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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在大自然面前的审美心灵变幻(5)

但作者明明是个男性,大男子汉,他的胸襟,他的性格,似乎和诗中的女性身份、女性的缠绵俳侧有些不合。这一点,早有人意识到了,黄蓼园在《蓼园词选》中说:“此闺怨词也。”但是,他又感觉到以辛弃疾这样的人才,如果把他当成一个儿女情长的才子免不了“为之惜”。故他推测,此词“必有所托,而借闺怨以抒其志乎!”这就是说,表面是爱情,实际上是政治抱负,以爱情的缠绵悱恻来暗示对君王的期待。黄蓼园还找出了具体史实:“史称叶衡入相,荐弃疾有大略,召见提刑江西,平剧盗,兼湖南安抚,盗起湖、湘,弃疾悉平之。后奏请于湖南设飞虎军,诏委以规划。时枢府有不乐者,数阻挠之,议者以聚敛闻,降御前金字牌停住。弃疾开陈本末,绘图缴进,上乃释然。词或作于此时乎?”

这样的推测是有道理的。第一,以男女之情影射君臣之间的关系,“众女嫉余之娥眉兮”,在屈原的《离骚》中就有了。这样的写法,后来逐渐成了一个传统母题。第二,在辛氏的词作中,以男女之情暗示君臣际遇并非偶然。如《摸鱼儿》,也是表现惜春的,作者自注:“淳熙己亥,自湖北漕移湖南,同官王正之置酒小山亭,为赋。”

更能消几番风雨,匆匆春又归去。惜春长怕花开早,何况落红无数!春且住。见说道,天涯芳草无归路。怨春不语。算只有殷勤,画檐蛛网,尽日惹飞絮。长门事,准拟佳期又误。蛾眉曾有人妒。千金纵买相如赋,脉脉此情谁诉?君莫舞。君不见,玉环飞燕皆尘土!闲愁最苦。休去倚危栏,斜阳正在,烟柳断肠处。

有人认为,这里的“画檐蛛网,尽日惹飞絮”喻小人误国。“长门”写的是汉武帝的陈皇后失宠后住在长门宫,曾送黄金千斤给司马相如,请他代写一篇赋送给汉武帝,陈皇后因而重新得宠。后世把“长门”作为失宠后妃居处的专用典故。这里显然有自况的意味。诗人得不到皇帝的信任,不能施展才华,恢复中原的壮志不得实现,因此自比失宠的嫔妃。这在今天的青年读者看来,有点不伦不类,但在当时,却有怨而不怒的分寸感。唐圭璋的《唐宋词简释》中说:“王壬秋谓:画檐蛛网,指张俊、秦桧一流人。”“长门”两句,“言再幸无望,而所以无望者,则因有人妒也”。问题不在于妒,而在于蹉跎岁月,壮志难酬,故有春天去了,忧愁不去之怨也。

3.春天:两种不同的现代诗情

春艾青;

春天了;

龙华的桃花开了;

在那些夜间开了;

在那些血斑点点的夜间;

那些夜是没有星光的;

那些夜是刮着风的;

那些夜听着寡妇的咽泣;

而这古老的土地呀;

随时都像一只饥渴的野兽;

舐吮着年轻人的血液;

顽强的人之子的血液;

于是经过了悠长的冬日;

经过了冰雪的季节;

经过了无限困乏的期待;

这些血迹,斑斑的血迹在;

神话般的夜里在东方的深黑的夜里;

爆开了无数的蓓蕾;

点缀得江南处处是春了;

人问:春从何处来?

我说:来自郊外的墓窟。

不管是诗还是抒情散文,都是充满了诗意的,这种诗意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以春天美好的景象来表现诗人美好的感情。

艾青这一首,一开头就写桃花,却只是点明地点,是上海郊区龙华的桃花。这个地点为什么值得点一下呢?因为这是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国民党政府警备司令部所在地,设有监狱和枪杀大批共产党人的刑场。写桃花是为了写春天,这是从古到今的传统,但是为什么一定要写龙华的桃花呢?因为,第一,这个地方的幡桃鲜美是很出名的,而恰恰又是烈士牺牲的所在;第二,桃花的颜色是红的,很容易令人联想到烈士的鲜血。

只有懂得了这一点,才能理解下面为什么要写龙华的桃花是在“夜间”开的。难道这些桃花在白天就不开了吗?因为首先,屠杀常常是在夜间进行的;其次,烈士流血牺牲的社会背景是黑暗的:

在那些血斑点点的夜间;

那些夜是没有星光的;

那些夜是刮着风的;

那些夜听着寡妇的咽泣;

“血斑点点”、“没有星光”都不难理解,但“刮着风”和“寡妇的咽泣”联系在一起,就把本来有意抑制的哭泣传得更远。

下面这几句理解起来,要动一点脑筋:

而这古老的土地呀;

随时都像一只饥渴的野兽;

舐吮着年轻人的血液;

