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病房不道德得唱了一首歌,整个楼层都能听得,最后一句iamgone.(我放手了。)的嚎啕大哭。比伯轻轻吻在我额头的疤上,我控制不住自己的泪水,由着它们滑落我的最后一点童年,如果一个人能在一夜之间长大,那么我相信,明天我就会长大。他说“贝琳达哭起来就像一只猪。''
我没有回头,就被人推走了。也许我和他会再见吧,还好我知道他叫贾斯汀·比伯,他救了我,他用可以改变他家境的钱为我动了手术,他很善良,他会幸福的。不过好像我也只知道这些。够了,我们一定会再见的。
上帝啊,如果你有眼睛,或者耳朵,或者爱的话,知了他的美好就让他成为世上最快乐的男孩吧。再次相遇是我不会再以这样的姿态,他都不知道我的中文名字。那应该是几十年后吧。
回到中国,我早没有了发言权,他们把我圈禁在一个房间,我不能和他们共同用餐,不能擅自出去,因为我是家族的耻辱,被混混打了,还在陌生人家待了三天。他们明明知道我这么小,根本什么都没有发生,可惜他们就是不愿意面对现实,他们只是找个缘由把我锁起来,在外界抹去我的身影。
我记得,那个时候,有一个叫锦云的男孩总是来找我玩,他是管家的儿子,所以可以顺利把我带出去。我总问他:“我们什么时候去加拿大啊?‘’
‘’这个我也做不了主,等我们长大了,我们就去加拿大。‘'我总是得不到满意的答案,到最后我把事情的原委告诉了他,被他痛斥太单纯了。那时,我已经十四岁了,七年了,也许我真的该忘了。
姐姐是公司的二把手,而弟弟也学会了游走于灯红酒绿中,锦云干起来他的事业,说的好听点就是经商,实际上就是买衣服,在那之前他只是秘书的孩子,而他十九岁成年已经有了第一家商铺。只有我还在那个大房间里锁着,知道那一天,他问我”不是想去美洲吗?‘’我猛地点了头,他只是笑笑,可是不是加拿大,而是这个世界上最发达的国家~美国。
踏上飞机的时候我总觉得会有什么奇怪的事情发生,却又说不出是什么。也许是我太想遇见比伯了,才会出现这种不切实际的幻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