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影兰继在京果街第一个买回来彩电后,又做出了她人生的另一个创举,就是VC。那时候京果街的大多数人家,包括住在出租屋里的外地民工,都看上彩色电视了。并且拉上有线电视的天线,每个月交给有线电视台七块钱,从此苏影兰告别了冲着雪花发牢骚的日子。电视里一天到晚被各种品牌的VC广告充斥着,京果街上有人经营起VC光盘出租。苏影兰的心又一次蠢蠢欲动,这一次她没有征得李广财的同意,自作主张地花了两千多元往家里扛回一台VC。李广财狐疑地盯着她看了好一会,不再吱声。
苏影兰大概还不了解VC除了放唱片,还有播放影像的功能。这时候香港梅艳芳、张国荣、谭咏麟等几大巨星相继宣布退出乐坛,叶倩文之后,一代天后王菲横空出世。当街上的音像铺,邻居的电视机和音响弥漫出王菲的幽灵般的声线时,我家的VC里总是断断续续地唱着《客途秋恨》。我已经在家里呆了半个月了,在这半个月里,我听着《客途秋恨》的调子看着我的断指发呆。看着它从一只鲜血淋漓的小怪物变成包着大白头巾的异形,然后又重归于它的短小和丑陋。我一次次地被粤剧的曲子轰得头皮发麻,一次次狠狠地咬着我的断指,直咬到它又一次见了血,仍不肯罢休。
小黑狗每天都来看我,带来他店里好吃的食物。他看着我的断指嘻嘻地傻笑,好像我的缺陷让他信心倍增,从此非他莫属一样。开始时因为右手不能动,他就喂给我吃,有好几次我故意不配合,把馄饨弄得他一身一脸,然后两个人哈哈大笑,然后是呵呵的傻笑。笑过之后,他总是给我拨弄盖着额头的刘海,正经得像个男人,端详着我,发出一声叹息。这时候我就开始发脾气,我的臭脾气在这十多天里发挥到极致,看着他被我搞得气喘吁吁的样子我就很舒坦。讲不清为什么,就是舒坦。最后他总是灰溜溜地离开,第二天又准时报到,像个遵纪守法的好孩子。
是罗朝江给我解开了包扎伤口的绷带。那天小黑狗前脚刚走,他后脚就来了,还虚张声势地穿着白大褂,捧着铝制的装着棉花、酒精、小钢钳和镊子等医牙用的家伙。我愣了愣,心里又没出息地生出一阵翻江倒海,我冷冷地问,你要干什么?他笑了笑,温柔地说,小棋,别生气,让我来帮你,好吗?他不容拒绝地在我面前坐下来,习惯性地盯着我的牙齿看,他说我来帮你解绷带。我把断指伸到他跟前说,喏,在这,别老盯着我的牙。
他笑了两声,说苏小棋你真幽默。他小心翼翼地用小钢钳把绷带弄断,再一圈圈地把它们从我的手指上松开。我嗅到一股浓烈的药味,他高兴地说,我算的日子没错吧,不迟不早,刚刚好。他又用酒精把我手指上新长的肉疙瘩消毒一遍,抹了把汗,说,你姐呢?
我说苏小雨实习去了。哦哦,明年毕业了吧,四年级都不用上课。嗯。我说。他侧耳一听,咦,今天没播曲子呀?只我妈一个人爱听,她不在播来干什么?那是那是。罗朝江说,你觉得好听吗?我说好听个鸟,一听我就浑身起鸡皮疙瘩,就想去尿尿。罗朝江大笑起来,附和道,我也是,不过我是男的,要尿尿很方便,你们女同志就麻烦多了。我看着罗朝江,张了半天的嘴都合不拢,我不敢相信这些话会从他那张充满智慧的嘴唇里吐出来,突然我觉得自己很可怜。
他收拾东西准备离开,走到门边他回过头,哎,苏小棋,你知道你妈为什么老听那曲子吗?我愣了一下,听不懂他这话是什么意思。嘻嘻,我也是听京果街的人说的,说你妈以前和一个唱粤曲的人有过暧昧关系,你不知道呀,那当我什么话也没讲过好了。
不管罗朝江说这话的时候居心何在,但他提醒了我。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关于苏影兰的前世今生,作为她的女儿,我不拷问谁去拷问。虽然是冬天了,我却感到浑身发热。我听着罗朝江的脚步声在木楼梯的尽头消失,才把屋门关上,走进苏影兰的睡房。
