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元认为:“性字从心,即血气心知也。有血气无心知,非性也;有心知无血气,非性也。血气心知,皆天所命,人所受也。人既有血气心知之性,即有九德、五典、五礼、七情、十义,故圣人作礼乐以节之,修道以教之。”他从“血气”和“心知”两方面释“性”,肯定血气之性的合理性。孟子和告子是论性的宗师,告子主张仁内义外,而孟子讲仁内义也内。阮元就此指出:孟子与告子的分歧集中于“义外之说”,“而绝未辟其‘食、色,性也’之说”。他肯定食、色之性,又重视以礼节性,以“仁”、“孝”观念阐释礼学。对于《论语》的“克己复礼”一词,程子释“己”为“私”,朱子进而将“己”专指“私欲”。其后,宋学家均将“己”解释为“私欲”,于是礼学成为否定“私欲”、倡导礼教的依据。像戴震一样,阮元认为“克己复礼”是古语,“己”在古代不指“私欲”,而宋儒误解了孔子。他进而指出:“克者,约也,抑也;己者,自也,何尝有己身私欲重烦战胜之说?……以马注申之,克己,己即修身也,故‘修己以敬’、‘修己以安人’、‘修己以安百姓’,直云‘修’,不云‘克’。”在阮元看来,“克己复礼”的“己”只是“人、我”对应之词,并不特指“身之私欲”。所谓“克己复礼”也只是约己修身,而非否定己私。
阮元的人性论立异于宋学,论仁的践履途径也不同于宋儒的明心见性。他说,“《中庸》‘仁者,人也’。郑康成读如‘相人偶’之人……‘相人偶’者,谓人之偶之也。凡仁必于身所行者验之而始见,亦必有二人而仁乃见,若一人闭户齐(斋)居,瞑目静坐,虽有德理在心,终不得指为圣门所谓之仁矣”。他汲取郑玄的训释,强调在社会关系中践履仁德:“一介之士,仁具于心,然具于心者,仁之端也,必扩而充之,著于行事,始可称仁”。他甚至将《论语》“一以贯之”之“贯”,“学而时习之”之“习”,均解释为“行事”、“行之”。他强调“仁”必须见诸行事,贯穿于整个修齐治平之中,凸显其实践性和社会性,实则将德性修养与礼义行为统一起来。在他看来,从修身来说,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具于心的仁德没有差异。但在具体行动中,不同的人表现有异:“士、庶人之仁,见于宗族乡党。天子、诸侯、卿大夫之仁,见于国家臣民”。对于后者,阮元与孟子注重的仁政完全一致,但阮元更着眼于仁的一般社会性,而没有局限于政治领域。故他彰显孔子“孝弟为仁之本”的思想,认为“自天子以至庶人,莫不以事亲为首务”。阮元重视孝道,并以仁阐释孝的本质,其仁论导源于宋学而又有所发展。正如有的学者所说:“因其对宋儒释仁的不满,故而力图通过对孔子仁学的表彰,以恢复儒家仁学的本来面目。”
其后,陈澧、黄式三、俞樾等人沿此路向进行阐释。黄式三否定陆、王以心性臆说释礼,但肯定礼的义理内涵,认为阮元的仁论“与戴师东原相埒,而言尤醇粹也。后人幸勿以文字声音训诂之学而少之。”黄氏对礼意的阐释也立足于德性之学:“礼与德有分言者,《论语》分道德、齐礼,即《曲礼》云‘道德仁义,非礼不成’。合而仍分也;有以礼为德者,仁、礼、义、信、智为五德是也。五德亦曰五性,故礼即为德性。”他认为礼统一了尊德性与道问学,而宋儒抛开礼学,空谈性理,可谓误入歧途。针对宋儒“格物穷理”的主题,黄式三认为,“格物不外于穷理,穷理不外于学礼……《大学》一篇,本《礼》书以格物,为《礼经》之实学”。这实际上是以礼学统摄儒家哲学,反对宋儒那样偏重于以《四书》来空谈性理。黄以周也对宋儒讲求的德性、虚无、义利之辨等论题有所阐发,晚年撰《子思子辑解》7卷,述孔、孟之间的学术传衍,体现了回归先秦儒学的努力。
