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了吧你,结就结呗。”不知道我的镇定看起来有几分故作的成分,“怎么,您老对他有意思?那去拆散他们好了,这事你拿手。然后你们一个豪门公子,一个暴发户千金,门当户对的一对璧人,肥水不流外人田,也省得去祸害别人了。”我说。
言辞天衣无缝,心底却多少有些失落。虽然并非男女朋友,但毕竟那么多年跑江湖的感情在。捉迷藏时,我一头栽进米缸里,是他活学活用司马光砸缸的“智慧”,奋勇砸烂了我们院里唯一的大米缸,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拖出了倒插在米缸里的我,截止深入学完大米和水的不同物理属性之前,我一直把他奉为我的救命恩人,对他的临危不惧和机智应变仰望不止,感恩戴德。虽然为此我们家整整吃了一个月的沙子饭,缺的大门牙也是拜那次所赐,现在讲话都漏风。我生命中第一个为我唱歌的男孩也是他,还是乐器演奏。每逢颜子健不够浪漫时,我总会不厌其烦满目春色地跟他描述当年的情景,清晰记得春一航拿起他爸爸的军号喇叭,古铜色掉漆的喇叭口,鼓着腮帮子为我唱歌时的含情脉脉:“村里有个姑娘叫小芳,长得好看又善良……”自动屏蔽掉后来大煞风景的一个屁。后来,当成为音乐艺术家种子选手的他拎着吉他、古筝演奏时,尽管我肉体上听得头昏脑涨,但精神上依然保持高度的春心荡漾,也不管他的弹奏姿势媲美琵琶精,古筝又与东方不败不相上下。
早前他出国当交换生,组织了一帮人环球旅行,我们也保持着每周一封邮件的联系,他在西半球,我在东半球,他在北美洲,我在亚洲,关系被四大洋中最大的海洋拦腰斩断,原来他已经遇见了对的人。不过,像他那样的花心大少,就算丢了一件也能马上找到另一件让他开心的玩具。从小到大,他看上的女人又岂止两位数,我们,何足挂齿?
“但是,那家伙怎么舍得结婚呢?是奉子成婚对不对?发生了什么事?”
“谁知道呢。”
就像心里那些莫名其妙又微不足道的小失落,或许那时我就嗅到了微微离别的气息。人越长大越孤单,越长大就越被一股无形的力量推使着不断向前,开始一段没有退路的旅程,走着走着,我们就散了,走着走着,梦想也丢了,激情找不着了。挥别校园,又与简单、真诚、明媚、梦想、豪情万丈一一挥别,这些只有青春才特有的符号,被时间的年轮碾过,定格成缤纷相框里做旧的照片,取而代之的是披挂了一身的戎装、一肩勋章、钢筋水泥城市,麻木不仁的面孔之下,夜深人静,微凉夜风的清冷街道,毫无顾忌、毫不设防的一群人,唤起我们心底最柔软的地方,偶尔,翻看记忆相片时想起,就像想起同桌的你。再也回不去了,可生活还在继续啊。
生活啊,这就是我们打不败逃不开的生活。
(八)
给颜子健打电话,我把那个梦一五一十地跟他说了。他也哈哈哈哈地笑。
“我还奇怪了,我就说嘛,我条件这么好,怎么可能,要甩的话也是我甩你啊,你怎么会不知好歹,得了便宜还卖乖……”
我王婆卖瓜一个人叽里呱啦说了一大堆,他还在笑,我也没觉着奇怪。
有必要说明一下,我们不在一座城市,简言之就是传说中的异地恋。实习时,我理所当然留在扬城工作,而颜子健却奉命回到了他老家——北方一小县城,在他姐夫的饲料公司跑采购。我们见面都要坐上一天一夜的火车,风尘仆仆的,他头发根根竖起神似被电打了,在出站口我几乎认不出他。所以我要他直接在身上写上名字,省得我认错。他说:“那怎么行,多不好意思,还是你直接举一块‘颜子健’的牌子吧。”
如四年前一样,我们各自回到起跑线,可是即使那样恶劣的条件,我依然相信,我和颜子健天生就是一个连体,并自我催眠成亘古不变的真理,这辈子谁离了谁都会缺胳膊少腿。我以为就算全世界的人都离我而去,他绝对不会,他比南门口的钉子户还坚挺,比卢沟桥上的狮子还耐风霜,只要我转头他一定在原地等我。归根结底,我高估了我们的忠贞不渝,有一种空穴来风的深信不疑,殊不知在我们的头顶盘旋着一团叫作流年的乌云,随时伺机偷袭,它们具有滴水穿石、摧枯拉朽的破坏力,山雨欲来风满楼。
“那我们结婚吧?”电话那头他说。这决心表的,我直接从沙发上掉下来。
“脑袋摔坏了吧。”我从地上爬起来。虽然跟颜子健在一起这么久,我早已打心底认定非他不嫁,但是他这话一说出来,我总觉得还早,才拿完毕业证就拿结婚证,人生需要这样马不停蹄吗?
