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剑何去何从,爱与恨情难独钟,我刀划破长空,是与非懂也不懂……我哭泪洒心中,悲与欢苍天捉弄,我笑我狂我疯,天与地风起云涌。
——周华健《刀剑如梦》
(六)
韭菜园,不是菜园子,我们也不是去种韭菜。它其实是扬城的一个地名,地处城市CBD。当然,也许它前身盛产韭菜也不一定。日新月异,翻天覆地说的大概就是这种吧,时光回溯几十年,现在火树银花的繁华都市最初是怎样一番乡土风情?无人问津。奔忙在兵荒马乱的钢筋城市,我们不是没有怀念,没有感伤,只是无暇顾及,稍一迟疑,时间的班车就轰隆开过。我们也不是时代弄潮儿,非得游走在时代的前沿、潮流的前端,万人敬仰,众生观瞻。我们没有野心,没有非得跟蜂拥前进的人群一较高下的欲望,只是不想被甩在队伍的末端,死得太难看。
阳子办大事的餐厅叫马克西姆,由于是午餐时分,已经人满为患。
“不要钱吗?今天什么日子啊?”
阳子径直挑了个靠窗的桌子,只是位子上已经有人了,直到看清那人的脸我才明白,她哪是带我来吃饭的,简直就是吃人嘛。
“坐,坐啊。”她一屁股坐下还不住地给我让座。
我站在桌子旁,窘困得站也不是坐也不是。“你要上厕所啊?”阳子道。
我白了她一眼,对着桌子旁的中年男人敬礼:“叔……叔叔好,叔叔也在呢。”
“好,好,是小木啊。”男人有些尴尬,脸上的线条和条纹汗衫扭捏在一起。
阳子嗤之以鼻。
这个中年男人正是她老爸。是的,嗤之以鼻,阳子对她老爸,因为桌上的另一个女人。“来,叫阿姨。”阳子指着穿红花衣服的女人对我说,带着挑衅。
“阿……”
“阿什么,姨呢?”见我半天没叫出口,阳子接住我的话头见缝插针地说道。
“阿——阿——阿——”
“阿——阿门,我信基督。”我边说边在胸口划着十字,一脸虔诚。
大概是被我一向看似乖巧的外表和表现所蒙蔽,料定我做不出一星半点出格的事,阳子她老爸显得很平静。但是很快,叔叔脸上的镇定就被一连串的诧异、惊恐所取代,甚是戏剧化。
混过那么多的饭局,我相信,这肯定不是一次简单的吃饭,阳子带我来这儿的初衷也绝不在吃饭。我是认识这个女人的,阳子他们家的小保姆,五年前,单单黑白就囊括了她衣服和人生的所有色彩。五年过去,她已完全脱胎换骨,重新做人,身份竟成了男主人的小情妇。五年,漫长的日日夜夜,说长也就是人生的十分之一不到,每一个抉择都是一个脚印;说短,有人用来完成了一次华丽蜕变,有人从此跌入痛苦的深渊,有人用来认识了很多朋友,有人用来忘掉很多面孔。五年前,你在哪儿做着什么?留下过一串串怎样的脚印?如果可以选择,你还会不会选择脚下的这条路?
大一开学,阳子的行李就是她收拾的,我们一起同车四个小时到学校。第一次进大学校园,她看什么都新奇,暗黄色调的宿舍楼、黑白灰的图书馆、把书抱在怀里的学长学姐……当时,还是保姆的她在教学楼前哧哧地笑:“俺要向你们学习,俺上不了大学,至少要攒钱让俺儿子、俺孙子上。”“没问题,没问题,到时候我教他们,我办事你放心。”阳子拍胸脯保证。那些慷慨陈词、字字铿锵仿佛还在耳畔,身边却已是各色新鲜面孔。扬城的九月是最舒适的季节,酷暑已经过去,阳光和煦,微风吹过,桂花香四溢,蔓延至每一张笑开的脸。
东窗事发是毕业前半个月,就是这样一个比我们大不了几岁的女人,让原本血浓于水的父女两人从此化玉帛为干戈,水火不容。听闻此事,大院里所有人都大失所望,就连我妈吵架时也再不提她为我窝囊老爸树立光辉榜样的阳子老爸了。那是个倔强的老头,性情顽固但品质不错,从没高声跟人吆喝过,待人温文尔雅,没想到现在晚节不保。很多年前的扬城,民风淳朴得让人动容,婚外情、小三还是外星字眼,足以让整个家族蒙羞。社会道德感牢牢捆绑着人类旁逸斜出的欲望,我见过吵架吵得天翻地覆的夫妻,我见过把离婚挂在嘴上的夫妻,唯独没有见过真的有人去离婚。那时候,人们的羞耻感还很浓重,坚贞不屈还被歌颂,还高呼一家人要拧成一股绳,齐心协力朝着小高楼、万元户迈进。我亲眼目睹一个公认的三好男人在财富堆里慢慢被腐蚀变质,三四月河里的冰块化成了水,亲眼目睹原本像大头儿子小头爸爸般快乐的父女俩剑拔弩张,一个看着我长大,一个跟我一起长大,跟我如此息息相关的两个人关系闹得如此僵,难免不让人灰心。
“你来干什么?”叔叔看着吊儿郎当的阳子,脸上没发作,但是谁都能听出他的声音里夹杂的不满。
“吃饭咯,你不是很喜欢请小姐吃饭吗?你觉得我们两个怎么样?”她一把揽过我,“大爷,开个价吧。”
“胡闹。”
“我们胡闹,得,你们高雅脱俗,冰清玉洁。怎么?难道我们还比不上一个乡里妹?”
