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播影视产业对于广告主所在产业的推动作用
我国广播影视媒体广告的发展推动了房地产、汽车、医疗器械、旅游、家用电器、食品饮料、金融、IT产业等众多产业市场规模的迅速发展,造就了众多中国品牌,使行业市场结构更加成熟和规范。
广告投放调查资料表明,65%的行业第一品牌电视广告投放量第一,同样90%的广告投放量来自于行业第一品牌,其成长率远远超过行业平均水平。从广播影视媒体广告投放统计来看,绝大部分产业对于我国经济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也是国民经济中的支柱产业和基础产业。房地产、汽车、医疗器械、旅游、家用电器、食品饮料、金融、IT产业等产业,广告投放增长显著。其中,2006年房地产广告投放达到160亿元,成为首家广告投放突破百亿元的产业。同样,广告投放的增长又推动了上述相关产业的发展。
电视媒体,尤其是权威电视媒体,其推动作用更为显著。以中央电视台为例,被公认为是“中国经济的晴雨表,行业发展的风向标”。近年来家电、手机、乳品、食品、饮料等行业通过大规模、策略性的广告投放,不仅成功培育了消费者,扩大了市场容量,而且本土企业迅速崛起,成为行业市场中可与国际巨头相抗衡的力量。
(2)广播影视产业对于内容产业的推动作用
广播影视产业的发展,带动了大量视频音频节目的生产与销售,而这些内容资源将成为推动内容产业发展的核心力量。在IT革命的背景下,内容产业已逐渐成为21世纪经济舞台上的重要角色。近年来,现代传播媒介的高速发展,宽带技术、多媒体技术、数字化技术与互联网的兴起,对传统经济与文化产生了巨大的冲击,给当代社会产业结构带来了革命性的影响。在基础设施、技术手段的问题逐步解决之后,传播什么就显得极为重要。人们关注的是文化内容,而不是内容所依附的媒介。因而,从一定意义上说,网络等媒介产业的生存能力取决于内容的创造和消费,取决于与广大消费者的日常生活、工作、娱乐、休息的联系。没有人们喜爱或需要的内容,没有与人们实际生活相关的内容,高新技术与新经济就没有了市场;没有市场,也就失去了持续发展的内在动力。从发展的环节看,内容产业已成为文化经济传播交流的“基础的基础”。
欧盟“Info2000计划”把内容产业的主体定义为,那些制造、开发、包装和销售信息产品及其服务的产业。内容产业的范围包括各种媒介上所传播的印刷品内容(报纸、书籍、杂志等),音像电子出版物内容(联机数据库、音像制品、电子游戏等),影视传播内容(电视、录像、广播和电影)等。其中主导的内容产业将是广播影视业,与单纯的文本相比,视音频内容具有先天的优势。到2006年,我国上网用户总数1.23亿人,比2005年末增长10.81%,其中使用宽带上网的用户4352万人;上网计算机达到4160万台,其中许多网站已经开通网络广播、网络电视、娱乐游戏等视音频业务服务。
(3)广播影视产业对于电子信息制造业的推动作用
近年来,国家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多渠道保证了广播影视系统的基础设施建设。据统计,从1998年到2000年,三年内广播影视系统基本建设实际完成投资207.4亿元。基本建设需要钢筋、水泥、地材等建筑材料和建筑设备,这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拉动内需的作用。以“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为例,据统计,2000年完成第一期“村村通”广播电视工作任务以后,累计拉动内需801632.30万元。根据相关部门的统计,截至2006年11月底,各运营商累计完成已通固定电话的行政村11652个,行政村通电话比重达到了98.7%。
具体而言,广播影视的发展带动了基础设备设施制造业和终端接收设备制造业的发展。基础设备设施制造业包括广播电视发射设备、中心设备、差转机、电视摄像设备,以及其他配套广播电视设备等的制造。根据中国广播电视设备工业协会的数据统计,2006年末,我国广播电视设备制造业固定资产净值2267425.3万元,年末在岗职工人数31264人。广播影视媒体接收终端包括电视机、收音机、机顶盒、DVD/VCD播放设备、组合音响等,一般称为电子家电类或者电子娱乐类产品。这些产品生产数量大,在我国电子信息产品生产中占有重要的市场份额。目前我国彩色电视机保有量为3亿台以上,年度生产量为3000万台以上;DVD/VCD家庭拥有量为2000万台,年度生产量1500万台。随着数字技术的推广,数字电视机和机顶盒的市场需求量迅速增长,成为广播影视制造业一个新的增长点。根据保守方式预计,到2015年关闭模拟电视,70%的家庭使用机顶盒,30%的用户使用数字电视机,机顶盒以平均每台1000元的价格计算,数字电视机以平均每台5000元计算,整个数字电视终端接收设备规模在9000亿左右。
