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受皈戒时,授戒者说,受者随语。西国法式,惟斯一途。唐义净三藏云:“准如圣教,及以相承,并悉随师说受戒语,无有师说,直问能不,戒事非轻,无容造次。”(是编专宗有部,与他律论之说小有歧异,学者亦毋因是疑谤他宗,以各被一机,并契圣教也)。
(六)诸余经论有云:不能具受五戒者,一分、二分得受。若依萨婆多毗尼毗婆沙说:“谓不具受者,不得戒。彼云:问曰:凡受优婆塞戒,设不能具受五戒,若受一戒乃至四戒,受得戒不?答曰:不得。若不得者,有经说有少分优婆塞、多分优婆塞、满分优婆塞,此义云何?答日:所以作是说者,欲明持戒功德多少,不言有如是受戒法也。”灵峰亦云:“若四分、三分等,既未全受,但可摄入出世福业,未可名戒学也。”准斯而论,今人欲受戒者,当自量度。必谓力弱心怯,不堪致远,未妨先受一分乃至四分,若不尔者,应具受持,乃可名为戒学。岂宜畏难,失其胜利。
(七)今人乞师证明受皈依者,辄称皈依某师。俗例相承,沿效莫返。循名核实,颇有未妥;以所皈依者为僧伽,非惟皈依某师一人故。灵峰云:“皈依僧者,则一切僧皆我师也。今世俗士,择一名德比丘礼事之,窃窃然矜曰:吾某知识某法师门人也。彼知识法师者,亦窃窃然矜曰:彼某居士某宰官皈依于我者也。噫!果若此,则应曰皈依佛、皈依法、结交一大德可也,可云皈依僧也与哉!”故已受皈依者,于一切僧众,若贤若愚,皆当尊礼为师,自称弟子;未可骄慢,妄事分别。
(八)今人受五戒已,辄尔披五条衣,手持坐具,坏滥制仪,获罪叵测。依佛律制,必出家落发已,乃授缦条衣。若五条衣,惟有大僧方许披服。今以白衣,滥同大僧,深为未可(方等陀罗尼经云:在家二众入坛行道,著无缝三衣。无缝,即是缦条,非五衣也。又成实论云:听畜一礼忏衣,名曰钵吒。钵吒,即缦条也。据经论言:著缦条衣,亦可听许;但准律部,无是明文,不著弥善)。若坐具者,梵言宜师但那。旧译作泥师坛。此云坐具,亦云卧具。惟大僧用,以衬毡席,防其污秽。此土敷以礼拜,盖出讹传。大僧持之,犹乖圣教;况在俗众,谆乱甚矣(义净三藏云:尼师但那,本为衬替卧具,恐有所损,不拟余用。敷地礼拜,不见有文;故违圣言,谁代当罪)。
(九)既受戒已,若犯上品重罪,即不可忏。若犯中品、下品轻罪,悉属可悔。宜依律制,向僧众前,发露说罪,罪乃可灭。岂可妄谈实相,轻视作法。灵峰云:“说罪而不观心,犹能决罪之流;倘谈理而不发露,决难清罪之源。若必耻作法,而不肯奉行,则是顾惜体面,隐忍覆藏,全未了知罪性本空,岂名慧曰!”又云:“世人正造罪时,实是大恶,不以为耻;向人发露,善中之善,反以为羞。甘于恶而苦于善,遂成恶中之恶,永无出期,颠倒愚痴。莫此为甚。”今于篇末,依有部律,酌定说罪之文。若承用时,未可铺缀仪章,增减字句。是为圣制,不须僭易。
(十)末世以来,受皈戒者,多宗华山三皈五戒正范。曲逗时机,是彼所长。惜其仪文,颇伤繁耨。灵峰受三皈五戒法,颇称精要,承用者希,盖可怅叹(陈熙愿谓此法惟约受者自说,而略录之;若师前受,仍依华山。寻绎斯言,实出臆断,戒事法式,宜遵圣教,若以西土常规,自为略录,别宗异制,偏尚繁文,是非涸肴,若为安可!恐怀先惑,聊复辨陈)!是编集录,悉承有部(具云根本说一切有部。唐义净三藏法师留学印度二十余年,专攻此部。归国已来,译传此部律文凡十九部,近二百卷。精确详明,世称新律)。
宗彼律文,出其受法,简捷明了,不逾数行。西土相传,并依此制,匪曰泥古,且示一例,可用与否,愿任后贤!
