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行业是一个科技含量、集约化、国际化程度很高的产业,也是一个高投入、高收益的产业。医药产品的销售具有独特性,其销售网络也必然不同于其他行业,而有自身的独特要求。
(一)独家代理制
包括一级代理分销渠道或多级代理分销渠道。独家代理商获得一个市场上的惟一授权,既可以承担生产者一种产品的市场拓展任务,也可以承担生产者多种产品的拓展任务。
采用这种渠道,必须严格审核代理商的能力与信誉:
(1)代理商要有良好的分销网络,有若干有实力的分销商或二级代理商。
(2)代理商要有技术咨询指导与系统设计能力,指导分销商运作并直接为客户服务。
(3)代理商可以在统一市场促销决策中发挥作用。
独家代理制的优点是统一管理,协调运作,分销环节简便,效率高;缺点是缺乏竞争意识,缺乏针对性和灵活性。若代理商选择不当,将直接影响到铺货范围和速度。
由于国家相关政策要求,进口药品在中国销售必须委托具有进口药品代理权的公司来做销售业务,故采用独家代理制的形式,一般多见于在中国医药市场开展销售业务的外资公司代表处。另外,少数缺乏营销实力的国内企业也采用这种方式进行销售。
(二)多家代理制
这是中国国内医药企业使用最多的一种代理分销渠道。在一个较大的市场区域内选择两家以上的代理商,由其分别去布点,形成销售网络。
多家代理制的优点是:减少了销售中间环节,能迅速铺货,占领市场的速度较快;加快了营销的针对性;激励了代理商之间的竞争,提高了效率。缺点是在制造商与众多代理商直接联系中,很可能因货源与服务分配不平衡而产生矛盾。代理商之间也可能因区域市场划分不清而产生“过度竞争”,最终导致低效率。此外,分销渠道的管理也更为复杂。
(三)制造商直接销售——连锁药店
近年来,一些大型医药生产制造商,纷纷在各大城市开设医药连锁专卖店。医药市场竞争加剧,销售终端也成为一些制造商的必争之地。这样可以减少销售中间环节,较快占领市场,提高分销效率,及时得到市场信息,加强对终端的控制。缺点是制造商的投入比较大,对终端的管理比较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