房里的摆设一目了然,况且以苏影兰的思维,有可能暗藏她的秘密的地方只有几处进入我的寻找范围。一是床底,二还是床底,三想不出来了。于是弯下腰,钻进苏红蕊的红木雕花大床,一伸手,就在墙角的最深处摸到一件包袱。我的手摸到像流水一样光滑的质感,带给我丝丝凉意。我把包袱掏出来,只见一块宝石蓝的丝绸方巾里面包着一个坚硬的木盒子。我把它们严肃地摆放在大床的正中位置,我的故作严肃越发让整件事显得儿戏而无厘头。我很清楚里面的秘密与我无关,所以缺少了应有的激动人心。我不知道苏小雨打开这个包袱的时候会是什么样的心情,会不会像我一样置身事外,心安理得。
我打开小木匣,里面竟赫然惊现一双做工精细的绣花鞋。有一刻我被这双鞋子吓了一跳。我看过我的外婆苏红蕊和刘炯之的结婚照,她穿的就是这双鞋子。虽然已经发黄的黑白照片看不清细节,但上面的图案和残存的气息让我坚定不移地相信这就是我外婆的绣花鞋。它带着某种陈旧的鲜活呈现在我面前,诉说的欲望朝我扑鼻而来。我迟疑地盯着它,几次伸出手去触摸它,却生怕它携带着的尚未消失的体温带给我另一种恐惧。
然而我一直不是个贪生怕死的人,况且摸一摸,也不至于令我立马死于非命。那么我怕什么?我没想到的是,正是这一瞬的决定,我找到了自己后来的人生信条,那就是,会不会死?答案要是不会的话,那就没有什么事是不可为的了。
我捧起那双绣花鞋,如释重负。它们像两只被遗弃多时的小兔,相依为命的靠在一起沉默了这么多年,难怪诉说的欲望如此强烈。我轻抚着上面的图案,想象刘炯之在这张大床上脱下这双鞋子的时候是什么景象。想到这里我感到浑身燥热,体内有一股按捺不住的力量往外涌,往外涌。我的呼吸加速,我又感到大佬麦的双手在我的身上游走,探索,定位,进攻。如风卷残云,如排山倒海。我把绣花鞋摆在我的小腹上,想象着我的手就是大佬麦的手。我用我的手在自己身上重复大佬麦做过的一切,我的身体发出快乐的呼应。然后大佬麦很快就不见了,我见到那个叫刘炯之的男人,我却成了苏红蕊。他把我小腹上的鞋子拿下来放好,带着比大佬麦强大十倍的力量,引爆了我体内的火山。
大约过了半个世纪。刘炯之把我遗弃在这个孤独的时空,如记忆中一抹胭脂的印痕,寂寞而孤清。我奄奄一息在躺在床上,那双绣花鞋如梦如醒地重新摆到我的小腹上去。我从床上爬起来,打开窗户,冬天的阳光温柔地抚摸着它尘封的容颜。借着光线,就在这双绣花鞋里面,终于看到了我要找的,和苏影兰的生命休戚相关的东西。
多年后我闲来无事翻阅一本叫《摄影之友》的杂志,看见北京某女摄影师将自己的作品装裱在绣花鞋里,美其名曰“装置艺术”。我又一次想起此刻,想起我的母亲苏影兰的秘密,就像这位女摄影师一样装置在外婆的绣花鞋里。
我看到绣花鞋的鞋垫上剪了两个心形的洞,左脚是苏红蕊和刘炯之的结婚合影,右脚是苏影兰和另一个男人的合影。我仔细端详那个男人的五官,感觉很脸熟,却又不知道在哪里见过。他的鼻子笔挺,双目有神,两道剑眉虎虎生威。而苏影兰,穿着一身碎花旗袍,小鸟依人的依在他身边,害羞而娇憨,一副不食人间烟火的神情。我认识了苏影兰十多年,第一次见识她这副德性,郁闷的是,为什么我早不把这个秘密找出来呢,如果这样的话,当年我小学三年级写起作文来,也不至于对我的母亲一无所知。不得不承认,她的这张照片,多少激起我联想的翅膀和创作的欲望。
可是时过境迁,就像这绣花鞋里的这两张照片,就像苏影兰身边的这个男人,过去了。我细看一下,苏影兰的脚底下还有一个日期:1973年9月。
我的思绪又一次穿越时光隧道往回推算,这一刻我后悔当初上学为什么不把数学学好,以至让我对着这些数字手忙脚乱。但是我不能乱,这关系到我家的家庭秘密,关系到苏影兰的前世今生,甚至,有可能,关系到苏小雨的身世。果然,我翻箱倒柜,把我家的户口本和苏影兰及李广财的结婚证明都拿出来作呈堂证供。得出来的答案就是:照片拍于1973年9月,苏小雨的出生年月为1974年12月,苏影兰和李广财的结婚证上的日期是1974年10月,而我的出生日期是1976年7月。
