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1 技术演化的社会过程
早期的研究者从多学科的角度提出了一些研究主题探究技术变化的黑盒子(Rosenberg,1982)。之后,Basallas(1988)用多样性、持续性、新颖性、选择性等概念全面回顾了技术的演化过程。他集中分析了脚踏车、蒸汽机、汽车由于随机的突破性技术的出现带来的选择过程,这些选择过程筛选出好的产品供市场复制。用类似的进化比喻,Pinch 和Bijker(1987)描述了脚踏车从10个不同样式最终融合为安全的双轮自行车(两个、链条和充气的轮胎)作为产业标准的进化过程。
技术变异、产业标准的选择和经由渐进性技术变化完善和扩展的主导设计的保留组成的技术变化周期模式,得到了Nelson和Winter(1982)的理论工作和Van Den Belt和Rip(1987)在化学染色工业的实证研究的回应。
David(1985,1987)和Hughes(1983,1987)在打字机、计算机和电力类产品的研究,Abernathy(1978)在汽车产业的研究以及Sahal(1981)的关于技术进步的更一般的研究都描述了主导设计或者产业标准出现以后技术变异期结束的现象。David(1987)和Hughes(1987)集中研究了技术、政治、组织因素对产业标准形成的推动作用,以及这些标准对后续的技术、产业、组织的影响。Jenkins(1975)的研究揭示了技术突破如何使现有技术的主导设计过时和开创成功的新主导设计的变化过程。
Constant(1980,1987)、Landau(1984)、Tushman和Anderson(1986)从上述研究中概括出技术变化的社会过程模型,他们把技术的变化视为由革命性的突破性创新到间断的、长期的渐进性变化过程。Constant等认为技术是一套由交互联系的实践领域发展的相互依赖的等级系统,随着技术通过渐进性的问题解决而进化,实践者变得越来越相互依赖并发展出日益深厚和越发内在化的能力基础(Henderson和Clark,1990),在Kuhn(1962)的科学研究的理论基础上,他们重点考察了实践领域和组织内部对能力破坏性和能力提高性技术不连续变化的反应(Landau,1984;Barley,1986)。
革命性创新带来了一个扰动期,扰动期产生一系列变异和竞争,直到主导设计出现。成功的变异通过主导设计框架内的渐进性创新被保留下来,直到新的不连续技术的出现为止。
早期的研究把技术变化特征化为变异、选择、保留的社会文化进化过程。变异是被随机的技术突破驱动的,技术不连续引发了可替代技术之间的竞争。社会、政治、组织力量相互作用从各种技术机会中选择出一个产业标准和主导设计,筛选出的主导设计(变异),经过较长的保留期,这个保留期的特点是渐进的技术变化,实践领域内部和行业之间的相互依赖增加以及能力的提高。渐进的技术变化可能被后续的突破性技术打破。可以说,技术进步是由随机和机会事件(变异)、组织和个人在竞争标准的选择中的社会、政治行为(选择)、许多从“干中学”的组织的渐进性的、能力提高的问题解决行为(保留)所驱动的一个过程。
3.5.2 技术演化中的技术变异
在这些技术社会文化进化的思想中,Tushman和Anderson(1986)突出了产业的核心技术演化中的变异源——不连续技术。他们认为突破性创新开创了原始突破的各种变异在新技术的主导设计的形成中的相互竞争的扰动期。革命性的创新在引进时大多是粗糙和实验性的,但是为了设法吸收或者毁灭新技术创新,企业会开始一个实验性阶段,这一阶段的特点包括两种不同的选择,即旧技术范式之间和新技术之间的竞争,这一时期产品变异非常活跃,随着主导设计的出现这一阶段的不确定性就大大地降低了。老技术很少会平静地退出,新旧技术之间的竞争常常是非常激烈的,现有的实践领域对新技术的回应是增加现有技术的创新和提高效率,很多老产品的技术效率在受到新技术威胁时都得到了提高。不是所有的不连续技术都替代了原有的主导技术,例如防窃听的芯片、悬叉钟表等技术。与旧技术秩序竞争同时存在的还有新技术秩序下的技术设计之间的竞争。突破性技术出现后,由于先进入者不能完全理解技术和为了使自己的技术区别于对手的技术,经常会出现几个版本的突破性技术,技术版本之间也会展开相互竞争。例如个人计算机出现之后,出现了许多不同的计算机模型,这些模型是由不同的微处理器、磁盘格式和操作系统组成的,他们相互间不兼容,高清电视发展初期也有三种互不兼容的设计方法。在扰动期,由于替代竞争和设计竞争,变异和选择的压力非常大,新老产品的品种变化非常多,变异非常频繁。扰动期的长短取决于不连续技术的具体条件。当技术建立在新的知识基础上时,可能出现更多的竞争设计,需要市场花更长的时间筛选这些变异。当公司在面对能力破坏性的技术而放弃现有的知识诀窍时,保护老技术的行为同样也会延长技术的不确定时间。技术专家对新技术如何使用以及什么限制了技术的经济绩效缺乏一致的理解将阻碍各种设计融合为一个标准的过程,而能力提高型的创新的扰动期则会比较短。
3.5.3 技术演化中的主导设计
