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这是一句感情多么充沛的话,它饱含着人与人之间最高尚的情谊,《三国》里的刘关张结拜时说过,以及许多性命相交的兄弟也曾说过。但这句话往往是不能当真的,为什么?因为这句话一旦从人的口里说出来的时候,难免会变得俗气,人也会变俗,俗人是不会做这种亏本的买卖的,绝不会!
所以这句话只适合做,而绝对不适合说出口,并且世界上也确实有这样的一类人——军人,一旦有战斗,他们就的并肩作战,共同去面对危险,他们已不需要什么豪言壮语,他们之间的情谊早已在同生共死的战斗中变得牢不可破。
红袍人静静地坐角落里,与另一处角落的热闹拥挤,形成鲜明的对比。他的眼睛明亮如镜,他的耳朵不仅俊美,听力也不错,这间酒馆里的一切,他想看到的他都能看到,他想听的也不会听不见。
黑衣人眉头紧皱,道:“你想用你的命,去换他的命?”
季枫盯着黑衣人,面上开始有笑意浮现,但他并没有开口,能听得到的只有他均匀的呼吸声,他很平静——死亡或许是件令人恐惧的事,但当一个人知道自己为什么而死的时候,便可以战胜这种恐惧。
黑衣人已经知道了他的答案,眉头皱得更紧了,道:“你真的不怕死?”
话一出口,黑衣人便觉得这本就是一句不该问的话。春秋战国时期的专诸、荆轲之类的死士,他们已抱着必死的决心去做一件事,生与死,已不是他们所要在乎的,因为他们的心中只有一个信念——不成功,便成仁。
一个人若要拥有这样的信念,他的内心就一定要有一种真挚而热烈的情怀。普通人多困于名与利,得与失,他们懂感情却无法激发感情,因为他们的感情里包含的东西太过复杂,考虑地也太复杂。
沈冲拥有这样的信念,因为他累了,他的心累了,一个人的心若是倦了,他想的也少,因而感情变得单纯。
季枫很年轻,有很多事他还没有来得及想,他现在想的事很少,所以他也拥有这样的信念。
黑衣人突然笑道:“我现在突然有点舍不得杀你们了,毕竟你们这样的人并不多见,死一个便少掉一个。”
“你为什么不出手,你应该出手的。”季枫看着黑衣人,认真道。
沈冲脸色变了,变得铁青,他仍旧没有说话,他知道一旦朋友下定决心去做一件事时,就一定要尊重他,更不要去阻止他——所以,沈冲只有沉默。
“你也应该等一等的,死,并不是一件需要着急的事情!”黑衣人看着季枫道。
季枫问道:“等什么?”
“等你!”
“等我?”
“对,等你,毕竟你还有很多事情不明白,我杀一个人,一定要让他死个明白。”黑衣人的语气极为真切,就如同在和亲密的朋友说话一般。
季枫转头看向沈冲,道:“我已明白!”
这话既像是对沈冲说的,也像是对黑衣人说的。话里的意思也很明确——他为朋友而死,这已足够。
“但至少,我应该让你知道我是谁,叫什么名字。”黑衣人叹了口气,道。
“你的意思是,我应该听一听?”季枫摸索着鼻子,道。
黑衣人点头,笑道:“你也可以不听的,毕竟你的耳朵并没有长在我的身上!”
“我的确该听一听的,因为就算我堵上耳朵,你还是要说的,你的嘴毕竟是长在你身上!”季枫道。
“我姓计,单字一个庄,三十六计的计,村庄的庄。”
“有一个词不好——”
“哪一个?”计庄问道。
季枫笑道:“村庄不太好,应该换一个词!”
“换成那个词?”计庄正色道。
“庄严,这个词也许会更合适!村庄毕竟小了些”季枫意味深长地说道。
一个人,特别是一个聪明的年轻人,野心比普通人要大得多,也更渴望获得名声权势。
计庄不过二十出头,还很年轻,他的脑子也不笨,他这样的人,想不出名也是一件极难的事。
“你说的不错,村庄确实小了些,我也的确该走出去!”计庄看着沈冲,道。
季枫眼中射出两道寒芒,这样的目光像两把刀子一样,狠狠地扎在计庄身上,如果眼神能够杀人,计庄现在就应该是一个死人。
一个人若是想成名,最好、最简单的法子莫过于杀死一个已经成名了的人。这法子不少人用过,但多数人都失败了,成了名的人,无论是武功还是算计都要比那些还未成名的人高得多。
计庄当然不在失败者的行列里,因为他的运气比那些失败者要好得多:沈冲的断魂钩已不能再杀人,季枫的出现,让他有了羁绊,现在的沈冲只是一块砧板上的肉。计庄没有任何理由放过,他也并没有打算放弃这个绝好的机会。
计庄看着季枫,缓缓道:“你现在是否已经明白了?”
