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当一个人在对死亡的预期之中生活时,他的生活就有了一种决断,这种决断把统一性和完整性带给了分裂的自我。而且,人在死亡这一有支配作用的可能性之光中,才能把握每一个独一无二的、不可重复的可能性。因为“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忧惧向人揭示:人正被抛进死亡之中。当人不再逃避这个揭示之时,当人有决断地预期着作为自身的最高可能性的死亡之时,人就达到了不可动摇的愉快与平静的境界。不难看出,这种死亡观比起萨特的观点来,显然要积极和健康得多,因为萨特只强调死亡的绝对否定性,而海德格尔则主张通过预期中的死亡而生活,才能达到本真的生存,这就指明了死亡可以发挥的肯定性作用。但海德格尔之肯定死亡,又不像庄子那样是歌颂死亡而否定人生(《庄子·至乐》:“安能弃南面王乐(死之乐)而复为人间之劳乎?”),乃是正视死亡而推动人生。窃思倒置孔仲尼一言以蔽之曰:“未知死,焉知生?”又思窜改李义山二句以发明之:“丝尽方得春蚕意,泪干始见蜡炬心!”
当然,我们还是不能忘记,这里的生和死,都不仅指生物学意义上的生和死。
正如人的“存在”绝不只是“活着”,而是要达致本真的自我,成为一个真正的人,同样,“非存在”也绝不只是“丧命”,而是丧失了本真的自我,成为非我或非人(例如一个英雄可能由于错误的选择而一时丧失本色,甚或一时沦为禽兽)。由此遂引出了蒂里希所谓第二类和第三类忧惧——对“罪过和谴责”的忧惧以及对“空虚和无意义”的忧惧。从日常生活和文艺作品中常见的这样一些事例,如因羞愧懊悔而自杀,因良心谴责而发疯等等,不难理解第二类忧惧。自认该遭天打雷劈而不能自持,以及自觉愧对天理良心而精神分裂,分别是这种“非存在之威胁”的极端与常例,或曰绝对情况与相对情况,但两者都可使该主体不复为其自身。良心的审判或对罪过的忧惧,可以把人驱入自弃的境地,驱到对自身使命之失落所感到的绝望之中。
关于第三类忧惧,我们从日常生活和文艺作品中关于“空虚”、“无聊”、“多余人”、“没意思”以及“人生如梦”、“人生如寄”等等说法更常常见到。对空虚的忧惧,来自精神生活受到的非存在之威胁。“一种信念在外部事件或内部过程中坍塌,一个人被中止了对某一文化领域的创造性参与,感到在自己热烈肯定的某事上受到挫折,由于信仰的对象丧失意义而变得冷漠”,这些东西造成的对空虚的忧惧,“把人驱往无意义这一深渊”。然而,人的存在是不能脱离意义的,所以我们常说人的生活应该有意义。用蒂里希的话来说,“人的存在包括他与意义的联系。
只是根据意义和价值来对实在(包括人的世界和人自身)加以理解和改造,人才成其为人。”
在莎士比亚戏剧的许多独白和《红楼梦》的无数隐喻(例如“好了歌”)中,都包含着对这三种忧惧的思考。这三种忧惧,分别出自“非存在”对于人在本体上的自我肯定、道德上的自我肯定和精神上的自我肯定的威胁。由于这些忧惧属于人的存在本身(“人之生也,与忧俱生”),而不属于心灵的反常状态,所以蒂里希称之为“存在性忧惧”。关于属于反常状态的“病理性忧惧”,蒂里希也结合人格理论和精神病学作了论述,他指出,神经症患者的人格与健康人的人格的区别在于:前者对非存在之威胁更为敏感,忧惧更深,从而退守于一种固定的、有限的、不真实的自我肯定之中;而健康人的自我肯定虽然也有分裂,但却通过勇敢地应付恐惧的具体对象而远离了极端情况。健康人通常意识不到蛰伏于自己人格深处的非存在和忧惧,他以比神经症患者更多的取向来调整他同现实的关系。他在广度上优于而在强度上不及神经症患者。他的自我肯定不脱离现实,也不固守于某一部分。神经症患者的有限而固定的自我肯定,因其强度而具有创造性,但却使他与现实对抗并产生另一种难以忍受的忧惧来毁灭他。这种危险的病态,只有通过纳入既有深度又有广度的“存在的勇气”之中才能治愈。
