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曰标题明确;次曰修辞简当。”他举了几个不明确的标题,阅者可以参看原文,我可不必重说了。我现在且引他一段自己出题的经验语如下:
仆忆甲寅七月中旬,曾欲制一书简题,初拟《谢七夕小饮书》。继思古人之所谓书,大都长篇大论,一饮一啄之惠,何须刺刺累幅不休,乃改“书”字为“小启”二字。继又思“小饮小启”四字中两“小”字相碰……重改“小饮”两字为“招饮”两字,于是预宴而致谢忱,或不赴宴而道其歉忱,可一任作者之自由构思矣。继思七夕已逾旬日,乃于题首冠一“追”字,曰《追谢七夕招饮小启》自谓妥适矣。既以示友人某君……君曰既为假设之事,似不可不冠一“拟”字,以醒眉目。仆乃亟叹制题之匪易易。……
我对钱先生所定两条标准,很有相当的赞同;而看他拟题这样慎重,也很佩服。不过我以为如为高小或初中(按钱先生此题为高小学生拟的)学生拟题,还要注意学生的心理习惯与思想层次。所以文人制题,愈简愈好;而为学生拟题,有时不可过简。若以此题论,不妨改为《友人七夕招饮不克赴会致书婉谢》或《七夕自友家饮归作书致谢》。这样可使学生思路清晰,措辞易于得当,不致因题目多了几个字嫌它不简当呢。至于“书”字,今俗通用,似可不必泥古。作文假设之题甚多,苟非特指名者,可不必用“拟”字。譬如作《拟苏武答李陵书》,那便不能不冠“拟”字,否则变成真的苏武李陵了。“追”字有无,亦可不拘。即古人书简,事后答谢,也不加“追”字的。至于题面不修整,甚至含糊不清,自相剌谬的题目,据我看见过的也有不少,可以不必讨论了。
2.含蕴题义。所谓含蕴题义,就是说标题中要有丰富的涵义,可以让学生自由发挥。钱先生说:
……吾侪教室命题作论说文字,一以审验诸生理解力优劣为主旨,务须为作者留思考地步。即如某某等校作文有题曰《养心莫善于寡欲说》,曰《士先器识而后文艺论》,曰《振兴实业要在提倡国货说》……曰“莫善于”,曰“先”,曰“后”,曰“要在”,其事理是非得失,早于题中一口断定,更何余地容作者推考?极作者之能事,不过顺题之口气,依样画一葫芦已耳。更何从验作者之理解力程度如何者?
仆则谓其箝制儿童之意思自由,妖阏其思机已甚。故授儿童作推理文字,其题义宜稍含蓄也。
我以为所谓论说,该要分别来讲。推论之文与辩论不同,说明之文与说喻又不同。推论重在推理判断;辩论要在反复辩诘;说明主在解析详明,事理透达;说喻旨在“能近取譬”,故恒托于寓言,言在此而旨在彼。以上面三题而论,第一题为说明文,这是人人承认的格言,作者只要朴实说理,没有推论辩论的必要,题上缀明“说”字是不错的。…第二题加一“论”字,则应为辩论文。而辩论文题的写法当为“士人于器识文艺孰为重轻论”,不当在题中确定先后了。不过这也是古人的格言,如果题词不改,便不当着一“论”字了。第三题本属教师自己结构的,如是写法,实属不妥。振兴实业,其道多端,而一口说定要在提倡国货,题词已属根本错误。如果要学生能够自由发挥,当改《吾国当用何法振兴实业论》或《振兴实业该用什么方法》。
我还记得我的弟弟养真幼时去考中学,题目是《后生可畏论》。教一般人做——便教我做——无不从下文“安知来者之不如今也”一语着想的。他却做了一篇反面文字,考了第一。他的大意说:“后生而无学无行,则异日为匪徒恶棍,贻害乡里,已属可畏。后生而有学无行,则异日为大奸巨慝,祸国殃民,其可畏不更甚乎?”当时我责他文意太放荡不经了。他不服气,自己辩说:“题目明明是论,我不可以自由立论吗?”我被他问得不能回答,只怪教师的“论”字写错了。
这里不过随便举了些例子来讨论。但教师也可知道要题目有丰富的涵义,使学生能自由发挥,那么在题目的修辞上也不能不注意了。
3.缀标文体。数年前教师出作文题多在题前一字或题后一字缀明文体的,如论、说、叙、记、传、志,等等。但往往有不能相题之宜,误缀文体,以致学生误作文字的。钱先生曾举某校作文题《蓉湖秋月》作记事体,谓此题宜虚写意境,不宜记叙事实,宜作“赋”而不宜作“记”,这话固然不错。然也往往有几个教师太拘泥古义的。例如上面钱先生以“书”体为长篇,“启”体为短文,而于“书”与“小启”之间,大加斟酌,我以为似可不必。这是什么缘故呢?因为常用文体,代代都有变迁,其名称区别由繁而简,这是语言学上进化的公例。譬如古人说马,有“驹”,有“骝”,有“骖”,有“骓”,有“骏”,有“骜”,有“骢”,有“骊”,有“驽骀”,种种分别,现在只说“马”了。有哪个说“马”字不能通用呢?古人说“书”,有“书”“札”“简”“启”之别,现在除“启事”另为一种文体外,都说“书”了,又有什么不妥呢?…又如上行公文,古有“表”“奏”“弹事”“密封”“露章”“疏”“剳”“禀”“状”“详文”种种名目,现在只用“呈”了,岂非便宜行事,省得麻烦?
