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1.1节对国际社会创业投资概念起源与演进历史所进行的考察,第1.2节对国内“创业投资论”、“风险投资论”、“冒险投资论”和“产业投资基金”、“直接投资基金”、“实业投资基金”等不同范式下的创业投资概念之争进行评述之后,本节我们将力求历史地全面地准确地对创业投资概念与相关概念体系进行总结。
1.3.1 创业投资概念的最一般内涵与本质特征
尽管在创业投资业起源时期,无论是美国研究与开发公司、J。H。惠特尼私人投资公司,还是英国的“产业投资者公司”都曾从不同角度来描述他们的投资活动,这些描述从他们的角度讲也确实具有一定的意义,但毕竟他们当时所从事的投资活动都还是远未成型的创业投资活动,因此,对创业投资概念的最一般内涵与本质特征的归纳与总结,显然不宜拘泥于这些刚刚起步而尚未成型的创业投资形态。由于创业投资在20 世纪70年代于美国发育成为一个专门产业之后,她的投资理念和市场定位也仍在随着历史的演进而发生着变化,所以,对创业投资概念的最一般内涵与本质特征的归纳与总结,还不宜拘泥于美国创业投资协会在成立之初给“创业投资”所作的界定。否则,如果仅停留于从某个国家甚至某个时期创业投资的外部特征来理解,就最多只能得其“形”而无法得“神”。而停留于得其“形”的认识水平,就难免导致认识上的简单化、片面化,甚至于错误的理解。
而当我们结合创业与创业投资的历史演进过程,对各种类型的创业投资概念加以归纳和总结后,就会发现:尽管国际上不同国家在不同历史时期对创业投资的界定不尽相同,但透过现象看本质,我们仍然总结出一个最具有一般性的定义,即:
所谓“创业投资”,系指向具有高增长潜力的未上市创业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并通过提供创业管理服务参与所投资企业的创建过程,以期在所投资企业相对成熟后即通过股权转让实现高资本增值收益的资本运营方式。这里所谓企业的创建过程,不仅包括种子期、起步期、扩张期和成熟前的过渡期,而且还包括老企业的重建(rec onstruction)或所谓“再创业”。因此,投资处于重建过程中的企业,实际上也是一种创业投资。或者更准确地说,是广义上的创业投资。但为了与公开股权资本相区别,创业投资资本所投资的“创业企业”应当特指“未上市的创业企业”。对于已经在创业板等公开股权资本市场上市的创业企业,则不再属于“创业投资”范畴。
与如上“创业投资”定义相对应,创业投资的本质特征即可归纳为以下三个方面:1)以股权方式投资于具有高增长潜力的未上市创业企业,以建立起适应创业内在需要的“共担风险、共享收益”机制,从而既区别于以股权方式投资于成熟企业,又区别于以贷款等方式所从事的其他投资方式。2)积极参与所投资企业的创业过程,以一方面弥补所投资企业在创业管理经验上的不足,另一方面主动控制创业投资的高风险,从而区别单纯的投资行为。3)专门支持创建企业,并以创业企业作为经营对象,当创业企业相对成熟或重建完成后,即通过股权转让实现投资退出并获取资本增值收益,从而区别于以经营产品为目的,即使企业已经度过创业期通常仍不退出投资的创业者的自有资金,以及战略投资机构的产业投资资本。
尽管从风险属性看,由于创业投资通常是以未做留置与抵押担保的风险性股权资本的方式进行投资,而且所投资创业企业相对于成熟企业而言具有更大的风险,故与一般的风险投资相比,创业投资往往是一种“高风险投资”;然而,根据辩证法揭示的“一事物区别于它事物的本质特征,不在于其一般性,而在于其特殊性”的基本原理,创业投资区别于从事股票、期货等方面的风险投资的本质特征,仍然不在于其普遍意义上的风险属性,而在于以上所概括的三个方面的本质特征。
1.3.2 创业投资概念与相关概念的联系与区别
由于创业投资既具有自身的特殊属性,又具有为一般投资活动所共有的普遍属性,因此,要准确理解创业投资,还必须理解其与相关概念的联系与区别。
1.创业投资与产业投资、战略投资、创新投资的区别
创业投资与产业投资、战略投资、创新投资相比,其共同点是都属于“非证券投资”范畴。但深入分析,创业投资与产业投资、战略投资、创新投资相比,仍具有其自身不同的特点:创业投资是属于资本经营层面上的概念;而产业投资、战略投资、创新投资则都是产品经营层面的概念。
