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为什么能完成统一华夏民族的伟大历史使命呢?公元前395年,秦孝公重用卫国人商鞅实行变法改革。商鞅变法的内容是大家所熟悉的,在这里笔者主要从秦吸收、继承和发展周文化方面来考察。一方面,商鞅“令民为什伍,而相牧司连坐”,实行编户制和“连坐法”;“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从而“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废除了世卿世禄制;并“集小都乡邑聚为县,置令丞,凡三十一县。”县,古称邦畿千里之地为县,后亦称王畿内都邑为县,其后诸侯境内之地亦称县。春秋时期,作为地方行政区划最初只是设置在边地,并封给有军功之臣,所以晋国赵简子说:“克敌者上大夫受县,下大夫受郡”。秦推行县制,不仅吸收、继承了周文化的传统,由于其作为法令在全国推行,就春秋以来出现的县制用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从而大大发展了周文化。更重要的是秦实行编户制、“连坐法”,废除世卿世禄制度,推行县制这一系列变法,对西周以来一直存在着的氏族血缘关系是摧毁性的打击,从而为华夏民族的统一提供了地域关系的基础。
另一方面,商鞍“戮力本业,粉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事末利及怠而贫有,举以为收孥。”又规定“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令民父子兄弟同室内息者为禁”。宣布“为田开汗陌封疆,而赋税乎。平斗捅权衡丈尺”。秦这样奖励耕织,奖励个体小农经济,正是对周文化重农思想的继承;废井田,开阡陌虽然是对井田制的否定,但却是对正在各诸侯国中兴起的封建土地所有制的肯定和发展。秦在经济上的这一系列措施,既继承了周文化,又发展了周文化。这也正是秦国商靶变法,比单纯“要在疆兵”的楚国吴起变法彻底、高明和伟大之处。而统一度星衡是大大有利于加强民族共同体内部的经济联系性的。无疑,这些经济上的变法措施对华夏民族的统一,在共同经济生活方面是有看特殊意义的。
这样,秦对周文化的继承,特别是其顺应历史发展的潮流,对周文化创造性的发展,使之后来居上,无论在政治上、军事上,还是在经济上、文化上,都达到了历史前列。秦不仅打败了韩、赵、魏三国,夺得了魏在河西的全部土地,而且不断向西、向南、向北扩张,先后兼并了周围一些侯国和少数部落、部族或民族,增置了黔中郡、巫那、南郡、商阳郡、三川郡、上党郡、太原郡等,成为战国七雄中实力最强的国家。昔日西方落后的戎族小国,一跃而成了完成华夏民族统一伟大历史使命的承担者。
挑起完成统一大业重担的是秦始皇。从公元前230年灭韩,到公无前221年灭齐,秦始皇用10年的时间统一了6国,结束了长期以来诸侯割据纷争的状态,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空前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秦王朝,这对中国历史的发展是有深远影响和重大意义的。仅就民族形成问题来说,秦王朝的建立,是华夏民族统一的标志。自春秋以来涌起的民族大溶合的潮流,历经近5个半世纪,终于以华夏民族的统一而告结束。
五、华夏民族的定型
斯大林曾经说过:民族“不是什么偶然的混合物,不是什么昙花一现的混合物”,“民族是历史上形成的一个有共同记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于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的稳定的人们共同体。”秦始皇凭借共手中掌握的封建的中央集权的国家机器,从政治到经济,从地域到语言文字,从思想意识到文化生活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统一华夏民族,以与统一的封建的中央集权国家相适应。这样,在客观上也就促使华夏民族完成了从初型到定型的发育过程。
(1)秦始皇推行郡县制统一并稳定了华夏民族的共同地域。
