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级现场:盖茨——创新是企业得以生存发展的前提
比尔·盖茨历来强调产品的不断创新,从不满足已经取得的成就。他认为,创新是企业得以生存发展的前提。在与IBM的合作中,他坚持一边共同研制PM,同时着力开发自己的新产品。
人们常形容IBMPC是三驾马车,它包括IBM的主要设计、英特尔的核心微处理器芯片和微软的MS-DOS操作系统。自从英特尔推出其称做80286的强心芯片后,IBM便开始设计IBMPC/AT(AT的意思是“发达技术”),并于1984年8月14日向世人推出了这个设计。
在产品创新上,盖茨有时甚至有种病态的狂热,任何一个与微软合作的公司,只要其设计的创意有价值,一经微软得知,这个创意迟早都会被加工处理,然后作为微软自己的产品推出来。微软开发的视窗系列软件正是盖茨不断开拓、勇于创新的经典之作。
在计算机世界的搏击中,盖茨聚集了近400亿美元的巨额资产。他拥有的不仅是资财,更重要的是他领导并开创了个人电脑领域的新篇章,他是我们这个时代的爱迪生和福特。从一位技术人员成长为企业家,他体现的是数字化时代。
盖茨最喜欢洛克菲勒的一句名言:“即使把我全身剥光,一个子儿也不剩,扔在沙漠中心,但只要有两个条件——给我一点时间,并让一支商队路过,不需多久,我又会成为亿万富翁。”
智慧点拨
盖茨不断带领他的计算机帝国创新、创新、再创新,始终不满足于既有的成就,说明在不断变化的世界里,只有不断地创新,才能增强自己的竞争能力,免遭淘汰。
企业家的本质特征就是创新,是不断地打破旧秩序,建立新秩序,创新无疑是一种变革,是一种转变。对企业家而言,这是生存的挑战,更是发展的机遇。
创新就是创造革新,企业家通过创造和革新获取新事物。只有勇于创新并捕捉时机,企业才能由弱变强、由衰落走向繁荣。我们的企业家之所以独有创新职能,是因为企业家是以主动积极的创新精神来消除市场的不确定性的。卡斯那把经济行为上的决策分为两种类型:即罗宾逊式和密塞斯式,前者是被迫的、自动的和机械的;后者是主动的、非机械的。企业家属于后者,他具有及时发现潜在于投入和产出的相对关系中尚未被利用的机会,并能灵活地充分地利用这一机会。企业家——这个特殊的首脑部,一方面对生产活动下达指示,另一方面,按照合同中的规定,保证给予生产服务的提供者以固定的报酬。他们对将来形势的“推测”(处理不可靠性的能力)直接左右着企业获利的大小。
行动指导
凡成功的企业,它们都有崇尚创新并尊重创新、乐于为创新者提供创新自由的优点。一般来说,随着企业规模的由小到大,创新的重点也发生变化,即由技术创新转向管理创新。所谓“大企业要求三分技术七分管理”的说法便是表达了这种创新重点的变化要求。技术创新、市场创新、管理创新三者并不是截然分开的,而是相互联系的。经营者应明白,它们中任何一种创新都可能成为另一种创新的诱发因素。如某种新产品的出现,往往伴随着销售方式的变革,而且实施一种新产品可能引起管理制度的变化,如福特为T型汽车大批量生产而实施的流水线生产。同时,并不是技术创新、市场创新、管理创新三者共同构成企业家的重要条件。
一个企业家并不要求其同时具备这三种创新才能,而只要他拥有这一种或那一种或者两种创新才能,并能在企业的竞争中取胜,那么他就是一个成功的企业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