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到环境,新闻报道中易于忽视但却不应该被忽视的问题包括以下几种情况。一是指新闻报道停留在事物的现象及结果上,而忽视了对事物原因的逐层分析,缺乏多侧面、多角度的分析,因而难以达到对环境问题的警示与关注,难以达到对事物本质的认识,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例如,有一段时间报纸、电视都报道并揭露过一些不法黑窝点生产“黑心棉”坑害百姓而获利的新闻。几乎所有的报道都纷纷指责“黑心棉”的制造者如何丧失良知、无视道德,如何将这些本该丢弃的、已经遭到严重污染的破布、脏棉花做成了“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被子、衣服,来供低收入阶层消费者使用,或者是引导消费者如何识别这些“黑心棉”,告诫消费者不要贪图便宜而导致相关疾病的发生。这里不是说这样的新闻报道有什么错处,而是说这些报道中几乎都没有谈到究竟应该如何看待这些不法黑窝点“持续”生产的问题,以及为什么屡禁不绝?是什么原因造成了社会上这种以次充好、以假乱真、假冒伪劣现象的横行?但就“黑心棉”事件来说,这里有个如何处理医用垃圾和家庭垃圾中的废旧衣物的管理问题。遏止“黑心棉”的黑窝点的存在究竟应该由哪个行政部门来管理?是技术监督部门还是工商管理部门,或者是环境管理部门?这些政府的职能机构又是依靠哪些法律手段来对此进行管理。这方面的法律健全吗?为什么在发达国家就没有这种生产“黑心棉”的现象?国外又是如何进行废弃垃圾的管理的等等。这种关注完全可以在“新闻会客厅”式的环境新闻专题中得到答案。这样的后续报道与评论挖掘才会将问题逐步引向深入,激发层层思考。而不是就事论事、急功近利,也不仅仅是提醒消费者如何识别被子和衣服是“花心”还是“黑心”。
二是谈到环境,新闻报道中易于忽视的问题是强调了一方面而忽视了另一方面。容易给受众以某种程度的错觉与误导。例如,某城市晚报刊登了一则关于该市市容改造成就的新闻,新闻配以公园夜景的宣传图片,图片上湖面、桥梁、栏杆与行人相得益彰,灯影婆娑中,烟笼寒水月笼沙,甚是妙曼朦胧,恍若人间仙境。但实际情况是,这个公园的湖水是这个城市生活污水流入河口的通道,这些未经过处理的污水富营养化极其严重,气味难闻。但这种水质的污染以及恶臭的气味是无法在夜晚的照片中得以反映的。所以,知道内情的居民在看了这幅图片及其说明以后,纷纷指责其报道的片面性与朦胧性。因此说,这种报道改变了新闻报道质的规定,蜕变成了宣传。同时,各种触及环境的新闻报道和所有其他新闻报道一样是及时地、准确地传播新闻信息,不是提供艺术鉴赏。所以电视新闻记者在采访与环境有关的问题或者要报道某个环境现象时,应该尽量避免这种报道的片面性,更不能为了刻意追求某个方面的效果,而有意地将同样重要的另一方面以“月朦胧,鸟朦胧”的方式有意、无意地忽视掉。应该以真实的画面传达真实的情况,并紧紧依靠电视传播的优势用近景、远景、特写来传达事实。
三是有关环境的电视新闻报道可以及时有效地揭示其它媒体易于忽略,但实际上是最不该忽视的问题。例如,一篇关于某大学的一次春季体育运动会的报道。记者在对该大学的体育场所的先进设施以及该运动会上运动员的出色表现等加以报道外,还对这次运动会的体育道德风尚奖进行了评述,得出这是一次很完满、很成功的体育赛事的结论。但是,事实上,这次运动会正值五月的初夏,早晨淅淅沥沥地下了小雨,为了避免潮湿,很多观众用旧报纸外加塑料袋当了坐垫。中午休息时,留在场内的报纸、废塑料袋以及鞭炮燃放后的碎屑被风刮得漫天飞舞,与运动会的整体效果以及体育的文明范式极不相称。虽然这次主要是体育赛事的报道而并非直接与环境问题相关,但是,一个好的关注环境新闻的记者应该及时发现并在报道中重笔提及,再对此不良行为加以引导或鞭挞。如果是关注环境的电视新闻记者不但可以及时指出体育比赛过程中没有清理这些废物垃圾,使其四处飘扬这件事,还会以图像的方式记录下来,唤起会议举办者以及受众强烈的环境意识,而体育道德风尚奖的评比如果能够加进赛场的环境卫生也会显得更加合理。而且体育比赛后的观众场地维护也可以看作是新闻报道中的一个新的环节,这种报道会更加有现实意义,以录像为依据也更增加了设身处地的现场说服力。尤其是2008年奥运会的临近,一个文明的奥运会,包含了许多的精神。在韩日世界杯期间,比赛完毕,韩国球迷都要收拾好身边的杂物带走。可是中国球迷所到之处,垃圾遍地,之中还有许许多多的小五星红旗。这一切不能不提请我们新闻媒体的重视。