(4)广播影视节目内容对相关产业的推动作用
近年来,我国广播影视系统每年向社会提供涵盖电视剧、体育、文艺、娱乐、科技、教育、新闻、财经等各个领域的电视节目内容、广播内容和电影。另一方面,电视台、频道频率数量激增以及专业付费频道的兴起,引发了对影视节目内容更大的需求,由此促进了社会影视制作行业和交易市场的崛起和空前繁荣。目前我国大约有1000多家社会影视制作机构,生产电视剧、综艺栏目、专题片等为主的电视节目和电影。尤其是在电视剧和电影制作领域,社会制片机构日益成长为主导力量。
广播电视是我国最重要的信息传播渠道,提供了大量专业频道和栏目,是包括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在内的所有国民经济部门向社会传达信息的最有效的窗口。根据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发布的“中国公众科学素养”调查结果显示:电视是我国公众获得科技知识和科技信息的最主要渠道。2003年,公众通过电视获得科技知识和信息的比例为93.1%,比2001年增长将近10个百分点;公众具有科学素养水平的比例为1.98%,比2001年的1.4%增长0.58个百分点。全民族的科技观念和科技意识在相关电视节目的推动下得到了增强,是我国科教行业成长进步的一个重要表现。
广播电视媒体还使体育、演艺等娱乐行业产品的大规模商业化成为可能,因此成为这些行业的重要赢利渠道之一。通过广播电视的传播,体育比赛、文艺演出等的影响和普及程度得以扩大,商业价值得到充分体现。体育和文艺节目对观众具有强大的吸引力,而电视传播又推动了这两类节目市场的发展。在节目中插播商品广告,成为全球知名品牌企业所认可和重视的营销方式。体育比赛电视转播权的转让,更是成为体育产业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和收入来源。例如总资产接近200亿的上海文广集团,以广播电视业务为核心,又横跨娱乐产业经营,拥有上海申花SVA文广男足、上视女足等6支国内优秀的职业运动队,还拥有上海广播交响乐团、上海歌舞团、上海杂技团等15家知名文艺院团。2004年,上海文广集团又以1.8亿元人民币买下了未来三年中国足球超级联赛的广播电视转播权,此举对我国体育演艺业的影响可想而知。
另外,广播影视节目的生产作为内容生产的源泉,为下游多元化产品的经营提供了可能,出版、音像、旅游业在影视内容的刺激下不断产生新的赢利点。以旅游业为例,广播影视带动旅游产业最具代表性的方面就是影视旅游。位于无锡的唐城是我国第一个影视主题公园,共投入不到4000万元,但是建成后年收入不断增长,最高的一年达到4000万元,一天最多接待游客9万人。此后,随着我国影视剧创作和制作的繁荣,这种“以剧带建,以建兴旅”的模式成为推动地区旅游和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如以拍摄西部题材影片而著名的银川西北影视城,将影视文化与本地地域风俗融为一体,每年吸引大量游客,已经成为当地知名景点之一,大大推动了旅游业的发展。
(三)对策
在对广播影视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有了基本了解之后,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来壮大产业实力,提高产业地位。
1.扩大广播影视产业规模和市场总量,提高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
广播影视产业规模和总量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的大小,是衡量其在国民经济中地位和作用的最直接的指标。2007年,全国广播电视系统总收入1383.66亿元,仅占我国GDP的0.56%。而要成为国家的支柱产业,必须达到GDP的6%以上。因此,要提高广播影视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当务之急就是要壮大产业实力,扩大产业规模和市场总量,提高其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