钱先生还有一段攻击论说文之说题的话如下:
抑仆又见近世学校,明明是一论文题,往往于题尾漫缀一“说”字,则又不知类之甚者也。讵知说之始兴,出于子家之绪余,故自汉以来著述家所作杂说,出于寓言者十尝八九……其体固兴论文大不侔也。岂意讹谬相袭,遂乃张冠李戴,不辨菽麦一至此乎?以仆所见,普遍一般论说文字,既非“说”体,题尾似不如竟缀“论”字为当。
这话又当有些分别了。我在上面已经说过,说明之文,也可缀一“说”字,若一律改为“论”字,恐怕又失当了。我有一个同事(某校国文教员)曾对我说:“论者古义训言有理也。古人经纬大文,方可当得‘论’字。现在中小学生居然也做起‘论’来,这是大不可的。” 照此说来,现在学生说也不易做,论也不宜做了。这不是太拘泥了古义吗?我以为时代变迁,文体同名而异实,同实而异名的很多,据古论今,未免有些不妥了。
现在一般新式国文教师主张题下不缀文体了。这种主张,我也有相当的赞同。时人在报章杂志上发表的文章,十九都是不缀文体的。但我们一看他的题目,便可知道他的文体。那么文体已在题词中表现出来,自然可以不缀了。例如:胡适《新思潮的意义》,我们便知是篇说理文;《国故与国粹》,我们便可知道是篇辨明文;梁启超《为学与做人》,我们便可知道是篇演说文;鲁迅《故乡》,我们便可知道是篇描写文;俞平伯《春水船》,我们便知道是个诗题。不过有些看了题词不易明其文体的,还是缀上文体为是。教学生作文,更要注意这一点。我曾见某校国文教师出一题目为《离家之集美》,这个“之”字,倘作虚字解是不通的,我们就作动词解吧。这个题目,是记途中的事物呢,还是述到校后的感想呢?照题目看来,又有些像诗题了。教我来做,也就没有把握,何况教学生做呢?所以我们替学生拟作文题,除题词中已表明文体者外,还是在题上或题下缀明文体为是。
四题目的限制问题
题目的限制问题,在作文拟题的问题中,关系比较小些。但在现在的毫无计划的作文教学状况之下,也就成了不可不研究的问题了。我要把这个问题分二项来说:
1.规定拟题与自由拟题问题。现在有些教师主张作文听学生自由拟题,教师不宜规定题目。他们说:“古人文成而后制题,有一题改至十数次,方才惬意的。那么文人作文,先有文章,后定题目的了。现在教学生相题作文,可谓本末倒置。这是教学生做题目,不是作文章了。命题作文是科举时代的考试方式,现在教学生作文,可以不用命题。”(好多新式国文教师都有这种主张。)
这话似乎言之成理的。但按诸教学的计划目的,便觉有些不妥了。学生自由拟题的弊病,我在本书已经说过,此地不必再说。我此地单根据教学的计划目的来讲罢。譬如我们希望学生于文言白话均有相当练习,而学生自由拟题在六年中全做白话或全做文言,我们能否实施教学计划,达到教学目的呢?我们希望学生于各种常用文字均有相当练习,而学生自由拟题,在六年中全做小说新诗,我们的教学计划和目的,又如何实现呢?学生随意去做,是否能按着教学进程循序渐进呢?学生不能自己拟题的,是否不致抄袭模仿,请人代作,敷衍教师呢?我们教学生作文,根本不能把学生和古今文人相提并论的。况且拟题的方法,题目的方式,尽可多方变换,何必因噎废食呢?现在有些学生被新文学家的教师养成了自由自在的习惯,一到第二个教师接手,要想实施教学计划,规定一些限制,他们就老不高兴。有的来要求教师选哪些文章,出哪些题目,这不是“太阿倒持”了吗?我时常拒绝学生这些要求,我以为教者认清了教学的目的进程,预定了教学计划,实施教学,自有全权,难道还要受学生指导吗?现在有些教师一味迎合学生的意思,还把“发展个性”“适合兴趣”这些话误解起来,以为学生很欢迎他,他的教法也就是最好没有的了。不知道这不过是学生厌受了古文派教师的教法之后的反动倾向,其实他们还不认得正当的道路。新式的教师可不指示他们一条正当的道路,让他们做了出轨的火车去乱冲乱撞吗?所以我以为教师应该以规定拟题为常道;规定范围,令学生在范围内自由拟题为权变之道。守经达权,两者中间要斟酌妥善。
