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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机新闻发布会案例:“非典”新闻发布会、“水污染”新闻发布会、汶川大地震新闻发布会;
·企业新闻发布会案例:微软新闻发布会、万科新闻发布会;
·首脑新闻发布会案例:朱镕基记者招待会、普京记者招待会;
·外交新闻发布会案例:外交部发言人章启月、李肇星等人答记者问。
第一节危机新闻发布会案例
一、“非典”新闻发布会
2003年5月30日下午3时,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全国防治非典型性肺炎指挥部防治组组长、卫生部常务副部长高强介绍当前全国防非典型性肺炎工作的进展情况,并答记者问。以下是发布会的实录片断:
CNN记者:我记得在4月份,也就是在这个房间里,张文康先生告诉各位记者SARS疫情在中国已经得到了有效控制,但事实上,“非典”在中国很大程度上已经蔓延了。我不能理解您刚才讲的,他并没有隐瞒事实的真相。另外,关于“非典”信息,中国现在也在搜集,并做了不少的工作,但是仍然有不少专家在抱怨,说这些信息交流得还不够。一个具体的抱怨就是来自军队方面的医疗信息没有很好地被大家共享。是否确有其事?为什么信息通畅在中国那么难做到?而信息通畅对防治SARS却是至关重要的。
卫生部常务副部长高强CBS记者提问
高强:我同意你后面这句话,信息对防治SARS是非常重要的。但是你前面所说的信息跟我所掌握的信息不大一致。我们和世界卫生组织进行了非常有效的合作,而且向世界卫生组织提供的信息也越来越广泛,越来越具体。对此,世界卫生组织驻华代表处是满意的,而且我已经和世界卫生组织驻华代表处多次交谈,我并没有听到他对我有什么抱怨。
CBS记者:您刚才提到SARS疫情正在稳中有降,但是现在世界卫生组织和一些方面仍然有人表示,中国还存在漏报或者是瞒报疫情的情况。另外,刚才CNN记者也提到这个问题,一个月前你们说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实际上并非如此,今天我们如何相信你们所说的呢?
高强:我到卫生部工作以后,对传染病有了一个基本的认识,就是传染病要瞒是瞒不住的。因为数字可以隐瞒,但是病毒是隐瞒不了的。所以对于传染病,我不从数字上看问题,不能认为数字一增加就说失去控制,数字下降了就认为不真实。
大家看当前中国的疫情要注意两点:第一,要看中国政府现在确定的预防控制措施是不是有力,是不是落到实处。如果各个环节能将我们制订的这些措施真正落实到位,我想疫情的下降是必然的。如果我们放松控制,疫情的反弹也是可能的。据我所知,现在各个方面对中国政府采取的预防和控制措施都是加以肯定的。
第二,要看医院的情况。现在医院的情况和一个月以前的情况完全不同。一个月以前,北京市医院全部告急,有很多病人住不进医院去,有很多人打电话给120急救中心,但派不出车来。后来北京集中了19家医院作为定点医院,专门收治SARS病人。但是最近北京市要把定点医院从19所减少为7所。就这7所医院,现在病床空了1000多张。说明北京的新发病例明显减少,出院患者明显增加,在医院住院的病人在逐日减少。
案例点评:从两位外国记者的提问中不难看出,这次“非典”中,我们的政府,特别是地方政府在应对突如其来的事件时,尽管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最终夺取了抗击“非典”的重大胜利,但也暴露出公共社会领域还存在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记者的提问在一定意义上可谓一针见血。尽管卫生部副部长高强的回答非常坦诚,但从这次危机也可看出我国新闻发布会制度存在着诸多不成熟之处:
