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5827800000040

第40章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49号)

第一条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称《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建设项目,是指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

第三条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项目是指存在或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所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项目。

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因素包括下列内容:

(一)《高毒物品目录》所列化学因素;

(二)石棉纤维粉尘、含游离二氧化硅10%以上粉尘;

(三)放射性因素:核设施、辐照加工设备、加速器、放射治疗装置、工业探伤机、油田测井装置、甲级开放型放射性同位素工作场所和放射性物质贮存库等装置或场所;

(四)卫生部规定的其他应列入严重职业病危害因素范围的。

第四条建设项目的备案、审核、审查和竣工验收实行分级管理。

卫生部负责下列建设项目的备案、审核、审查和竣工验收:

(一)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授权的有关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总投资在50亿人民币以上的建设项目;

(二)核设施、绝密工程等特殊性质的建设项目;

(三)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

其他建设项目的备案、审核、审查和竣工验收,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

第五条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委托下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有关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的备案、审核、审查和竣工验收。

第六条国家对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实行分类管理。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分为职业病危害轻微、职业病危害一般和职业病危害严重三类。

(一)职业病危害轻微的建设项目,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二)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应当进行审核、竣工验收;

(三)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除进行前项规定的卫生审核和竣工验收外,还应当进行设计阶段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的卫生审查。

第七条对存在或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实行专家审查制度。

卫生部和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分别建立国家和省级专家库,专家库按职业卫生、辐射防护、卫生工程、检测检验等专业分类,并指定机构负责管理。

专家库专家应当熟悉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实践经验和建设项目评价相关的专业背景以及良好的职业道德。专家参与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审查,应当遵循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并对审查意见负责。

专家库有关规定另行制定。

第八条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应当由依法取得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承担。

由卫生部负责备案、审核、审查和验收的建设项目,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应当由取得甲级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承担。

第九条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当依据建设项目的可行性论证报告或设计文件,按照职业卫生有关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并出具评价报告,评价报告应当公正、客观。

评价报告的形式根据建设项目规模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复杂程度确定。投资规模较大、职业病危害因素复杂的应当编制评价报告书,其他制定项目可编制评价报告表。评价报告规范另行颁布。

第十条职业卫生服务机构应当根据建设项目是否存在严重职业病危害因素,工作场所可能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毒理学特征、浓度(强度)、潜在危险性、接触人数、频度、时间、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发生职业病的危(风)险程度等进行综合分析后,对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进行分类。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的分类标准另行规定。

第十一条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当组织5名以上专家,对评价报告进行技术审查。审查专家应当具有与所评价的建设项目相关的专业背景,一般由相关专业的专家和相关行业专家组成,其中从专家库抽取的专家数不少于参加审查专家总数的3/5.

卫生部审批的项目,从国家专家库抽取专家。审查专家实行回避制度,参加评价报告编制、审核人员不得作为审查专家。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如实、客观地记录专家审查意见。审查意见应当由专家组全体人员签字。专家审查意见、意见采纳情况及审查专家名单应当作为评价报告的附件。

对建设项目有管辖权的卫生行政部门必要时可以指派人员参加审查会并监督审查过程。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其作出的评价报告负责。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阶段,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专篇编制规范》编写职业卫生专篇,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完成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后,应当按规定填写《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备案)申请书》,向有管辖权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申报材料。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不需要进行可行性论证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开工前提出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卫生审核或备案。

第十四条卫生行政部门收到《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备案)申请书》和有关资料后,属于审核管理的项目,应当对申请资料是否齐全进行核对,并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决定或出具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属于备案管理的项目,应当对申请资料完整性和合法性进行核对,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并出具备案通知书。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备案。

第十五条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进行审核,审核的内容包括: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服务范围,评价报告的规范性,技术审查专家组成及审查意见处理情况等。

卫生行政部门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同意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批复;不同意的,应当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并说明理由。

第十六条建设项目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或备案的,有关部门不得批准该建设项目。

第十七条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或备案后,建设项目的生产规模、工艺或者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防护设施等发生变更时,应当对变更内容重新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卫生审核或备案。

第十八条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在初步设计阶段,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对该项目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

第十九条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向原审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卫生审查申请,填写《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申请书》,并按规定提交申报材料。

中、高能加速器、进口放射治疗装置、γ辐照加工装置等大型辐射装置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卫生部指定的放射防护技术机构出具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技术审查意见。

第二十条卫生行政部门收到《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申请书》和有关资料后,应当对申请资料是否齐全进行核对,并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决定或出具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

