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间
建筑艺术与其他造型艺术的最大区别,是有一个可供使用的空间。建筑利用墙壁、门窗、楼板、柱列等等形成了有遮蔽的内部空间,以及不同于原来的自然空间的外部空间,供人们居住、工作、休憩或进行其他活动。一座较大、较复杂的建筑物通常是由一系列内部空间组合成的。这些空间的形状、大小、纵横、明暗、开合的变化,能造成很大的艺术效果。
形体
一个完整的建筑艺术形象,是由建筑物的空间和实体构成的。空间和实体是对立统一的关系,各自相对独立,又互相依存,共同表达一定的建筑主题。形成空间的墙壁、门窗、楼板、柱列等等。都是建筑的实体部分。基本的建筑形状有三棱体、正方体、半球体、圆柱体、竖立的长方体、圆锥体等,这些几何形状给人以协调、统一的感觉,符合这些形状的建筑物是富有艺术魅力的。
色彩
虽然在传递信息上,色彩不如形体,但在表情上,色彩却比形体强烈得多,更能打动人心。因此色彩也是构成建筑艺术形象的基本手段。色彩的运用,既可以利用材料的本色,如不同颜色的木料、石料、砖瓦、金属等,也可以采用各种颜料,如不同颜色的油漆、琉璃、抹灰、粉刷、塑料等。要按照建筑形象的需要,或者耀眼夺目,或者淡雅素朴。
质感
质感是指材料表面的质地的感觉,这是由建筑材料本身和对材料表面的加工处理决定的。材料不同,或者同一种材料的处理方法不同,就会取得不同的质感。我国古代建筑大多用木料,同是木料,又可选用不同的木质、木纹,或砍、或锯、或刨、或用砂纸打磨光,都使建筑有不同的质感、不同的效果。欧洲建筑多用石料,对石料采取不同的处理加工,也会呈现出不同的艺术风格。
光线
天然光或人工光造成的空间构型,能够加强建筑物的艺术表现力。光线或直射其间,或朦朦胧胧掩映其间,给人意境深远、玩味无穷的感觉。
环境
建筑本身是人类生活的环境,建筑活动也就是环境再创造的活动,而建筑又必须依托于一定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只有和周围环境融为一体,才能构成意境,唤起联想,触发情感,成功的建筑物总是善于结合地形、地貌的特征和当地的风土人情,巧妙构造,以自己的存在为原来的环境增添艺术魅力,使建筑和环境互为映衬,相得益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