(1)创业投资与产业投资的区别。所谓“产业投资”,系指直接以产品(或服务)作为经营对象,以获取产业利润作为经营目的的一类投资方式,因而属于“产业资本”的范畴。投资设立并经营加工贸易类企业,即是产业投资。与“产业投资”不同的是,创业投资的本质特点则在于:它并不以产品作为经营对象,以获取产业利润作为经营目的;而是以整个创业企业作为经营对象,以获取转让所投资创业企业股权而实现的资本增值收益为目的,故属于金融资本范畴。就此而言,创业者的自有资金属于“产业资本”范畴,而非专门用于经营“创业企业”的创业资本。况且,即使创业者所创建的企业已经很成熟,创业者仍然通常持有企业的股权。在创业投资与产业投资之间,之所以由于经营对象不同而在赢利模式上也表现出较大的差异,其根本原因是在于:前者通常是由自身直接经营产品,在投资经营这个环节并不存在委托代理成本和风险等问题;所以,通常只需面临经营风险,并通过产业利润来实现收益。与之不同的是,创业投资者并不直接经营产品或服务,而是通过他人(即所投资企业)经营产品或服务;因此,在创业投资者与所投资企业之间还必然存在委托代理成本和风险等问题。正是由于创业投资的风险并不仅仅是所投资企业的经营风险,而更多地体现为委托代理风险,决定了创业投资者主要只能依靠资本增值收益来实现收益。期待像产业投资者那样通过产业利润来实现收益,则不仅难以与它的风险属性相匹配,而且还意味着必须付出太多的时间成本。
(2)创业投资与战略投资的区别。所谓“战略投资”,系指以服务于自身的产品经营战略为目的的一类投资方式。它虽然并不直接经营所投资企业的产品,但所投资企业的产品经营往往与其自身的产品经营密切相关。所以,它仍然属于“产业资本”这个大范畴,从而与以创业企业作为经营对象,以获取转让所投资创业企业股权而实现资本增值收益的创业投资构成本质区别。在战略投资者与所投资企业之间,虽然有一层委托代理关系,但由于它往往可以通过产业链条对所投资企业构成控制,加之通常还对所投资企业控股,所投资企业的经营领域又是他非常熟悉的行业;故战略投资者能够较好地控制委托代理风险。所以,战略投资者的赢利模式主要表现为:一是通过所投资企业,实现自身的战略目标;二是分享所投资企业的产业利润;三是由于并不是专门为创建企业而投资,故即使当所投资企业已经渡过创业期,通常仍然保留其投资,直到所投资企业不再具有战略意义。可见,战略投资在赢利模式上也与创业投资构成显著的差异。
(3)创业投资与创新投资的区别。创业投资与创新投资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投资主体不同。从事创业投资的,通常是专业性创业投资机构;而从事创新投资的,则主要是加工贸易类企业。2)投资性质不同。创业投资属于资本经营范畴,其所创之“业”是一个包含技术创新机制、市场营销模式和企业组织管理体系等多方面内容的“企业统一体”。即通过资本支持与提供创业管理服务,将一个技术研究开发成果尚未得到市场广泛认可、市场营销模式尚不成熟、企业组织管理体系尚不健全的创业型企业,发展成为一个技术研究开发成果赢得市场广泛认可进而产业化、市场营销模式基本成熟、企业组织管理体系相对健全的成熟企业,并以此获取高资本增值。与之不同的是,创新投资主要属于产品经营范畴,其所创之“新”是用新的生产函数(包括通过改变函数的自变量),来实现产业利润。即通过企业管理将各种生产要素结合在一起,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3)投资阶段不同。创业投资仅在企业处于创业或再创业过程中对其投资,一旦所培植的企业发育成熟或再创业成功即退出投资,因而具有阶段性特点。创新投资则可以覆盖企业的整个生命过程,成熟的大企业同样需要不断地进行创新投资。
2.创业投资与科技创业投资、中小企业创业投资的区别
创业投资与科技创业投资、中小企业创业投资都与科技型企业具有一定的相关性,而且都属于资本经营范畴,所以,不少人士往往又将这三个不同概念相混同。但仔细区分,这三个概念仍然具有较大的差异性。
(1)创业投资与科技创业投资的区别。由于科技型创业企业通常具有较好的成长性,所以,科技型创业企业是创业投资的重要投资对象。就此而言,科技创业投资自然是创业投资的重要内容。但一些非科技型的创业企业(如当年的“联邦快递”),由于产品同样具有持续的增长潜力,故同样是创业投资的投资对象,所以,科技创业投资并不等同于创业投资。就此而言,科技创业投资是一个比创业投资外延要小的子概念。但需要指出的是,不少人因为创业投资与科技创业投资的这种包涵关系,而认为一般性创业投资是广义创业投资,科技创业投资是狭义创业投资,则是错误的。因为,科技创业投资也可能投资于处于再创业过程中的科技型创业企业,而这已经属于广义创业投资范畴;相反,投资于新创建的非科技型创业企业,则仍然属于狭义创业投资范畴。值得注意的是,并非所有的科技投资就是科技创业投资。因为一般意义上的科技投资,如加工贸易类企业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所作的投资、战略投资者投资于一家科技型企业所作的投资,都属于产品经营范畴,所以,都不是创业投资的范畴。