俞樾也反对以“公”“私”之分定人的品性,而一定程度肯定“私”的合理性。他认为,孔学“重在救偏,不在去私”,而救偏的途径就是礼。他也认为:“‘克己复礼’者,能身复礼也。故下文即曰‘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为仁由己’之己,即‘克己复礼’之己,上下两己字正相应……不然,上文方使颜子克去其己,下文又告以为仁由己,一时之语,不成两橛乎?”俞樾像清代一些学者那样训“克”为“能”,并将“克己复礼”与“为仁由己”统一起来,肯定己身的意义。很难说,清代汉学家对宋儒“克己复礼”的主旨有完全深入的理解,朱子对“克己复礼”与“为仁由己”两“己”字的不同释义,与训诂学惯例并不矛盾。但就思想史意义而言,清儒的阐释与宋儒“存天理、灭人欲”的说教对立,凸显了礼学的践履性和社会性,一定程度上为批判礼教和改良礼俗打开了一道闸门。
晚清一些宋学家尊崇程、朱,但没有局限于理欲之辨或心性修养。曾国藩好谈内圣功夫,重视以礼修身,以“求阙斋”名其居,自称“外至之荣,耳目百体之耆,皆使留其缺陷。礼主减而乐主盈,乐不可极,以礼节之,庶以制吾性焉,防吾淫焉!”曾氏没有将礼学完全化约为礼教,而是将礼学与儒家仁义道德统一起来,认为“盖圣王所以平物我之情而息天下之争,内之莫大于仁,外之莫急于礼。”在他看来,仁与礼是儒学不可分割的整体。“仁”偏于内圣功夫,却是“礼”的基础。作为社会规范的“礼”则是“仁”的外化和体现。
郭嵩焘对“亲亲为仁”、由仁生义、因义制礼的主题进行了更为具体的阐发。他肯定“礼兼仁与义行之”的说法,而“仁者中心之发,义者因事之宜。”于是,仁、义轩轾分明,处于不同的思想层面,仁更具有本原的性质。故他指出:“人心之爱敬因事而生,圣人制为礼以达之,故凡礼之行皆本于仁。”郭嵩焘关于服制的解释也体现了以仁释礼的倾向。《礼记》云:“自仁率亲,等而上之至于祖,名曰轻;自义率祖,顺而下之至于祢,名曰重”。对此,郭嵩焘否定郑注“以祖祢分轻重”的解释,而认为“仁以服制言,义以宗法言”。也就是说,服制以仁为本,由己至祖,逐渐减轻;宗法的基础则是义,故以祖为重。他区分了服制的仁、义含意,彰显礼制的“亲亲之仁”,与以往宋学家偏重尊尊之义、强调宗法制度的取向已有差异。故其礼学的归宿也不是以“三纲”“大义”统摄礼意,而是关心人情风俗,因时制礼。
三、社会关怀与因时制礼
礼学之所以能沟通汉、宋,既因其适应了清代学术补偏救弊的需要,更在于礼学作为儒家内圣修养与外王追求的契合点,具有明显的经世功能。礼涉及的范围很广,大而典章制度、宗教礼仪、人伦教化,小而民间习俗、个人言行、生活规范等等,无不与之相关。但礼的经世价值或彰或晦,代不相同。顾炎武倡导“经学即理学”,并讲求经世致用,具有以礼经世的思想萌芽。但顾氏之后,乾嘉礼学虽盛,而其中经世思想显然萎缩了。少数学者如焦循既讲求义理,又兼重礼学的社会价值,明确提出治天下应“以礼不以理”。唯此种见解阐发不详,在乾嘉学派中反响微弱。绝大多数乾嘉学者偏重考据,经世关怀比较淡薄,其崇礼主张主要立足于回归儒经,排斥心性空谈。
晚清宋学家增加了以礼经世的风气。当涂夏氏重视礼学的社会价值,关心社会风化,不乏建立义仓、兴办育婴堂(防溺女婴)、戒赌戒奢等睦恤族亲的善举,体现了正统儒家的社会关怀和责任意识。理学经世派则不仅把礼作为道德规范,而且视之为维系社会秩序的纽带。曾国藩将礼学贯通于内圣外王之中,作为治国安邦的理论依据,强调“盖古之学者,无所谓经世之术也,学礼焉而已”。曾氏的崇礼思想既接续于汉、宋之学,又直接针对晚清的社会危机。平定太平天国起义后,他于所到之处提倡礼学,试图“将人人纳入轨范中”,达到“人无不出于学,学无不出于礼”的境界。刘蓉也如曾国藩一样讲“孔门四科”,重视礼学的社会功用,反复申述礼与政教风俗、乃至国家兴亡的关系:“世运之盛衰在风俗,而风俗之淳浇由政教”。而礼教正是他养成淳朴风俗的途径。郭嵩焘广泛地肯定礼学的外王价值:“先王制礼,所以经纬人伦,宣昭政化,而寓其用于仪文度数之繁。”