实行郡县制还是分封制,这不仅是一个国家行政体制的问题,也是一个民族的共同地域能否统一和稳定的问题。前已提及,县,纳于春秋时期在边地设置。后晋、楚、秦等国往往在新兼并的地方置县。到春秋后期,各诸侯国才开始把县制推行到内地,而在新兼并的地方置郡。郡,最早始于晋国,面积比县大,但地位比县低。战国时,边地逐渐繁荣,才在郡下设县,产生郡、县两级制。郡县制不仅对巩固中央集权的国家制度有巨大作用,而且对维护民族共同地域的统一和稳定也有重大意义。所以,从春秋到战国,郡县制的产生和发展,与民族溶合的发生和发展是相吻合的。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决定废除分封制,把郡县创推广到全国,设置了36郡,后随着疆域的扩大,增至42郡,使郡县制确立为中国的地方行政制度,这既有利于新建立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的巩固,也有利于华夏民族共同地域的统一和稳定。于是“东至海暨朝鲜,西至临洮、羌中,南至北向户,北据河为塞,并阴山至辽东”,成了华夏民族稳定的共同地域。
(2)秦始皇规定“书同文字”是华夏民族共同语言统一并稳定的标志。
由于战国七雄鼎立,华夏民族形成了几个具有不同地方特点的支系,所以西周以来的官方文字——金文,各诸侯国虽然大体上一致,但晚周的兵器刻款、陶文、印文、帛书、简书等民间文字则有很大的区域性的差别,如“马”字,齐作“”,燕作“”,晋作“”,楚作“”。字例很多,不胜枚举,表现了简体、异体和一字多形的情况。显然,这是不利于华夏民族的统一和稳定的。秦始皇统一六国后,丞相李斯“罢其不与秦文合者”的提议,得到秦始皇的同意,分别于始皇26年(公元前221年)和始皇28年(公元前219年)两次规定以整齐的秦国的小篆作为标准文字,以隶书作为日用文字。并令李斯、赵高、胡毋敬三人分别用小篆作《苍颉》、《爱历》、《博学》三篇,程邈作隶书,作为法定的文字他木颁发全国,结束了战国时“文字异形”的状况。文字是人们用以记录语言的符号相交流思想的工具,是人们在劳动生活中,逐渐孕育、选练、发展出来的。所以秦始皇“书同文字”,可以说是华夏民族共同语言统一和稳定的标志。更重要的是小篆的产生还宣告了汉字的古文字阶段的结束;隶书的使用则在很大程度上抛开了古汉字的象形因素,使文字变成抽象、会意的记号,为现代方块汉字奠定了基础。
(3)秦始皇统一货币、度量衡和“车同轨”,是统一和稳定华夏民族共同经济生活的有力措施。
斯大林说过:“单是共同的经济生活的地域还不能造成一个民族。除此之外,还需要内部经济联系来把本民族的各个部分团结为一个整体。”统一货币就是加强华夏民族内部经济联系的措施之一。战国时,由于各国自行铸币,所以货币的形式、大小、轻重都不相同。计算单位也不一致。这当然是不利于华夏民族进行共同经济生活的。秦始皇统一六国后,把货币统一为两种:黄金为上币,以镒(20两)为单位;圆形方孔的铜钱为下币,以半两为单位。并宣布珠、玉、贝、银、锡等为器饰宝藏,不为币。这不仅从根本上结束了币制混乱的状况,对经济交流和市场的扩大起了积极作用,加强了华夏民族内部的经济联系性。在这里又需要指出的是:从此以后,方孔圆钱成了后来汉民族所用货币的主要形式,直到清朝末年为止。
统一度量衡是加强华夏民族内部经济联系性的措施之二。春秋时期各诸侯国各自为政,使得度量衡制度十分混乱。例如齐国没斤合198.4克,而楚国每斤则合227.2克。春秋晚期的齐国田氏甚至还建立了自己的“家量”。战国时,各国的度量衡仍不统一,如秦国的量制是一斛20斗=100升=1000合=2000龠;齐国的量制则分为升、豆、区、釜、钟;赵国每斗之值约为2114毫升,魏国每斗之值则约为7140毫升。这种差异,显然严重妨碍着各地区经济联系的交流。为了改变这种状况,秦始皇则用法律的形式统一了度量衡。他除亲自颁布统一度量衡的诏书,“器械一形式统一了度量衡”外,还由中央制造颁发度量衡标准器,作为各地制作和检定的标准。同时,每年对度量衡还要作一次鉴定。显然,度量衡的统一不仅便利国家征收赋税,也有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秦的度量制度一直沿用到三国,以后虽有所变化,但各种基本单位及各种比值却长期延续了下来,基本上保持了一直,可见其对后来汉民族度量制度影响的久远。
“堕名城”、“治驰道”,使“车同轨”是加强华夏民族内部经济联系的措施之三。战国时期,交通系统都是以各诸侯国所筑的城廓,拆除了交通要道上的堡垒,疏通了河道上的障碍。并以首都咸阳为中心,于始皇二十六年(公元前221年)宣布“车同轨”,始皇二十七年宣布“治驰道”,把战国时互不相联结的交通系统连结和统一起来,再加上在西北、西南,以及岭南地区开发的山区道路,从而构成了秦王朝以驰道为主干的全国性交通网。据有关史料记载,秦王朝共治驰道9条,形成了“东穷燕齐,南尽吴楚,江湖之上,濒海之观毕至”的新局面。这种驰道据说是按宽50步,道旁每隔3丈植青松1株的规格修建的,是谓以及用兵百越时在五岭修筑了“新道”,开凿了沟通湘江和漓江的灵渠。这样就大大加强了华夏民族内部的经济联系性,正是“重装富贾,周流天下,道无不通,故交易之道行。”
