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甘化集团的机修车间度过了一个冬天。那个冬天阳光明媚,经常有鸟儿在车间外的芒果树上唱歌。机修车间的功夫很清闲,哪里有机器坏了,首先是找我们的车间主任,他会派个技术员去看看状况,很多时候,即使出了状况,也不需要动用到车床来加工机件。即使运气真的很好,有一两件事要做,也轮不到我动手。开磨床那个家伙有事没事就混到我的车床边来,不怀好意的说,要帮忙吗,我会打洞!车间里都管钻孔做“打洞”。所以,一有事做我就扬着声音喊,喂,打洞咯。他就会屁颠颠地跑过来,帮我把活解决了。
整个冬天,我大部分时间都是躺在窗边的长椅上晒太阳,听窗外鸟鸣,还有一件必做的事,就是想念罗朝江。我已经几个月没和罗朝江说话了,从秋天到冬天,现在春天快来了,我只是每天听着他的铁卷门准备起落,知道他还活着,仅此而已。有时候我也会想起大佬麦,我曾经心血来潮地打过他的传呼,但没有回音,就罢了。我一次又一次地扪心自问,大佬麦,他总归是我生命中的第一个男人,我对他和对罗朝江,是不是一样的感情?答案竟然是:不知道。如果不是有从他的制服领上掉下来的钮扣时刻提醒我,我甚至几乎忘了我们之间曾经发生过什么事。
是什么把我变成这样?我想一定是时间。刚开始的时候,我还尝试过去派出所门口等他,但几次都落空。我看着派出所庄严的门口,想象着我生命中的第一个男人从里面走出来。他还穿着那身笔挺的制服,风纪扣上的金属质感在阳光下闪闪发亮。而他的笑容也充满金属的亮色,牙齿也是亮的,他朝我走来,像太阳一样眷顾着我,我的生活一片光明。
但我知道这种等待是那样虚无,我讨厌这种虚无,表面风平浪静,好像什么事也没有,但我的记忆却时常提醒我,有些事,在特定的时间和空间,在我们愿意或者不愿意的情况下,的确发生了。我想,与其这样无了期地等下去,不如直截了当地找他说个明白。但是,真的就能说明白么,天真的我当时还真的以为世上的很多事,仅靠两片嘴唇就可以说明白的。于是当我躺在车间的长木椅上晒太阳的时候,在心里盘算着什么时候去找大佬麦说个明白,哪怕是一句话,一个眼神,一个手势,甚至一阵烟草的味道,也好。我还想到一个折衷的办法,就是如果实在找不到大佬麦,就找小黑狗帮忙,这家伙除了上了天堂和下了地狱的,什么人都难不倒他。
甘化厂的门外有一个足球场,场边的杂草长得有一半人多高,每天下了班,我都喜欢在草丛中躺半天,一直躺到太阳下山,夜班的钟声敲响了,远处华灯初现,我才磨磨蹭蹭地推着骑着自行车回家。我喜欢这个足球场是因为这里够安静,应该说是凄凉。天知道有多久没人在这里踢过球了,我想可能是甘化厂转型成甘化集团以前吧,我记得从前这里曾活跃过李广财的身影,他不会踢球,但他会跑前跑后的为球队当后勤,送水送点心什么的。现在厂子的体制变了,厂长变成了老板,老板的管理和厂长当然是不一样的。在老板的手下打工,人人自危,随时都有被“炒鱿鱼”的危险,试想想,这样的境况下,谁还有心思去踢球?就这点来说,我还真的打心眼里感激我们的老板,是他先进而有效的管理体制使这个球场变得荒凉,而这荒凉正合我心意。几阵风吹来,摇曳着萋萋芳草,耳边不禁又想起那几句凄美的曲子:凉风——有信,秋月无——边——
思念一个男人的心情,又变得异常凄凉。
我想,除了我之外,这荒废的球场还是常有人来的,因为球场的中央秃了一块大圆饼似的空地,寸草不长的地面明显有摩托车碾下的痕迹。而且有一次,小黑狗来接我下班的时候,还特地带着我在上面转了几圈。然后他说,苏小棋,我教你开摩托车怎么样?说着他停下来,把车子交给我。我摇着头说,不了,我又没钱买摩托车。他说不对,你只是暂时没钱,难保你以后没有嘛,实在没有的话,大不了我以后送你一辆。我说我干嘛要你送,你是我什么人啊?小黑狗摸着他的肚皮子嘻嘻地笑着,虽然暂时我不是你什么人,但难保以后不会是你的什么人啊。
我踢了他一脚,还不解气,又朝他的摩托车踢下去。他心痛了,别,别,别,姑奶奶我求你了,别拿我“二奶”出气。他又解释说,虽然男人都喜欢管车子叫老婆,但我的车子只能做“二奶”,因为老婆嘛,是用来痛的,不是用的。说着不怀好意地盯着我看。我看拉倒吧,做你“二奶”都这么累,做你老婆还好得到哪里去。不是这样的苏小棋,你要相信我,做我老婆很幸福,我是一个会给老婆幸福的男人,你要相信我。
