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工具就是美的艺术。这些源泉就是在美和艺术那不朽的典范中启开的”。([德]席勒:《席勒散文选》,张玉能译,181页,百花文艺出版社,1997。)在中国近代以来的社会变革中,文艺扮演的角色正是如此。如果说以五四运动为标志的近代中国启蒙运动的核心观念就是把个人从各种束缚中解放出来,那么文艺则是把近代中国启蒙运动的核心观念形象化、现实化的最有力的工具,无论是鲁迅先生等学者关于“娜拉出走”问题的讨论,还是从五四到三十年代的中国现代小说,如鲁迅、郭沫若、茅盾、丁玲、巴金的作品,都是围绕个人的自由和个性的解放来展开的,毫不夸张地说,在中国近代以来的社会转型中,文艺一直传播着未来和谐社会的理想,塑造了一个个为获得完整人性而苦恼、而挣扎、而斗争的艺术形象。而这些艺术形象,又激励着一代代中国优秀青年走向了革命道路。这种现象,在法国、德国启蒙运动期间,同样出现过。法国启蒙主义思想家狄德罗就十分重视戏剧的社会作用,并把戏剧作为改造社会的有力工具。他认为人性本来是好的,是社会的可恶的陈规使他蒙上灰尘。他主张要通过文艺弘扬美好的人性,引导人们去“爱道德恨罪恶”。他认为,在剧院里好人和坏人的心灵可以沟通,坏人的灵魂可以得到净化。他相信只要艺术的教育作用得以充分发挥,“那么不久以后,淫秽的图画不会再挂满大厦的四壁;我们的歌唱不再成为罪恶的喉舌,而高尚的趣味和习俗可以更加得到培养”([法]狄德罗:《论戏剧艺术》,《狄德罗美学论文选》,138页,人民文学出版社。)。席勒在1794年出版的《审美教育书简》中认为,社会的改革应从人性的改造做起,如果像法国大革命那样,不先改造人性而依赖暴力改造社会并不能真正实现人类的自由理想,也不可能实现和谐社会。席勒对当时社会人性的分裂的揭示是深刻的,人成了社会机器的“小片断”的论断,也不幸为资本主义工业社会人的状态所证实,这一理论后来被马克思批判继承发展为“劳动异化”理论,对现代艺术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
值得注意的是,为和谐而存在的艺术在商品经济的背景下,已发生严重的异化。在全球一体化、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几乎所有的行业和部门都受到了市场、利润的制约,艺术生产也不例外。至少,在绝大部分大众文化的场所中,传统精神文化的价值体系确已被解构,传统艺术生产中视为轴心的道德理念被放逐,作为传统精神产品灵魂的道德属性业已为极度的感官享受所吞噬。与传统艺术生产相比较,新的艺术生产方式已不再是使人获得完整人性的工具,其从构成机制、运转体制到目标设置,每一环节生成、展开的内在层面都与当今社会的生产、生活的方式、结构息息相关,如法兰克福学派就认为,科技合理性的对象化成果在物质层面上表现为不断发展的生产力,而在精神层面上的成果就是生成一种文化工业。科技理性所提供的技术性前提,保证了大众文化以一种产业化的方式大规模批量生产,从而与前资本主义时代建立在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分工基础上的个体精神劳动方式明显区分开来,大众文化产品的形成是一种彻头彻尾的工业化、商业化制作,精神产品已彻底世俗化、均质化、商业化。精通音乐的阿道尔诺不无忧虑地说,当代音乐生活已为商品形式所统治,人们对音乐的崇拜已异化为对购买音乐会门票所付出的金钱的崇拜,“由于出现了大量的廉价产品,再加上普遍地进行欺诈,所以艺术本身就更加具有商品的性质,艺术今天明确地承认自己完全具有商品的性质,这并不是什么新奇的事。但是,艺术发誓否认自己的独立自主性,反以自己变为消费品而自豪,这却是令人惊奇的现象。”([德]霍克海默、阿道尔诺:
《启蒙辩证法》,148页,重庆出版社,1990。)当下的中国,艺术的商品化倾向同样越来越严重,所谓依靠拍卖市场上的标价来决定艺术品的价值高低,以作品的销售量来决定作家就是明证。今天的艺术家,实在有必要重温马克思的话:“作家决不能把自己的作品看作手段,作品就是目的本身;无论对作家或其他人来说,作品个别本不是手段,所以在必要时作家可以为了作品的生存而牺牲自己个人的生存”(《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87页,人民出版社,1995。)。