癸酉在泉州承天寺讲
吾人因多生以来之夙习,及以今生自幼所受环境之熏染,而自然现于身口者,名曰习惯。
习惯有善有不善,今且言其不善者。常人对于不善之习惯,而略称之曰习惯。今依俗语而标题也。
在家人之教育,以矫正习惯为主。出家人亦尔。但近世出家人,惟尚谈玄说妙。于自己微细之习惯,固置之不问。即自己一言一动,极粗显易知之习惯,亦罕有加以注意者。可痛叹也。
余于30岁时,即觉知自己恶习惯太重,颇思尽力对治。出家以来,恒战战兢兢,不敢任情适意。但自愧恶习太重,二十年来,所矫正者百无一二。
自今以后,愿努力痛改。更愿有缘诸道侣,亦皆奋袂兴起,同致力于此也。吾人之习惯甚多。今欲改正,宜依如何之方法耶?若胪列多条,而一时改正,则心劳而效少,以余经验言之,宜先举一条乃至三四条,逐日努力检点,既已改正,后再逐渐增加可耳。今春以来,有道侣数人,与余同研律学,颇注意于改正习惯。数月以来,稍有成效,今愿述其往事,以告诸公。但诸公欲自改其习惯,不必尽依此数条,尽可随宜酌定。余今所述者,特为诸公作参考耳。学律诸道侣,已改正习惯,有七条。
(一)食不言。现时中等以上各寺院,皆有此制,故改正甚易。
(二)不非时食。初讲律时,即由大众自己发心,同持此戒。后来学者亦尔。遂成定例。
(三)衣服朴素整齐。或有旧制,色质未能合宜者,暂作内衣,外罩如法之服。
(四)别修礼诵等课程。每日除听讲、研究、抄写及随寺众课诵外,皆别自立礼诵等课程,尽力行之。或有每晨于佛前跪读法华经者,或有读华严经者,或有读金刚经者,或每日念佛一万以上者。
(五)不闲谈。出家人每喜聚众闲谈,虚丧光阴,废弛道业,可悲可痛!今诸道侣,已能渐除此习。每于食后,或傍晚、休息之时,皆于树下檐边,或经行、或端坐、若默诵佛号、若朗读经文、若默然摄念。
(六)不阅报。各地日报,社会新闻栏中,关于杀盗淫妄等事,记载最详。而****诸事,尤描摹尽致。虽无****之人,常阅报纸,亦必受其熏染,此为现代世俗教育家所痛慨者。故学律诸道侣,近已自己发心不阅报纸。
(七)常劳动。出家人性多懒惰,不喜劳动。今学律诸道侣,皆已发心,每日扫除大殿及僧房檐下,并奋力作其他种种劳动之事。
以上已改正之习惯,共有七条。尚有近来特实行改正之二条,亦附列于下:
(一)食碗所剩饭粒。印光法师最不喜此事。若见剩饭粒者,即当面痛诃斥之。所谓施主一粒米,恩重大如山也。但若烂粥烂面留滞碗上、不易除去者,则非此限。
(二)坐时注意威仪。垂足坐时,双腿平列。不宜左右互相翘架,更不宜耸立或直伸。余于在家时,已改此习惯。且现代出家人普通之威仪,亦不许如此。想此习惯不难改正也。
总之,学律诸道侣,改正习惯时,皆由自己发心。决无人出命令而禁止之也。
癸酉正月在厦门妙释寺讲
今值旧历新年,请观厦门全市之中,充满新气象,门户贴新春联,人多著新衣,口言恭贺新喜、新年大吉等。我等素信佛法之人,当此万象更新时,亦应一新乃可。我等所谓新者何,亦如常人贴新春联、著新衣等以为新乎?曰:不然。我等所谓新者,乃是改过自新也。但“改过自新”四字范围太广,若欲演讲,不知从何说起。今且就余五十年来修省改过所实验者,略举数端为诸君言之。余于讲说之前,有须预陈者,即是以下所引诸书,虽多出于儒书,而实合于佛法。因谈玄说妙修证次第,自以佛书最为详尽。而我等初学之人,持躬敦品、处事接物等法,虽佛书中亦有说者,但儒书所说,尤为明白详尽适于初学。故今多引之,以为吾等学佛法者之一助焉。以下分为总论别示二门。总论者即是说明改过之次第:
(一)学须先多读佛书儒书,详知善恶之区别及改过迁善之法。倘因佛儒诸书浩如烟海,无力遍读,而亦难于了解者,可以先读格言联璧一部。余自儿时,即读此书。归信佛法以后,亦常常翻阅,甚觉其亲切而有味也。此书佛学书局有排印本甚精。
(二)省既已学矣,即须常常自己省察,所有一言一动,为善欤,为恶欤?若为恶者,即当痛改。除时时注意改过之外,又于每日临睡时,再将一日所行之事,详细思之。能每日写录日记,尤善。
(三)改省察以后,若知是过,即力改之。诸君应知改过之事,乃是十分光明磊落,足以表示伟大之人格。故子贡云:“君子之过也,如日月之食焉;过也人皆见之,更也人皆仰之。”又古人云:“过而能知,可以谓明。知而能改,可以即圣。”诸君可不勉乎!
