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科技投入上,美国克林顿政府在《为了国家利益发展科学》文件中明确提出:“科学是人类取之不尽的资源,科学也是未来投入的重点,科学投入创造着建设未来的智力资本。”此后的一段相当长的时间里,我们要依然铭记历史教训,对于科学技术的发展应有落后就要挨打的危机感,机不可失、时不再来的紧迫感。
一是逐步建立市场经济体制下全社会科技投入体系。运用经济杠杆和政策手段,引导、鼓励各类企业增加科技投入,使其逐步成为科技投入的主体。二是调整投资方向。在投资选择上,要有一个投资方向的大调整。在集中计划经济体制下,人们只是单纯的消费主体,不是投资主体。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特别是知识经济发展中,知识资本的投入、开发、生产、分配、流通和消费,不仅涉及国家兴衰,也涉及个人前途和生活。因此,在科技和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策上,除了国家要有必要的投入外,还应当鼓励人们自觉主动地进行各项知识资本的投入。1952年,全国城乡人民储蓄8亿多元,每人平均不到2元钱。1978年为200亿元,每人平均20元左右。在这种情况下,人们很难有能力进行知识资本的自我投入。现在,城乡人民储蓄已超过10万亿元以上,每人平均近万元,已有进行知识资本初步投资的能力。因此,在投资政策上,不仅要吸引人们进行股票、房地产等经营性投资,还要大力鼓励人们进行各种形式的知识资本的投资,其中主要是高等教育知识资本的投资。要吸引人们进行高等教育的智力投资,必然要求在高等教育的战略指导思想上有一个大的转变,即从“精英式”或“非大众化”高等教育逐步转变到“大众化”高等教育上来。根据需要与可能,如果通过大学办学体制的改革,为“大众化”大学教育提供更多的办学场所,又通过个人知识资本投资缓解国家教育经费的不足,从而为知识经济发展培养更多的人才,如此一举多得的好事,我们应当乐而为之,而不应唱而不为。
采取措施,切实增加政府对科教的投入,中央和地方每年财政科教投入的增长速度要高于财政收入的年增长速度,一些经济发达地区科技投入的增长幅度要更大一些。国际上研究开发的投入中,企业投入超过50%的国家有三个:日本企业研究开发投入最高占80%,德国企业占67%,美国企业占53%。目前我国很多企业效益欠佳,甚至亏损,企业的科技投入较少,对国家的科技投入有根深蒂固的依赖性,但国家财政大量投入科技也是有困难的。因此,从长远来看我国企业要发展并在国际上有竞争力,就必须增加科技投入。应继续拓宽科技资金融资渠道,大幅度增加科技贷款规模,对科技活动、科技成果转化和高科技产业发展继续予以必要的政策扶持。
在增加科技投入的同时,要优化投资结构,重视发挥基金的制约作用,提高资金利用效益。国家应增加对农业科技、高技术、重点科研基地和科研装备的投入,应增加对有经济价值和较高经济效益的科技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成果推广项目的投入。
6.提高科学技术的自主依存率
在科学技术的自主依存率上,要有一个自力更生的大增长。一个国家的科学技术自主依存率的高低,是判断一个国家科技进步程度和经济增长因素大小的重要尺度。美国所以长期保持世界超级经济大国的优势地位,重要原因之一是科学技术的进步特别是高新技术处于世界各国领先地位,科学技术的自主依存率高达98.4%,对外技术依存率仅占1.6%;日本所以能够在战后实现经济振兴,并逐步成为世界第二经济大国,也是由于科技进步因素所决定的,科学技术的自主依存率达到93.4%,对外技术依存率只有6.6%。我国改革开放20多年来,所以能够实现持续、快速和健康的经济发展,除了经济体制改革等重要原因外,另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使科学技术的自主依存率已接近50%。当然,与发达国家相比,科学技术自主依存率较低,对外依存率仍在50%以上,这又是造成与经济发达国家差距较大的重要原因。我国13亿人口所创造的国民生产总值,目前只相当于美国2.5亿人所创造的国民生产总值的1/10左右,主要原因就在这里。对此,我们在注意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的同时,必须积极主动地发展本国的科学技术,提高科学技术的自主依存率。
7.改革科技体制,加速科技成果转化
在科技成果的应用上,要有一个转化率的大提高。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有了较多的科技经费投入和较多的科学技术研究成果,还有一个能否顺利转化为第一生产力的问题。就我国而言,近些年来每年有省部级科研成果近2万多项,国家专利2万多个,而且每年平均增长率为25%左右。应当说,这是一笔宝贵的资源,是一项巨大的财富。但由于经济体制、科技体制、企业制度、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原因,科学技术成果的转化率仅在10%—20%之间。日本的科技成果转化率为80%左右,美国是70%左右。所以,要依靠科技进步促进我国经济的高素质快速发展,必须变科学技术研究的“计划供应型”为“市场导向型”,彻底改变“有了成果不对路,有路路难通,路通也难行”的状态。为此,要尽快建立和完善科学技术研究从立项到投入、从研究到发明、从发明到应用、从应用到推广、从推广到提高、从提高到更新的转化过程,即科学技术智能及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良性运行机制,使科技成果转化率有一个大提高,努力提高我国高技术产业的规模效益和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使一些高技术产业逐步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
8.加强科技立法和执法工作,为科教兴国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建立保障科技进步的法律体系是为科教兴国构建法制环境的中心所在。科技立法就是将那些直接或间接影响科技进步的可调因素,用法律的形式予以调整,将经过实践证明切实可行的科技政策及管理制度予以确认,并同其他科技法规以及有关的经济法律法规共同组成相互衔接与统一的保障科技进步的法律法规体系。要进一步强化科技法律法规的实施,依法惩处各种形式的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打击各种假冒科技之名,危害人民利益的违法活动,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切实为科教兴国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结合目前情况,还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是当前应着重加强的一般性科技法规内容有:保证持续稳定地增加对科技的投入;发展科技,不仅限于直接地运用于生产本身的自然科学技术,还包括整个社会管理、科学领导和决策等社会科学领域,充分发挥科技人才的作用;普及教育和智力开发,协调科技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二是贯彻《中国21世纪议程》,目前亟待用法律进行协调、控制和规范的内容有三个方面:第一,无害产品的开发。应通过法律引导科技人员开发无害产品。第二,清洁生产,或称无污染生产,即对环境危害最小,对原材料及能源的最合理利用,对生产过程的最科学管理的生产。第三,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循环利用。“开源节流”,重视资源的重复使用、循环使用,使有限的资源发挥成倍,甚至数十倍的效益,加快资源的再生利用。三是现代信息技术引起了许多经济社会问题,需要用法律引导、控制和调整,主要有三个方面:第一保护知识产权;第二保护信息安全;第三维护国家主权和利益。当代信息技术已构成国家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战略武器,所以人们必须重新审视和认识国家的安全问题,如果失去了对信息资源的支配和控制,就等于对国家安全构成了威胁。一方面出于发展的需要期望引进信息技术,另一方面又要避免过多的受制于人,这也是需要法律维护和保护的方面。
综上所述,在科教事业问题上,如果真正实现指导思想上的大解放,思想观念上的大更新,科教体制上的大改革,科教经费上的大投入,也就能够自然而然地通过“国兴科教”的根本途径,实现“科教兴国”的伟大战略方针,催发知识经济的蓬勃发展,再塑中国盛世的东方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