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国际上,临终关怀组织的人员组成也不同于一般医院,它不仅有医师和护士参加,还有药剂师、临床心理学家、营养师、社会工作者、精神科医师、神职人员、志愿服务人员等专业人员参加。
一、临终关怀机构的形式
世界各地临终关怀机构的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家庭临终关怀
就是临终护理队的成员,尽一切可能到病人家中提供最大帮助,以使病人留在家里,在弥留之际能与家人朝夕相处,享受家庭的温馨。
(二)独立的临终关怀单位
在独立的临终关怀单位内,有专门为临终病人及其家属设计的各种设施,有足够大的房间可供家属居住,备有炊事用具和其他设施,以造成一种更有家庭气氛的环境,而不是像在医院那样,使病人感到拘束和压抑。
(三)医院内附设临终关怀病房
在综合医院内,将临终病人集中于一个病房内,有专门的医护人员提供专门的临终服务。
至于哪一种形式更好,各位学者的看法是不一致的。
二、临终关怀服务宗旨
临终关怀组织的服务着重于死亡病人疼痛的控制及死亡前后病人家属情绪的支持。因此,它虽然不能治疗原病,但以控制、缓和病人的心理及生理上的痛苦为主。在美国,临终关怀列入医疗保险的项目中,每年接受临终关怀及心理辅导服务的患者及家属人数已达14万人之多,其服务宗旨如下。
(一)建立以照顾为主的指导思想
现代医疗体系中,是以治疗为重点,而临终关怀组织的指导思想是以照顾为中心。而且照顾体系极重视个人的需求,工作人员考虑如何做?怎样做?都是从病人的需求出发,不能强调医院的规章制度,要求病人做什么或应该怎样做,而是一切考虑病人需要什么?如何去满足病人的需要。照顾除了字面的意思外,还应包括更深一层的意义,即护患之间一种人格的接触,照顾也决不是单方面的接受或给予,通过照顾可以互相沟通和成长。例如,护士与病人之间的关系不应公式化,而应更多地从感情出发来满足病人的要求。如果病人要求,护士可以即兴唱歌、跳舞让病人欣赏,护士还应耐心地倾听病人唠叨的述说,甚至有时陪病人大哭一场,这些都是各种照顾形式,都可以达到减轻病人抑郁情绪的目的。
(二)尊重生命尊严、尊重濒死病人的权利
一个人在即将死亡的时刻,他所需要的是坦率和信任。因为人的生命不仅是肉体的活动,还有高尚的精神生活,人在垂死阶段,同样要得到对其生命的尊严和关怀,不应该因生命活动力的殆尽而减低。在尊重濒死病人的权利方面,首先应包括让病人了解自己的病情。如何告知其病情,需因人而异。有的人希望尽早知道自己患的是什么病,以便安排身后之事,安然离开人世,对这种病人可以较直接,较详尽的告知其病情。有的患者对死亡极为恐惧,承受不了自己患恶性病或不能治疗的疾病的现实,直至最后也不希望知道自己的病情,对这样的病人,以不告知其病情为好。有的患者知道自己的疾病很严重,预后不好,但愿意忍受极大痛苦的各种治疗来延续自己的生命。有的患者认为与其接受各种希望不大的痛苦的治疗,不如毫无痛苦的尽早结束生命。这就要求我们首先要了解病人的内心想法,依据每个病人的不同年龄、不同价值观、不同的人生经历和不同的宗教观,来选择不同的方式向病人及其家属交代病情。
其次,要摒弃过去对待病人疼痛的处理观念。以前总是当病人有疼痛时,尽量让病人忍耐,少用镇痛剂,而且是病人恳求要用时才给用,甚至要求用时还不给用或一再拖延用药时间。这种情况下,使病人个人的尊严显著降低,也就是不尊重生命尊严,不尊重病人权利的表现。应该是充分掌握病情,依据病情的需要,不等病人痛苦发生前就定时给予镇痛剂或用其他止痛方法,最大限度的减轻病人的痛苦。病人还有选择是死在家里还是死在类似家的地方的权利。
(三)生命质量重于数量
所谓临终病,就是指那些所患的疾病无法治愈者,但是,他可以因为接受帮助,而使死前的生活尽可能充实而没有恐惧。所以,对临终病人照顾的重点不是延长生命,而是如何去丰富生命,也就是要提高病人生命最后阶段的质量。卡尔曼对生命质量的判定,提出了三点标准:
①生命质量与个人差异性密切相关;
②生命质量是依据个人目前生活方式、过去生活经验、未来期望与理想而判定;
③生命质量强调个人的成长与发展。
由此每个病人对生命质量高低的看法是不相同的。有人认为身体活动自如,生活能自理是生命质量高的表现;有人认为有健全的思考能力是生命最重要的部分;有人认为没有亲朋好友的关怀及失去生活的乐趣,是人生的最大不幸。所以,当我们看待这个病人在濒死前,生命质量是否高,其决定因素是病人本人,而不是医护人员。这就要求我们首先要了解病人对生命质量的看法,以满足其要求,不能把医护人员自己的看法强加于病人。护士要为病人提供一个安适、有意义、有尊严、有希望的生活,让病人在剩余的日子里,有一个自己满意的生活质量,并与家人共享天伦之乐,毫无遗憾的离开人世。要使住在这里的病人有一种受欢迎、受重视的感觉。
(四)接纳死亡
所谓接纳死亡,就是说把死亡视作生命的一部分,这点不仅对病人,对医护人员也是同样重要的。现代社会是一个否定死亡的社会,通常人们用很多方法避免使用“死亡”这个词,如广东人说某某人死了,就说某某人回老家了。甘肃人说某某人死了,则说某某缓下了。医护人员同样也不愿看到病人死亡,认为病人的死亡就是自己工作的失败,不愿接受病人没有治好而死亡的事实。如果我们能把死亡接纳为生命的一个组成部分,就能认识到有的病人虽经治疗,但仍不能治愈而死亡。我们要承认生命的有限性,死亡是一个必然过程,就会完善对临终病人的服务。
(胡晓萍 韩筱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