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自己开的书堂,人家要送小学生来到,好的我便收他,不好的我委曲将言辞去。我要多教几人,就收一百个也没人拦阻得,我若要少教几人,就一个不收,也没人强我收得。师弟相处得好,来者我也不拒。师弟相处不来,去者我也不追。就是十个学生去了两个,也还有四双,即使去了八个,也还剩一对。我慢慢的再招,自然还有来学。
若是人家请去,教了一年,又不知他次年请与不请,傍年逼节被人家辞了回来,别家的馆已都预先请定了人,只得在家闲住,就要坐食一年。
且是往人家去,又要与那东家相处。若是东家尊师重友,成了好好相知,全始全终,好合好散,这便叫是上等。若再得几个好率教的学生,不枉了父兄请师的好意,不负了先生教训的功劳,名曰师生,情同父子,这又是上上等。若是那父兄村俗熏人,轻慢师友,相待不成相待,礼文不成礼文,只那学生都是英才,这也还可曲就,此是二等。若是那东家致敬尽礼,情文交至,学生却是顽皮。“生铁必难成金,化龙定是鳅鳝”,使了东家的学贶,不见教导的功劳。目下不见超凡,已是惶恐,后日堕为异类,寻源更是羞人。这是教劣等的学生了。若是自己处馆,遇有这般劣货,好好的辞他回去,岂不妙哉?人家请去的门馆,撞见此等的冤家,还有甚么得说?你不捏了鼻子受他一年?
明清之际小说中,颇有几处描写生员为争馆结仇,自相倾害。
《醒世姻缘传》第三十五回《无行生赖墙争馆》,写汪为露教了狄希陈五年,因教的不好,狄家让狄希陈辞了回来,另请程乐宇在家坐馆。汪为露便领人打了程乐宇一顿,还恶人先告状,告程乐宇“纠人抢夺”。
《鼓掌绝尘》第三十七回《求荐书蒙师争馆》,写一个江南秀才绰号叫“李八八”(因在家排行第六十四)的,与金陵秀才王瑞争馆不成,找人将王瑞毒打一通。
三、卖文作幕
卖文是士人不得已时选择的较为传统的职业,往往是落魄时所为,没有什么值得光荣的。卖文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从广义来看,卖文还包括卖卜、相地等。与狭义的卖文相比,卖卜、相地更是等而下之。陈确曾为读书人可选择的职业排列过顺序,并作辩解:
太上躬耕,其次卖卜,未可谓贱,矧可谓辱!
极力辩解的本身,其实就说明在当时人眼目中,已经是既“贱”而又“辱”了。如前所述,李渔在遭遇易代之际的兵燹之后,为谋生路举家迁往杭州,“卖赋糊口”。他对自己的这种谋生方式也颇觉屈辱,认为是“执贱业以糊口”。而陈忱曾以卖卜为业,其社会地位、经济地位之低下,可想而知。
幕客是当时正统士人鄙弃的职业。吕留良曾将做官与处馆、作幕客相比较,他说:
此不必讲义理,只与论利害,则作宦之危,自不如处馆之安;宦资之不可必,自不如馆资之久而稳也。惟幕馆则必不可为;书馆犹不失故吾,一为幕师,即于本根断绝。
按照他排列的顺序,第一是处馆,第二是作宦,读书人最不应该做的是为幕。做官比处馆有风险,挣钱也不一定比处馆多。幕客却是读书人万万不能从事的职业,一旦作了幕客,则会丧尽读书人的本色,就会失去文人的独立性,依附于人,俯仰随人。在东家家里处馆,虽然有种种屈辱不便之处,但教书本身倒不失为读书人的本色。
明清之际小说作家中,丁耀亢曾作过幕客。但他是在甲申事变之后,南下到弘光朝廷抗清将领刘泽清处,以幕宾的身份参与反清复明的大业,故其作幕时的心态与目的,当与通常状态下入幕谋生的士人,有所不同。甲申事变后,丁耀亢毁家纾难。
四、其他
除上述几种常见的谋生方式之外,明清之际小说作家中,还有一位比较奇特的李渔。李渔做过书商,有段时间还带着家庭戏班四处“打抽丰”。由于李渔带着家班远征各处,“游燕适楚,之秦之晋之闽,泛江之左右,浙之东西”,又到处受人钱财,以至于被人鄙视。经济生活中,李渔还有频繁卖楼的经历。他时买时卖,却不是为求利益而卖,而是迫不得已地卖。其中心境之惨痛,长久不能释怀,曲折隐微,委婉写入小说《十二楼》中,长歌当哭,为世人做警钟。
带着家庭戏班“打抽丰”,是明清之际出现的特殊现象,与当时戏曲艺术和家庭戏班的高度发展有关。明朝初期,商业性民间戏班很少。万历年间,不但民间戏班数量增多,演出活动频繁,还逐渐兴起了家庭戏班。家庭戏班是由大户人家或文人家庭蓄养的私人戏班,一般只用于自娱。万历以后江南著名的职业戏班有南京的兴化班、华林班,苏州的寒香班、凝碧班、妙观班、雅存班,以及杭州、绍兴、徽州和江西一些地方的几处戏班。家庭戏班兴起后,迅速走向极盛,在数量上远远多于职业戏班。比较著名的有吴江沈璟家班、如皋冒襄家班、山阴张岱家班、山阴祁彪佳兄弟戏班、李渔戏班、阮大铖家班、常熟徐氏家班、太仓王锡爵家班、无锡邹迪光家班、松江范允临家班、长洲尤侗家班、宝应乔莱家班,等等。其中阮大铖家班主要在南京活动,张岱家班常随主人出游四方。
