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在党的自身建设方面,对于一个肩负着治国理政的神圣而艰巨使命的政党,列宁特别强调政党要注意增强自我建设意识,增强战斗力和凝聚力。在俄国无产阶级革命时期,列宁根据革命的特点和实际要求,提出了以民主集中制作为党的基本组织原则,强调只有以民主集中的方式把党员组织起来,才能实现党对党员的监督和领导,才能凝聚成强大的战斗力,才能形成党的统一意志和统一行动。针对孟什维克“党员称号散布得愈广泛愈好”,主张和顽固坚持非无产阶级习气,列宁确指出:任何降低党员条件,把党和阶级混为一谈的涣散组织的思想都是错误的,党员必须增强自己的组织性、纪律性,必须坚持自己的党性原则,反对小组习气,坚持把党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消除个人主义。只有这样,才能巩固党。俄共(布)执掌国家政权以后,它所处的历史方位发生了重大的转变,此时的党员队伍扩充很快,一些“冒险家和其他危害分子乘机混进执政党里来,这是完全不可避免的”。为加强党的自身建设,1920年和1921年,列宁提议进行了两次清党,以纯洁党的队伍,增强党的战斗力。作为执政党加强自身建设的一个重要的创新举措,两次清党收到一定效果,但由于过分注重考察入党时间及出身成分,不太注重正面的思想教育,清除范围又过宽,也产生了很大的消极作用,在一定程度上破坏和妨碍了党内的民主制度和民主生活。
综上所述,无产阶级政党的领导和执政是无产阶级国家治理的关键环节,关键就关键在政党是否能正确、合法、有效地运作国家的权力。
(四)无产阶级国家治理的价值逻辑
如我们所知,国家权力既是一种阶级权力,又是一种公共权力。国家权力的阶级性并不就意味着阶级的私有性,更不意味着个人、家族或集团的私有性,它反而又必须以公共权力的形式出现,才可能获取合法性和稳固性。因为,国家权力一经确立,客观上受到了整个社会的制约,它不得不同时满足各个不同阶级的要求,不得不把自己的利益说成是社会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把自己看作全社会的代表。传统国家的治理活动之所以往往走向人治主义,是与国家权力的私有化膨胀、进而背离其公共性直接相关。所以,无产阶级国家的治理活动必须要有严格的政治价值约束。
易言之,无产阶级国家的治理实践必须遵循一定的价值逻辑。所谓国家治理的价值逻辑,包括两个层面的价值:一是国家治理的阶级性价值;二是国家治理的公共性价值。
由于无产阶级专政是一种新型的国家形态,是对极少数人实行专政和对“最大多数的人”实行民主的统一,因而无产阶级国家的治理实践就在价值逻辑上实现了阶级性价值与公共性价值的更高的统一。这种统一了的价值逻辑主要通过四个层面展开。其一,价值信仰:向实现人类彻底解放的“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的共产主义过渡。
这是无产阶级国家治理的伦理价值和道德理想。其二,价值宗旨:服从和服务于无产阶级的根本利益,“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这是无产阶级国家治理的根本的实践精神。其三,价值原则:建立在以广大人民群众为主体的“真实的集体”基础上的集体主义。这是无产阶级国家治理实践中正确处理个人与集体关系的基本道德准则。其四,道德要求:勤政为民的道德信念、廉洁奉公的道德责任、公正无私的道德作风、务实创新的道德品格。这四个层面的道德内涵实际上涵盖了无产阶级国家治理实践的性质、目标和方向,也提出了无产阶级国家治权的运作者所必须遵循的伦理原则和道德规范,这些构成了无产阶级国家的政治价值或政治伦理道德,为了概念的明确和论述方便,我们称之为无产阶级国家治理的政治道德,简称“政德”。
