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男送我进了医院。好在我摔得并不重,一点皮肉伤,很快便痊愈了。住院期间,末男天天来看我,而且总要带一束鲜花,使我内心里充满了感激。
我对他说:“我在北京孤身一人,你不仅像亲人那样照料我,并且还负担了全部医疗费,叫我怎么报答你呢?”
末男诚恳地笑了笑,轻言细语:
“别说报答的话。我救你并不是图你的报答,这是每个人都会做的。见死不救,天轰雷劈,这是古人的训诫。过去,在我老家,村里的人都靠打渔为生,经常遇到风暴险情,互相救助几乎是做人的基本品德,倘若谁贪生怕死,遇难不救,是要被沉进海底的。”
“可是,你我毕竟素不相识,我不是这么一种情况,你肯伸出援助之手,我恐怕一辈子也忘不了的。”
我说的是真心话。虽然在此之前,我心灰意冷,只想一死了之,但事过之后,我又很替自己惋惜。一个年仅二十岁的青春少女,其生命的意志自然十分顽强。
“只要你别再做傻事,我就心满意足了。”他那朴素的话语叩响了我的心弦。正是此刻,我感觉到自己的心里有一种甜蜜的东西在流动。
我有一点儿喜欢上了这个男人。
客观地说,末男并非我梦中的“白马王子”,这时,张勇的形象我还记忆犹新,一时半刻很难抹去。
因此,在暗地里,我自然而然地将两个男人进行了比较。
相比之下,末男的个头显得矮了一些,五官的轮廓没有张勇那么棱角分明,英气勃勃。
虽然末男已经是一位年过三十的成熟男子,由于长相秀气,又不生胡须,看上去略带一点女人气,缺乏一些成熟男性的风度。
通过这段时间的接触,我和末男加深了了解。不过,对于个人家庭情况,他只字未提。
我毕竟太年轻,再加上初次相识,压根儿没有想到要询问这一层。另外,我也没有考虑到事情会朝那个方向发展。
出院以后,末男问起我的打算,我琢磨着事已至此,也没啥遮掩的,不如实话实说,兴许对方还能帮自己一把。
果然,在得知了我的苦恼后,末男不以为然地劝慰道:
“你这么聪明伶俐,不愁找不到工作,真犯不上为此轻生啊!”
“可是,我找了很多家公司都碰了壁,又手无分文,真不知道该怎么办?”我有些担忧地说。
“别担心!那是你缘份未到。一个人最重要的是要对自己有信心。天下这么大,总会有你的一席之地。”
末男的这番话,听起来让人觉得很舒畅,可是也解不了燃眉之急,目前我的当务之急无疑是要找到活儿干。
瞧着我求职心切的样子,末男问道:
“你想找一份怎样的工作?”
我斩钉截铁地回答:“什么活儿都行,只要能挣钱养活自己,再脏再累也不怕。”
末男说:“别说气话了。你这么年轻、漂亮,总得找一份体面点的工作才行。”
我有些无奈,又有些悲伤地说:“都到山穷水尽的地步了,哪里还顾得上这些。先找份活儿干着,慢慢再想办法。”
略微沉吟了片刻,末男不慌不忙地说:“不知道你对经商这一行有没有兴趣?”
“什么生意?”
“针织品,服装之类的。”
“恐怕光有兴趣不管用,我对这一行一窍不通啊!”
“在业务方面,倒不成问题,可以慢慢熟悉,只是商场如战场,要想立于不败之地,有时难免要用一些手段。”末男若有所思地说,“你刚刚从学校出来,没有社会经验。对生意场上的一些做法一时恐怕难以适应。”
“没关系!既然决定出来闯,我就做好了相应的心理准备。”我注视着末男的眼睛,用目光示意他有话直说。
“好!有了你这句话,我就放心。”
末男一脸轻松地告诉我,他一直想找一个年轻能干的女秘书,主要负责办公室的日常事务,处理文件、打字、接听电话等等,同时兼任公关。交际应酬的次数虽说不多,却比做任何事务都更为重要。
“生意场上,什么人都有,什么事都有可能发生。这就要求公关人员机敏、灵活,才能既保全自己,又不贻误商机。要做到两全其美,并非外人想像的那样,脸蛋漂亮,能吃能喝就行了。有时,还需要做出一些个人牺牲。你明白我话中的意思吗?”
末男关切地提醒,我似懂非懂地点点头,说:“没问题!我不怕加班加点,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上班时间长一点无所谓。”
事情就这样敲定了。
我心里特别高兴,想不到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
末男所在的公司主要经营针织内衣、婚纱等各式服装,生意相当不错。开始一段时间,我多半做一些行政性的工作,跑报社、电视台、电台联系广告事宜。
有一天,末男对我说:
“以你的工作能力,月薪一千元是不是太低了一点?”