“我自然明白,我也清楚你一定不会让我死,至少,现在不会!”季枫寒声道。
“你说的不错,刚才也许是这样,但现在,就算你自己抹脖子自尽,我也不会拦你的!”计庄叹息道,“你,太年轻了。”
季枫的瞳孔开始收缩,忽而将目光投向沈冲。沈冲依旧坐在那条刷着黑漆的板凳上,他整个人似乎已经失了先前那种凌厉的气势,整个人变得无精打采,纵使他功力深厚,但毕竟是有限的。
沈冲的脸上尽是痛苦愧疚的神色,季枫知道,他绝不会因为即将到来的死亡难过,那他又在为什么难过?为什么而愧疚?
此刻,季枫眼神流透着一种伤感与孤独,微微低首,喃喃道:“以前别人说我年轻,我不以为然,今日我却明白,别人说的话未必没有道理。”
“满招损,谦受益。古人说的确实是金玉良言,人只有谦虚,才能够学到更多的东西,往往自以为什么都懂的人,难免要吃亏的。”计庄道。这话既像是对季枫说的,也像是对他自己说的。
“你自然是一个谦虚的人,懂得势必要比别人多,并且你还很年轻,你这样的人,是绝不会放过一个摆在眼前的机会!现在也是你还出手的时候了!”季枫道。
计庄转动手腕,抬起右手,看了一眼,道:“你说的一点儿都没有错……”
沈冲很平静,他看着季枫,道:“每个人都有束缚,有的来自家庭,有的来自事业,我也有了束缚,但是,我并不介意。”
沈冲的束缚是什么?
——相互理解,彼此尊重对方的友情。
季枫满意的笑了,这世上无论是谁,能听到这样的话都应感到满足。
季枫看着沈冲,道:“这种束缚是不应该消失的,现在不可以,以后也不可以!”
计庄眼皮开始跳了起来,这并不是一个好兆头。
季枫继续道:“一个人做一件事,难免会遇上意外,遇上了两次,并不代表不会遇上第三次。”
话毕,季枫抬起头,将目光投向一个角落里。计庄顺着季枫的目光扫去,只见一位背着剑匣的红袍人端坐在一张黑漆木桌旁,他的目光正好和计庄的目光交汇在一起,计庄心中一震。
那红袍男子长得极为俊美,他就那样坐在那里,却给人一种出尘的感觉,让人无法忽视他的存在。
当计庄的目光移向那黄衣人时,他的手心便开始不停地沁出冷汗。他不是一个瞎子,他自然能见到那黄衣人脸上带着面具。
他纵然不瞎,但也看不清面具下的那张脸,事实本就应该如此,可是有些人就算是蒙上了面具,可他的身形、背影、气质却是掩盖不住的。
对于我们熟悉的人,往往我们只需要看到他的背影,就可以判定他是谁。
那黄衣人或许不记得他曾见过计庄这样一个年轻人,他见过的人实在太多了,对于计庄这种还未出名的人,他自然见过不少,要将这么多人记住,无疑是一件困难的事。黄衣人也一样,——他看着计庄,就好像他第一次见这样的一个人。
计庄眼睛很好,他看的也很清楚,可是他宁愿自己是一个瞎子,一个什么也看不见的瞎子,这样他就不会恐惧,不会害怕。
计庄本应将酒馆里的人都观察一遍的,但一个人专注在一件事情上时,难免会大意,会忽略一些细节,而这些细节往往是致命的。
季枫好奇地看着那红袍人,就像那红袍人正用奇怪的目光看着自己一样。季枫知道,当一个人对某种事物或某个人好奇的时候,他难免会想去了解,去满足自己的好奇心。
而在他未满足自己的好奇心时,绝不会让他感兴趣的人在他眼前消失。
沈冲看见那戴着面具的黄衣人,他自然知道他是谁,所以眼里只有敬畏,对强者的敬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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