国力的增强同行共进。
我们有理由企盼语言学的鹏程万里!
关于播音标准的思考——语言传播杂记之十七
播音标准问题,自有播音创作以来就存在。创作者和接受者,包括管理者,不论是否意识到、是否明确,也时常在心里掂量,在言谈话语中涉及。任何一种传播行为,语言传播当然不会例外,都有规范,都有思想范式,不可能好坏不分、是非不辨。因此,逐步在理性上树立一个标尺,用以估量现实中的诸多现象,是一种社会责任,对播音标准的思考,恐怕不是多余的。
一
语言,自其产生以来就有标准:说清楚了么?听明白了么?这大概是最起码、最表层的标准了。如果说不清楚、听不明白,语言的社会功能也就消失,语言的价值只能等于零。岂止等于零,简直可以说还会产生负作用,即说的和听的反会南辕北辙、背道而驰。
这个道理看似简单,在现实生活中却屡见不鲜。把“站在船头看郊区”说成或听成“站在床头看娇妻”,把取得成绩“靠政策和机遇”,说成或听成“靠警察和妓女”,不是相当严重的误会么?语言的规范化,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其基本道理不是极为明显的么!为什么至今仍有想不通、不同意、无所谓甚至对着来的呢?这就属于对标准问题的认识了。
标准有范围大小:像老子说的“鸡犬之声相闻而老死不相往来”的小地方,这么点儿人,长相厮守,一个眼神、一个手势都知道是什么意思,语言互通就更不用说了。大如中国,南腔北调,不统一标准就很难交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