然而,这种“价值”能否有效地转化成无产阶级国家治理的“事实”,做到“价值”与“事实”的统一,不仅要求无产阶级国家的治理实践严格遵循自身的制度逻辑,而且,以此为基础,还要求有能有效推动这种转化的中介和动力,这个中介和动力就是无产阶级政党的领导和执政。无产阶级政党的领导和执政活动必须严守无产阶级国家治理的制度逻辑和价值逻辑。在制度层面,实现政党治理行为的法治化、政党领导活动的制度化和党内运行的规范化;在价值层面,确立政党治理的社会主义目标、政党执政的人民利益宗旨和政党生活的无产阶级先进意识。但是,制度和价值的规约与导向并不必然带来国家治理的有效性,治理的有效性更依赖国家权力运作者的治理能力,即政党领导和执政的能力。因此,在有效性层面,不断提高无产阶级政党执政能力就成了无产阶级国家治理的又一个关键环节。因为,一个具备现代国家治理能力和艺术的政党,对于国家权力运行的安全与低风险、政府管理的廉洁与低成本、社会发展的有序与可持续、人民根本利益的维护与实现等等,一句话,对于提高国家治理的有效性无疑是具有重要意义的。这也是我们透过20世纪各社会主义国家的治理实践的得与失所得出的一个基本的经验和教训。
总之,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对无产阶级国家治理实践的艰难探索,为当代社会主义国家治理提供了极为丰富的思想资源。基于这些思想资源,我们可以尝试着概括马克思主义国家治理理论的基本要义:
(1)无产阶级专政是无产阶级国家治理的根本原则,是马克思主义国家治理的政治逻辑;(2)这种政治的逻辑表现为“无产阶级专政—政党治理国家”的国家治理模式;(3)制度化、有效性和价值性是无产阶级国家治理的三个逻辑中轴,即无产阶级国家治理的“中轴原理”;(4)制度缺失、效率低下和价值不昌都会从根本上侵蚀和动摇无产阶级国家政权;(5)国家治理必然要在“制度主义”、“效率主义”和“价值主义”上确立其基本的治国方略。
二 全球化中的国家治理:在制度、效率与价值之间
(一)西方国家治理的哲学基础:自由民主框架中的制度主义、效率主义与价值中立主义
如导言中所指出的,制度化、有效性和价值性是西方世界的国家治理理论的基本哲学逻辑。普遍法律化和制度化是西方资产阶级政治统治赖以建立的有效途径和有力武器,也是西方国家治理所推崇和遵循的政治逻辑,但国家治理的制度化一旦遭遇到社会对国家治理效率最大化的强烈需求时,国家的事务性治理就开始逐渐游离国家政治性治理(政治统治)。于是19世纪末行政与政治的分离就在国家治理的理论建构中凸显出来。
如我们所知,社会治理理论肇始于行政学与政治学的分离,其学理发轫的标志是威尔逊于1887年在《政治学季刊》上发表的《行政学之研究》一文。威尔逊认为行政与政治不同,“行政管理的领域是一种事务性的领域,它与政治的领域的那种混乱和冲突相去甚远。……行政管理是置身于‘政治’所特有的范围之外的。行政管理问题并不是政治问题”。同时他又提出,“执行宪法比制定宪法还要困难”,因此,“应建立一门行政科学力求使政府不走弯路,避免杂乱无章、不成体统的现象,加强并纯洁政府机构”。这里威尔逊就提出了关于资本主义国家治理的一个重要发展趋向和治理原则:政治与行政的二分理念。
政治与行政二分原则是基于美国社会发展现实和美国国家治理实际需要而提出来的。美国南北战争后,资本主义得到迅速发展。到1894年,美国工业生产已跃居世界第一位。疆界的扩大,跨国公司的发展和壮大,同世界各国联系的不断加强,使得国家治理事务日益庞杂而专业化,这突出体现在政府所执行的公共治理上,行政事务、政府机构、行政管理人员迅速扩大。然而,威尔逊时代政府机构盛行的是分赃制(Spoil Sys tem),即当时政府的所有职位都是通过竞选胜利者分配给其支持者完成的。政府机构工作人员的频繁变动导致从业者难以适应政府工作的专业化,使得这一制度在运行过程中日益暴露出政府运作的低效、腐败和短视。这是美国的国家治理转型的社会基础和最初动因。1883年,美国推行了基于功绩制的文官制度(Merit System),即将政治决策机构与决策的执行机构的人员遴选办法予以区分:政治决策机构的领导者实行原有的选举制,决策执行机构的组成人员则实行长期乃至终生雇佣制。这些政府雇员之职位保持与升迁不受决策机构领导者变迁的影响,只与他自身的教育前景、工作业绩等相关。在作为教授、学者、政治家的威尔逊的引领下,文官制度与政治行政二分原则不仅成了美国的国家治理希冀克服政府的低效、腐败和短视的一剂良药,而且还成为国家治理理论创新与行政科学建构的中心问题。