2.广播影视产业与国民经济统计体系统一
我国广播影视产业是从原有的计划经济体制发展而来,广播影视产品的生产、消费和流通一直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进行,所以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都没有相应的产业统计体系。另一方面,我国国民经济实行与全球接轨的统计体系,对整个国民经济和各个产业进行统计。
这就要求在广播影视产业化改革进程中,根据我国广播影视业发展的实际情况,逐步建立广播影视产业的统计体系。确保广播影视产业与国民经济统计体系的统一,才能通过横向、纵向的比较,了解我国广播影视产业的实际水平,科学有效地衡量广播影视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
3.明确广播影视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本定位和相应的国家战略
广播影视产业是新兴服务业的发展方向,对于我国信息产业与文化产业的发展有强大的引导力。
数字化信息技术革命的浪潮推动了信息产业的发展,而广播影视产业是数字化技术应用的前沿阵地。广播影视产业数字化趋势已经在全球范围内蔓延开来,并带动信息产业乃至第三产业结构的新一轮升级。信息产业的发展并不仅仅是建设各种基础网络,制造各种硬件设备,随着信息产业的发展,内容的重要性日益凸现。从电信行业发展现状来看,强调内容应用已经成为迫切问题。而广播影视产业具有大量文化信息资源、文化内容资源,同时也是当前社会最重要的信息传播渠道和信息传播方式。因此,没有广播影视产业的发展,信息产业的繁荣就将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对于文化产业来说,广播影视产业具有更重要的意义。依托数字技术的进步,广播影视产业具备了几何级增长的潜力,将成为带动文化产业发展的火车头。总体来看,广播影视产业是文化产业和信息产业的交叉行业,自身具备巨大的发展潜力,并且对文化产业与信息产业的发展有强大的引导力。
经过几十年的商业化运作,西方国家的广播影视产业开发的深度与广度都已达到相当高的水平,整体实力雄厚,在国民经济中占据举足轻重的地位。早在20世纪90年代末,美国的消费类影视视听产品出口已达600亿美元,超过航空航天业成为第一大出口产品。而我国广播影视产业化的进程仅仅几年,发展非常有限,在国民经济中的影响力尚未完全显现出来,以此判断其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显然是不合理的。同时,广播影视产业对其他行业强大的关联效应,决定了其在国家产业结构体系中是先导产业,国家产业政策应该给予足够的扶持。
4.明确广播影视产业的社会影响力和产业发展的互动关系
广播影视产业的一个重要特性就是强大的社会影响力。经济学有个概念叫“外部性”,指经济行为影响到他人的福利,而行为人自己却可以不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收益或者损失。外部性又分为正外部性和负外部性两种:正外部性增加被影响者的福利,负外部性则损害被影响者的福利。
由于历史和现实的特殊性,我国广播影视业一直作为社会公益事业,作为信息传播主渠道,对整个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影响相当广泛和深远。然而,事业主体型的准产业形态无法为广播影视业的影响力向现实生产力的转换提供充分的市场条件,因此我国广播影视产业的社会影响力没有能够积极推动广播电视业获得有效增长,广播影视产业在国民经济体系中并没有获得相应的地位和发挥应有的作用。
但是随着体制改革的深入,这种潜力正在被一步一步地释放出来,对社会的信息影响力和舆论引导力成为广播影视产业发展的巨大优势和资源,逐渐转变为广播影视生产力的现实发展,转变为对国民经济的强大推动力。反过来,产业的发展将迅速壮大广播影视业的规模和实力,为进一步增强广播影视业的社会影响力提供物质基础。因此,必须对广播影视产业社会影响力和产业发展的互动关系有清晰的认识,才能更深入、更彻底地发挥广播影视产业的发展潜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