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馆里静极了,甚至可以清晰地听到人的呼吸声,准确来说,是两个人的呼吸声——季枫与沈冲放下自己手中的酒坛。
酒已喝完,一滴不剩,桌上只有两个空着的酒坛。季枫从没有这样喝过酒,他毕竟是第一次喝,所以他的脸颊通红,已有醉意。
他似乎懂了为什么有些人喜欢喝酒,因为他发现他竟已经对酒生发了好感,他也爱上了酒这种东西。
当一个人心里装着很多事的时候,心里难免懊恼忧郁悲伤之类的情绪,但只要喝上一口酒,就会神奇地发现自己所有的感觉都被那种辛辣的滋味占据,所有的烦恼忧伤在那一刹那付诸脑后。
酒的作用很多,它既可以使一个人逃避现实所带来的烦恼,也可以壮胆,可以让一个表现出他富有豪情的一面,特别是在和朋友的时候。
季枫是一个讨厌孤独的人,他需要朋友!一个人,被关在一个又冷又寒的地方,一个无比寂寥的地方,而且被关了五年,等他出来的时候,渴望获得友情,渴望朋友的慰藉,这本就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
季枫看着他的朋友,心中有说不出的愉悦——沈冲,我的朋友,和我一起喝酒的朋友。
酒坛已空,他们的死期是否也该到了,那十几个“侠客”是不是也该动手了?
他们却没有动,甚至连眼皮都没有眨一下,他们的目光全部汇聚在沈冲的手上,一只黝黑且粗糙的大手,手上捏着一只青色的酒盅,酒盅里当然还有酒,但这毕竟是最后一盅,并且沈冲马上就要将它喝下肚去。
沈冲将酒盅中的酒一饮而尽,刹那间,数道寒光划过眼帘,接着那十几人便拿着武器冲了上来,欲将季枫与沈冲两人剁成肉酱。
“嘭!!!”青色的酒盅在那双粗糙的大手中化为碎片,那大手在下一瞬猛地张开,破碎的瓷片激射而出,天女散花般飞向那十几名侠客。
有的人脖子上留下一条血痕,渗出豆大的血滴,嘴角抽搐着,躺在冰冷的地上,他们知道,他们再也无法站起来了,唯一值得宽慰的是,还有人站着,并且人还不少。
只要有人还站着,就有赢的希望。
黑衣人也没有倒下,他的武功比其他人高得多,同时他也比其他人要冷静得多,他知道,在面临死亡的时候,越是恐惧,死的也越快。
能做到这两点的人,绝不会是无名之辈,就算他现在还没有出名。
黑衣人看了一眼桌上那把已经满是锈迹的断魂钩,道:“你这钩还能不能杀人?”
“绝不能!”沈冲冷冷地看着黑衣人,语气甚是真切。
季枫奇怪地看着沈冲,若是一般人遇到这种情况,为了活命,最少应该撒个谎,而绝不会轻易将自己的处境告知给敌人,这的确是件不太明智的事,可是沈冲却做了。
但是季枫也明白一点,当自己的朋友做出一些看起来有些冒险的事的时候,一定要支持他,给他信心和力量,而绝不能去用世人的眼光去怀疑他、打击他。
季枫道:“你信不信?”
这话是却对黑衣人说的,黑衣人将目光移向季枫,道:“我信,因为我没有理由不相信。”
“既然你信,那你为什么还不动手?”季枫笑着摸了摸鼻子,道。
黑衣人又将目光投向沈冲,表情忽而变得奇怪,道:“这把断魂钩已经生了锈,它的确已经不能再饮人血了,尽管它以前杀人如割草,不知有多少名侠在这把铁钩下丧命,但是现在……”
“现在,它却连只鸡也杀不了!”季枫打断他的话,道。
黑衣人捡起以一块破碎的小瓷片,缓缓道:“对,武器本是死物,它之所以能杀人,是因为它的持有者有一颗杀人的心,一个人若是有一颗杀人的心,即使是这样的一个小瓷片,也能杀人。”
季枫看了看沈冲,又问道:“我们喝的酒是不是毒酒?”
“是毒酒,毒也是我亲手放的!”
“我们喝了没有?”
“喝了,喝得很干净,连一滴也没有剩下!”黑衣人点了点头,道。
季枫笑道:“既然我和他都已中了毒,就算我们有一颗杀人的心,有着求生的欲望,我们能做的恐怕也就只有一件事!”
“哪一件事?”
“等死。”季枫笑着说道,语气很平静,平静地让人觉得这句话并不是从一个等死的人说出来的。
黑衣人仔细的看着手中的小瓷片,道:“你也该看看的!”
