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就那样,当着那个女人的面穿好衣服,在出门的刹那间,我甚至特别羡慕那个女人在男人跟前能够保持那种不可抗拒的威严。你说怪不怪,在那个时刻,没有感觉到自己的屈辱,却反而羡慕使自己受辱的那个女人。王言面无表情,一声不吭地开车送我到附近的一家酒店开了个房间。一进门,我们又不管不顾地做爱,好像世界末日来临了一样,他说他不会不管我的。
后来,王言兑现了他的承诺,给我另外买了一套房子。我说,我不强迫你离婚,但你要给我找一个既舒适又报酬丰厚的工作。他问我想干什么,我说有点刺激性的,我不喜欢写字楼那种平淡无味的闲差,他想了想,说,那你就干老本行吧。这样,我就到了“××”迪斯科广场。
司马红一口气喝光了杯中的酒,笑嘻嘻地跟经过身边的一个派头十足的男人打招呼。她告诉我,这个男人就是“××”迪斯科广场的总经理,人称健哥,是王言的哥们儿。我招来小姐,给司马红又要了一杯扎啤,她说了声谢谢,并且开玩笑地说今晚免收我的台位费。
王言回广州后,到北京来的机会就少了,偶尔回来一趟,也是匆匆忙忙地就飞走了。如果是度假探亲,那么肯定是举家而至,我们顶多能在电话里说上几句,见面是很不容易的。记得只有一次,他陪他老婆到西单商场买白金首饰,新到的一种款式,法国货。他谎称在外面等,把车开到了我们预先约定的隐蔽处,我们像做贼似的在车上苟且偷欢,一点美感也没有,后来就再也没有过。
干我们这一行的,黑白颠倒,晚上通宵达旦,白天蒙头大睡,倒也省却了许多烦恼。岁月在悄无声息中流逝。关于那个男人的消息渐渐淡薄,我琢磨着他肯定已经另有新欢,我对他而言,不过是一个阶段的故事。这个故事已结束了,到了划上句号的时候。
司马红挥挥手,做了一个切断的手势。
有时,比如说,兴奋难眠,或者一觉醒来闲着无趣的时候,我还会想起王言,他毕竟是我的第一个男人。我二十岁生日那天,下午两点钟,我睡过一觉醒来,花店里的小女孩送来了一大束鲜嫩欲滴的天堂鸟,里面夹着一张彩色的小纸条,我打开一看,上面写着:
司马小姐:
你是一只快乐的天堂鸟!
祝你生日快乐!!
健
我知道这是健哥。刚劲有力的行书洋溢着男性之美。我说过,我总是梦想飞翔,对空中的小鸟艳羡不已。我把脸埋进花簇里,心底特别地冲动。这时,一个男人出现在我眼前,他是健哥。我浑身一软,一下子瘫倒在他的怀里。
过后,我们找了一家餐厅吃饭,我问健哥怎么知道我的生日,其实我猜得出个八九不离十。果然,健哥告诉我他头一眼看我的身份证时就记住了。
我高兴得无以复加,这说明一开始他对我就很重视,只是碍于王言不好表露出来。我跟健哥开玩笑,朋友妻,不可戏。健哥很认真地纠正说,我并非王言的妻,使我倏然意识到自己不真正属于任何一个男人。
健哥也不是命中注定要成为我丈夫的男人,他不会为一个娱乐场中的女人而离婚。我喜欢他来填补因失去王言而留下的感情空缺,却从未奢望嫁给他。对此,我们心照不宣。
哗——嗬!
