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宁波民营企业外部治理的政策建议
4.1.理顺对商会的管理体制
目前的管理体制,并不利于商会、协会的发展,更不利于商会、协会对个体经济、民营企业的行业自律和管理、服务,应该由政府出面,将工商联(总商会)、经委、工商局三者的管理体制进行梳理,谁负责哪方面要清晰界定。最好能将商会的职能全部交给工商联(总商会)负责,经委、工商局只行使行政上对行业、企业的管理职能。这样将更有利于商会、协会联系会员,积极为会员服务和管理,企业也不必受多个婆婆的领导,减轻一些负担。民间商会,一定要还权于民,这个民,就是工商联(总商会),就是民营企业的自发组织。
4.2.政府要转变管理职能,加强对民营经济的引导、服务
政府对民营经济的管理,要发挥市场调节这只看不见的手的作用,政府的管理,更多的是进行引导,通过规划、政策、调控等手段,实现对民营企业的管理;其次,政府要发挥商会、行业协会这一非政府组织的作用,通过商会、协会加强对民营企业的规范、引导、服务。新的政府管理的本质是靠寻求社会自治组织与政府合作,作为地方治理的一支力量,社会组织之一的民间商会的发展,既是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也是政府职能转变的需要。宁波地方政府已经转变了不少职能,但还有待继续转变职能。政府要转变职能,对民营企业的管理,可以将很大一部分工作交给商会、协会去进行,改变政府管得过多、过细,管不过来的状况,同时,政府也要由以管为主,转变到服务、协调、指导为主,提高管理效能。
4.3.学习温州经验,建立领导联系行业商会、协会的工作制度
各级党政领导,要学习温州经验,建立与商会的联系制度,掌握情况,切实关心和加强对商会的引导、帮助、服务。通过领导联系行业商会、协会,促进行业商会、协会规范化建设,引导行业商会、协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更好地推进宁波市的民营经济发展,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4.4.加强商会、协会建设
一方面,要加强工商联作为总商会的建设,让工商联成为所有商会、行业协会的总管,其他商会、协会成为下属集体会员,以加强商会力量,形成推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更强合力,消除目前商会、协会管理的混乱现象,增加商会、协会的凝聚力,使商会真正成为所有企业的会员之家。
另一方面,要大力加强民间商会的建设,由企业家为主组建商会、协会,由下而上、自动发起、自选领导、自筹经费、自聘人员、自主会务,这是民间商会区别于官办商会的最基本特征,工商联作为总商会只起协调、指导、服务、监督、自律作用。民间商会在管理模式上不能完全套用各级工商联的管理体制,企业家办会,会长与副会长都有自己的企业,而且各处一方,不能脱产办会,不同于工商联有驻会会长和秘书长。会长会议决策之后,由秘书长组织实施,秘书长、秘书处作为商会的办公机构,应该大力支持和鼓励完善这一模式。秘书长是聘用的,和企业家办会有天然的神圣使命感是完全不同的,他只是秘书处工作班子的领头人,对会长会议决定的事项组织实施负责。称职就用,不行随时可以解聘。秘书长聘用由会长考查提名,也可以由其他副会长推荐会长会议通过,报主管部门备案就可以,现行的审批制度制约了行业商会发现能人、启用能人的积极性。当然,所有民间商会,都受工商联(总商会)的业务管辖、指导,以防各自为政、相互冲突,也为防止商会做一些与商无关的事,管理上失控。
同时,要建设和谐商会,使商会之间、商会与会员之间、会员之间和谐相处,和谐发展。就是要建设有正义感的商会、遵纪守法的商会、充满活力的商会、有创新精神的商会和充满友爱的商会,商会组织与其他政府组织、人民团体也和谐相处。
4.5.让基层商会成为工商联(总商会)工作的支撑点
工商联(总商会)工作主要是宏观的指导、协调和服务、管理,商会的业务工作、事务工作由各商会、协会特别是基层商会、协会来承担,一方面可以使工商联(总商会)从具体事务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考虑商会的大事,考虑商会的发展,协调好与政府部门的关系,另一方面可以发挥基层商会联系会员密切的优势,更好地为会员企业服务,也可以解决目前商会开会、议事、协商等会员参与少的不足,解决会员要参加各级商会、不同商会而滥的情况。工商联(总商会)的工作支撑,就是由各基层商会来实现的。
4.6.商会、协会要加强对民营企业的实质性服务
商会,在宁波主要就是民营企业的、个体经济的商会,商会要突出服务,特别是实质性的服务,让更多的会员受益,而不仅仅是为保牌子而保牌子。行业协会对企业的管理不同于行政管理,不能向企业发号施令,而只能通过行规行约来进行行业自律,协调同行业中不同企业之间的利益矛盾,避免无序竞争和不正当竞争,在保证行业发展的正常秩序方面发挥作用,为企业服务,争取企业的配合。
要使会员企业认可,就必须摆脱以往的管理思路和模式,而要以服务为主,争得商会的地位,有为才能有位。要想会员之所想,帮会员之所困。特别是对中小民营企业,他们平时受政府、商会的关照相对较少,而困难更多,商会应积极联络,帮助其解决相关的困难。同时,通过加强实质性的服务,克服服务会员企业工作中普遍存在的“形式活动多、实质服务少”的弊端,以及基层商会对会员企业凝聚力、向心力不强的实际。
4.7.发展民间商会,要防止会长单位越权
现在,工商联(总商会)下属的基层商会(乡镇街道一级),正大力推广由所在地龙头企业担任会长,组织开展会务,这是好举措,可以发挥龙头企业的作用,可以团结广大会员,也可以有效开展活动。但是,由于商会基本由会长控制,必须防止其越位,以“权”谋私,把商会变成个别企业的谋利工具。因此,上级商会应加强制度建设,规范管理,加强监督检查。
4.8.加强与宁波在外地商会的联系
要学习温州这方面的成功经验,积极主动地与外地的宁波商会联系,加强沟通,使他们与本地商会建立正常的交流机制,信息沟通机制,引导本地会员对外投资,也吸引外地宁波企业回乡投资。同时,也要加强与其他商会如温州商会、上海商会、外国商会的联系,学习他们的先进经验,并传导到会员,帮助会员获得外部发展的信息。通过商会这一平台,使宁波内外的企业互通有无,做好服务。
只有这样,宁波的商会、行业协会才能在民营经济的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才能真正成为政府联系企业的桥梁,承担政府的一些管理职能,帮助政府更好地履行经济职能,促进民营经济的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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