季枫看着那块破碎的瓷片,很普通,普通地跟一般瓷器破碎后形成的碎片并无区别。
黑衣人却看着这块碎片看出了神,目不转睛地凝望着它,似乎这世界上再也没有比这块碎瓷片更值得他看的事物。
“你可看出什么来了?”黑衣人依旧盯着这块碎瓷片,缓缓道。
“我单知道它是一块碎瓷片,一个酒盅的碎片。”季枫道。
黑衣人眯着眼说道:“对,对极了,一个人中了我的毒后,还能把一个酒盅捏成碎片,表明他还没有中毒,或者是他的内功可以压制体内的毒!”
“所以,你现在并没有没把握。”季风望着沈冲,高兴地笑了笑,话却是对着黑衣人说的。
一个人若是有一个了不起的朋友,自然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一件值得自豪的事,季枫正好交到这样一位值得自豪的朋友。
“是的,这的确是我没有考虑得到的,做一件事难免会遇到很多意外的事,这是很正常的事!”黑衣人叹了口气,面上却没有惋惜的神色,一点儿也没有。
“所以,你们现在杀不了他,那死的就会是你,还有你们!”季枫瞧了瞧黑衣人,又瞧了瞧黑衣人身后的侠客们,继续道:“可是为什么我从你的脸上找不到半点难过的深色,哪怕只有一点点,可是你没有,一个男人若是知道自己快死了,难免会眷恋着世间的种种——名声、金钱、美食、风情万种的女人。”
“你说的一点都没错,可是直到现在,他好像并没有杀我们的意思,按理说他早就应该出手的,我也该是个死人,一个不会说话的死人,然而我还活着,还能在这里和你说话。”黑衣人饶有兴趣地看着沈冲,道。
沈冲的脸上渐渐起了变化,彷徨和忧郁交织在他的脸上。
“为什么?”季枫自然也发现了这种变化,于是他的眉头也骤了起来,以一种关切的语气问道。
“因为一个意外——”沈冲看着季枫的眼睛,缓缓说道。
沈冲说了这六个字,沉默了下来,他似乎也该沉默,对于男人与男人来说,有些事只适合做而绝不适合说出口。
沈冲不说,有人却开口了。
“我说过,一个人在做一件事时难免会遇到一些意外,我遇到了,他也遇到了。你,明白了吗?”黑衣人道。
季枫绝不是一个笨蛋,也不会是一个白痴,他自然明白。
——黑衣人手中没有武器,可这偏偏是最可怕的,因为他的武器隐藏着的,是暗器,而往往暗器的速度比一般武器的速度快得多。
沈冲纵使武功深不可测,但他毕竟中了毒,即使勉强压制住毒性,他出手的速度也会比平常慢一点,虽然只是慢了一点,但也足黑衣人抢在沈冲之前结束掉季枫的性命。
沈冲不想看着季枫就这样死去,毕竟这是他的朋友,一个认识不过几个时辰的朋友。一个人为了一个认识不过几个时辰的朋友舍掉自己的性命,并不多见,甚至世上几乎不会有这样的人,纵使有,那他一定是一个疯子。
然而沈冲并不是一个疯子,可是他却做了只有疯子才会做的事。若一个人有着沈冲一样的过往,并且那个人遇上了季枫这样的朋友,他也一定会做出这样的选择。
所以,季枫笑了,那是发自内心的笑,那种言语无法形容的美好感觉他体会到了,很真切。
黑衣人也笑了,无论是谁碰上一笔可以使双方都感到满足的交易,即使这笔交易会将对方送入地狱,都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
黑衣人看着沈冲,有些残酷地笑道:“你放心,只要你让我觉得你再也压制体内的毒,我立刻放这位小兄弟——你的朋友离开,毕竟他的头并不值钱。”
季枫并未收敛面上的笑意,一个人获得友谊时,心情自然是充满喜悦的,但他也知道一个道理,友谊是相互给予,而非索取。
“你不该笑的,因为一个人做一件事难免会遇上意外,遇上了一次,并不代表不会遇上第二次。”季枫嘴角掀起一丝笑意,道。
黑衣人瞳孔皱缩,忽而表情放松,笑道:“这世上能为朋友牺牲的人很少,少极了,沈冲能为朋友牺牲自己,我明白,也很清楚他为什么会是这样一个人,因为他的名字叫沈冲……”
季枫表情忽而变得严肃。道:“既然他能,我为什么不能,我也知道一个人,他的名字叫季枫,季节的季,枫叶的枫。”
沈冲的脸上依旧全无表情,可是他的心呢?他的心是否正如暖阳下的海水,澎湃、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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