其实我在心底里信任小黑狗,我坚信他一定是一个可以给老婆幸福的男人。不仅他,他家里那只大黑狗也是。我认识了他母亲这么久,从来没见她吃过什么苦。无论大黑狗在店里忙成什么样子,她一样视而不见,一样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在我的印象中,她一辈子做的最大的一件事就是生下小黑狗,然后就好像已经完成了女人的使命,以后就可以享清福了。苏影兰也是女人,可是此女人不同彼女人啦。信任归信任,我知道自己永远不会是那个幸福的女人,说不清为什么。我一旦想起有一天如果真的嫁给小黑狗,过着像他的母亲一样的幸福生活,我就浑身长起鸡皮疙瘩。
夜幕降临的时候,我准备打道回府。我推着自行车走过长到半人高的杂草丛,身后突然响起“轰轰”的摩托车声。我知道那声音和我没关系,活到我这个份上,世界上还有什么声音是和我有关系的呢。但我不能拒绝,它们包围着我,强势地向我袭来。我推着自行车站在草丛中,进退两难。
然后我看见一辆白色的警用摩托车,一个戴着全密封头盔的高个大男人掌握着车把手,腰际环绕着一对瘦得像芦柴棒一样的手。摩托车绕着我表演似的兜了几圈,在我眼前停下来。男人的左脚支在地上,背后那个年轻的女孩的身体摇晃了两下,把他抱得更紧了。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心里纳闷,但不害怕,因为我确实没做什么坏事,所以不怕警察。
大佬麦把头盔脱下来。他脱下头盔那一瞬的动作实在他妈的潇洒。这个动作又成了多年后我回忆他的片段之一。但现在,他在我面前脱下了头盔,露出两排洁白的牙齿,冲我笑,啊哈,苏小棋你怎么在这?
大佬麦!我在心里发出一声惊呼,嘴唇张了几次,却没喊出声来。然后我傻傻地与他面对面站着,傻傻地笑。说嘛,你怎么在这里。我在这里上班。我用手指了指不远处的甘化集团厂房说,就在那里,开车床。哦,哦,是这样。他嘻嘻地笑了两声,我带我女朋友来学摩托车,她死活也不肯,哦对了,这是我女朋友,叫小敏,你见过的。
小敏把头从大佬麦的背后伸出来,看了我一眼。我的脑袋又嗡的响了一下,就是她,那个美得让我绝望的女孩。大佬麦说,她是学钢琴的,别的什么也不会,没用的家伙。小敏娇嗔的捶了他的后背一下子,他笑着回头看了她一眼。小敏好奇地盯着我,说,我们见过吗,我怎么没印象。我说,大佬麦记错了,我们没见过,我又不会弹钢琴,你怎么会见过我。哦,小敏说,你在那里上班?嗯,我说。她又看了我一眼,眼神里流露出复杂的情绪,似乎想安慰我一下,又似乎什么情绪也没有,只是随口问一下,就像浪漫的风刮过我们厂房的屋顶,荡漾不起半点波澜。
我下意识地吸了吸鼻子,就像个被人欺负的黄毛丫头。我奇怪为什么会在他们面前吸鼻子,我以为我自己想哭,但眼里没有湿润的感觉。然后我明白了,是小敏身上的香水味让我的鼻觉神经受了刺激。我说你们慢慢玩,我先回去了。大佬麦点点头。我没有再看小敏一眼,我的心异常平静。我推着车子一步一步地走出草丛,走向球场边的灯火。厂里还有人在上夜班,我像一只迷茫的飞蛾扑向温暖的火焰一样向车间扑去。就在我离开足球场那一刻,我好像还听到大佬麦在喊,喂,你告诉小黑狗,叫他有什么事随时呼我。
我一直想哭,为了那个烟花初绽的夜晚。我必须大哭一场,我要用泪水洗刷我内心的郁闷,为我生命中的第一次风光大葬。
我推着单车吱吱歪歪地走进厂里的传达室。车间里热火朝天的生产的景象带着热气向我席卷而来。传达室的老王伯把沙锅坐在煤油炉上,炖一只从车间下水道捉来的老鼠。他就着炉子,举着一杯九江大米酒吃起了火锅。我支好车子走进去,饿得空空如也的胃往上翻滚着胃酸,打了两个惊天动地的嗝。老王伯嘻嘻地笑着,真没口福,还想叫你尝一口呢。我说给我一点酒。老王伯看了我一眼,呵呵地笑着,脸上红得发紫的皮肤扭曲得乱七八糟,看不清纹理。他搬开旁边的报纸信件,给我腾了个坐的位置,又拿来一个沾满茶渍的小瓷杯给我倒了一杯“九江大米”。
他又递给我一双一次性筷子,叫我尝一口他烧的老鼠肉。香着呢。他说。我摇了摇头,继续喝酒,我把他大半瓶酒都喝下去了。酒过三巡,我突然觉得老王伯实在是个好同志。他不仅没有对我喝酒感到大惊小怪,而且很是大智若愚的样子,于是脸上那扭曲的纹理在我朦胧的视线内倒变得清晰可辨。