“非典”事件的整个发展过程告诉人们,政府在危机来临之时应当特别重视公众的知情权,重视重要新闻要及时、准确发布,并在发布过程中不断完善新闻发布制度。政府满足民众知情权的程度如何对于体现其执政能力是非常重要的。面对重大突发事件,政府应该迅速作出反应,在第一时间召开新闻发布会,及时向媒体发布重要消息。由于危机的权威信息主要掌控在政府手中,公众与政府之间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等状态,此时迫切需要政府加强信息公开,使政府与公众之间的信息通道通畅无阻。在“非典”危机爆发之初,政府只考虑到公众的心理承受力,却忽视了公众对知情权的需求。诚然,在突如其来的危机面前,政府的冷处理是必要的。但是,如果过分封锁信息,结果却将事与愿违。幸亏党中央及时采取了信息公开、全民知晓、举国大围歼、全社会大隔离等重大行动,才避免了严重后果的发生。其实,只要公开事实,满足公众合理的知情权,民众反而容易安静下来,并积极地配合政府的合理安排。
“非典”事件也向中国提出了如何通过新闻发布会的形式维护中国的国际形象的问题。应当承认,“非典”危机前期的信息发布处理的确存在诸多不当之处,这使我国政府和媒体的国际形象一度受损。由于种种局限,境外记者未必能够理解我们国家正在发生的事情,也无法把他们的注意力放到应该注意的问题上去,尤其是在重大突发事件上,他们最关注和最喜欢报道的是负面新闻,哪怕是小道消息。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应该尽可能在第一时间召开新闻发布会,及时、详尽地为国内外媒体提供真实、可靠的权威信息,主动填补信息真空。所谓“谣言止于智者”,唯有这样才是制止谣言的最有效方式。在国际互联网高度发达的今天,就算我们三缄其口,别人也会从别处挖掘到与事件相关的新闻。因此,回避的态度不能解决任何实质的问题。在事件出现时,政府应急的顺利进行需要公众的积极配合,于是,向公众解释、提供重要信息便成为政府工作的一项重要职能。从这种意义上说,政府的功能就在于政府的解释。出现危机后,如果政府没有提供官方的权威解释,民间就会出现各种版本的解释。这种情况下,政府的沉默将给民间一些不负责任的言论以可乘之机。这一教训很值得吸取。外交无小事。一个国家的形象是一件一件小事积累而起的,凡是容易引起国际关注的问题,无论大小,我们都要认真谨慎地处理,免得无谓地损坏我们在国际上的形象。“非典”事件留给中国政府的教训很多,就新闻发布会召开情况来说,中国政府应当对此足够重视,应当让新闻发布会充分为战胜危机服务。
二、“水污染”新闻发布会
2005年11月24日下午3时,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张力军介绍我国水污染防治等方面的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以下为发布会实录片段:
《华尔街日报》记者提问
香港凤凰卫视记者:有几个问题请教张先生。您刚才提到,受影响的还包括吉林省的松源市,从13号爆炸事故发生到22号的时候,吉林段水质恢复正常,公众都不太知道有这件事情的发生,很大原因是没有采取要大家节水的方法。请问吉林方面受影响的情况是怎样的?另外,我们知道在哈尔滨停水的当天,出现了很多的传言,因为大家并不知道为什么要停水。即使在22号,我们向有关政府部门求证是不是受到污染的时候,也没有得到任何比较正面的或者说确切的答复。这里面有没有存在隐瞒的情况?如果存在的话,到底谁应该负这个责任?还有,苯有沉淀性,沉入泥土之后,有一个持续挥发的过程。对于这样的问题,可能是比较中长期的问题,政府有什么样的措施?
张力军:刚才我在情况通报的时候已经讲过了,吉林省政府对吉化的爆炸事故是非常重视的,在爆炸事故发生当天就启动了应急预案,部署了防控工作,并且于11月18号向黑龙江省政府通报了有关情况。在此期间,吉林省政府做的工作有:封堵了吉化的排污口,切断了污染源继续向江里排放,同时加大了丰满电站的放流量,来稀释水中的污染物浓度,同时他们又通知了沿江的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包括居民,停止向松花江取生活用水,对于工业用水也要做污染防治的一些措施。黑龙江省政府接到吉林省的通报后,也启动了应急预案,向沿江的市县政府做了通报,并且对黑龙江省的应急处置工作进行了全面的部署;环保部门也加大了监测的力度,增加了监测点位和监测频次。所以,从我们目前掌握的情况看,没有群众由于饮用松花江水而发生问题,也可以说,已停止了从污染的地方取水。
《华尔街日报》记者:您曾经提过国家环保总局和省政府当天就采取了应急预案,但是为什么直到九天后才向哈尔滨市和其他的下游城市公开这些信息?而在12天之后才告诉俄罗斯方面?第二个问题是,关于追究吉化的责任问题,您认为这是一个刑事责任吗?