值得指出的是,所提到的不该强调一方面而忽视另一方面,以及不该忽视似乎是次要的问题等等,并非就是强调我们的新闻报道一定要面面俱到,而是应该辩证地看待片面与全面的关系,并加强每一处环境保护的意识。一篇新闻报道与评论,尤其当限于时间有限时,是很难对事物加以全面的概括性论述的。若有了专门的环境新闻栏目,就会避免这一点,可以加大环境宣传的力度,增强全民的环保意识。
(二)坚持报道的客观性
环境新闻栏目的报道要坚持报道的客观性,当然,同样的一个报道却会因为记者所处立场或者观念的不同而具有不同的社会效果。从这个意义上说,作为环境新闻报道与评论主体的记者首先需要具备科学的、正确的环境观念。当前,可以作为环境新闻报道指导思想的环境观念应该是我国中央政府前不久提出的“科学发展观”。
所谓“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思想是指我国在近一段时间内的社会发展理念是“坚持以人为本,实现全面、协调和可持续的发展”。从“科学发展观”这简短的一句话可以明显地看出,它吸收了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提出的可持续发展的基本思想,即“既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不损害后几代人需求能力的发展”才是可持续的。同时,它又结合我国经济、环境与社会发展中的具体问题,强调应该尊重人的权利,关注人的生命价值,不光要发展经济或者单单是保护环境,而是要全面发展。既要发展经济,又要创造一个优美的自然环境,使得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能够得到协调并持续地发展下去。离开“科学发展观”这个指导思想来分析十分错综复杂的环境问题,难免不出现偏差。
就人与自然环境之间的关系而言,目前流行的环境伦理观念是非人类中心主义。非人类中心主义虽然也分为不同的若干种观点,但总的来说,都主张应该尊重自然,尊重生命,强调人与自然环境之间有着伦理关系,人类不应该盲目地提出要改造自然、控制自然和驾驭自然。从根本上说,人类是无法驾驭自然的。人类活动的主要意义应该是以非人类的其他生命的合理存在为中心目的。非人类中心主义的基本思想当然有自己的合理之处,可取之处,但是如果将其作为我们环境新闻报道的指导思想就难免会出问题。我们之所以一定要坚持“科学发展观”,而不是绝对提倡非人类中心主义的发展观,就是由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现实需要。只要是维持社会的正常生活,就总得要进行各种生产,就必然要对自然进行改造,就不可能不“杀生害命”,就无法谈到对自然和所有生命的尊重。媒体可以谴责对受到法律保护的野生动物的猎杀,但却不能谴责各个屠宰场对鸡鸭牛羊的“正当”的屠戮行为,道理就在于此。所以,环境新闻记者在报道与评论时不仅要考虑到社会伦理道德对人的行为调控的意义,更应该注意乃至于熟悉与环境相关的各种法律、法规,使自己的观点有根有据,有法可依。
坚持“科学发展观”还要正确处理理想与现实的关系问题。科学发展观不仅是一种思想观念,而且还要能在实践中经受检验。媒体记者在报道某个环境方面的新闻时,的确要意识到这一点。例如,某位记者曾在报道中批评某地农村在农业生产中过分依靠化肥,最终导致富营养化的现象后,提出自己对于生态农业的理解:“生态农业的理想是建立一个没有输入的农业......未来农业的象征是耕牛,是无色的粪便(沼气水),是遍布在农田中的金色的小蜂。”①无论作者是想以自己理解的生态农业来告诉读者,还是的确想提出一种理想的生态农业的模式,做这种近乎理想状态模式的假设都是不负责任的评论。因为,按照“科学发展观”的基本思想,可持续的农业发展一定不是理想状态的生态农业,或者说农业的可持续发展也必须要全面协调经济、环境与农村社会的关系,而不能简单地将其归结为或者等同于生态农业。另外,“科学发展观”还表现在观念的更新上,有一句众所周知的老话“老虎全身都是宝”,这句话体现了老虎身体的食用价值、药用价值与可利用的价值,但在提倡保护野生动物的今天,这种观念就应该得到彻底的改变,也使得诸如此类的新闻语言在环境新闻中需要重新规范。