第二十一条卫生行政部门可以指定机构或组织专家对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进行技术审查,并根据技术审查结论进行行政审查。审查同意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批复;不同意的,应当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二条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不得施工。

第二十三条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前,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应当尽可能由原编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技术机构承担。

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完工后,需要进行试生产的,其配套建设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在试运行期间应当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情况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监测,并在试运行12个月内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第二十四条职业病危害轻微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将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报原预评价备案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卫生行政部门收到《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备案)申请书》和有关资料后,应当对申请资料是否齐全、程序是否合法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进行备案,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备案。

第二十五条职业病危害一般和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向原审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填写《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备案)申请书》,并按规定提交申报材料。

中、高能加速器、进口放射治疗装置、γ辐照加工装置等大型辐射装置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卫生部指定的放射防护技术机构出具的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技术审查意见。

第二十六条卫生行政部门收到《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备案)申请书》和有关资料后,应当对申请资料是否齐全进行核对,并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决定或出具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

第二十七条卫生行政部门可以指定机构或组织专家对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进行技术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进行现场验收。通过验收的,应当在现场验收后20个工作日内予以批复;未通过的,应当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八条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相应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应当同步进行卫生验收。

第二十九条职业病危害一般和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未经卫生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使用。

第三十条在建设项目卫生评价、备案、审核、审查和竣工验收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当按规定向卫生行政部门或者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提供有关资料。

对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中涉及技术秘密的,卫生行政部门及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十一条建设单位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及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停建、关闭:

(一)未按照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或者未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或者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擅自开工的;

(二)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未按照规定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

(三)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施工的;

(四)未按照规定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未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

第三十二条卫生行政部门及其职业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建设项目,发给建设项目有关证明文件或者予以批准,并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对单位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

第三十三条其他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及本办法规定的,依据《职业病防治法》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02年3月28日卫生部发布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同类推荐
  • 细节决定健康大全集

    细节决定健康大全集

    《细节决定健康大全集》将日常生活中复杂的养生道理和健康常识,用科学而又通俗的语言予以解答和阐述。详细介绍了决定健康的1500个生活细节,内容囊括饮食细节、厨房细节、进补细节、中医保健细节、四季养生细节、排毒细节、睡眠细节、运动细节、心理细节、居家细节、家电细节、美容化妆细节、穿衣细节、生活习惯细节、办公室细节、旅游细节、孕期细节、育儿细节、女性健康细节、男性健康细节、老年健康细节、性爱细节、用药细节、疾病识别细节、防病治病细节等多个方面。本书用通俗的语言介绍了人们日常生活中最常见、接触最多、同时也是最容易被人们忽视的细节,让读者即学即用,十分便捷。
  • 中老年医疗保健10000个为什么(下册)

    中老年医疗保健10000个为什么(下册)

    本书用你听得懂的语言讲述回归健康的道理!作者对深奥的医学科学,深入浅出,提出一万余个防病治病的问题,并一一作了科学的回答,指导读者通晓防病、治病的有效方法,能够做到平时远离疾病、保持健康,疾病来了正确对待、及时治疗。这本书一定能成为你,特别是中老年朋友祛病、健身、保健的良师益友。
  • 腰腿痛健康课堂

    腰腿痛健康课堂

    看一次病,解决一个疾病疑问,与专家有一个限时交流;买一本书,解决所有疑问,把专家请到家里,时时为您解决腰腿痛的困扰。本书以问答的形式,对腰腿痛病进行了系统阐述,内容涵盖基础知识,疾病的治疗与预防要点,家庭治疗与护理要点及日常保健方法,重点放在专家提示上,并在功能康复部分附图百余幅,以便于看图操作。该书集科学性、实用性、可操作性于一体,可以作为骨科、康复科专业指导用书,更适合大众阅读,是一本非常值得推荐的家庭保健科普读物。
  • H7N9禽流感预防知识手册

    H7N9禽流感预防知识手册

    有着丰富医学经验的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主任医师、教授蒋泽先和他的医疗团队成员以最快的时间编写了,这本深入浅出地全面介绍甲型H7N9禽流感的发生、发展、诊断、传播与预防,尤其重点介绍甲型H7N9禽流感的最新有效诊断与预防措施的知识手册。对临床医师和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者均有参考价值。该书通俗易懂,是一本普及公众病毒性流感的科学知识,提高公众的联控能力的实用的科普读物,值得民众一读。
  • 心理呵护200招