听他这么说,我以为自己什么地方出了比漏。禁不住忐忑不安地说:
“总经理,我是不是做错了什么?倘若因为我的工作失误而影响了业务,我甘愿受罚。”
末男笑着说:
“瞧你想到哪儿去了?我说的是真心话,按照总公司制订的工资标准,一般行管人员就是这个数目。不过,如果你愿意参与业务,便可以得到一笔相当丰厚的提成。”
老实说,每月能拿一千块钱,我已经心满意足了。说句悄悄话,长这么大,我从来没有一次见到过这么多钱。
尽管如此,话又得说回来,谁跟钱有仇呢?虽说我心中没有什么奢望,但只要有合理合法挣更多钱的机会,我又何乐而不为?
于是,我开始跟随末男同客户洽谈生意,并且出乎意料的顺利。末男说这是我带来的好运气,因此付给我一大笔佣金。
实际上,我只是跑跑腿而已。事先都是由末男联系,与对方达成协议后,再由我去落实协议的内容。
俗话说,大恩不言谢。末男是我的救命恩人,又给了我这么好的机会,我当然由衷地感激,便借此机会请他吃一顿饭,也让自己心里感到宽慰一些。
末男爽快地答应了。
饭后,我们去跳舞,在人影憧憧的舞厅里,末男向我表达了他的爱慕。我似乎早已预料到会有这一天,所以丝毫不觉得突然,反而有些飘飘然,觉得自己对男人还是有强烈的吸引力的。
这天晚上,我第一次踏进了末男的那套两居室,并且留了下来。
我把自己一条雪白的连衣裙铺在身体下,宣告了我少女时代的结束。
末男看见那件连衣裙都红成了那样,像一幅手工精美的苏绣。他显得有些慌乱,嗫嚅着:
“原来你……”
我用一个女人的吻堵住了他的嘴唇。
从此一发不可收。
偷尝了禁果的滋味,我对末男再也难舍难分,有一个阶段,真是一日不见,如隔三秋。
为了联络方便,末男给我买了一部手机。当时,没有掌中宝,还是那种名副其实的“大哥大”,乳白色,拿着挺沉,不过,也蛮有气派。
只要末男单独出门,或者我出去办事,我的手提电话便成天开着,随时准备收听来自末男的呼唤。如果隔一两个时辰没有他的消息我便打电话给他。开头一个月,仅仅话费就花了六千多元。
公司里的人见我和末男形影不离,显然看出了其间的奥秘。实际上,我也毫不回避自己跟末男的关系。
末男则似乎有所顾忌,公众场合仍然叫我称他总经理,不要有过于亲热的举动,他说这样是为了避嫌,免得别人说他公私不分,给正常的工作带来一些意想不到的困难。
我行动上遵从,心里却不大理解,曾经私下对他抱怨:
“总经理就不能有七情六欲,男欢女爱吗?况且,我俩将来是要结婚的。”
在触及到这个具体的问题时,末男往往闪烁其辞,推说:“不慌……”
“等一等……”
“等有了自己的房子再说……”
……
或者干脆一言不发,搂住我搪塞过去。
常言道: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我和末男表面上再保持距离,终究还是不能像从前那么自然,免不了有露出马脚的时候。
同事们当面恭恭敬敬,背地里议论纷纷,某些心怀叵测的人趁机恶意中伤。公司里有一位女职员,自以为长得漂亮,常在末男跟前搔首弄姿。末男嫌她太开放,像个西洋女人一样毫不设防,一向不大爱理睬她的暗送秋波。这位女职员表面上满不在乎,内心里却颇不是滋味,总想着要报复一下。
在事情露馅儿之前,我一直不知道末男在老家已有家室,并且还有一个六岁的女儿。同事们也不知道我对末男的私人情况一无所知,大家都认为我是那种开放型的女性,不求天长地久,只求曾经拥有。其实我是一个非常传统的人,对自己的感情看得特别重,只要我作出了选择,不论发生什么事情,我是不会轻易背弃的。
这位女职员——我不想提她的名字,免得你的文章发表后她的处境难堪——得知了事情的真相,如获至宝。有一回,末男的妻子打来电话,正好是这位女职员接的,她当然不肯错过这个一箭双雕的良机,别有用心地告诉了我的手机号码,故作神秘地暗示说只要打这个号码,随时随地都可以找到末男,只差没有说我跟末男睡在同一张床上。
结果可想而知。一打通电话,双方互相道明身份,一下子均傻了眼。那个女人不是傻瓜,一听手机持有者是一位年轻女人,自然明白了是怎么一回事,便毫不留情地对我破口大骂。在震惊之余,我才意识到末男并非完全只属于自己,还有一个合法的她在苦苦期盼着他的温情。
我伤心极了,有一种被羞辱的感觉,整整哭了三日三夜,眼泡都哭肿了。面对不吃不喝、以泪洗面的我,末男一筹莫展,再三请求我的宽恕。
实际上,我不是不能原谅他,也不是非得要缠着他不可,而是觉得自己圣洁的感情受到了欺骗。末男要是事先告诉我这些情况,我也可以保持一定的距离,但假如两人真的合得来,我仍然有可能为此付出一片真心。
从末男的角度讲,也十分委屈,因为我从未向他过问这些事,甚至连一句开玩笑的话都没有,他就一直认为我并不在乎。没想到事实恰恰相反,可是等到水落石出,又木已成舟。
惟一的办法,就是末男跟那个女人离婚,我们重新组织家庭。然而,末男舍不下女儿,不愿意离婚,只想保持目前的这种状态。我当然无法接受,最后两人只能是分手。那位女职员达到了目的,末男很快地跟她同居了。
说到这里,柳如影的手机响了,她拿起了手机,瞥了瞥手机上显示的来电电话号码,她那不易察觉的惊诧、柔和的神色,我仍敏锐地捕捉到了。她用恐怕连她都陌生、久违的女性特有的矜持而温柔的嗓音说:“喂,你好,你有什么事吗?”