“说什么呢,本小姐是这么容易就被俘虏的人吗?”我心里美得冒泡但是嘴上依然没好话,一如既往地为了不让他自我感觉太良好。情窦初开的年纪,初次与爱情交手,心高气盛,浑身装着使不完的劲,凡事喜欢一较高下,连最亲密的恋人也不例外,连吃个饭也要比谁更快,不肯服输,要争个甲乙丙丁,似乎谁一旦服软便占了大下风。他以前说类似的话我也是死鸭子嘴硬,都是一句“没那闲工夫”打发,一字千金。我常想,有什么好说的,说一百句“我爱你”还不如做一件“我爱你”的事来得有诚意,就像你说一百句要照顾我的杂货铺,还不如直接来扛袋米回家。颜子健,我把你当作我的稀世珍宝,拿多少钱我都不卖,可是不需要每天对天朗诵:“啊,稀世,珍宝!”矫情,还容易招蜂引蝶。这样看来,我应该是个务实派,还颇具危机意识。有的时候我也想,说就说呗,又不会少一块肉,说一下会死啊?
“猪,我们结婚吧。”
“演电影呢?”
“猪,我们结婚吧。”他又说了一遍。
我当时似有一丝察觉他不太像开玩笑,力度、音调、音色都不符合,但我还是选择了忽略不计:“孩子,你不用表决心了,组织上对你绝对放心。”
“当然,主要归功于你长得实在太让组织放心了。你是不是受什么刺激了?”
“我妈妈说的……而且我们也在一起这么久了,反正是迟早的事。”
话虽如此,对生性好玩不想被婚姻绑架的我而言绝对是一个噩梦,一眼望到头的日子不是我想要的,至少现在绝不是。阳子说我有婚姻恐惧症,我不置可否。何况还是乡村婚姻,我没有任何歧视农村的意思,我自己本身就是纯农民家的孩子,小时候看着猪长大的,还搂着猫、狗睡过,但是现在一想起从今往后要端着个臭烘烘的盆子去喂鸡喂猪我就后背凉飕飕的。春一航说我小时候被猪咬过,我岂止是被猪咬过。
“阿姨真这么说?她老人家不是怕我对你不负责任吧?放心吧,我跑不了的。”我嘻嘻哈哈地插科打诨。
“我说真的。”颜子健再次肯定地强调。
“唉,我们说点有营养的话题吧,今天晚上的白云是如此蓝。”
“你总是这样。”声音拖得老长,以致某一恍神我竟然听出了些许深沉。
“我哪里总是……”
电话那头已经是忙音,滴滴滴的幽深敲打着我的耳膜。挂我电话?
一定是手机没电了、一定是、一定是。颜子健啊颜子健,你这辈子都别想逃出老娘我的魔掌,嘿嘿嘿,你要是敢挂我电话,看我怎么收拾你,三天不接你电话,嘿嘿嘿嘿。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
也许,如果当时我听得足够仔细,应该会听到电话被按掉的声音,还有他每一句话里含藏的失望和无奈。他居然生气了,这是我从没想过的,见惯了个性温婉的颜子健,他突然的张牙舞爪是我从未想过的,就算偶尔想到也觉得绝不可能,我大概从未料想,甚至仅仅是想象,一个把我看得比自己还重要,对我的要求从来言听计从、有求必应的男人有一天会胆大包天到挂我电话。
算起来,那时候我们已经快三个月没见面了,两个城市两千多公里的距离,两个人仅仅靠两个手机两台显示器连接,听听就觉得稀薄。都说距离是感情的毒药,异地恋是被诅咒的,偏偏年少的我从未想过,我坚信属于我的决定权始终握在我的手心,我以为我所拥有的只要我不放手就会一直存在的。我也不信那个邪,更有以身试法的豪情和洒脱,我说,我们经得起火炼就是真金,经不起说明修为不够也就只能“赛哟那拉”。年少时,我们有多轻狂,赌注就有多豪华。以前听那英《愿赌服输》里的“谁叫我拿幸福当成了赌注,输了你,我输了全部”时我还笑,谁这么傻,幸福也能拿来赌,大概没想到有一天会轮到自己愿赌服输。
(九)
千禧年的谢霆锋还是阳光灿烂的一张脸,干净、桀骜不羁的脸庞似笑非笑,可以掐出水,扎着个辫子,个性而摩登,在一方舞台上尽情挥洒年轻的荷尔蒙,有着与整个世界抗衡的霸气,掀翻世俗的屋顶,没有胡楂儿、没有圆滑、没有岁月滑落的痕迹,连汗珠都让他看起来那么完美。男人气十足,对爱情的一往直前,傲视群雄,足以打败世界上所有的美男子。
与颜子健的第二次见面是在阶梯教室公开课的英语角,上台对话。颜子健是那堂课的值日代表,只怪我那天的装束太引人注目:蓝色帽子,白衣,雪白球鞋,整个一蓝精灵,印度外教一眼就瞟到了戴帽子的我。其实,倒霉的我那天是去替出门的阳子上课的。
“奶,勒个呆驴色毛子的喷友(来,那个戴绿色帽子的朋友),逆赖讲(你来讲)。”外教声情并茂的中文,惹得全场哄堂大笑。明明我戴的是正宗的天蓝色帽子,什么眼神啊。
“What"s your name?(你叫什么名字?)”颜子健用纯正英语首先问我。
“You can call me Qiu Xiao mu,and my English name is money. (你可以叫我秋小木,我的英文名字叫‘钱’。)”
“Where are you come from?(你来自哪里?)”