    心理呵护200招

    21世纪重要的是知识,比知识更重要的是能力,比能力更重要的是心理素质。随着社会的进步,科技的发展,人们面临的竞争愈来愈激烈,对每个人的心理素质要求也愈来愈高。不论是在校的大、中、小学生,还是即将或正在求职的大、中专毕业学生和各类研究生,不论是男是女,是老是少,不论在家庭、学校,还是在社会,只要是社会的人,就都有七情六欲,喜怒哀乐,都有思维等心理状态。人的心理状态如何,对于改变客观世界,改变历史乃至于改变人生命运,具有决定性作用。
热门推荐
  • 星空上神话

    星空上神话

    她,叫梵月。是一个可爱,神秘的女孩。她闯入了我的生活不知不觉我发现自己爱上了她。但是,一切都太突然了,为什么世界要毁灭了?我只是一个有点名气的杀手,为什么要卷进这个漩涡?师父,你传下来的神器竟然成了救世神物。然而,一切的一切,竟然只是一个人的计划------
  • 鸾圣

    鸾圣

    那夜,丧失记忆的落魄小乞丐被镇上好心的酒楼主人收养;那天,长大成人的他亲眼目睹视若至亲的老板一家被陌生强者冷漠拆散,深藏记忆中痛苦的往事如潮涌出,铜锁碎裂,仙鸾显现;如今,在这玄兽混战的疯狂世界,神境强者已无力回天,而他已拥有通圣之能;他说:“我姓吕,恩人赐字‘品’,名字里有五个口,炎凉世道里只为混口饭,既然全世界都不容我,那我,就吞了这天地......”
  • 网游之盗天贼

    网游之盗天贼

    (日天)不一样的网游。武匕令人目盲。武窃令人不爽。煌煌大道。我为贼狂。重生做贼,便做贼中之王。“盗可道,可为道,欲天地纵我人间盗。”……(新人新书,喜欢的就收藏一下吧。嘿。)
  • 圣剑香

    圣剑香

    黄金年代已经过去了千余年,然而现在整片大陆依旧在享用它的遗产。那个伟大的黄金年代中,无数的圣贤先哲横空出世。他们呕心沥血,筚路蓝缕,以数学重塑魔法,以哲学重构剑道,以神学约束宗教,以法律捍卫王权。他们一手抹去旧时代的腐朽气味,用自己的语言重新解释这个世界。千年之后,这个世界呼唤着一次伟大复兴,一批新的英雄,一次新的黄金年代。
  • 一品妖妃:夫君别来无恙

    一品妖妃:夫君别来无恙

    莲花池边,他故意与她相遇,第一眼,她便离不开他。如果她与他在一起痴痴缠缠的万年光景只是一场漫长的梦,那么梦醒之后,她是否应该知足了。再次在九重天遇到他时,她已经相信,那真的是一场梦,不过是她注入了所有的一场痴梦。她是妖,他是仙,注定了一场利用与被利用,她不过只是他劫数中的一粒沙,没有价值了,便随意丢弃了。而她,一次次的从死亡中被救出,直到强大后的站在了他的面前,她只问他,你可曾真的爱过我?
  • 大道宝鉴

    大道宝鉴

    身患绝症的他却选择了做一名杀手年仅十六岁时就敢单枪匹马去杀成名已久的黑道大哥穿越到了异世之后作为奴隶身份的他没有强大的后台,没有惊人的天赋,有的只是追求力量的坚韧不屈大道宝鉴交流群:552947340
  • 超级系列之小人物

    超级系列之小人物

    主角许强如何从一个纨绔子弟到一个小人物在到巅峰的作品
  • 相思谋:妃常难娶

    相思谋:妃常难娶

    某日某王府张灯结彩,婚礼进行时,突然不知从哪冒出来一个小孩,对着新郎道:“爹爹,今天您的大婚之喜,娘亲让我来还一样东西。”说完提着手中的玉佩在新郎面前晃悠。此话一出,一府宾客哗然,然当大家看清这小孩与新郎如一个模子刻出来的面容时,顿时石化。此时某屋顶,一个绝色女子不耐烦的声音响起:“儿子,事情办完了我们走,别在那磨矶,耽误时间。”新郎一看屋顶上的女子,当下怒火攻心,扔下新娘就往女子所在的方向扑去,吼道:“女人,你给本王站住。”一场爱与被爱的追逐正式开始、、、、、、、
  • 狱王修罗

    狱王修罗

    辱我者杀,叛我者杀,一切皆知,一切皆杀,一代王位,被人暗算,吾王即将归来
  • 你的声音

    你的声音

    励志的校园小说~撒浪嘿哟~我的年少有你你的青春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