(2)创业投资与中小企业创业投资的区别。由于创业企业通常是中小型企业,因此,创业投资的对象自然多是中小企业。但需要指出的是:1)并非所有对中小企业的投资都是创业投资,而只有以创业投资方式对中小企业所做的投资才是中小企业创业投资。例如,战略投资者出于长期控制目的对中小企业所做的投资就不属于创业投资范畴;以长期贷款方式投资中小企业,也不属于中小企业创业投资范畴。2)并不是所有的中小企业都适合于创业投资。因为,创业投资作为一种以股权投资方式进行运作的资本经营活动,通常都具有相当高的市场风险和委托代理风险,故只有当所投资的中小企业具有高成长性时,才可能获得与高风险相匹配的高资本增值收益。所以,只要是以创业投资方式对中小企业进行投资,它的投资对象也就不会太宽泛,而主要地只会选择具有高成长性的科技型中小企业。3)创业投资并不全部投资于中小企业。因为,有些专门从事大型企业再创业领域的投资,投资对象虽然不是中小企业,但仍然属于创业投资范畴。就此而言,尽管中小企业是创业投资的主要投资对象,但中小企业创业投资仍然是创业投资的一个子概念。
需要指出的是,创业投资和科技创业投资作为学术概念,所强调的是概念的周延性,但在执行政策的实际过程中却未必具有可操作性。与之不同的是,由于“中小企业”是一个可以加以准确界定的概念,所以,中小企业创业投资便很自然地成了一个比较通用的政策与法律术语。为了体现出政府对中小企业创业投资的特别扶持,不少国家就仅仅将主要投资中小企业的创业投资机构界定为可以获得国家税收优惠的“创业投资机构”。例如英国,有关法律就规定,只有将70%以上的资本投资于净资产不超过1000万英镑的小企业,该创业投资公司才属于国家税收鼓励的“创业投资公司”,并对其实行全面的税收豁免。
1.3.3 作为有机整体的“创业资本”概念体系及其与“风险资本”概念体系的区别
由于“创业资本”(venture c apital)中的“创业”(venture)一词并不单纯是个英文单词,而是被演变成了具有特定含义的学术术语(term),并且以它作为核心学术术语已形成一个完整的“创业资本”概念体系;所以,还有必要全面地理解作为有机整体的“创业资本”概念体系及其与“风险资本”概念体系的区别。
1.创业企业、创业投资企业、创业投资支持的企业及其与风险企业、有风险的企业的区别
表示“创业企业”的英文是“venture business”或“venture c ompa-ny”。它特指正处于创建过程中的企业,是一个与成熟企业相对应的概念。
表示“创业投资企业”的英文术语是“venture capital firm”。它特指专门以从事创业投资为主营业务的各类创业投资公司或创业投资合伙企业。由于在英文中即使删去“capital”一词也不至于造成概念歧义,所以,目前普通用它的省略用法“venture firm”来指称“创业投资企业”。但由于翻译成中文时,不将其中被省略掉的“c apital”翻译出来,就必然与“创业企业”相混淆,所以,根据必须翻译出实际意义的基本要求,就必须再加上“投资”一词,从而完整地翻译成“创业投资企业”。
表示“创业投资支持的企业”的英文术语则是“venture c apital_bac ked c ompany”。它特指得到了创业投资资本支持的受资企业。由于与前面相同的原因,目前在英文中普通用它的省略用法“venture_bac k company”来指称“创业投资支持的企业”。但如果翻译成中文时,不将其中被省略掉的“capital”翻译出来,也无法表达完整含义,所以,根据必须翻译出实际意义的基本要求,同样需要再加上“投资”一词,从而完整地翻译成“创业投资支持的企业”。
与以上三个术语不同的是,表示“风险企业”和“有风险的企业”的英文则分别是“risk firm”与“risky firm”。“风险企业”(risk firm)是数学风险论中的特定术语。由于保险公司是一种专门通过为客户化解和转移“风险”来获取收益的特殊类型企业,它所从事的业务是经营风险,而其自身随时会遇到不可控的赔付风险问题,所以数学风险论专门将它们作为“风险企业”的典型加以分析。“有风险的企业”(risky firm)则系指各种收益不确定并可能造成亏损的企业,既可能是创业型企业,也可能是需要兼并重组的成熟企业。
2.创业管理及其与风险管理的区别
在企业创业领域,所谓“创业管理”(venture management),系指针对创业企业在创业过程中的特殊规律而进行的一种新型管理艺术。是一个与“老套管理”(senior management)相对应的概念,并往往与“entrepre-neurial management”相通用。为了适应创业企业和创业投资管理的需要,目前哈佛大学等著名商学院都从一般企业管理学中分化出了新兴的创业管理学。
与“创业管理”(venture management)不同的是,“风险管理”(risk management)则是银行、保险、证券投资等领域中的术语,系指如何运用大数定律等规律对各种经营风险进行有效的管理。而随着银行、保险、证券等领域的风险管理技术的发展,“风险管理”(risk management)已经发展成为一门相对独立的金融管理学科。与企业管理中的“创业管理”(venture management)属于完全不同的范畴。