(4)秦始皇颁布统一的法律令,把“人伦”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以及长城的修建,统一和稳定了华夏民族的共同心理素质。
伦,己人伦,是阶级社会人与人之间的道德关系。《孟子·滕文公上》说:“使契为司徒,教以人伦: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叙,朋友有信。”在西周的宗法思想和礼乐制度中已开始形成的父慈、子孝、君义、臣忠的共同心理素质,经过春秋孔子所创儒学的发展,经典性地提出了“仁”的道德理论学说。“仁”的定义时“爱人”和“克己复礼”。孔子仁的学说的提出,不仅是当时思想史上的一次革命,对于华夏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形成来说也是一种飞跃。秦始皇以秦律为基础,吸取各国法律中有用的条文,统一法律令,使“法令出一”,把已形成为华夏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得人伦关系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了下来。正如琅玡台石刻中所说:“皇帝作始。端平法度,万物之纪。以明人事,合同父子。圣智仁义?白道理。”正因为秦律的指导思想是“圣智仁义”,所以才要求全国人民“尊卑贵贱,不?次行。奸邪不容,皆务贞良。”故《礼记·中庸》托名孔子说:“今天下车同轨,书同文,行同伦。”其所谓今,显然是指秦统一以后;“行同轨”,也就是指秦始皇以“圣智仁义”为指导思想的统一法令。这样,也就统一和稳定了华夏民族的共同心理素质。
秦始皇“筑长城”,把原有的秦长城,赵长城,燕长城重新加固,连成一条西起临洮,东至辽东的“万里长城”,阻挡了北方游牧民族对中原地区的侵扰,稳定了华夏民族的共同地域。更重要的是巍巍万里长城是汉民族发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既是华夏民族各支系统一的标志,又是华夏民族定型的象征。与此同时,万里长城不仅是建立在华夏民族共同地域上的长城,也是建立在民族共同心理素质中的长城,即建立在人们心中的长城,“不到长城非好汉”,至今,长城仍然是汉民族的一个象征。
秦始皇所有这一切措施,完全是借助于封建中央集权国家的权威进行的。我们可以设想,如果没有秦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的建立,华夏民族的发展很可能会走上西欧或阿拉伯的道路。所以,我们完全可以说秦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建立,对华夏民族各支系的统一,以及对华夏民族从初型到定型发育过程的完成,都是有决定作用的。我们甚至可以说,没有秦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的建立,也就没有华夏民族的统一,也就没有华夏民族定型的完成,更没有汉民族的形成。因此,从汉民族形成和发展史上来说,我们对于秦始皇的这个功劳,对于秦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的建立,都应该给予充分的肯定。
秦始皇采取的措施,促使华夏民族完成了从初型到民族定型的发育过程,这就大大加强了华夏民族的民族稳定性。所谓民族稳定性,就是民族的确定性、顽强性、和长期存在。确定性,就是它的成员是明确的、清楚的,毫不含混,外部标志鲜明;顽强性,就是它在与其他人们共同体交往时,是坚强的,耐久的,经得起内忧外患,有巨大的聚合力和向心力;长期存在,就是它的历史范畴,它将在一个很长的历史时期内存在下去,有的直到将来的民族融合和消亡之时。秦始皇巩固统一的一系列措施,使得华夏民族的共同地域、共同语言、共同经济生活、共同心理素质,都更加确定,而成为一个经得起任何狂风巨浪考验的“稳定的人们共同体”。因此,我们可以认为:民族的稳定性的形成,就是一个民族完成从初型向定型发育过程的标志。
华夏民族经过5个半世纪的风雨,开始屹立在世界的东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