一切都似乎浮出水面,我的心情却远没有想象中的激动,双手也没有颤抖。我冷静地将所有的秘密以及和这个秘密有关的证据放回到原位,搬了张斗凳坐到露台上去。我又看到了充满了人间烟火和市井气味的京果街,街上的人们从小到大,从生老到病死,日出而动日落而静。我感受到生活赋予给我们的跌宕起伏和心平气和。就像京果街的路面和屋顶,人情变幻,岁月流转,这些固有的质地,依旧没有改变。是的,即使我知道了应该或不应该知道的一切,我的生活依然不会因为这个而有任何的改变。
我不知道坐了多久,最后一抹晚霞消失了,寒意随即袭来,我感到彻骨的冷。苏影兰卖鱼还没有回来,我站起来,走到楼下的小屋,我的父亲正半躺在床上,就着床头灯看报纸。他见我站在他面前,意外地抬起头看着我,脸上竟生出一些不自在。我说,爸,你饿了吗?李广财又愣了愣,有点慌乱地把报纸收起来,嗯,是,也不是很饿,不急,不急。我全身僵硬,看着我的父亲。自从他从露台上被我打下去变成终身残废,我们之间好像有一种默契,谁也没再说起那件事。我百感交集地转过身,脸上有湿湿的东西在滚动,我抹了一把泪,走出李广财的小屋,跑上楼,破天荒的,洗米做饭,不知道为什么我就想做一顿饭。
但屋里的冷清让我很别扭,我走向苏影兰的VC,摁了开关,《客途秋恨》的调子凄清地流淌开来。我随手翻了翻唱碟的封套,“孙亮光粤曲精选”几个黄金色的艺术字赫然入目。哦,哦,哦。孙亮光,脸熟的男人,就是他!一瞬间,最后的一抹迷雾在我眼前消失了,孙亮光,那个唱粤曲的小生,那个令苏影兰千娇百媚尽显小女儿态的男人,那个装置在绣花鞋里的被历史永远封存的男人。我终于看清了,他的精巧的五官和艺术气质,在苏小雨身上得到了完美无瑕的继承,发扬光大。
我凄然地发出一声苦笑,把封套放回原处。我不是谁的救世主,也不是手握魔法棒的仙女,我只是凡夫俗子,把一切放回原处,我只有这么做,我应该这么做。
当祖辈的历史之门在我面前一扇扇地打开,再没有秘密。就像你费尽心思去苦苦追寻河流的源头,当你找到了,当务之急不再是寻根刨底,而是为未来寻找出路。现在,我也不得不要面对我自己了。
我走进了厨房。
苏影兰进门的时候见我已经把饭桌摆好,也没说什么,像饿了十年一样坐下来就狼吞虎咽。苏小雨却在这时候回来了,她带着激动人心的气息出现在这个灰暗的屋里,顿觉满堂生辉。我站起身给她添了双碗筷,她顾不上吃饭,打开背包掏出一张本地的报纸递给我的母亲。她说妈,你看,我当作家了,你看看这里,我的文章在报上发表了,你看见了没有,在这,这。
苏影兰终于看见了,报纸的副刊版上,一篇叫《青春无悔》的散文下面真的有“苏小雨”。她扔了饭碗,一把把报纸抢过来,就着灯光再仔细看了几遍,然后折好塞进怀里。她说给我是吧,我明天带到市场给他们看,我女儿是作家了,太好了,女儿,你真的是作家了吗?
苏小雨红着脸不住地点头,她说妈,报社的编辑说还有稿费呢,我琢磨着,从今天开始我哪也不去了,把所有的业余时间都用来写文章,先写散文,然后写小说。他们都说我很有前途,等我像余华、池莉他们一样红的时候,你就不用干活了,我挣稿费养你,好不好,妈?
好,好!苏影兰安慰地点头,把苏小雨拥进怀里,轻轻地抚摸着她的秀发。苏小雨突然想起什么似的,从苏影兰的怀里挣脱出来,说,妈,还有一件事,我必须向你汇报,听清楚了,是汇报,不是请示。
苏影兰笑道,汇报也好请示也好,只要是我宝贝女儿的事,我都无限支持。
嗯,妈妈,我跟你说,实习完了以后,不对,是明天起,我不去实习了,也不打算找工作了,我要做个专业作家,在家里写作,这样就不会受到干扰,可以一心一意。
不工作?苏影兰愣了愣,无助地看了我一眼。我没说话。苏小雨说,妈,你放心,我每天写一篇文章,赚的钱不会比上班少,你对我没信心吗,妈妈?