“小芳,我们走。”叔叔拉着那个女的准备离开,大庭广众不好发作。
“哟,叫得这么亲热啊,准备什么时候摆宴席啊?”阳子横脚拦住了女人去路,右腿搭在了桌子上,左腿顺势搭在右腿上。
“阳——阳。”女人小声喊着。
“阳你个头,你别叫我名字,你不怕丑我还觉得恶心呢。”
“你不要太过分,我们有话回去再说。”叔叔护着身边的那个女人,这让阳子愈发气不打一处来。
“干吗,你也知道羞耻啊,当初跟人家勾搭的时候怎么不觉得啊,干柴烈火的,奸夫淫妇,你们给我站住……”
我忘记了这场仗是如何打起来的,更记不清是谁先动的手,脑袋里全是乒乒乓乓的声音,像是被念了紧箍咒,让我晕头转向。最终叔叔带着衣不遮体的保姆狼狈离开,我看着他护着那女人的谨小慎微,突然理解了阳子所有的意气用事。书上说,那个男人一定很爱他的女人,不然不会开车还让她坐在后座,据说那是全车最安全的位置。我茫然地站在街道中央,两边是无限延伸的钢筋大厦,看着黑色别克车门关紧,车灯闪烁,圈出一股尾气,看着它毫不犹豫地混入车流中,消失得无影无踪,不过几分钟时间。
(七)
“香蕉他个巴拉,晕他个大舅妈,过瘾吧,哈哈。”阳子自得其乐,在经历那样的激烈争吵后,她一扫阴霾,或者不是阴霾只是愤怒,似乎一切都没发生过,所有的盘子、杯子、桌子、椅子都完好无损地在那里。时光就是这样一台神奇的机器,看似一如从前,其实早已天庭一天,人间万年。
1993年,我们的脸庞还很稚嫩,把无法无天的德行渗透到生活的每一处。体育课我和阳子在学校后面操场上共商“国家大计”,捧着格子本写写画画,草稿纸满地,微风扬起发丝,阳光透过树叶荡漾在我们同样稚嫩的身上,映照着两张对中华五千年浩瀚文化虔诚肃穆的脸孔。班主任站在窗口露出会心的微笑:“我明天在礼堂拐角的地方等你们,11点50分你就以请教问题为由负责引‘大脑袋’过来,57分你们正好到,我56分开始装晕倒……”
此间相隔十年,漫长的时光,改变的不仅仅是我们的容颜。回首从前,我们盘旋在不远的低空,安静观赏一串串脚印勾勒的走向,像看着陌生人,任内心翻江倒海地汹涌澎湃,再多遗憾,再多叹息,也无动于衷。
“等下账单拿过来就更过瘾了。”我看着正算得满头大汗的服务生愁眉不展,“早知道我就不来了。”
“得了吧,吃百家饭长大的孩子,白吃哎。”阳子一语中的,“讲个笑话听听吧。”
“都什么时候了?”
“北京时间14点04分。”她扬了扬戴在白皙手腕上的精钢手表,笑得美艳动人,如雪的肌肤,像飘浮在明朗天空的云朵,美轮美奂,搭配精致如雕刻的五官,跟刚刚雷霆大发的女人绝对判若两人。阳子果然是个天生的乐天派,明明早知道是过来捉奸,一路上的表现更像是过来喝喜酒。所有的一切在她看来不过是过眼云烟,不及格、罚扫教室、挨皮带、挂科、处分、车祸……所有好的坏的,她都可以一笑而过、一哭而过、一气而过,不会牵连到下一秒,她的心应该是一个并联电路,任何故障都只是一条分支,不会干扰其他线路的正常运转,把控情绪的能力永远是那样的卓尔不凡,就像掌控孙悟空于股掌的如来佛祖。我跟着她一起干的坏事罄竹难书,今天不过是她众多恶作剧里的冰山一角而已,她今天的表现与往常无异,看不出任何破绽,可是我的心连带脚上的伤,像是被蜜蜂蜇了,麻麻地疼。他们父女俩之前感情那么好,这一次也会相安无事吗?大头儿子小头爸爸最后的结局是快快乐乐地生活在一起,对不对?
