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是指注册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并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本,股东以其所认购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法人企业。
股份有限公司是一种完善的企业法人制度,在当前被许多公司广泛采用,它的基本特征如下:
(一)股份可以自由买卖
股票可以在市场上自由流动。持股人以其持股份额为标准享有公司管理和利润分配的权利。现代证券市场的火爆,使得股票的流动甚至以超出了经营和管理其股的公司的本来目的,而更多地成为一种以钱谋钱的手段。
(二)每个持股人都只对公司负有限责任,责任极限即为其出资额,责权关系完全与持股份数成正比
(三)具有一套完整的机构和体制,公司一般设有如下机构
1.权力机构——股东大会。
2.常务决策机构——董事会。
3.监督机构——监事会。
4.执行机构——经营管理行政机构。
公司的日常行政和业务活动由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全面负责,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股东拥有罢免董事的权力。
(四)公司的账目公开
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要公开一系列的主要财务报表,如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盈余分配表等,并经法定的会计、审计部门认定。
股份有限公司是典型的资合公司,是典型的营利性社团法人。与其他公司形式相比较,它是一种单纯的资合公司,公司的信用完全建立在资本的基础上。它有着其他几种公司形式无法替代的优越性:
其一,它可以利用社会上闲散资金,是一种聚集资金的最有效方式。
其二,股份可自由流通,较大程度上分散投资人的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