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庸言》(The Justice),1912年(民国元年)12月1日创刊,由“天津日界旭街十七号庸言报馆”出版。第一卷为半月刊,1914年改为月刊,同年6月停刊,共出两卷三十期。
《庸言》发刊时,梁启超以为“庸”,“言其无奇”、“言其不易”、“言其适应”。《易·文言》:“庸言之信,庸行之谨。”《荀子·不苟》:“庸言必信之,庸行必谨之。”杂志取名《庸言》,“在浚牖民智,熏陶民德,发扬民力,务使养成共和法治国家之资格”。实际是在民国成立之初,设想利用报刊,宣传进步党的政治见解。
《庸言》创刊号“建言”中“通论”栏,首发梁启超《国性论》,以为“国性可助长而不可创造也,可改良而不可蔑弃也”,“全国离心力发动太剧,而向心力几不足以相维。夫使徒有离力而无向力,则星系散地球坠而世界或几乎息矣”,“及今匡救,犹可有为,过此以往,虽有善者,未如之何矣”。
与此同时,梁启超以为“近两月来之立法事业,当以省制问题为最重要”,撰《省制问题》。又将10月20日“在京报界欢迎会”上的讲演《鄙人对于言论界之过去及将来》发表,说是“吾侪惟知中国为中国人之中国,尽人有份,而绝非一部分人所得私”,并连续发表《中国立国大方针》等文。他既批判袁世凯统治,也批判国民党,基本上反映了进步党的政见。这些文章和其他撰述发表后,曾引起一些人的责难,梁启超在《庸言》第一卷第六期刊登了《梁启超启事》:
一、启超所为文皆署姓名,文中辞义直接全负责任。
二、本报撰述诸君之文,皆经启超校阅,负附带之责任。
三、对于各种问题,撰述诸君各自由发表意见,或互有异同,或与启超有异同,原不为病,故一号中或并载两反对之说,或前后号互相辨难,著者各负责任。
四、启超除本报外,与一切日报、丛报皆无直接关系,故对于他报之主义、言论,毫不负责任。(缘国中多谣传某报某报为启超所办,故特声言。)
五、启超独立发表意见,虽最敬爱之师友,其言论行事,启超一切不负连带责任。
六、启超现在对于国中各团体尚无深切关系,无论何团体之言论行事,启超皆不负责任。
梁启超在《庸言》发刊不久,就发表上述启事,可见《庸言》在当时深具影响力。
二
1913年5月,统一、共和、民主三党合并为进步党,黎元洪任理事长,梁启超为理事。9月,进步党“人才内阁”成立,梁任司法总长。次年2月,梁被任为币制局总裁。所拟《进步党拟中华民国宪法草案》(载《庸言》,第一卷第十八期),《币制条例之理由》、《政府主张七钱二分之理由》(载《庸言》,第二卷第一、二期合刊),《整理滥纸币与私用公债》(载《庸言》,第二卷第三期),《银行制度之建设》、《条陈改良司法意见留备采择呈》(载《庸言》,第二卷第四期),正是他就任司法总长和币制局总裁时所撰,可以看出他当时对司法、币制的看法。其中也有没有收入《饮冰室合集》的佚篇,如《政府主张七钱二分之理由》,刊出时,标题下有“编辑者识”:“右稿为梁任公在财政讨论会第一次会议时所主张,兹从《会议录》录出,以供参考。”佚篇和“编辑者识”都有参考价值。
《庸言》所载诗文,除《馆员姓名录》中所列外,作者还有康有为、章太炎、宋伯鲁、王式通、汤明水、曾习经、朱祖谋、陈宝琛、廖平、沈曾植、陈三立、郑孝胥、王闿运、叶景莘、易顺鼎、张东荪、贾士毅、吴鼎昌等,其中也有未入结集的佚篇。
由上可知,重印《庸言》,不仅有助于评述梁启超思想及其与当时社会政治的关系,对民国初期的政局以至有关人物动向的研究也都是有帮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