继之,她又望了望我说:“与一位朋友在一起聊聊天。哦,病还是老样子,反反复复地在发作……什么?为我买药?不,不,……好好,下午?我自己过去拿吧。到时我再与你联系。谢谢!拜拜……”
她把手机关了,我注视着她苍白的脸庞呈现着少见的血色的红润与生动,我小心翼翼地问道:“是末男吗?”
她干笑了一下,摇摇头说:“不是,是一位朋友。”
我虽心有疑虑,但为她有一位问冷问暖的异性朋友而感到一丝安慰。这时,我的BP机响了起来,有人呼我。
柳如影不失时机地说:“你有事,先走吧,我感到有点累了,想躺一会儿。以后有空,我再跟你叙叙。”
她说完,真的半挨半躺在床头,闭着眼,一副慵懒的样子,一动也不动。
我只好起身告辞。
几天后,我约她再见面。她沉默了很久,才小声说:“好吧,我们仍在第一次见面的那一家酒吧里相聚吧!”
在约定的时间里,我不敢怠慢地早早地坐在酒吧里等候。柳如影竟例外地不施粉黛,装束淡雅地出现了。她庄重、肃穆得像从天而降的圣女,只是比以前更消瘦与倦怠了,但她身上惭惭地恢复了作为一名女性的秀气与清丽。
她一声不响地坐到我对面,自顾自地点燃一支摩尔香烟。我不再规劝她吸烟有害,为她叫来了一杯香槟,她啜了一小口。随着袅袅升腾的烟雾,我们又回到唏嘘不已的过去……
我离开末男以后,到了另一家公司。这一次的感情挫折,把我的人生完全拉到了另一个方向。这正如物理学上的力,在遇到了自认为能长相厮守、终生归宿的感情后,本来有一股向上的力正在一点点地把日渐恢复自信与勇气的我拉上斜坡的坡顶,可是突然间,这股爱的力量断开了,同时又产生了一股往下沉的反作用力,于是,我便不可遏止地滑回深渊。
其实,我在另一家化妆品销售公司时,我遇上了一位拉我落水的女人。她的私生活极其放荡:珠光宝气,八面玲珑,一整天混在有钱的男人堆里,是名副其实的靠男人的钱袋为生的半明半暗的娼妇。
我上班的第一天,她便表现出过分的热情与亲切,嘴里渍渍的赞叹:“好一个标致、水灵的妹子。有住处吗,不如搬到我那一套二居室来吧,谁叫我们姐妹俩一见如故呢。以后,你就管我叫覃大姐吧。房子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多一个伴说说话儿,也就少了一份无聊与寂寞。”
覃大姐是搞传销活动的,越干越有劲儿,她常常夜不归宿。她换了一茬又一茬男人,就像换她身上的款款时装一样频繁与平常。我常见不着她的身影,也落得我一人独处的清静与怡然。只是一想起负心的末男,我就禁不住黯然伤神,暗自流泪。
有时,覃大姐看见我一副伤心欲绝的样子,她便恨铁不成钢地说:“为一个负心郎而委曲自己,值得吗?如果你觉得烦闷的话,不如跟着我做传销吧。”
我决意不从,每一天仍安分守己地上班、下班。闲暇时,覃大姐便带着我去她老乡那里做头发。她的老乡叫成玲,在一家挺有名气的美容院做大工。我每次尾随着她,都是她掏钱,我也乐得占个便宜。于是,我便和成玲混熟了。
有一次,我独自一人去找成玲做头发。听说,她已换了一个地方,在北京××大学附近的一家小理发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