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要健全金融投资机制。金融投资是解决农民生产资金短缺问题的主要渠道,也是建设新农村中农民企盼解决的一件实事。当前,要重点研究解决以下几个问题:研究制定倾斜西部、服务“三农”的信贷政策。有资料显示,目前全国农村居民存款约6000多亿,而对农业的贷款仅有3000亿,剩余的一半最终还是流向了城市和工业。更为突出的是,西部欠发达地区的银行普遍是存差行,而发达地区的银行又普遍是贷差行。以庆阳市为例,2005年银行各类存款余额146亿,而贷款余额仅为76亿,加快发展的最大困难是缺资金,可一半左右的存款又被调剂到发达地区。解决这个问题,只能靠国家根据西部欠发达地区的实际,分类研究制定特殊的信贷政策,用信贷杠杆调控区域发展,增加西部地区农民收入。进一步推广和完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以小额信用贷款为主要形式的金融投资很受群众欢迎,但贷款额度小、周期短,很难满足农民的生产需求。如2005年,全国农业贷款余额仅占金融机构贷款余额的7.8%,乡镇企业贷款余额仅占金融机构贷款余额的4.4%;全国约有1.2亿左右的农户有贷款需求,但在金融机构有贷款余额的只有6000多万户。问题的症结是,农户的小额贷款与工业企业贷款比,办理手续的环节一样,而农业贷款的相对成本高于工业,加之农户分散,信息不对称,农户没有财产质押,所以农业贷款风险也远比工业大,银行惜贷在所难免。农村金融机构应建立完善动态工作机制,完善农户个人信用档案记录制度,按照农民生产经营需要,合理确定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的对象、额度和期限,积极稳妥地扩大农产贷款授信面,因地制宜确定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额度,按照农业生产周期、农产品经营资金周转频次和农业贷款的不同用途合理确定贷款期限,确保信贷资金与农户生产经营在时间上的合理衔接。探索建立符合农村实际的信用担保体系。农村企业和农产贷款担保难是目前制约农业信贷投入的一个主要瓶颈。应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在大力推广农户小额信用和农户联保贷款的基础上,突破传统的担保模式,积极探索建立以龙头企业担保、企业订单收购农产品还贷的新模式,依法建立符合农村实际的信用担保体系,逐步形成农业信贷风险补偿机制,提升信贷支农的整体效益。创新信贷服务方式。各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应根据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特点和趋势,在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前提下,加快信贷业务和服务方式的创新,挖掘新的信贷业务增长点,创新金融产品,按照灵活、方便、安全的原则,不断拓展业务空间,改进贷款方式,改善服务手段,简化贷款手续,方便农民贷款,增加对农村和农业合理有效的信贷投入。
第三,要健全社会投资机制。社会投资是“三农”投入的重要领域。由于农业,比较效益较低,社会资本往往流向非农领域,加之城市支持农村的机制尚未完全建立,农村土地征用后的增值收益等仍然流向了城市。因而,健全社会投资机制,既要立足于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又必须加强政府的宏观调控。要以项目为载体,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多方融资的原则,积极论证一批好项目,全力扶持一批好项目,以好项目拓宽融资渠道,吸纳民间投资。加强招商引资,激活投资主体,鼓励和引导企业、农民、外资等社会资金多渠道、多层次投入农业开发,形成多元化的社会支农投入新机制。面向农民的农业税虽然取消,但涉农税收仍然存在。应坚持涉农税赋从轻的原则,完善涉农税制,通过税收杠杆调节作用,引导各种资本投向农业,加快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三、构建管理有序的减负机制,使农民在“少取”中持续增收
“少取”就是“多予”,减负就是增收。近年来,中央一系列减负惠农政策,给农民带来了很大实惠。就全国看,2004-2005年,中央“两减免、三补贴”的政策,使农民每年直接得到实惠都在450亿元以上,延续数千年的农业税在当今已经化为“零”。就庆阳市看,2005年取消农业税和除烟叶以外的农业特产税,为农民人均减负30.07元,落实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农民人均补贴15.68元,两者之和人均受益45.75元,占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6%。对中央的惠农政策,农民群众欢欣鼓舞。但要保持这一休养生息政策的稳定性,使农民在“少取”中持续增收,还必须加强政策调控,真正形成管理有序的减负增收长效机制。