顽强的人之子的血液。

在我们的想象中,土地是母亲呀,为什么像饥渴的野兽呢?说它吮吸着年轻人的血液,是不是对母亲的不敬呢?这不是类比不当吗?不然。这是诗的比喻,它和一般的比喻有所不同,不能照搬现成的习惯了的套路,诗人的可贵就在超越世俗的联想机制,进行想象的创新,借以表现诗人自己独特的思想和情绪。艾青写这首诗的时候,是1937年4月,全面抗战还没有爆发,这时的艾青比较忧郁。由于长期受法国象征派诗人波德莱尔美学思想的影响,他追求的是忧郁的美,即便参加了革命,思想改变了,在写作革命诗歌时,在艺术上也还不免留有一点痕迹。这里的大地像“野兽”,吮吸年轻人的血液,暗示先觉者的牺牲是孤独的,在短时期里不一定被理解。生活在某种意义上的确有非常残酷的一面,残酷得像野兽,似乎对烈士的鲜血都无动于衷,听任它无声地渗入土地深层。

“人之子”这个词很奇异,如果艾青说“烈士”,这很好理解,可那时他不便直说这些牺牲者的政治身份。但是为什么要用一个“人之子”来指称呢?圣经中,把耶稣说成是“人子”,是指他有双重身份:他既是神的儿子(也就是神本身),又是人的儿子。耶稣的本质是神,但他取了人的形状降世,目的是要拯救世人。因为人在伊甸园里,是在人的地位上堕落的,神要救人,就得降生为人,做人之子,替人受苦、替人流血赎罪。人在神面前,犯的是死罪,所以,神必须亲自成为人,代替罪人被钉死在十字架上。他作为“人之子”去死,是表明他的痛苦和死亡都是真实的,最后,是神让他从死里复活。因此,耶稣是神,也是人。在地上这三十三年半的人性生活中,他活出了神最高的美德。

“人之子”,这是艾青早期诗歌的常用话语,连描述耶稣基督这样的神,他都用“人之子”。这说明,即便运用《圣经》题材,他也没有把耶稣当成神,而是当作人,当作和人一样的后代。在这里,他描述烈士,也一样没有把他们当作超人的英雄,而是和普通人一样的人。如果艾青的诗就写到这里结束,那么这些“人之子”的牺牲就比较悲惨了,他的思想也就比较悲观了。但是,艾青当时毕竟已经是一个革命者了,他自己就曾被捕过,在租界里坐过西方殖民主义者的牢房。他虽然有点追求忧郁的美,但他还是有坚定的信念的。所以他在“人之子”的前面加上了一个形容词“顽强的”。

这种顽强,不仅仅表现在不怕牺牲上,而且表现在对未来的追求上。接下去,艾青要强调烈士虽然牺牲了,但是,血没有白流,他们的精神将化为战胜黑暗的力量。如果这样把话直接说出来,就不是诗了。艾青的创造,就在于把这种情感和思绪,化作了形象。他顺着鲜血渗入地下的想象逻辑,继续往下发展:“斑斑的血迹”化作了“无数的蓓蕾”。这不是科学的道理,而是诗的想象。烈士的鲜血,化作了桃花的蓓蕾,这个因果关系是情感的表现。这里的“桃花”和“蓓蕾”,都已经不是诗歌开头所写的龙华的桃花了。开头的桃花,是现实的桃花;而这里的桃花,是社会解放的象征。正因为是象征的想象,下面这句“点缀得江南处处是春了”不但充分表明了作者强烈的感情,还表明了必胜的信念。如果不是从诗的想象和象征去理解,龙华的桃花只能是龙华的春天景观,怎么可能点缀得江南到处是春天呢?

接下来艾青对烈士精神的赞颂竟然是这样的:

人问:春从何处来?

我说:来自郊外的墓窟。

这一句从表面上看,说得十分突兀,好像极其不通,但蕴含着强烈的想象冲击力,蕴含着深邃的哲理。要理解这一点,关键词是这里的“春”,它具有双重意指,不仅仅是大自然的“春”,而且是社会光明温暖的春天。郊外的墓窟,也有双重意指,一是龙华的墓窟,二是所有烈士的归宿,泛指一切烈士的鲜血培育了理想社会的美景。

烈士的鲜血不会白流,它会给人间带来光明,这是人所共知的道理。艾青的创造在于,在极强烈的反差中层层推进,展开想象。首先把鲜艳的桃花和龙华这个恐怖的屠场联系起来,其次把鲜血和桃花的蓓蕾联系起来,再次把墓窟和春天联系起来,最后,把感情和理念统一起来。

从这里也可以看出,同样是春天,在古代诗人心目中,大体是一个模式——大自然的美好和情致的美好;现代诗人艾青突破了这个模式,在他的想象中,春天的花不一定是和美好的景色联系在一起的,他有意把它和恐怖的屠场、墓窟相关联。也就是说,春天既可以和美的桃花联系起来,也可以和不美的坟墓联系起来,这就为诗歌艺术想象开拓了新的途径。