舞会到了高潮,欢呼声此起彼伏。我和司马红的谈话暂时被打断了。她跳上半月形的舞台,跟汤姆老练地击了一下掌,然后加入了舞伴们的行列。
今晚的噱头节目,啤酒大赛拉开了帷幕。
舞台上的灯光比较明亮,包括司马红在内共九个妙龄女郎一律着红色T恤衫、红色超短裙,司马红在前面领舞,其余八位女孩在她身后分成两排伴之。青春的面孔,青春的笑容,鲜艳的颜色,激发出生命的热情。
粗犷、豪放,乃至有些野蛮的音乐撩拨得人跃跃欲试。重金属铿锵的轰鸣撞击得人的耳膜嗡嗡作响,把人的听觉震荡到了极限。
健哥和汤姆各持一个麦克风站立在台侧,不时插入一两句俏皮话,控制全场的气氛。前台上,两位自愿打擂的铁汉在狂歌劲舞的伴随下一瓶一瓶地狂饮啤酒。最后,一位十九岁的姓李的彪形小伙子以连饮二十三瓶半的战绩夺得今晚啤酒大赛的冠军,奖品为一台新科VCD。本来,他想努力把仅剩的半瓶酒喝光,但他实在吞不下去了,结果狂喷而出。两个挑战者被半拖半拉地弄下舞台后,开始了新一轮舒缓的音乐,意味着舞会再出现一个小小的高潮便将结束了。
司马红和汤姆接了一个吻,然后穿过人群走回来,重新坐在了我的对面。她咕噜咕噜喝了一大口啤酒,似乎余犹未尽,又喝了一口。她点燃一支烟,兴高采烈地说。
汤姆真有意思,这个美国佬,大傻帽儿,开始从美国飞来的时候,什么都不懂,却能讲一口纯正的汉语,也就是说,他会讲的汉语都能说得很纯正,比中国人还纯正。他告诉我,到中国来之前,在国内的一家语言学院,他专门进修过一年的中文。他说,他很早就想来中国。太有意思了,太神秘了,这个大傻帽儿,一连跟我说了几个“太”,太得我不耐烦,就冲他嚷“太笨了”,他便问“笨”是什么意思,我说是Good!”,喜得他咧嘴直乐。
司马红爽朗地一笑。
这个大傻子,来北京不到一个星期,就向我求爱。往我的长统袜里塞进一百美元,就想摸我的大腿。我抽出那张钞票掷到他脸上,他马上加了两张,我不理他,把脸扭到一边。他不甘心,一张张的往上面加,最后兜里的钱掏空了,见我仍不动心,汤姆就对我说他把仅剩的五千美金全部给我,行不行?我知道,他是按照他的思维,他不能够明白的。
汤姆确实真心地喜欢中国,渐渐适应了这里的一切。在美国,他不过是阿肯色州那个小地方的一名普通的大学生,在这里,他却是一位令人崇敬的摇滚歌手,而且他的收入并不低。如果以美国普遍的生活水准相比较,以他目前的实力在美国奋斗,还不如在中国活得潇洒。
“中国女人太魅力了。”
汤姆这句话,不知是说中国女人太美丽,还是太富有魅力,我也懒得刨根究底。有一次,汤姆对我说,美国女人像肥腻的牛排,中国女人则像清新的鲜藕。我问他玩了多少女人,他就说我瞎吃醋。
总的来说,我和汤姆还是合得来。台上台下,我们都很合作。自从有意下嫁汤姆后,我和健哥便自动断绝了关系。健哥也非常理解,并不纠缠。他很高兴,我们联袂在他的舞厅里效力。
汤姆一般不过问我过去跟男人们的事情,他似乎习以为常,但也并非毫不介意,特别是现在我和其他男人的关系。有时候,他跟我谈他从前在美国的女朋友,说他的初恋,还挺有些伤感的情绪。他喜欢音乐,喜欢摇滚,喜欢富有刺激性的娱乐。我想正是这一点,把我和他——太平洋两岸的一对男女维系到了一起。
我不想去美国,担心自己适应不了那儿的生活。我的英语很糟糕。我希望汤姆在中国定居。他说要征求他父母的意见,等他们同意后,我们就去办理结婚登记。
司马红的脸上洋溢出幸福的笑容,她频频地对汤姆飞吻。我对她说,等她的婚期定下来以后一定要告诉我一声,我会送上一份对他们的祝福。她一边答应着,一边站起身,迫不及待地扑向汤姆的怀抱,二人搂拥着融进了舞动的人群。
9月28日,正在出版社商谈选题的我接到了司马红的传呼。留言很长。她告诉我,汤姆的父母相信他们的儿子在中国一定生活得很好,这对异国情侣欣喜若狂,当即决定10月1日,即国庆节在中国举行第一次婚礼,两个多月后,即圣诞节,飞往美国再举行一次西方式的婚礼。
那天,一走出出版社的大门,我立刻想到必须赶紧去订一个很大的花篮,花篮里盛开着万紫千红的鲜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