所谓“存在的勇气”,就是不顾非存在之威胁而进行的自我肯定。但这绝不是自我中心或自私自利,恰恰相反,只有超越自我,才能克服种种忧惧。在这方面,蒂里希表现出同萨特的重大区别。在谈到人的生命力时,他写道:“生命力是这样一种力量,它使人超越自己而又不失去自己。一个存在物超越自身的力量愈大,它所具有的生命力就愈强。”他尤其强调个人与社会、自我与世界的相互依存性:
“在与现实的每一接触中,都有着自我结构与世界结构的相互依存。”与此相关联,他总结了存在的勇气在历史上的两种表现形式。第一种是“作为部分而存在”的勇气,即通过参与行为,成为一个更大整体之组成部分,从而肯定自身的勇气。在此蒂里希强调了人的社会性,他说:“只有在与他人不断遭遇的情况下,个人才成为并保持为一个人。”第二种是“作为自我而存在”的勇气,即肯定那可被摧毁却不可分割、不可重复、不可替代的自我之存在的勇气。在此他同样充分说明了自我与世界、个性化与参与行为之间的辩证关系,他说:“自我之为自我,只是因为拥有一个世界。它既属于这个世界,又与之相分离。自我与世界相互关联,个性化与参与也相互关联。”
在分析了这两种勇气各自的局限(前者使自我消失于集体之中,后者使集体消失于自我之中)以后,蒂里希提出了一种超越两者的勇气。勇气需要存在的力量,即克服或超越非存在的力量。在前述三种忧惧之中,人都可以体验到这种力量。“把这三重忧惧承担起来的勇气,必定植根于这样一种存在的力量之中:它比自我的力量强大,也比人处于其中的世界的力量强大。无论作为部分的自我肯定还是作为自我本身的自我肯定,都逃避不了来自非存在的多重威胁。被认为这类勇气的代表人物之所以力图超越自己,超越他们参与其中的世界,就是为了发现存在本身所具有的力量,发现一种不受非存在威胁的存在的勇气。”“存在本身”具有最为根本即终极的地位,它渗透在一切存在物之中,但又不同于存在物。
由于太过于普遍,所以人只在面临“虚无或非存在”时才意识到它,就像只在缺氧时才意识到氧气的重要一样。它甚至比传统的被视为存在物的上帝更加根本,因为任何存在物都不免虚无之威胁,都依赖于存在本身。早期的海德格尔论述了这一点,所以被视为无神论者。蒂里希比海德格尔走得更远。他认为,说“有上帝”,和说“没有上帝”一样,都是无神论,因为所谓“有”和“没有”,乃是存在物的事情,两种说法都把上帝当成了存在物。上帝不是存在物,而是“存在本身”。这就是他所谓“存在本身”是“超越上帝的上帝”的意思。
据此,古人所谓“人人都分有神性”之说,不过是说存在者都参与了存在本身。
所以,存在的勇气也植根于存在本身。要克服对命运和死亡的忧惧,只有“参与到永恒之中”;要克服对罪过和谴责的忧惧,只有确信“上帝的宽恕”;但为此“你必须被他接受,你必须已经接受了他对你的接受”。至于第三种也是当代最严重的一种忧惧,即对“无意义”的忧惧,蒂里希写道:“甚至在对意义的绝望中,存在也通过我们而肯定了自己。把无意义接受下来,这本身就是有意义的行为。这是一种信仰行为。”有勇气把怀疑和无意义纳入自身的信仰,乃是对存在的力量的体验,对非存在依赖于存在的体验,对接受的力量的体验。
我想,每一个感到空虚或无聊,愧疚或自责,忧惧命运或死亡,因而消沉或绝望的人,一句话,每一个以为人生是“一个错误”的人,倘能明白这本书的含义,一定会振作起来,“悟已往之不谏,知来者之可追”!
即使人生是一个错误,我们也应该而且可以像张明敏所唱的那样:“爱你,爱我,爱这一个错!”而不要像陆放翁所叹的那样:“错,错,错!……莫,莫,莫!”
何况,人生固然会有错,但人生本身并非错,因为它是属于存在本身的。
原载《读书》1991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