张力军:首先,吉化的责任是不是刑事责任,现在还在调查之中,在调查结束之后,我们会向媒体和公众公布。
第二,刚才您问到为什么现在才向社会公布,为什么在十几天后才向俄方通报这两个问题。信息的发布,我们理解有几种方式,向公众发布是一种方式,向地方政府和沿线受影响的一些企事业通报也是一种方式。在事故的处理过程中,我们既要处理事故,又要兼顾下游的一些事情,所以我们认为,吉林省政府的做法是可行的,保证了群众没有受到影响。至于向俄方的通报问题,我想,从现在开始,这个受污染的水流流到黑龙江还有14天左右的时间,而且目前来看,污染程度在减弱,影响的程度会越来越小,所以现在把这个情况如实地、详细地向俄方通报,我们认为也不算晚。
案例点评:松花江污染事件前后两次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的内容更突出地显现在信息化时代我国地方政府处理涉及公共安全问题时的能力不足,没能很好地利用新闻发布会,致使危机降临,使新闻发布会由“利用”变成“应付”。
由于存在种种不该有的顾虑,致使危机新闻发布会总显得“慢半拍”,最终影响新闻发布会的预期效果。现代政府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决策的公开性、民主性,为了保证这种公开性、民主性,民众必须对涉及自身利益的问题具有知情权,尤其是在重大的问题上。吉林化工厂爆炸引起的苯等剧毒物质流入松花江后,吉林省有关部门通过检查已经发现河流被污染,但省政府却在次日公开声明没有任何污染,18日才通知下游河段所在地的黑龙江省有关部门,而黑龙江省竟然又向民众隐瞒了三天。也许政府部门认为这是善意的隐瞒,怕事情公开后引起社会波动。但这会使那些不知情的人们继续饮用松花江水,继续用它灌溉土地、清洗机器。这种做法决不同于医生治疗绝症病人时隐瞒其真实病情的情况,而是如同一个医生明明确诊一个人得了即将致命的急病,却说你没病,回家躺两天就好了,这是一种不负责任的做法。后来,事态发展严重了,地方政府才召开新闻发布会做这样那样的澄清、解释,已经是“亡羊补牢”了。更何况,这种隐瞒是无效的。河里被毒死的鱼虾会告诉河边的人们这里面有毒,那些被暗地里打了招呼的单位也会有人向他的亲戚、朋友透露河水有毒。在现代信息、通讯如此发达的社会,用不着口耳相传,手机、短信、电话、网络等很快就会把大家关心的事情传得沸沸扬扬,这样做的后果只能是损害政府威信,引发社会混乱。
更重要的问题在于,这种涉及千家万户生命的水污染事件,有关政府部门的领导人竟然剥夺了公众的知情权。从后来国务院解除环保总局局长解振华的职务这个事实来看,国家环保总局对于剥夺公众的知情权负有重要责任,同时也反映了中央对于公众知情权的态度。两年前传染性极强的“非典”被有关部门隐瞒了几个月,事后中央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的处理,但仅仅过了两年半,松花江污染这么大的跨省、跨国的事件,竟然也被一些人隐瞒了八天之久,且是在无奈之中才不得不向社会公开。
新闻发布不及时导致谣言四起。在松花江水污染事件中,有一个我们必须认真思考的现象,那就是在哈尔滨地震的谣言四起,闹得人心惶惶。乍看起来,似乎是某些人的过度敏感、神经脆弱、从众心理引起的,没有什么大不了的。既为谣言,就谈不上真实性。问题是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的人相信?如果没有人相信,或者相信的人很少,我们自当荒谬,不去管它。但对于那些有很大的受众市场的谣言我们却不得不认真对待,因为它在一定程度上能真实地反映特定群体的社会心理,表达着相应的社会诉求。1750年法国巴黎发生过一次暴乱,起因就是一则谣言:巴黎有许多儿童失踪是因为法国国王有麻风病,要用年轻新鲜的血来洗澡,为此暗中绑架、拐走了许多儿童。为什么会有这样怪诞的谣言?因为第三等级的一些人不满法国国王的统治,借此来发泄自己的不满。在此次水污染事件中,哈尔滨市民明显不相信政府关于因检修管道而停水四天的解释。道听途说的松花江水污染信息被将要停水的公开消息所证实,而公开的理由及不通情理的信息,使民众失去了对政府的信任,于是便胡乱猜想。一个本来就有点依据的地震的谣言就这样轻易地在人们思想不定的情况下被接受、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