(三)
关于和谐的思想中外古亦有之。我们在以马克思的思想讨论文艺与和谐社会之关系的同时,当然也要批判地继承中西和谐理论的优良传统,特别是要认真辨析中西古典和谐理论的差异,如此,我们才能更好地观察、剖析当下中国文艺的发展趋势,进行更有效的文艺批评,使文艺家们更自觉地承担起构建和谐社会的历史使命。
在中西美学的源头,都产生了美在于和谐的思想。古希腊人所谈论的和谐,主要讲的是自然界的合规律性、秩序性,如毕达哥拉斯关于数的和谐的思想,首先就是一种哲学宇宙论,他所说的美就是和谐的统一旨在从艺术形式上去定义美,后来赫拉克利特进一步强调和谐是差异的对立统一,他说:“差异的东西相会合,从不同的因素产生最美的和谐,一切都起于斗争”(转引自朱光潜:《西方美学史》,27页,人民文学出版社,1979。),这种思想此后成为西方美学理解和谐的主调,黑格尔就说:“和谐是从质上见出的差异面的一种关系”([德]黑格尔:《美学》第1卷,180页,商务印书馆,1979。)。所以西方文艺异常强调矛盾与冲突,以至从古希腊开始,西方悲剧的结局必然是毁灭性的。中国古代哲学美学中的和谐观与古希腊人的和谐观有着很大的差异,它是从伦理学的角度强调人与自然、个体与群体之间的一种天然联系,虽然也承认人与自然、个人与社会的矛盾和冲突,但落脚点则是推崇两者之间的和谐、协调,讲人与自然的和谐就产生出天人合一的观念,这也是中国古代艺术所追求的最高审美意境,讲个人与群体之间的和谐则滋生了普适性的仁爱观念,所以中国古代悲剧的结局讲究的是大团圆。这种现象的成因在于,西方原始氏族社会持续的时间大约不长,到古希腊城邦制度建立后,人与人的关系摆脱了氏族、宗法的血缘关系,变成了以法律为准则的公民关系,古希腊商品经济和科学的发达也打破了原始氏族社会中人与自然的那种天然发生的联系与和谐。因此,在人与自然、人与人的关系上,中国文化与西方文化表现出巨大的差异:如果说中国文化的出发点还没有割断人与自然、个体和群体之间天然联系的脐带的人,那么,西方文化的出发点则是割断了这种脐带而独立的人。这是西方文化优于中国文化的地方,但西方文化又长期陷入了人与自然、个体与群体尖锐对立的状态,以致引起了西方的精神危机。而中国文化则始终坚信人与自然、个体与群体是必须统一和能够统一的。这就是中国文化的巨大优越性所在,也是中国古代美学资源在当下的主要价值。
应该看到,极端强调统一的中国古代的和谐观也是有严重缺陷的:其一,它是建立在小农自然经济基础上的统一。小农自然经济的狭隘性和封闭性使人与自然、个体与群体的关系不可能得到充分的展开。其二,个体是依附于群体的,还没有取得相对于群体应有的独立性。其三,群体意识还是建立在血缘和地域基础之上的意识,还没有产生出超血缘、超地域的公民意识。这三个方面的缺陷使中国古代人与自然、个体和群体关系的和谐统一带有虚幻的理想性,是一种还没有展开其内在矛盾的统一,缺乏丰富深刻的内容,缺乏西方那种充分独立的个性和勇敢地面对现实矛盾的悲剧精神。遗憾的是,这种缺陷在今天的中国文艺作品中,我们依然可以看到。比如《白鹿原》,就典型地反映了我们对古代和谐观的片面继承。表面上看,《白鹿原》是在描述长达半个世纪的中国革命,但革命的广阔场景中应有的丰富的人与人的关系被简化为一种始终没有在精神上走出白鹿原的人际关系,个体与群体的关系最终也回归为狭隘的血缘、宗族关系;白嘉轩作为一个本应退出历史舞台的家族领袖却始终是一群革命的年轻人的精神上的庇护者,小说中不管是成功者、还是失败者,都不得不在血缘、宗族群体中寻找自己的位置,因为在作者看来,这里才是人生最后的归宿。在这里,中国历史的行程被打上了休止符,传统的儒家学说再次被神话为我们民族魂灵的精神偶像,我们只能说,这是在开历史的倒车。在某种意义上,当下一些小说对追求独立、自由人格的人物的塑造,连上个世纪三十年代巴金《家》的水平都没有达到。究其原因,就在于我们对中国古代和谐观念无批判的继承。
总之,如何理解和谐,如何在当下的文艺工作中创作出既有传统和谐理念,又有现代和谐精神的作品,真正塑造出具有独立、自由、全面人格精神的艺术形象,是摆在文艺工作者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也是人类和谐所赋予文艺工作者的历史使命。
聂运伟,湖北大学文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