与此相关,作为报道环境新闻的媒体记者,还应该注意到提倡环境保护并非越极端越好。极端的环境保护主义者的观点与“科学发展观”的基本思想并不完全一致。“科学发展观”的宗旨并不是要绝对地保护环境,它强调的是协调环境、经济和社会发展这三者间的关系。或者说,它对未来社会的期望是,既有适合人类居住的良好的自然环境,又有很高的、很现实的生活水平,二者不可偏废,并不是绝对的环境至上论,环境新闻栏目如果佐以经济学的思考,会达到一个完美的效果。
①顾昕:《耕牛———未来农业的象征》,载《北京晚报》1984年4月11日。
(三)环境新闻报道中的“事与愿违”问题
所谓环境新闻报道中的“事与愿违”现象,是指有些环境问题在“混合传播”的新闻报道之后的社会反应并不理想,甚至出现与记者当初的动机或者想法完全相反的结果,遭到受众的激烈批评,引发了一些意想不到的社会后果。举例如下。
某报发表过一张环境社团人员在宣传保护珍稀植物的图片,图片下面说明该树木是应该加以保护的珍稀树种,但图片中的内容却是人们正在向树上钉写有说明文字的标牌。毫无疑问,宣传保护国家法律规定的珍稀树种,提高人们的环境意识是正确的,拍摄此照片也是有道理的。但是该图片还是受到了一些人的批评。批评的理由是,既然是珍稀树木,为什么非得要将钉子钉在树上?这样做的结果是保护它还是在伤害它?难道除此之外没有其他的悬挂标牌的方法吗?退一步说,即使钉到树上的钉子不会对树木的生长带来较明显的影响,然而,从环境伦理学的角度来看,向一棵生长中的树钉钉子确是一种非“善”行为,要受到谴责的。这样的素材,如果能够借助电视传播,以生动鲜活的画面配以嘉宾的各种议论,就会深入人心,事半功倍。这也是电视传播的强势。
几年前,某媒体报道了一支考察队考察雅鲁藏布峡谷的消息,指出这是一个新发现。雅鲁藏布峡谷是一个没有被人类涉足的纯自然景观。但报道之后不久,就有人提出了要将此峡谷开发成旅游胜地的“建议”,认为其不仅具有无法估量的生态价值,同时也有很好的经济价值,应该用开发旅游的收益来进一步保护这个自然景观,这对于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该地区是一个良好机遇。这个“建议”遭到了很多环保有识之士的反对,认为从生态学角度来说,这个建议如果真的被采纳,将是一次新的生态灾难。报道发现雅鲁藏布峡谷的记者,无论如何也难以想到,报道之后竟会使得一些人从经济开发的角度来打这个峡谷的主意,的确是“事与愿违”。如果能在环境新闻的专题栏目里对其佐以深入的预见性的评论,或者展开一场讨论,无疑会加强人们的了解,提高人们的认识。
此外,还有一些属于战略性、政策性的报道也容易造成“混合传播”“事与愿违”的结局。上个世纪的80年代中期,我国的农村劳动力已经出现了季节性剩余和结构性剩余现象。限于当时的人口政策,政府并不鼓励剩余劳动力向大城市流动,有些学者极力主张应该大力发展乡镇企业以吸收这些剩余劳动力,使他们离土不离乡,亦农亦工,农忙时就是农民,农闲时就进厂当工人。当时的媒体也有很多对乡镇企业发展状况加以正面引导的报道。但是不过十几年,我国乡镇企业的发展就出现了新的问题。尤其是落后地区的乡镇企业,使用的大都是国有企业淘汰的老旧设备,加之技术落后以及缺乏严格的生产管理,污染问题相当严重,经济效益也不理想。这样的糟糕结局也是这些大众媒体记者根本始料不及的。
综合分析上述的“事与愿违”现象,可以将其成因分成几类。一种是由于记者采访及撰稿过程中考虑问题不细致不周到或者说缺乏经验造成的。就像“保护珍稀树种”照片的情况,估计记者从来就没有想到向树上钉钉子是对于树木的一种伤害,至少是没有想到木头与活着的树木是有区别的。
还有一类是对报道后的不良后果缺少预测,这类现象不仅表现在报道“雅鲁藏布峡谷”的这个新闻报道方面上,媒体其他形式的传播也有类似的效果。就专题环境新闻的报道而言,如果说可以预测到发表或播放之后会有不良的社会后果,那么,是否应该报道以及该采取何种报道形式是要审慎考虑的。
当然,像战略性的或者政策性的报道,记者是很难做到不出错的。谁都无法做到对经济、社会等问题做出科学的合理的预测,很多事情在最初的发展阶段是很难看出其后果的危害性的。那么作为媒体记者,是否就一点办法也没有,就根本可以不考虑后果,甘愿做个糊涂记者呢?当然不是。就环境新闻报道的记者而言,加强与环境科学、环境问题相关的知识的学习,是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提高明辨是非与理性思考的能力。
(四)对学习环境学科相关知识的一点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