“I come from Li cheng.(我来自丽城。)”
“Oh,Really,my grandmother also from there.(哦,真的吗,我外婆也来自那里。)”
我和颜子健一问一答,本来这话也没什么,偏偏那时候我神经错乱,加上第一次见面的不快像笼罩在头上的阴云,他的面无表情,加上我始终无法明媚的心情和小人之心使我认定他不怀好意。
“Your clothes looks really good.(你的衣服真好看。)”我紧接着说。
“Thank you.(谢谢。)”
“My grandmother also wear this kind of clothes.(我外婆也爱穿这种衣服。)”
……
我扳着指头算了算, 一、二、三……妈呀,我跟颜子健在一起都三年了,我最最宝贵的三年青春就这么糟蹋在这黑胖小子手上了,我那个心疼啊。为了那一对金猪我容易吗我?
颜子健曾被班上评为新世纪绝种好男儿,虽然长相不起眼,才华更是打着灯笼也找不到,但是脾气那叫一令人发指的好。我常跟人说,就像小时候我妈经常跟邻居哭诉我的罪状时一样的语气神情,我们家猪头啊,对人,哪怕是对一头猪都友善异常,碰面都用敬语的。您好,猪先生;对不起,猪小姐;谢谢,猪大婶……对我,自是更加,三年了,从未对我发过任何脾气。这话乍一听有点奇怪。
当年,他鞍前马后,给我抄笔记、拎包、雪中送大包子,我对他大呼小叫,拿他当丫环使唤,呼之即来挥之即去,他也不生气,一天到晚乐呵呵的。关于这点,私下里阳子曾经无数次地问我,她说:“哎,你说‘马甲男’是不是有毛病啊?”颜子健特爱穿马甲,穿衣服从来都是马甲进马甲出的,估计是一次买一打,所以阳子和我一直叫他马甲男,“这孩子都不知道生气的啊?你说要是哪一天我把他给弄死了,死之前他是不是还会笑呵呵地对我说谢谢啊。”
我郑重地点头:“嗯,很有可能。”然后反应过来,“哎,你没事弄死我们家颜子健干吗……”
当年,颜子健花半个学期的时间在食堂蹲点,研究我喜欢吃什么菜,后来发现我什么都吃,甚为宽心,干脆每天提前5分钟下课给我打饭……知道我不吃葱花,他把葱花从海带排骨汤里一点一点地挑出来。有时,我喝了一口感觉冷了,皱皱眉特没良心地甩出一句话:“谋害亲妻,想冻死我纳二房是不是?”他便屁颠屁颠地再打一碗过来……
当年,我把他的猪排和红烧肉全部赶到我碗里,再把冬瓜豆芽全部拨过去把他的碗填满,号称他要减肥。想当年,下晚自习他为我在前面开路,伺候着我一路风光回到寝宫,一路上哀家颐指气使得跟慈禧太后似的,看他那个傻乎乎的兴奋劲儿,以至于当时,罪孽深重的我并没意识到自己罪孽深重。
从种种迹象看来,我应该是个不良少女,有着众多不良嗜好:好吃好色,喜新厌旧,没心没肺,不知好歹……所以颜子健不止一次地跟我说,只有他才忍受得了我。我想想也是,一个正常人哪里受得了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