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凡与敌战,若道路不能通,粮饷不能进,计谋不能诱,利害不能惑,须用正兵。正兵者,拣士卒,利器械,明赏罚,信号令,且战且前,则胜矣。法曰:非正兵,安能致远?
“今译”
凡是对敌作战,如果前进道路不能畅通,粮饷物资不能运进,施计不能诱敌上钩,所设利害不能迷惑敌人,就必须采用正兵战法。所谓正兵者,就是使用训练有素、武器精良、信赏明罚、号令严明的正规军队,采取边打边进、步步为营的正面进攻战法,这样作战就能取得胜利。兵法说:不发动正面突击,怎么能扩大战果?
“战例”
宋檀道济为高祖北伐前锋,至洛阳,凡拔城破垒,俘四千余人。议者谓应戮以为京观。道济曰:“伐罪吊民,正在今日。王师以正为律,何必杀人?”皆释而遣之。于是戎夷感悦,相率归之者众。
“战例今译”
南朝宋檀道济曾在宋武帝北伐时统率前锋部队,攻占了洛阳。当时在攻城战争中俘获当地军民4000余人。他的部下有人提出把这些俘虏都杀害埋入坑内,垒起大丘,以威吓当地人。檀道济不同意,他说:“我军出征是为讨伐罪人、怜惜受害民众,今天的事正要体现这种精神。我们是王师,要以正道为行兵律令,何必靠杀人显威风呢?”他下令把这些俘虏释放、遣返了。这样做后,戎和夷等少数民族感动信服,相互传述此事并联络而向宋军归顺的人大大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