2.分别拟题与团体拟题问题。教师刻板式的命题,在全班学生中往往有的能做,有的不能做,确是也有流弊的。有人主张替各个学生分别拟题,这是除了各个学生的偶发事项之外,平时不易实行的。有的教师每次拟一二十个题目,让学生自由选择一个,差不多每个学生有选一个不同的题目的可能。但这也有几种弊病:
(1)学生没有选择力,往往这个题目试一试,那个题目试一试,不知做哪个才好;有的口里咬着笔杆混时间,过了几十分钟不曾下笔,到后仍然敷衍了事。
(2)教师想不出许多题目的时候,也就随便写几个充数,对于教学的计划和目的均不能顾到。
(3)教师出了许多题目,没有工夫讨论解释或指示作法。
我以为规定一个题目教一班程度不同的学生去做,确是不宜;但要出一二十个题目,教学上也很不易。最好按照一级学生的程度出二三个题目。题目的难易不同,性质仍然相似,而教师不妨指定某等学生做某题。
例如:
甲共和国民须有自治精神论
乙自治与自由
丙说中学生自治之利弊
那么学生一看题目,便易认定我宜做哪个题目,不致观望尝试,耽误时间了。如果教师已经知道学生程度的,不妨指定某等学生做某题。
我平时教作文,多用这种方法的。但有时为要考察学生的进步,比较学生的程度,也可教全体学生通做一个题目,不过这种题目应该以最普通、最浅易,确是全班学生都能做的为标准,这便是我所谓团体拟题了。我有时也教学生自由拟题,但我都先定一个范围给他们的。因为我主张我们要实施教学计划,达到教学目的,教学生作文,无论在题目上、文体上、练习上,时间和字数上必要有些限制,有时为特种练习计,还该严格限制。下章再论作文练习上的问题罢。
(选自《中学作文教学研究》,民智书店,1929年)
材料
题材的搜集和主题的确定(唐弢)
生活经验一经反映和溶化在作品里,这就是文章习语上的所谓题材了。
题材存在于现实世界中,是十分丰富的,是一个作者因为限于本身的经历,却只能写一点自己所熟悉的东西。在写作方法上,主张“只写你所深知者”,原是避免浮浅,使文章深刻的办法,譬如吧,一个生长在四川、足迹不曾出过省界的人,他就描写不出海洋的形状来;而一个过惯海洋生活的渔夫,也无法去想象戈壁的游牧民族的生活;要浸沉于孔孟之道的老先生来评论新社会,固然会眼花缭乱,得不到正确的结论;同样,要唐宁街的绅士们说明一下非洲土人的心理,他们也只好抓破自己的头皮了。这是因为作者对于所描写或者所评论的对象,先就缺乏实际的知识和体会的缘故。
没有事实,也就没有想象,要写一篇像样的文章,是绝不能依赖于天花板的。
然而天花板以外的天地虽大,作者却无法一一经历,为了谨守“只写你所深知者”的教条,许多人就写起老婆、儿子、吃饭、睡觉等等的身边琐事来,因为在平凡的生活里,他们只有这样的体验,一离开这些直接经历,就觉得没有题材可写,没有意见可说,捏起笔,要恨恨于灵感的不来了。
而灵感偏偏又是不可捉摸的东西。
体验缺乏,灵感不来,那么,文章岂不是就写不成了么?事实上并不然。只要时刻留心,经常训练,灵感也可以通过培养来取得,而要达到这一点,主要是平常善于观察,积储由观察得来的感想和形象,以待提笔时候的应用,这样,就可以有所恃而无恐了。
观察虽然比不上体验的真切,然而范围却较为广泛,可以弥补体验的不足。一个专用直接经验来写作的人,在文章里所表现的社会,一定是狭隘的,他不免于常炒冷饭。然而谁又喜欢冷饭呢?要使文章合于读者的胃口,这时候,最迫切的问题是搜集材料——用观察来扩大自己的视野,展开文章的角度,增加应用的词汇,等等。
在这里,我们且来回顾一下,看看世界伟大作家们在写作之前,是怎样地运用着他们的观察方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