3.创业资本与风险资本、冒险资本的区别
与“venture c apital”特指“冒险创业投资资本”不同的是,“risk c ap-ital”主要用于表示一般意义上的“风险资本”,“adventure capital”则用于特指主要以体现冒险激情为目的的“冒险资本”。这三个词虽然有着某种程度的联系,但其间的区别仍是十分明显的。
(1)创业资本与风险资本的区别。与“创业投资”(venture invest-ment)毫无疑问是一种“高风险投资”(high risk investment)相对应,“创业资本”(venture capital)毫无疑问是一种“风险资本”(risk c apital)。然而,“创业资本”(venture capital)与“风险资本”(risk capital)并不是两个完全等同的概念。
事实上,在英语原著中,当主要是为了表征“创业资本”的本质内涵时,通常使用“venture capital”一词;只有在描述它的风险属性时,才使用“risk c apital”。而且,创业投资领域中的“risk capital”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风险资本”,而是一种被创业投资实践赋予了特定内涵的“风险创业资本”。因此,在特定的语言背景下,有时就应当将其完整地翻译为“风险创业资本”。
就一般意义上的“risk capital”而言,它通常可以表示以下三层内涵:1)在日常生活中,泛指各种有风险的资本。2)在投资经济学中,泛称“所有未做留置与抵押担保因而收益具有不确定性的资本”;与“已做留置与抵押担保因而收益具有确定性的安全资本(security c apital)”相对应。3)在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默顿的“风险资本理论”中,它特指“银行风险管理实践中专门用来抵御风险的资本”。
(2)创业资本与冒险资本的区别。正如在企业创业领域,“venture”一词作为一个已经被赋予“冒险创建企业”这种特定内涵的学术术语,不能简单地从“冒险”这一字面意义来理解一样,“venture capital”作为一个已经被赋予特定内涵的学术术语,同样不能简单地从“冒险资本”这一字面意义来理解,而应当从“冒险创业资本”这一特定含义来理解。由于“创业资本”毫无疑问需要冒险,所以,“创业资本”概念既能体现其冒险性,又能揭示其本质内涵。正是由于“venture capital”已经被赋予特定内涵,其本质特征在于通过支持“创建企业”来获得投资收益;所以,在英文中才通常用另一个词“adventure c apital”来指称纯粹以冒险行乐为目的的“冒险资本”。
“美国零阶段投资公司”(一家主要从事创业早期投资的公司)的一般合伙人 Gordon B。Baty就曾指出:一定要将“venture capital”(创业资本)与“adventure capital”(冒险资本)清楚地区别开来。前者的投资目的是以获得资本增值收益为目的,所以通常只对已经处于起步而且主要是已经进入起步期或扩张期的创业企业进行投资。后者则由于其投资者往往是极其富有的个人,而且主要是曾经体验过冒险创业经历但因年龄等原因无法继续经营企业的创业家,他们的投资目的主要地不是为了获得收益,而是为了能够继续体验冒险激情或获得社会尊重;所以,往往在企业还没有真正起步的种子期便冒险进行投资。正是由于纯粹意义上的“冒险资本”并不是为了经济回报,而是为了体验冒险激情,或获得社会尊重,所以又被称为“娱乐资本”(Recreational capital)。由于这种纯粹意义上的“冒险资本”通常无需过多计较回报,很少与创业家讨价还价,所以又被誉称为“天使资本”(angel c apital)。
4.创业基金及其与风险基金的区别
创业基金的英文是“venture fund”,它系以投资基金形式设立并运作的创业投资资本,也即由两个以上的多数投资者通过集体出资所形成的专门用于创业投资的“集合投资制度”。当它以公司形式设立时,即表现为创业投资公司;当它以有限合伙形式设立时,即表现为创业投资有限合伙。
与创业基金不同的是,风险基金的英文是“risk fund”,它系指专门用于抵御“风险”而设立的专项资金,而且通常是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政策性基金。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所设立的“粮食储备风险基金”、中国证监会所设立的“证券清算风险基金”即属于“风险基金”的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