别示者,即是分别说明余五十年来改过迁善之事。但其事甚多,不可胜举。今且举十条为常人所不甚注意者,先与诸君言之。华严经中皆用十之数目,乃是用十以表示无尽之意。今余说改过之事,仅举十条,亦尔,正以示余之过失甚多,实无尽也。此次讲说时间甚短,每条之中仅略明大意,未能详言,若欲知者,且俟他日面谈耳。且有下述内容,殊略说之:
(一)虚心。常人不解善恶,不畏因果,决不承认自己有过,更何论改?但古圣贤则不然。今举数例:孔子曰:“五十以学易,可以无大过矣。”又曰:“闻义不能徙,不善不能改,是吾忧也。”蘧伯玉为当时之贤人,彼使人于孔子。孔子与之坐而问焉,曰:“夫子何为?”对曰:“夫子欲寡其过而未能也。”圣贤尚如此虚心,我等可以贡高自满乎?
(二)慎独。吾等凡有所作所为,起念动心,佛菩萨乃至诸鬼神等,无不尽知尽见。若时时作如是想,自不敢胡作非为。曾子曰:“十目所视,十手所指,其严乎!”又引诗云:“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此数语为余所常常忆念不忘者也。
(三)宽厚。造物所忌,曰刻曰巧。圣贤处事,惟宽惟厚。古训甚多,今不详录。
(四)吃亏。古人云:“我不识何等为君子,但看每事肯吃亏的便是。我不识何等为小人,但看每事好便宜的便是。”古时有贤人某临终,子孙请遗训,贤人曰:“无他言,尔等只要学吃亏。”
(五)寡言。此事最为紧要。孔子云:“驷不及舌”,可畏哉!古训甚多,今不详录。
(六)不说人过。古人云:“时时检点自己且不暇,岂有工夫检点他人。”孔子亦云:“躬自厚而薄责于人。”以上数语,余常不敢忘。
(七)不文己过。子夏曰:“小人之过也必文。”我众须知文过乃是最可耻之事。
(八)不覆己过。我等倘有得罪他人之处,即须发大惭愧,生大恐惧。发露陈谢,忏悔前愆。万不可顾惜体面,隐忍不言,自诳自欺。
(九)闻谤不辩。古人云:“何以息谤?曰:无辩。”又云:“吃得小亏,则不至于吃大亏。”余三十年来屡次经验,深信此数语真实不虚。
(十)不嗔。嗔习最不易除。古贤云:“二十年治一怒字,尚未消磨得尽。”但我等亦不可不尽力对治也。华严经云:“一念嗔心,能开百万障门。”可不畏哉!
因限于时间,以上所言者殊略,但亦可知改过之大意。最后,余尚有数言,愿为诸君陈者:改过之事,言之似易,行之甚难。故有屡改而屡犯,自己未能强作主宰者,实由无始宿业所致也。务请诸君更须常常持诵阿弥陀佛名号,观世音地藏诸大菩萨名号,至诚至敬,恳切忏悔无始宿业,冥冥中自有不可思议之感应。承佛菩萨慈力加被,业消智朗,则改过自新之事,庶几可以圆满成就,现生优人圣贤之域,命终往生极乐之邦,此可为诸君预贺者也。
常人于新年时,彼此晤面,皆云恭喜,所以贺其将得名利。余此次于新年时,与诸君晤面,亦云恭喜,所以贺诸君将能真实改过,不久将为贤为圣;不久决定往生极乐,速成佛道,分身十方,普能利益一切众生耳。
癸酉五月在万寿岩讲
三归之略义
三归者,归依于佛、法、僧三宝也。三宝义甚广,有种种区别。今且就常人最易了解者,略举之。佛者,如释迦牟尼佛、阿弥陀佛等诸佛是也。法者,为佛所说之法,或菩萨等依据佛意所说之法,即现今所流传之大、小乘,经律论,三藏也。僧者,如菩萨声闻诸圣贤众、下至仅剃发被袈裟者皆是也。
归依者,归向依赖之意。归依于三宝者,乞三宝救护也。《大方便佛报恩经》云:譬人获罪于王,投向异国以求救护。异国王言,汝来无畏,但莫出我境,莫违我教,必相救护,众生亦尔。系属于魔,有生死罪。归向三宝,以求救护。若诚心归依,更无异向,不违佛教,魔王邪恶,无如之何。