他开始给我讲李广财年轻时候的事情。
你爸年轻的时候可是个风流才子,呵呵,没和你妈结婚前,厂子里好几个长得好看点的小姑娘都被他弄到手了。他篮球打得好,象棋也下得好,即使是足球也不比别人差,只是后来脚折了,也就没再踢了,唉,谁想到老了老了,竟落下个终身残废,命呐。我的脸抽搐了一下,又喝了一大杯酒。老王伯继续唠叨,我们都不知道他为什么非要娶你妈,当时他为了追你妈还特地跟厂里的宣传干事学写诗,誓言要把你妈搞到手,哈哈,那老东西还真有能耐。结果又怎么样?还不是废了一条腿。不过嘛,英雄难过美人关,他说他是为了爱情,他爱你妈,呵呵。不害臊的老东西。
我吱吱的笑了起来,像只垂死的老鼠。我说还真没想到,李广财还有这一面,你不说我还不知道呢。所谓一物降一物,老王伯说,咱们全厂都知道苏影兰是只破……哦哦,算了,时过境迁。他把我喝剩的半瓶酒全倒进肚子里,不见醉意,话却越来越多了。他问我为什么还不回家,是不是又得加班。
我说是的,加班。
我不想再听他胡吹,对于苏影兰和李广财的往事,我从来都没有深究的兴趣。因为在潜意识里,我隐约感觉到其中的不光彩,虽然我所知甚少,用苏小雨的话说,第六感。
但有一点我必须承认,我的父亲,那个为爱情赔了一条腿的男人,一下子让我肃然起敬。我嘻嘻地笑着,寻思他是因为送了腿感动了我妈,还是因为娶了我妈后因为某件事,类似刘炯之的英雄救美的时候弄断的。这一切无从考究。
机修车间里灯火通明,却没几个干活的。几个家伙凑在磨床边的工具箱上打拖拉机,一个个赤裸着上身,深褐色的皮肤油光可鉴,让我想起拔光了毛的猪。我带着一身酒气从他们身边走过,开磨床的家伙抬起头看了我一眼,问道,要打洞么?
我头也不回地摇了摇头,走回我工作的车床边。身后传来一阵哄笑。我扶着床头箱稳住了摇晃不定的身体,缓一口气,挪到旁边的长木椅上躺了下来。我看了看BP机上的时间,已经是晚上九点多了。家里竟没有人找我,小黑狗也没找我,我竟没有半点失落。世界本来就不需要我,他们找我又能怎么样?我嘻嘻地笑了两声,闭上眼昏睡过去。
可是睡不着。我老觉得身上的椅子就像浮在海面上一样,摇晃不定,随波逐流。一忽而被冲上浪尖,一忽儿又回到底谷。我的眼前一片漆黑,我手里揣着大佬麦留下来的那颗钮扣,脑海里想的却是罗朝江的身影,他的音容笑貌第一次在这漆黑里清晰地突现出来,五官端正,轮廓分明。我还清楚地看到他白大褂的领子上微黄的污垢,生动地随着他的喉结的上下滚动而不断地颤抖。
于是我的目光颤抖起来。我的双手颤抖起来。我的身体也颤抖起来了。我又听到烟花绽放的声音,又一次听到他的双腿跪上苏红蕊的大床的声音,又一次听到大佬麦把我的衣服及身体撕裂的声音。我颤抖着伸出手去,想抓住什么,却什么也没抓住,就像命中注定的一样,我早就该知道了,我什么也不会抓住。我看着自己越漂越远,看着罗朝江和大佬麦在我的视野内远去,我“哇”的大喊一声,忍了多时的泪水终于夺眶而出。我哭了,我终于哭了,我感恩戴德地哭着,感谢生命赐给我眼泪,好让这个美丽的葬礼不至于无声无息,冷落地谢幕。我双手捧着脸,将眼泪捧在手里,我亲吻着它的质感它的气味还有它带给我的甜酸苦辣。泪水从我的指缝间流淌下来,打湿了我的耳根和发梢。
直到曲终人散。直到泪尽人醒。我抹了一把脸清醒过来。我从堆放在一边的不锈钢板上看见我容光焕发的容颜。我又想起李广财那条腿,那个为了爱情而变得残缺了的身体。我为我的父亲感到骄傲,这一刻,我感激自己是他的女儿,感激他给了我血液和生命,给了我感受这种大喜大悲的生活的快意。
我开了车床的电源,在车刀架上夹紧了一把硬质合金的磨得锋利无比的车刀,再在卡盘上装上一个大圆法兰。卡盘飞快地旋转,车刀架匀速横向推进。我举起手,看了一眼我的右手那根美丽的食指,轻轻地吻了一下,就伸向车刀与卡盘咬合的地方。
我看到鲜血飞溅,如盛放的烟花,如处女的落红。我的手指发出快乐的痛楚,我脸不改色地看着那些血红色的液体从我的指头上倾注而出,我用温柔的目光打量着那截断了的手指。无论大佬麦,还是罗朝江,从此跟这些流出我体内的血液一样,从我的生命中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