古德诺在威尔逊的基础上进一步对政治与行政二分这个行政学的基本原则展开了论述。他在1900年出版的《政治与行政》一书中提出,政治是国家意志的表达,而行政是这种意志的执行。“在所有的政府体制中都存在着两种主要的或基本的政府功能,即国家意志的表达功能和国家意志的执行功能。在所有的国家中也都存在着分立的机关,美国分立的机关都用他们的大部分时间行使着两种功能中的一种。这两种功能分别是:政治与行政。”
古德诺还特别强调行政不应受到政治权宜措施及政党因素的影响。这样,政治与行政二分原则就成了此后罗纳德·怀特、马克斯·韦伯、H·西蒙等学者具体探索公共治理规律的基本原则。
如果说威尔逊等人为西方国家治理特别是公共治理理论确立了基本的基本原则的话,那么公共治理的制度的技术建构则是由马克斯·韦伯开拓出来的,突出体现在科层制度即官僚制度理论。为了达到公共治理的科学化、技术化和效率化的治理目标,克服公共治理的腐败、低效与短视的弊端,韦伯对公共行政的体系进行了明确的形式合理性的制度设计。
在马克斯·韦伯及其追随者的理论视野中,官僚制首先是作为一种国家政治统治与社会管理的制度方式而存在的,然后才是作为一种管理机制而被加以关注的。在国家治理视域,前者是维持合法性暴力的、垄断的强制性机构,即国家的职能在于通过强制性政治统治提供社会秩序,这种实现国家治理(统治)的功能是不应该弱化而应该相反;后者是由技术官僚所构成的官僚体系,是适应行政发展的效率需要而形成的基于明确的技术化、理性化和非人格化的权威型层级管理体制,它的唯一追求就是最高效率、最优化和合理化,这恰恰体现了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精神。
韦伯的官僚制是基于西方理性传统而设计出来的国家治理的一种制度方式,它追求的是在制度化中的效率,走的是以“科学救赎”资本主义国家治理的路径,体现的是科学精神和法制精神。尽管他声称,他的“理性官僚制”只是一种“理想类型”,是“法理型支配(统治)”这种理想类型中最纯粹的一种支配形式,秉承了法理型支配(统治)的“理性”要素(形式理性),但是,由于经验事实处处与“理想类型”格格不入,因而还是遭到了批评者的严厉讦难:其一,官僚制严格的纪律和僵化制度及处事程序,不仅没有起到提高治理效率、改善治理功能结构的作用,反而因权力的膨胀而给民主、自由与个性带来严重的威胁;其二,官僚制在功能主义和技术主义的工具理性追求中回避了价值理性的意义,或者说采取价值中立主义态度来对待公共治理。
价值的缺失或价值中立主义也许是韦伯的官僚制治理范式的致命缺陷。因为,20世纪50年代后,推崇韦伯官僚制的行政学者对官僚体制的技术操作层面——预算、人事、组织等技术合法性的埋头苦究,却不能为社会现实问题提供令人信服的价值合法性解答,如何应对世界性的社会主义浪潮对资本主义国家治理造成的巨大价值压力?以何种社会政治价值才能恢复人们因人权运动、争取社会公正运动和女权运动的政治狂澜以及种族歧视、社会差距和吏治腐败的社会之殇所丧失掉了的资本主义价值信念?社会危机处理、政策制定、政策分析等的价值基础到底是什么?这些问题在官僚制的治理范式中似乎找不到答案。由此,20世纪60年代以来,西方政治学家如亨廷顿等对威尔逊以来建构起来的基于政治行政二分原则的社会治理模式和理论提出了批评,特别是对政府的价值中立表示怀疑,对政府的效率目标的合法性不予认同。
20世纪80年代初,魏姆斯利及其同仁在《公共行政与治理过程:转变美国的政治对话》(史称《黑堡宣言》)中,批判公共行政研究师法企业管理的风潮,重申公共治理应该有其内在的价值观。主张公共行政应在民主社会的国家治理中扮演更为积极的价值角色,如执行和扞卫民主自由宪法的角色、人民受托者角色、平衡者角色等,目的是要为资本主义制度和资本主义国家的治理提供自由、民主、正义、平等、公共性、人的价值等价值支持。《黑堡宣言》被认为是新公共运动各种治理范式滥觞的重要标志,也是西方世界的国家治理理论价值主义回归的重要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