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睁开眼,有一只小小的手正在理顺我湿漉漉的头发。他的脸上还有未干的泥,我想用手帮他拭去却发现我早已动不了。接踵而至的痛让我第一次感到肉体的撕心裂肺。他对我笑笑,两颗眼睛明亮的像是宝石,琥珀色的目光让我也不不自觉笑了,但泪水依然禁不住疼滑了下去。
“哭的像猪一样。”他撅撅嘴,仿佛是我赖着他一样。那语气美得像神话里的曲子,让人着迷。“你右手骨折,左腿划伤,额头也有擦伤。”他说出这样的噩耗却像是在宣布我华丽的转身。
“谢谢你,我叫贝琳达格林。你呢?”我尽量勾起嘴角,不让他察觉我的痛
“我呀,我的名字你可要记牢哦,我可是你的救命恩人呢!我叫贾斯汀比伯。很高兴认识你。”说着他低下身子,抚摸着我的额头,“快睡吧,会好起来的。”他看着我额头上的疤,像是很久之前的父亲。
“我的口袋里有钱,如果挎包没有丢的话,我就有钱做手术了,那里面装满了钱。”我眨巴眨巴眼睛,期待能有足够的钱治好自己。
“真的吗,那太好了。我想你会好的更快些,因为你的挎包没有丢。”他脸上的笑就像一只天使,哪怕我们都不会飞。
第三天我能动了,比伯的母亲把我带到了医院,也泄露了关于我的一切。比伯总是守在我的床头,笑称我是世界上最能吃的病人。他记得我喜欢吃什么口味的奶茶,因为我早晨醒来时桌上总有已经凉了的奶茶。他喜欢揉我的头发,他笑起来真的好好看,让人不想离开。
然后父亲找到了我,给了比伯一家更多的钱,却被回绝了。比伯的母亲总是要打好几份工,而比伯有时需要卖唱来维持生计。如果他们愿意花钱为我动手术,那不接受父亲的钱也是意料之中了。对了比伯为我写了一首歌,他说我是他见过最酷的女孩,什么也不害怕。从异地而来,充满了自信与美丽。他说无论发生什么,也要和我执手走过风雨,永远也不放我走。但我要走了,确切的说,我要回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