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及处置
一、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
1.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
(1)因持股比例上升由成本法改为权益法。
①原持股比例部分。
a.原取得投资时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大于应享有原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原取得投资时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小于应享有原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留存收益。
b.对于原取得投资后至新取得投资的交易日之间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相对于原持股比例的部分,属于在此之间被投资单位实现净损益中应享有份额的,一方面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对于原取得投资时至新增投资当期期初按照原持股比例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应调整留存收益,对于新增投资当期期初至新增投资交易日之间应享有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应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原因导致的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中应享有的份额,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同时,应当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②新增持股比例部分。
新增的投资成本大于应享有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新增的投资成本小于应享有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调整长期股权投资和营业外收入。
上述与原持股比例相对应的商誉或是应计入留存收益的金额与新取得投资过程中体现的商誉与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应综合考虑,在此基础上确定与整体投资相关的商誉或是因投资成本小于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应计入留存收益或是损益的金额。
例915 A公司于2008年1月1日取得B公司10%的股权,成本为500万元,取得投资时B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总额为4900万元(假定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同)。因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重大影响且无法可靠确定该项投资的公允价值,A公司对其采用成本法核算。A公司按照净利润的10%分别提取盈余公积和一般风险准备。
2009年1月1日,A公司又以1350万元取得B公司20%的股权,当日B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总额为6500万元。取得该部分股权后,按照B公司章程规定,A公司能够派人参与B公司的经营决策,对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转为采用权益法核算。假定A公司在取得对B公司10%股权后至新增投资日,B公司通过经营活动实现的净利润为1000万元,未派发现金股利或利润。除所实现净利润外,未发生其他计入资本公积的交易或事项。假定不考虑投资单位和被投资单位的内部交易。A公司会计处理如下:
(1)2008年1月1日,A公司应确认对B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分录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5000000
贷:银行存款5000000
(2)对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调整:
对于原10%股权的成本500万元与原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490万元(4900×10%)之间的差额10万元,属于原投资时体现的商誉,该部分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对于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在原投资时至新增投资交易日之间公允价值的变动(6500-4900)相对于原持股比例的部分160万元,其中属于投资后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部分100万元(1000×10%),应调整增加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同时调整留存收益;除实现净损益外其他原因导致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60万元,应当调整增加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同时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针对该部分投资的账务处理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160000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600000
盈余公积100000
一般风险准备100000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800000
(3)2009年1月1日,A公司应确认对B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
借:长期股权投资13500000
贷:银行存款13500000
对于新取得的股权,其成本为1350万元,与取得该投资时按照持股比例计算确定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1300万元(6500×20%)之间的差额为投资作价中体现出的商誉,该部分商誉不要求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若2009年1月1日A公司支付1200万元取得B公司20%的股权,A公司会计处理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1200000
贷:银行存款1200000
对于新取得的股权,其成本为1200万元,与取得该投资时按照持股比例计算确定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1300万元(6500×20%)之间的差额应确认营业外收入100万元,但原持股比例10%部分长期股权投资中含有商誉10万元,所以综合考虑追加投资部分应确认营业外收入90万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900000
贷:营业外收入900000
若2009年1月1日A公司支付1295万元取得B公司20%的股权,A公司会计处理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1295000
贷:银行存款1295000
对于新取得的股权,其成本为1295万元,与取得该投资时按照持股比例计算确定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1300万元(6500×20%)之间的差额应确认营业外收入5万元,但原持股比例10%部分长期股权投资中含有商誉10万元,所以综合考虑应确认含在长期股权投资中的商誉5万元,追加投资部分不应确认营业外收入。
(2)因处置由成本法改为权益法。
①按处置或收回投资时的比例结转应终止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②比较剩余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剩余持股比例计算原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属于投资作价中体现的商誉部分,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属于投资成本小于原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同时,应调整留存收益。
③对于原取得投资后至因处置投资导致转变为权益法核算之间被投资单位实现净损益中应享有的份额,一方面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对于原取得投资时至处置投资当期期初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扣除已发放及已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和利润)中应享有的份额,调整留存收益,对于处置投资当期期初至处置投资之日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中享有的份额,调整当期损益;其他原因导致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变动中应享有的份额,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同时,应当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例916 A公司原持有B公司60%的股权,其账面余额为6000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2009年4月6日,A公司将其持有的对B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中的1/3出售给某企业,出售取得价款3600万元,当日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总额为16000万元。A公司原取得B公司60%股权时,B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总额为11000万元(假定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同)。
自A公司取得对B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后至部分处置投资前,B公司实现净利润5000万元。其中,自A公司取得投资日与2009年年初实现净利润4000万元。
假定B公司一直未进行利润分配。除所实现净损益外,B公司未发生其他计入资本公积的交易或事项。本例中A公司按净利润的10%分别提取盈余公积和一般风险准备。在出售20%的股权后,A公司对B公司的持股比例为40%,在被投资单位董事会中派有代表,但不能对B公司经营决策实施控制。对B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应由成本法改为按照权益法核算。A公司会计处理如下:
(1)确认长期股权投资处置损益:
借:银行存款3600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20000000投资收益16000000(2)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
剩余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为4000万元,与原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400万元(11000×40%―4000)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和留存收益。
借:长期股权投资4000000
贷:盈余公积400000一般风险准备400000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3200000处置投资以后按照持股比例计算享有被投资单位自购买日至处置投资日期间实现的净损益为2000万元(5000×40%),应调整增加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调整留存收益。公司应进行以下账务处理:
借:长期股权投资20000000
贷:盈余公积2000000一般风险准备2000000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16000000
2.权益法转为成本法
投资企业因减少投资等原因对被投资单位不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改按成本法核算,并以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作为按照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继后期间,自被投资单位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未超过转换时被投资单位账面留存收益中本企业享有份额的,应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不作为投资收益。自被投资单位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超过转换时被投资单位账面留存收益中本企业享有份额的,确认为当期损益。
例917 甲公司持有乙公司30%的有表决权股份,因能够对乙公司的经营决策施加重大影响,甲公司对该项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2006年10月,甲公司将该项投资中的50%对外出售,出售以外,无法再对乙公司施加重大影响,且该项投资不存在活跃市场,公允价值无法可靠确定,出售以后甲公司对该项投资转为采用成本法核算。出售时,该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为4800万元,其中投资成本3900万元,损益调整为900万元,出售取得价款2700万元。
甲公司确认处置损益应进行以下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2700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24000000投资收益3000000处置投资后,该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为2400万元,其中包括投资成本1950万元,原确认的损益调整450万元。假定在转换时被投资单位的账面未分配利润为900万元,则甲公司未来期间自乙公司分得现金股利或利润时,取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未超过按持股比例计算享有的分配原未分配利润900万元的金额,应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超过部分确认为投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