如何发挥礼学的社会功能?历代儒家不乏论述。有的试图恢复古礼,建立良风美俗的理想社会;有的则发扬儒家“礼,时为大”的思想,讲求因时制礼;有的也在“复古”的旗帜下尝试礼制改良。曾国藩指出:“庄生有言,礼义法度,应时而变者也。行周于鲁,犹推舟于陆也。古今之异,犹猨狙之异乎周公也”。其中流露出因时制礼的意识。郭嵩焘更明确地强调:“时者,一代之典章互有因革,不相袭也。生乎今之世,反古之道,则与时违矣,故时为大’”。他主张国家的礼制、举措应准诸民情,认为“天下皆人情为之,故事必顺民情。”礼制无疑属于这一范畴。这与他强调缘情制礼的思想是一致的。正如清末国史馆的章梫所云:“礼缘人情,代有因革变通”。重视缘情制礼就必然顺乎民情,因应社会的变化。故从缘情制礼到变通礼制,这成为晚清礼学的思想逻辑。咸同之际,清朝内外矛盾错综复杂,郭嵩焘的议论也蕴含针砭朝廷礼法的内容。他强调,帝王推行仁治的途径不是恢复古代礼乐,加尊君威,而是顺应民情,因时而变:“君人者,降礼尊贤而王,重法爱民而霸,好利多诈而危,权谋倾覆而亡”。他认为《礼记》“故君者所明也,非明人也”一语,郑注“明,犹尊也”的解释不当。在他看来,“明,犹视也”,“明人”即“指人之失”。“然所明者,以身示之,则非日取人而强之使明也”。他委婉地否定尊君,反对帝王“日取人”,而重视君主“以身示之”,蕴含了一定的重民思想。郭氏礼学的社会关怀相当广泛,且冒出疏离专制主义的苗头。
随着礼学的发展和经世思潮的展开,晚清汉学家也开掘了礼学的经世价值。他们的言论较之顾炎武泛言通经致用而旗帜鲜明,也比阮元、焦循“治天下以礼”的议论更加详尽、具体。晚清学者重视缘情制礼和以仁释礼,又强调在社会行事中落实仁德,礼学的社会价值随之彰显。嘉道年间,张惠言、包世臣把礼作为维系社会秩序的制度。陈澧撰文称赞广州萝冈一带民风淳朴,并强调以礼化俗的重要性:“盖能文必读书,读书必知礼义。为士者率之,而为农圃者效之,不敢为悖礼犯义之事,使巨族皆如此,岂有扰乱之患哉!”这些看法包含以礼经世的取向。其后,一些学者接续了这一论题。
俞樾调和汉、宋,思想上不无宋学色彩。他既像宋学家那样重视礼教,又重述了以礼治天下的主张:“礼固出于理也,然而圣人治天下则以礼,而不以理。以礼不以理,无弊之道也。且如君臣无狱,父子无狱,若是者何也?礼所不得争也。礼所不得争,故以无狱绝之也。……是故圣人治天下以礼,不得已而以理……舍礼而言理,是使天下多讼也。且礼者天下无一人不可以遵行,而理则能明之者鲜矣!”这种看法流露出伦理观念的保守性,却体现了通经致用的取向。俞樾的《春在堂全书》包含大量表彰节妇烈女、忠臣孝子的文字,并在书信中寄望地方官吏以礼为教,正人心风俗。
孙诒让重视《周礼》的经世价值,犹如他释古代“六典”所云:“王谓之礼经,常所秉以治天下也;邦国官府谓之礼法,常所守以为法式也”。总之,古代佐王治邦国的制度离不开礼。他称赞《周礼》所载上下通情、君民不隔的政教制度,并且认为“(《周礼》)非徒周一代之典也。盖自黄帝、颛顼以来,纪于民事以命官,更历八代,斟酌损益,因袭积累,以集于文、武,其经世大法,咸粹于是。”在他看来,《周礼》不仅是记载一代典制的史书,而且是适应后世需要的“经世大法”,可惜后儒对此缺少阐发。孙氏推崇《周礼》,但不是要恢复古礼,而是要为礼制改革寻找学理依据。孙氏礼学与晚清的社会变革息息相通,其《周礼政要》较之《周礼正义》更鲜明地体现了这一特色。该书立足于清末新政的需要,全面勾勒了《周礼》与近代礼制的相通内容,意图以古开新。
清末今文家皮锡瑞也注重缘情制礼,并以仁释礼,如他所谓“礼者,因人之情而为之节文”,而“丧祭之礼,所以教仁爱也”。这与晚清学者的见解如出一辙。皮锡瑞注重通经致用,也旗帜鲜明地主张因时制礼。他肯定凌廷堪、邵懿辰等人所谓“礼所以节情复性,于人心世道,尤有关系”的论述,并且强调:圣人制礼是为了“涵养德性,范围其才”,而不是“以此为束缚天下之具”。显然,他对礼学的价值层面有所区分,重视其“涵养德性”的功能,而排斥“束缚天下”的礼教,故而他提倡改革礼制:“孔子谓殷因夏礼,周因殷礼,皆有损益。《乐记》云:‘三王异世,不相因袭。’是一代之制度,必不尽袭前代。”《三礼》所载均是周时之礼,后来汉、唐各代又对礼制多所更定。对于《礼经》所载及历代礼制,“学者惟宜分别异同,以待人之审择。若必坚持一说,据为一定之制,则礼自孔子时,而其经不具,又安得有一书可为定制乎?”这种看法蕴含了对古文家独尊《周礼》以及“复周孔之旧”的批评,体现了因时变革的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