既已归依于佛,自今以后,决不再依天仙神鬼一切诸外道等。
既已归依于法,自今以后,决不再依诸外道典籍。
既已归依于僧,自今以后,决不再依于不奉行佛法者。
授三归之方法一.忏悔。二.正授三归。三.发愿回向。
应先请授者详力解释此三种文义。因仅读文而未解义,不能获诸善法也。
正授三归之文有多种,常所用者如下:
我某甲,尽形寿,归依佛、归依法、归依僧。三说。
我某甲,归依佛竟、归依法竟、归依僧竟。三结。前三说时,已得归依善法。后三结者,重更叮咛令不忘失也。忏悔文及发愿回向文,由授者酌定之。但发愿回向,应有以此功德,回向众生,同生西方,齐成佛道之意。万不可惟求自利也。授三归之利益经律论中,赞叹归依三宝功德之文甚多。今略举四则。《灌顶经》云:受三归者,有三十六善神,与其无量诸眷属,守护其人令其安乐。《善生经》云:若人受三归,所得果报,不可穷尽。如四大宝藏(四宝者:金、银、琉璃、玻璃),举国人民,七年之中,运出不尽。受三归者,其福过彼,不可称计。《较量功德经》云:“若三千大千世界,满中如来,如稻麻竹苇。若人四事供养(饮食、衣服、卧具、汤药。),满二万岁,诸佛灭后,各起宝塔,复以香花供养,其福甚多,不如有人以清净心,归依佛法僧三宝所得功德。《大集经》云:妊娠女人,恐胎不安,先授三归已,儿无加害;乃至生已,身心具足,善神拥护。是母受兼资于子也。
结诰
在本寺正式讲律,至今日圆满。今日所以聚集缁素诸众,讲三归大意者,一以备诸师参考,俾他日为人授三归时,知其简要之方法也。一以教诸在家人,令彼等了知三归之大意,俾已受者,能了此意,应深自庆幸。其未受者,先能了知此意,且为他日依师受三归之基础也。
癸酉闰五月五日在泉州大开元寺讲
三宝者,佛、法、僧也。其义甚广,今惟举其少分之义耳。今言佛者,且约佛像而言,如木石等所雕塑及纸画者也。今言法者,且约经律论等书册而言,或印刷或书写也。
今言僧者,且约当世凡夫僧而言,因菩萨罗汉等附入敬佛门也。
第一.敬佛略举常人所应注意者数条
礼佛时宜洗手漱口,至诚恭敬,缓缓而拜,不可急忙,宁可少拜,不可草率。佛几清洁,供香端直,供佛之物,以烹调精美人所能食者为宜。今多以食物之原料及罐头而供佛者殊为不敬,某师大悲咒行法中曾痛斥之。又供佛宜在午前,不宜过午也。供水果亦宜午前。供水宜捧奉式。供花,花瓶水宜常换。
纸画之佛像,不可仅以绫裱,恐染蝇粪等秽物也(少蝇者或可)。宜装入玻璃镜中。
木石等雕塑者,小者应入玻璃龛中,大者应作宝盖罩之,并须常拂拭像上之尘土。
凡大殿及供佛之室中,皆不宜踞坐笑谈。如对于国王大臣乃至宾客之前尚应恭敬,慎护威仪,何况对佛像耶!不可佛前晒衣服,宜偏侧。不得在殿前用夜壶水浇花。若卧室****佛像者,眠时应以净布遮障。
第二.敬法略举常人所应注意者数条
读经之时,必须洗手漱口拭几,衣服整齐,威仪严肃,与礼佛时无异。益大师云:展卷如对活佛,收卷如在目前,千遍万遍,寤寐不忘,如是乃能获读经之实益也。
对于经典应十分恭敬护持,万不可令其污损。又翻篇时宜以指腹轻轻翻之,不可以指爪划,又不应折角,若欲记志,以纸片夹入可也。
若经典残缺者亦不可烧。卧室中几上置经典者,眠时应以净布盖之。
附每日诵经时仪式礼佛——多少不拘。赞佛
供养——愿此香华云等。读经
回向——不拘,或用我此普贤殊胜行等。
第三.敬僧略举常人所应注意者数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