苏影兰长舒一口气,抚着苏小雨的脸,话到唇边又咽下去了,继而又精神抖擞起来。我的母亲重新拿起饭碗,我发觉她抓着饭碗的手在轻轻地颤抖。苏小雨依然沉迷在她的梦境里,感激地看着苏影兰。我给她添了一碗饭,说,好嘛,大作家总得吃饱饭才能写出好作品。我的美丽的姐姐拿一种新奇的目光打量着我,说,谢谢你妹妹,不过,我实在太激动,太兴奋了,现在我浑身上下都沸腾着创作的激情,我想我很快就可以写小说了,你知道什么是小说吗?我茫然地摇头,不知道。她拉着我的手,没关系,你总会知道的,到时候我的小说一出来,你就是第一个读者好不好?哦对了,妈妈,我不吃饭了,我要回去写作啦。说着蹦上小阁楼,门激动地关上了。
苏影兰望着我,好像希望我能发表一下对这件事的看法。我却说,我给我爸收碗去。
吃过晚饭,我把碗筷也洗了。苏影兰说你的手没事了吗?我说没了,明天就去上班。她点了点头,有点心不在焉的在屋里走了两圈,就回房里看电视去了。
我突然想见小黑狗。至于为什么想见他就只有天知道了,真是奇怪,有时候想起他烦死了,但每当我感到孤独的时候,就像现在,就特想见他,和他说说话,哪怕是吵一架也好。
我站在长堤边的大榕树下才一会,小黑狗就驾着他的豪迈虚张声势地到了。他又给我带了好吃的,但我一点胃口也没有。我们在河边站了很久,大家都没说话。他却痴痴地望着我,突然说,苏小棋,你今晚很不一样。我举起我的断指说,是的,绷带解了,它好了。他摇了摇头说,不是的,我不是说这个,我觉得你今晚有一种光芒,叫什么来着——他搔了搔他的大平头,想了半天,呵呵,对了,就是电视里常听到的对白,忧郁,你今晚很忧郁。
我吱吱地笑了两声,觉得小黑狗还真有点文化。此时此刻,再没有哪两个字比忧郁更能表达我的情绪了。
我叹了口气,说我想回去了。小黑狗说,别嘛,我带你去兜风,女孩子心情不好的时候兜风最见效,大佬麦说的。我说,不去啦,我明天要上班。上班?去哪上班?你找到新工作啦?我说,当然是回甘化集团上班,我还能去哪?
夜灯下我看见小黑狗的脸色变了,他把提在手里的给我带来的咖喱鱼丸,或者别的什么好吃的,一扬手扔到河里去了。我操,老子就想不明白,好好的老板娘你不做,非要回去开什么鸟车床,你不是连手指都赔上了吗?是不是要多赔几根才安心。我摇了摇头说,不是这样的,小黑狗,不是这样的。他说我就想不明白,我什么地方让你讨厌了,我哪里待你不好了,你就非要让我绝望是不是?
我望着小黑狗无言以对。这个和我一起长大的小男孩,原来一直那么可爱,那么纯粹,对我依然那么痴心一片。我心里涌起一阵温暖,但也仅仅是温暖,绝不是大佬麦或者罗朝江带给我的痛彻心肺,也不是刘炯之带给我的幽怨寂寞。他是个很好,很好,很好的朋友,很好,就这样。
或许他只知道我忧郁,但不清楚我因何事而忧郁,甚至连我自己都不知道,又如何强求他呢。我不再理他,径自踏着河边的落叶向家里走去。他急了,我知道他这次是真正的急了。他追上来说,苏小棋,我再问你一次,你是不是一定要回去上班,我老实跟你说,如果你明天真的回去上班,我,我从此都不再理你。
我笑了,抬起手轻抚了一下他的脸颊,他正要抓住我的手,我却溜开了,然后头也不回的朝京果街的方向跑去。我听到小黑狗大吼一声,苏小棋,我恨你!一脚狠狠地踢在他最心爱的摩托车上。我没有回头,不再回头,我知道我一旦回头,就永远逃不开小黑狗的掌握了。
虽然当时的我,并没有一个强大的心理暗示,逃开他就是要逃开京果街。直到若干年后的某一天,孤立无援的我靠在他的肩膀上痛哭的时候,我依然无悔今晚的选择。
快到京果街的时候,我在拐角的地方看到罗朝江的背影,昏黄的街灯把他的身体拉得很长。我放慢了脚步,生怕踩碎了他的影子。我顺着他的影子往前看,苏小雨在他前方十步远的地方走着,手里提着一瓶鲜牛奶。我站住了,目送他们走完,我突然笑了起来,嘻嘻,嘻嘻。随即放声大笑,笑声惊动了几只夜行的老鼠,我依然不管不顾。我在京果街上边走边笑,笑得东倒西歪,把好几户人家的窗户笑亮了。我笑,我想笑嘛,但愿我能把这个世界笑死,笑到地老天荒。
然后,我的笑声里夹带着几句粤曲的调子:凉风——有信,秋月无——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