勃拉姆斯在遵循和保证古典和声逻辑规范的同时,扩大与丰富了和声的语汇。如他很多作品的起始,往往在很短的时间里,就快速游移到其他调性上去(有时甚至是非常遥远的调性),但又绝不丧失主调性的控制。仅以他最通俗的钢琴作品——两首“狂想曲”(作品79之1、2)为例。前者的中心调性是无可置疑的G小调。第一个乐句从G小调的暗示开始,迅速经过降E大调、C大调、G大调等区域,好不容易方才抵达G小调的属和弦。值得注意的是,整个乐句中居然没有出现G小和弦,但听者却清晰地感到G小调的存在,令人不得不佩服勃拉姆斯的和声“内功”。这个乐句的和声感觉绝不是“色彩绚丽”(如李斯特的作品),而是充满“内在张力”。作品79之2开头的乐句的和声走向和经过的调性区域甚至比作品79之1更加大胆和激烈,但同样绝不是仅仅追求色彩,而是通过进一步拓宽和声视野,强化古典和声的逻辑整合力,使音乐更加具有“男性”的雄浑伟力。在更大范围的时间尺度中,勃拉姆斯往往有能力使一个似乎是细节上的和声效果弥漫在整个作品中,从而使之具有结构性的功能,而不仅仅是局部的色彩效应。最出名的例子当然是第三交响曲中F大调—F小调的转换与对比,成为了这部交响曲的核心音响细胞。另一个例子是,第一交响曲开头乐章呈示部的第一部分,在和声上有很多奇笔,但仔细分析(或者听者在下意识中感到)却会发现,这些奇招几乎全部是之前“引子”段落中和声进行的创造性改写。引子和第一主题间由此达成具有高度艺术性的勾连。
诸如此类的例证可谓比比皆是。看来勃拉姆斯的艺术要旨是,在音乐中既应保持传统,又要超越传统。上述和声手法仅仅是他艺术造诣的冰山一角。其他维度上的创意还包括:动机/主题运作中的“发展性变奏”手法,声部处理中的复调思维贯穿,节奏安排中的复杂化处理,以及结构/曲体建构中的别出心裁。凡此种种,造成了勃拉姆斯音乐特有的“德国式”晦涩。哪怕是很简单的音乐语汇,一经勃拉姆斯之手,总会趋于复杂,从而带来耐人咀嚼的持久魅力。勃拉姆斯的艺术功力由此可见一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