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时期,清政府对学生的管理甚为严格。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十一月,上谕严禁学生“干预国家政治,及离经畔道联盟纠众立会演说”。并令学部通行京外有关学务各衙门将学堂管理禁令定章,广为刊布,严切申明,对士风大加整饬。此后,在学部颁布的各个学堂章程中,均严禁学生立会演说,参与政事。对于国外的留学生,由于其人数众多,清政府颁布了对留学生的管理规则。对留学生的活动严加限制。如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冬,清政府与日本政府联合发布留学生取缔规则,严禁留学生参加反清爱国的政治活动,部分留学生愤然回国。
对于学生的演剧活动,清政府更是严加限制。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春柳社在日本东京演出了《黑奴吁天录》,剧本强烈的民族意识和全体成员的共同努力,使演出相当成功,在留学生中引起了轰动,并受到日本评论界的好评,但却引起了中国公使馆的阻挠和反对。
尽管清政府对新剧团体采取压制政策,但在革命浪潮的冲击之下,中国的话剧团体有了很快发展,从上海、广州、天津、香港等沿海口岸城市向内地扩散开去。一些大、中城市在其影响之下,也纷纷组社建团。
清政府对倾向革命的演剧社团如此严加限制,对倡导革命的文学团体也不例外。清末十年间,成立了很多倾向革命的文学团体,影响较大的当数南社。南社是一个在提倡民族气节,鼓吹革命,研究文学的旗帜下聚拢到一起的文学团体。由柳亚子、陈去病、高天梅于宣统元年(1909年)成立。先后加入南社的共一千余人,而以江浙人为最多,其次为广东、福建、湖南、湖北、四川,其他各省亦皆有人加入。南社之名有“操南音,不忘其旧”之意。南社之“社”,既有广义的社团之意,又与明末清初的复社、几社有关。从这种意义上说,南社更多受到了中国传统结社的影响。南社以提倡文学为名,而实鼓吹革命,影响所及,感人极深,而收效甚大。南社成员常发表言论,指斥清朝统治者的文化禁锢政策,号召天下士人前来结社,蓄志排满,参与革命活动。因此其成员经常遭到清政府的严缉,甚至被清政府以“革命党人”的名义杀害。
清末最后十年,清政府尽管对文艺形式的管理有所变通,但其自清初以来实行的文艺专制政策并没有实质性的改变。而且,由于革命风潮的影响,一些影响较大的文艺社团多倾向于革命。因此,相对于其他的文化团体而言,清政府对文艺团体的管理相当严格,文艺社团开展活动异常困难。
综上所述,从历史发展线索来看,与以往政策相比,“新政”时期清政府的文化社团政策在内容上增加了许多“新”的因素,从形态上突现出很多“变”的成分,在一定程度上适应了时代的发展。清政府在借鉴东西方相关法律的基础上,颁布了结社集会的法律、法规、章程,具有一定的历史进步性。这一时期的文化社团政策已经上升到制度层面,呈现法制化的趋势。清朝的文化社团政策,从绝对禁止到部分开放到有相关的法律出台,说明清政府对文化社团的管理逐渐走向法制轨道。寓禁于法,是这一时期文化社团政策所产生的实质性变化。而众多文化社团的成立,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官方开展政策影响不足的缺憾。民间社团建立后更多的不是以政府对立物出现,而是以互相协作式的互动为主。
“新政”十年清政府文化社团政策的调整,受到了当时社会经济、政治状况以及执行者的文化观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又具有明显的历史局限性。清末最后十年,中国文化由传统型向近代型转变,执行者受到“中体西用”文化理念的困扰,在对西方资本主义文化借鉴的同时,也对旧有政策有所继承。清政府制定政策的初衷,都是从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出发,而不是从促进社会与文化的进步出发制定的。其文化社团政策的调整没有跳出“中体西用”的框架,这就决定了其对近代文化及社会政治产生的影响必然带有双重性:一方面从客观上为中国传统文化向近代的转型提供了动力;另一方面这一政策所固有的局限性对近代文化的发展起了一定的阻碍作用。
三、清政府文化社团政策的影响
(一)对近代文化的影响
清末的戊戌与“新政”两个时期,出现了我国近代文化社团发展的两个高潮,与清政府实行的文化社团政策有着直接的联系。甲午战争以后,在西学的影响下,知识分子为求自强,组织近代社团。清政府也希望改变受列强欺压的窘迫境况,改变了以往对文化社团的严禁政策,放宽了对文化社团的管理。因此,在戊戌政变前的一段时间里,出现了几十个文化社团,成为中国近代文化社团发展的第一个高潮。在清政府宽松环境下成立的众多的文化社团,有力地冲击了清王朝的封建统治,对后来兴起的更大规模的文化结社运动开辟了道路。
1901年清政府宣布实行“新政”后,各类民间团体又渐活跃。1906年清政府宣布仿行宪政后,仿照东西方各国的成法,组织大臣修律,颁布了中国有史以来的第一部关于结社的法律,对政治结社予以严格的限制,但对教育、学术、艺事,公益善举等类文化社团“但令宗旨无悖于治安,即法令可不加以禁遏”。在这一政策背景下,文化团体有了很大的发展空间。清政府从发展近代教育的角度出发,对教育类团体采取了鼓励、提倡的政策,先后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章程,劝办教育会、私塾改良会。这一时期教育类团体在各种类型文化团体中数量是最多的。此外,由于学术团体能普及教育,清政府对一般的学术团体准予立案。由于禁缠足会和禁烟会等风俗改良团体在一定程度上能补政府政策之不足,清政府对此类团体也予以倡导,地方官员参与会事的大有人在。而且,清政府对文化社团的压制政策有时往往会起到截然相反的效果,某种程度上反而刺激了文化社团的发展。如1908年春阳社到北京演出,由于官方注意其主持人王钟声,常限制他的活动,反而使春阳社更加引人注目,他们的新剧有很大的影响。总之,清末最后十年出现了近代中国文化社团发展的第二个高潮,为民国初年文化社团的蓬勃发展奠定了良好的社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