初春 王宜振

春天的毛毛雨;

洗得小树发亮;

一些新芽,像鸟嘴;

啄得小树发痒。

泥土里拱出两片新叶,说是浅绿,更是鹅黄;像两只闪闪烁烁的眼晴,望着新鲜的世界痴痴畅想。

捡起一粒石子,抛出去;

会变成一只蝴蝶展翅飞翔;

掀开一页书,贴耳倾听;

能听到每个字儿都变成蜜蜂歌唱。

一只只蝌蚪游在池塘;

像美人的雀斑一样漂亮;

春天来了,定有一片蛙鸣;

在房前屋后低吟浅唱。

春天在我的心上荡漾;

春天在弯弯的小路徜徉;

春天的风筝驮着一片阳光;

春天的脚步总是那么匆忙。

采一片树叶做一支叶笛;

把春天吹得摇摇晃晃;

走进家门抖一抖衣袖;

竟抖出一地春的芳香。

这是一首当代儿歌。从某些方面看,作者着力描写的大抵是春天的景色,从“毛毛雨”到“新芽”,从“蛙鸣”到“风筝”,还有“蝴蝶”、“蜜蜂”、“蝌抖”等等。这些春天的景象,在以春为题的诗歌中,可能是老生常谈了;但是读这首诗时,我们并不觉得陈旧,相反有一种强烈的清新感。这种清新感不一定来自那些春天的薪新景象,更多的是来自对春天景象的一种崭新的感觉。这种感觉究竟新在哪里呢?且看诗歌本身:

春天的毛毛雨;

洗得小树发亮;

一些新芽,像鸟嘴;

啄得小树发痒。

作者所关注的春天的景象不同寻常,和古典诗人不同,和当代诗人也不同。是不是都有一种“小小”的感觉?雨是小小的、毛毛的,树是小小的,新芽当然也是小小的,就是比喻的喻体,鸟嘴,当然也是小小的。这些小小的景象,是不是有一种小小的眼光在背后?小树被雨洗得发亮,被新芽啄得发痒。这个“痒”字,本来很普通,可是用在这里,却很精彩:鸟的嘴巴会把小树啄得发痒,这样的小小的感觉,幼小的感觉,是不是只有小孩子才会有?

这首诗的特点,就集中在幼小的、孩子般的感觉之中。抓住这个小小的、幼稚的感觉,才能抓住这首诗想象的出发点。

从这幼小的“痒”的感觉开始,发展下去,逐渐透露出一系列孩子气的感觉:

泥土里拱出两片新叶;

说是浅绿,更是鹅黄;

像两只闪闪烁烁的眼睛;

望着新鲜的世界痴痴畅想。

叶子的颜色是美的,这是大人也有的感觉,但是把新叶当成闪闪烁烁的眼睛,则不像是大人特有的想象。下面一句就更让人感觉到这不仅是孩子的感觉,而且有孩子气的感情。除了孩子,谁会觉得这个世界“新鲜”?大人早已习惯了,早就没有新鲜的感觉了,就是偶尔有一点,也不会对着它“痴痴”地想。“痴痴”这两个字,很是传神。幼稚的心灵,对一切都感到新鲜,因为新鲜,才好奇,知识又不多,想象却认真而入迷,这都是孩子气的。“痴痴”,写出了一片天真烂漫。如果改成近义词——“呆呆”——不行,改成“傻傻”,更不行。

下面的句子就更有孩子的特点了。抛石子,当然是孩子才会干的,但最出色的还是想象石子“会变成一只蝴蝶展翅飞翔”。这就不但天真烂漫,而且有点调皮了。这里的联想是很讲究的,石子抛出去,运动的弧线和蝴蝶的飞翔,是相近相似的。至于掀开书页都能听到蜜蜂在歌唱,有点勉强,为了补救,作者加上四个字:“贴耳倾听”,反正别人是听不见,自己听到什么都可以。这一切都令人感到孩子心目中的春天的一切,都是快乐的、无拘无束的。

下面一节,仍然是孩子气的想象:蝌蚪像美人的雀斑,蛙鸣像吟诗。这时,读者已经不知不觉被作者从视觉的美,带进听觉的美的境界了。

从这里,可以看到想象的导向是美化,一切都是美好的,但又是孩子气的、天真的。孩子气的想象的特点,除了上面提到的以外,还有一个特点,就是相当单纯,不复杂。

下面两节,诗意深化了,春天在心上荡漾,风筝驮着阳光,孩子的特点淡化了,但仍然比较单纯。最后一节,采一片树叶,做成叶笛,表达内心的欢乐。这是一般人都能写得出的,但下面这一句,则是神来之笔:

把春天吹得摇摇晃晃;

究竟是春天摇摇晃晃,还是作者自己陶醉得摇摇晃晃呢?事实上春天不可能摇摇晃晃,显然是作者有点醉了。最后一句,回家“抖出一地春的芳香”,则从嗅觉上把这种陶醉感加以渲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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