1.以落实惠民政策促进减负增收。今年,中央1号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取消农业税、免除农村义务教育收费政策和对农业的综合补贴政策。贯彻落实中央的各项惠农政策,不能仅仅停留在做好简单的“一减一加”上,而要通过取消和免除农村税费,加大粮食直补、良种和农机具补贴,调动和保护农民积极性,增加农业积累,增强农民扩大再生产的能力,提高农业技术装备水平和产出效益,走好以发展生产实现增收的路子。目前,在农业补贴上,我国与发达国家还有一定差距,与W70“黄箱”补贴上限不突破农业总产值8.5%的承诺相比,还有很大空间。随着经济总量的进一步提升和国家财力的进一步增强,应进一步扩大补贴范围,提高补贴额度。应在世贸规则的框架下,完善同我国农业发展实际相适应的农产品对外贸易保护政策,扶持农产品出口,保护农民利益在国际竞争中不受损害,促进农民收入稳定增长。
2.以强化价格调控达到减负增收。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和农产品价格直接关系农民增收。近年来,尽管中央采取一系列价格调控措施,但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过快、农产品价格涨幅太慢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以庆阳市为例,2005年第一季度开始,农产品价格出现下跌,到三季度下跌了15个百分点,而同期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平均上涨8.3%,主要农业生产资料价格都比2003年同期上涨了17%一30%,尤其是粮食和经济作物生产必需的生产投入,如化肥中的尿素、碳酸氢铵和薄膜中的地膜、普通棚膜价格均比上年上涨两位数以上。主要农业生产资料和粮食价格的“一涨一跌”、“一高一低”,使农业生产成本不断增大,收益明显减少。以2005年每亩小麦投入、产出为例,生产成本高达120元,比上年增长15.4%,收益降到109.5元,减少28.5%。这样,农民因减税和直补得到的好处基本被价格因素所抵销,农民收入实际上增幅不大。因此,各级政府必须强化价格的杠杆作用,进一步健全价格管理、价格补贴、农产品最低价格保护和主要农业生产资料最高价格控制等价格支持制度,通过落实对农业生产资料生产企业的补贴政策和最高限价政策,控制农业生产资料价格过快增长;通过严格执行粮食最低保护价收购政策,保护农民利益不受损害;加快农业科技发展步伐,努力提高农产品质量,增强农产品价格竞争优势,使农产品能够卖上好价钱,以消除农民增收的“一高一低”现象,真正达到减负增收的目的。
3.以规范各种收费确保减负增收。农业税取消后,一些农村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和村级组织收费等涉农收费项目仍然存在;“两免一补”政策虽在部分贫困地区实行,但教育投入不足,仍可能为增加农民负担埋下隐忧;农村医疗卫生事业进一步加强,但近年来医疗药品价格的猛涨造成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仍很突出;农村照明用电费、电话费、有线电视收视费等收费环节中加码或搭车收费的现象还没有彻底禁绝。据统计,近五年庆阳市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6.4%,而子女教育和医疗费用年均增长分别达到8.4%和14.6%,农民增收部分满足不了收费增长需要。因此,各级政府应进一步强化约束机制,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减轻农民负担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和专项治理部门责任制,落实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农村义务教育收费“一费制”以及涉农案件“责任追究制”、涉农收费违规违纪行为的惩戒机制等项制度,真正建立起各级各部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严格规范面向农民的各种收费项目和收费行为,彻底改变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政府性集资以及农民义务工、劳动积累工等形式无偿平调、强行摊派的做法,确保农民隐性负担不反弹、经营收入不被各种乱收费所吞噬。
四、构建顺应市场经济的体制机制,使农民在“放活”中持续增收
实现农民持续增收,“多予”和“少取”是极为重要的,但“放活”更是发展和增收的内在动力。根据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新要求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趋势,借鉴苏州等发达地区新农村建设的好经验,要使农民在“放活”中持续增收,应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三大合作”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