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庸言》(The Justice),1912年(民国元年)12月1日创刊,由“天津日界旭街十七号庸言报馆”出版。第一卷为半月刊,1914年改为月刊,同年6月停刊,共出两卷三十期。由梁启超主办,分“建言”、“专论”、“译述”、“艺林”、“佥载”、“时事”、“附录”等栏。创刊号载《馆员姓名录》,下注“续加入者以次公告”,录如下:
《庸言》发刊时,梁启超谓:
庸之义有三:一训常,言其无奇也;一训恒,言其不易也;一训用,言其适应也。振奇之论,未尝不可以骤耸天下之观听,而为道每不可久,且按诸实而多阂焉。天下事物,皆有原理、原则,其原理之体常不易,其用之演为原则也,则常以适应于外界为职志,不入乎其轨者,或以为深赜隐曲,而实则布帛菽粟、夫妇之愚可与知能者也。言之庞杂,至今极矣,而其去治理若愈远,毋亦于兹三义者有所未惬焉,则《庸言报》之所为作也。
以为“庸”,“言其无奇”、“言其不易”、“言其适应”。《易》:“庸言之信,庸行之谨”。《荀子·不苟》:“庸言必信之,庸行必谨之”。此刊取名《庸言》,“在浚牖民智,熏陶民德,发扬民力,务使养成共和法治国家之资格”。实际是在民国成立之初,设想利用报刊,宣传进步党的政治见解。
《庸言》创刊号“建言”中“通论”栏首发梁启超《国性论》,以为“国之有性,如人有性然。人性不同,乃如其面,虽极相近而终不能以相易也。失其本性,斯失其所以为人矣。惟国亦然,缘性之殊,乃各自为国以立于大地”,以为“国性可助长而不可创造也,可改良而不可蔑弃也”,“全国离心力发动太剧,而向心力几不足以相维。夫使徒有离力而无向力,则星系散地球坠而世界或几乎息矣”,“及今匡救,犹可有为,过此以往,虽有善者,未如之何矣”。
同期“通论三”载梁启超《政策与政治机关》,以为“政策之良恶、之适否、之功拙,且当后论。其第一着当先问曾否已有可以实行此政策之主体,曾否已有可以实行此政策之机关”。其“先决问题”是“一曰人,二曰机关”。“吾谓一切政策,皆非今日所亟亟,而惟求所以建设此可以行诸政策之适当机关为最亟亟也。”什么机关呢?“有宪法上之机关,有行政上之机关。宪法上之机关,为一次的建设,其期成在国会议定宪法之时,直接负责者为将来之国会议员及各政党中坚人物。行政上之机关,为继续的建设,随时建设,随时期成,直接负责者为当时之政局官史。”当今“宪法上之机关未臻美善而又不能擅改”,“行政上之机关朽窳败坏,有可以立时改革者而未尝改革”。如果“人民与政府共明斯义,则导吾国以入于政治常轨,以进于可谈政策之时代,又岂难矣哉!”
与此同时,梁启超以为“近两月来之立法事业,当以省制问题为最重要”,撰《省制问题》。又将10月20日“在北京报界欢迎会”上的演讲《鄙人对于言论界之过去及将来》发表,说是“吾侪惟知中国为中国人之中国,尽人有份,而绝非一部分人所得私”,并连续发表了《中国立国大方针》等文。他既批判袁世凯统治,也批判国民党,基本上反映了进步党的政见。这些文章和其他撰述发表后,曾引起一些人的责难,梁启超在《庸言》第一卷第六期刊登了《梁启超启事》:
一、启超所为文皆署姓名,文中辞义直接全负责任。
二、本报撰述诸君之文,皆经启超校阅,负附带之责任。
三、对于各种问题,撰述诸君各自由发表意见,或互有异同,或与启超有异同,原不为病,故一号中或并载两反对之说,或前后号互相辨难,著者各负责任。
四、启超除本报外,与一切日报、丛报皆无直接关系,故对于他报之主义、言论,毫不负责任。(缘国中多谣传某报某报为启超所办,故特声言。)
五、启超独立发表意见,虽最敬爱之师友,其言论行事,启超一切不负连带责任。
六、启超现在对于国中各团体尚无深切关系,无论何团体之言论行事,启超皆不负责任。
梁启超在《庸言》发刊不久,就发表上述启事,可见《庸言》在当时深具影响力。
今将梁启超在《庸言》发表的论文、演说列表如下:
《饮冰室合集·文集》之三十一由上表可知,《庸言》亦有《合集》未收之佚篇。第一卷第十八期以后,就不见梁启超通论或专论。此后虽有“梁启超谈”“会议时主张”,但都系别人记录,不是梁启超手撰。
《庸言》也载梁启超诗篇,如《癸丑禊集诗》(第一卷第十期)、《双涛园读书》(第一卷第十一期)、《庚戌秋冬间,因若海纳交于赵尧生侍御,从问读古文辞,书讯往复,所以进之者良厚,顾羁海外迄未识面,为长谣,以寄遐忆》(第一卷第十二期)、《奉题南海先生所藏翁覃谿手写冯天岩墓志》(第一卷第十四期)、《感秋杂诗》(第一卷第十五期)、《自题所藏唐人写〈维摩诘经〉卷,为燉煌石室物罗瘿公见赠者》(第一卷第二十二期)、《甲寅上已抱存修禊南海子分韵得带字》(第二卷第五期),这些,《饮冰室合集》均收录,兹不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