除了技术的不连续性这个间续性的事件之外,技术演化过程中另一个重要的间续性事件是技术不连续之后主导设计的出现(Anderson和Tushman,1990)。主导设计是由流动阶段向特性阶段转变的过渡阶段(Utterback和Abernathy,1975)开始的标志。主导设计可以使公司的产品设计标准化,实现零部件互换,这样,公司才能够为提高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而优化组织的流程。在主导设计出现之前,由于产品设计频繁变化,企业无法实现对新产品生产的专业化,只能借助通用设备和熟练劳动力从事生产。产品定型之后,企业开始开发专门的生产设备生产新产品,直到实现整个生产的自动化。这些也使企业建立了与供应商、分销商和客户之间的稳定、可靠的业务关系。从客户的角度,主导设计减少了一种产品多种形式的混乱局面,并使产品成本的大幅下降成为可能。如果把产品和工艺看成是一个技术系统,产业标准的出现使技术系统内各种技术的兼容和整合成为可能。一旦一个设计成为主导设计,它是很难逃脱主导设计由于“干中学”所创造的大规模经济的。随着时间的推移,公司用经验积累所获得的技巧削减成本。当越来越多的用户获得了经验时,生产厂商开始获得有关保留哪些需求,哪些需求要可靠的更深刻的理解。企业的“干中学”依赖主导设计的出现,因为直到产业标准出现之前,没有任何设计能够达到足够多的累计产量。
制造商、供应商、用户和规制者在扰动期设法降低变异所带来的不确定性的过程中,突破性创新的主导设计逐渐浮现出来。可能有几种可替代的设计存在,市场优势会在这些竞争设计之间来回摆动,有些设计可能暂时主导了市场,但是竞争设计后来者居上,这样的竞争可能经历数个来回。几个相互竞争的设计也可能获得稳定的、大致相同的市场份额,没有一个获得明显的主导地位。用最为严格的主导设计的判断标准,即占有50%的市场份额的设计,以往的突破性技术中,只有一个符合规定的标准。当公司能够围绕突破性技术建立密集的专利并通过战略许可协议控制技术的扩散时主导设计可能不会出现(Teece,1986),这时技术持有者能够分享大部分的创新收益,其他的较少的创新收益被模仿者获得。如果存在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主导设计是否出现就是创新公司的战略选择问题。
主导设计的出现与新技术的扩散有着直接的关系。在扰动期,潜在的顾客面临几种不同的技术版本,如果没有主导设计,选择任何一种版本都是有风险的。如果另一种变异成为主导设计,用户不得不承受转换成本或者优先获得采用主导设计的好处,包括规模经济、能够使用为标准设计而建立的基础设施。大多数的消费者等到主导设计出现之后才开始购买新产品。标准设计是大规模用户采用和生产的前提条件。
影响主导设计形成的因素主要有:
技术本身的价值。新产品所提供的技术功效是影响某一设计成为主导设计的重要因素。一项技术给消费者提供的价值包括许多方面,比如提供给消费者的技术功能上的价值、美学感受、应用的便捷性等。Kim和Mauborgne(2000)将新技术对消费者的功用划分为六个层次,将消费者的经历划分为六个阶段,用以理解技术的功效。技术功用水平分为:生产率、简明性、方便性、风险、娱乐和外形、环保;六个阶段分为:购买、交付、使用、增补、维修、处理。技术功效指标也可以划分为更具体的指标,比如速度、效率、可伸缩性、可靠性等来表示,而不仅仅是客户生产率。技术功效为企业提供了从技术价值的多维性和客户经历的多个阶段评价新产品的思路。运用这个方法评价技术的收益,还必须考虑采用技术时的成本。
影响一个设计成为市场主导设计的因素并不只是技术因素,还包括技术之外很多其他的因素。
网络外部性。网络外部性是产品用户使用同类产品的收益将会随着使用产品的用户规模的增加而增加的现象(Katz 和Shpiro,1986)。例如电话用户使用电话的收益与使用电话的用户规模大小有着直接关系,如果只有少数人拥有电话,这些用户的使用价值就低,因为只有少数人可以打电话。网络外部性在没有实体网络的市场中也会出现。当产品的兼容性比较重要时,一个产品的用户的使用收益将会随着使用同类产品的用户数的增加而增加。一个技术产品的用户数即安装用户的规模影响其中单个用户的使用价值。当配套品比较重要时,市场的网络外部性表现就非常明显。只有在得到配套品的情况下,用户所购买的产品才能发挥其功能。产品的用户规模越大,配套产品的生产厂商越愿意提供配套产品;反过来,配套品越多,安装用户越愿意采用产品,安装用户和配套品的生产厂商之间会形成一种自加强效应。
用户在衡量一种产品的价值时,不是只考虑产品本身的技术功效,安装用户规模和配套品等网络外部性因素也是产品的价值构成因素(Schlling,2005),尽管它们不是产品本身所带来的好处。
主导设计也可能由其他的因素形成。有市场优势的生产厂商可能花大力气把自己专门的设计推广成标准,如IBM370系列的主机计算机以及IBM的个人计算机(Delamarter,1986)。一个强有力的用户也可以强制实施一个产品标准,如美国空军曾颁布对程序性工具产业的数字控制标准(Noble,1984)。一个产业协会也可能建立长期的标准,如计算机通信协议(Farrel和Saloner,1988)和操作系统(Gabel,1987)。也可能一群公司以联盟的方式形成标准,如共享银行卡系统的标准(Phillip,1987)。政府管制也会迫使用户采纳一些标准,如电视标准(Pelkmans和Beuter,1987)。现在很多政府甚至用标准作为一种特殊的政策工具,来建立新的贸易壁垒(Lacraw,1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