家庭戏班一般都只在自己家庭中演出,而李渔的家班在当时显得比较另类,带有较多的商业性色彩。李渔带着家班四处演出,有时是应人所请,出演堂会;有时则在朋友举行酬应宴席时不请而至。他的家班索取报酬的形式有两种:一是直接给演员的“缠头费”或“缠头锦”,二是直接或间接送给李渔的金钱。
关于缠头费,李渔有两处提到。其一是在《端阳前五日尤展成、余澹心、余澹仙诸子集姑苏寓中观小鬟演剧,澹心首倡八绝,依韵和之》其五中所记:“赠罢新篇客始归,缠头锦字压罗衣。”二是他在《乔复生王再来二姬合传》中 ,描述王再来希望生子的痴态时说:“盖素望诞儿。凡客赠缠头,人皆随得随用,彼独藏之,欲待生儿制襁褓。”
接待李渔家班的人,除直接给李渔一定的金钱外,有时还给予其他形式的馈赠。如李渔到陕西时,平阳太守程质夫“出金如千”,将乔复生买来送给李渔作妾。
李渔家班所得收入的具体数目,未见记载,但似乎不会与当时普通戏班的收入差距过大。
《梼杌闲评》第四回中,记载当时请戏班演一本戏需付的代价。演昆腔戏的代价要高一些:“做戏要费得多哩!……以四两一本,赏钱在外,那班蛮奴才好不轻薄,还不肯吃残肴,连酒水将近十两银子。”
演弋阳腔则花费相对少一些,一本“只消几两银子”。如此看来,戏班的收入是很高的,当时塾师辛辛苦苦教书一年,所得束修也不过几两银子或数十两银子。在通常情况下,当时七文钱就可以买一升米,而从顺治四年(1646)起,一两银子可折一千钱,则一两银子可买一百四十多升米。请戏班来演一本昆腔戏,主人要付出相当于一千四百多升米的代价。难怪戏班实际上成为当时的高收入阶层。
徐树丕《识小录》卷四“吴优”一条记:
吴中几十年来,外观甚美而中实枵然。至近年辛巳(崇祯十四年,1641)奇荒之后,即外观亦不美矣。而优人锦衣玉食,横行里中。人家做戏一本,费至十余金,而诸优伶犹恨恨嫌少。甚至有乘马者、乘舆者、在戏房索人参汤种种恶状。
这段记载说明戏班演员的物质生活确实高人一等。
但李渔总认为收入不理想。他在《与龚之麓大宗伯》文中说道:
渔终年托钵,所遇皆穷,唯西秦一游差强人意,入闽次之,外此则往吸清风、归餐明月而已。
李渔在五十岁之前似乎不屑于求人,他曾在《无声戏·谭楚玉戏里传情,刘藐姑曲终死节》中,借莫渔翁之口,表达过对“打抽丰”的厌恶和不屑:
那打抽丰的事体,不是我世外之人做的,只好让与那些假山人、真术士去做。我没有那张薄嘴唇、厚脸皮,不会去招摇打点。
《无声戏》创作于顺治十二年(1665),当时李渔四十六岁。他在将近六十岁时,大约是生活所迫,开始到处打抽丰,自己也觉得是“老来颜面厚于初”。
李渔家班中的演员都是他的姬妾,其中乔氏、王氏演出技艺最高,也最得李渔宠爱。李渔的姬妾有的是自己买的,有的是朋友送的。对于家无恒产的李渔来说,家中人口的增多,必然带来经济的困窘。但由于李渔人品风雅,又对她们情深意重,这些姬妾们宁愿追随李渔过贫困的生活,也不愿离开他。
李渔对这些姬妾的人格也很尊重。他的姬妾受到深通音律和演出技巧的李渔精心培训,有很多戏班欲出高价买去做主演。在他生活最困难的时候,宁愿卖掉、省掉自己必不可少的生活用品,也不愿出卖这些姬妾,其理由就是“物可卖,而人不可卖”。
在那个任意买卖妇女和奴仆的时代,李渔能有这样的认识并且坚决付诸行动,实在难能可贵。姬妾们对他也情深意重。而乔、王二氏都早逝,未必与李渔经常面临的贫困生活无关。参见《李渔全集》第十册《乔复生王再来二姬合传》和有关诗文、记载。
第四节明清之际小说作家的贫困化
明清之际小说作家生活大多比较贫困,似乎即使做官吏的也不例外。丁耀亢也是如此。顺治十一年(1654),丁耀亢任容城教谕时,面临的境遇是:“敝车疲驴,环堵不完。僦屋而居,如是五年。”其贫可知。但他“艰危多著书”、“怀旧翻成帙”,在这五年中他撰写了剧本《蚺蛇胆》、小说《续金瓶梅》和多种诗文。
杨恩寿在《词馀丛话》中记录了这样一则轶事:
袁蕴玉《西楼记》初成,就质冯梦龙。冯览毕,置案头,不致可否,袁惘然而别。冯方绝粮,室人以告,冯曰:“无忧,袁大令今夕馈我矣。”家人以为诞。袁归,踌躇至夜,忽呼灯持百金就冯,至门,门尚开,问其仆,曰:“主方秉烛相待。”袁惊趋而入。冯曰:“吾固料子必至也。词曲俱佳,尚少一出,今已为增入,乃《错梦》也”。袁不胜折服。
这则记录虽是小说家言,未知真假,但也应事出有因。冯梦龙后来任丹徒训导和寿宁知县,训导只是清水衙门,寿宁又是贫瘠地方,冯梦龙又是爱好“吟咏”,不以敲榨民髓为务的“清官”, 经济状况必也不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