“话说全班新生自我介绍,一男同学走上讲台:‘我叫尤勇,来自北京,我喜欢下棋!’说完就下去了。下一位是个女生,只见她娇羞地走上讲台,忐忑不安地自我介绍:‘我……我叫夏琪,我喜欢游泳。’完了,五十块,谢谢。”我对她伸出一只手。
彼时,整个餐厅只剩下我们孤零零的一桌,经历了那样一场恶仗之后还能平心静气吃饭的,全世界也只有我们了吧。在被罚的黑屋子能够睡得鼾声震天,站在走廊上不忘给同学做鬼脸,刚挨完打泪眼汪汪还能吃下两个烤红薯……
“最近跟颜子健怎么样?”
“还那样吧。”喝了口水我回答。
“你们真准备就这么下去啊?你就这么自信?”
“那当然。全世界的男人都死光了他也不可能背叛我。”我高傲地一挺腰身。
“你就美吧你。等全世界的女人也都死光了吧。”
我想起昨晚奇怪的梦,便一五一十地告诉她,纯粹是闲着无聊。
“你们年纪大了的女人总是容易疑神疑鬼的。”她不以为然,明明她刚刚还站在反方,说得好像我多大她多小,我是她大姨妈似的。
“你个年纪小的死孩子还真是不懂事。”我扬手打她,“得,算我没说。”
“谁让你傻啊,偏偏挑了他,我说你眼睛有病还是脑子有病啊?”她还不罢休。
“贫贱不能移你知道不知道。”我顿时一身浩然正气,“你少在这里不识人间烟火,我们穷人家的孩子,你以为都有你千金大小姐的好命啊?”
“我不是扶贫嘛。”我接着说。
“哎,七月要过完了吧?你有没有打算换个口味?”
“什么意思?”
“算算日子,五个月过去,花心大少该重出江湖了啊。”
倒是我微微一惊。
我身边能够称得上花心还是大少级别的人非春一航莫属,跟阳子整个半斤八两,这两个人的罪状列了一张A4纸,难分伯仲。一男一女,绝对俩黑白无常,俩死孩子仗着家财万贯不知残害了多少祖国的幼苗。春一航在婴儿时期只有当异性抱时才不会哭,学会走路后也只会追着穿裙子、高跟鞋的女孩子跑,能打酱油了以后帮人打酱油的殷勤只属于异性。《楚留香传奇》、《戏说乾隆》最热播时,大冷天春一航扇着折扇,白衣飘飘英俊潇洒地站在学校门口的大石头上,咧着缺了门牙的嘴带着郑少秋式的笑容等着班花出来,冷风飕飕地还打折扇,那时就能看出苗头。春一航超强的学习能力和创造力从来就不是浮夸,落后闭塞的小镇,电视是我们连通外界的唯一桥梁,他超前的时尚素养泛滥得不可收拾,“墨镜”他第一个戴,跟阳子的水彩笔指甲异曲同工,黑衣黑裤,油头粉面,二八分头,松松垮垮的大孔针织毛线衫,牛仔裤提到胸部以上,以为自己是四大天王之一,帅得掉渣。
最“杯具”的是,疾恶如仇的我自懂事起就已经认识他了,就像我认识阳子一样,我一个根正苗红的大好青年,想跟他们划清界限都不行。这大约就是所谓的劫数吧。
“是啊。不说我都要忘了,不是离预定时间还有一个月吗?”
“不清楚,反正听说这次还带了个洋妞回来。”她冷不丁凑过来神秘兮兮地说,乐不可支的样子仿佛带回来的是个洋娃娃。
同住一个屋檐下,春一航家绝对是我们大院里的首富。小时候,小霸王游戏机、《葫芦娃》《三国演义》画册、黑白电视机从来都是他们家先买,我、阳子、冬彦妮自带板凳和饭碗去他们家蹭看蹭吃,牺牲色相被他拉小手或亲上一口。就连后来上学,因为穿着“紧跟潮流”,他也一直是小女生们公认的白马王子,玉树临风不说,他老爸老妈在我们高中时更是走出了我们村,走向了镇,使他也成了贝勒贝壳之类的皇亲国戚。只不过那小子风流成性,整个一西门庆转世,所到之处片甲不留,身边美女已经长江后浪推前浪,更新换代了无数批,却仍有一干美女前仆后继,听传言还有一女的要死要活为他自杀过好几次,我听着都寒心。
“回来结婚?”
“Bingo。不就是不爱读书嘛,他又不傻。你以为人家难忘旧情,还回来找你吗?”阳子典型的幸灾乐祸,乱点鸳鸯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