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教科书的选择和审定
教科书是学校授课的基础。为了确保学堂能够遵循十字教育宗旨,培养出政治上忠诚、业务上合格的人才,清政府非常重视对教科书的选择。由于教育改革的设计者从最初引进西学为目的迅速转变为关注意识形态安全(即所谓“防流弊”)为重点,所以在教科书的选择上,意识形态关注成为重中之重。
在科举时代,士子所读经书选本都是经帝王钦定的。清末新政时期,统治者更加重视经学的统一性。对于各级学堂所用经学课本做了明确规定。初等小学堂要求沿用科举时代的《孝经》、《四书》和《礼记》节本。《高等小学堂章程》明确规定:“讲《诗经》即用朱子集传,讲《书经》即用蔡沈集传,讲《易经》即用程传……《仪礼》即用《仪礼郑注句读》。”《中学堂章程》规定:“讲读《左传》,应用武英殿读本。讲读《周礼》,应用通行之《周官精义》。”高等学堂的经学课程则规定用《钦定诗义折中》、《书经传说汇纂》、《周易折中》、《钦定春秋传说汇纂》、《钦定周礼义疏》、《仪礼义疏》和《礼记义疏》。
相对于经学而言,其他课程课本的选择面临更多的挑战。为了确保教育宗旨的贯彻,清政府首先尝试设立编书机构,统一编写教科书。1902年,在京师大学堂成立了编书处。1904年总理学务处成立后,又在其下设立编书局取代了编书处。学部成立后,为了适应官编教科书的需要,于1906年6月设立了编译图书局作为编纂各级各类学堂教科书的专职机构,开展了大规模的教科书编纂活动。官修教科书成为清末学堂教科书的主要来源之一。而这些官修教科书都严格遵循官方意识形态,“端正学术,不堕畸邪”是其首要编纂宗旨。
由于各类学堂所需教科书种类繁多,学部的官修教科书远远不能满足教学的需要,民修教科书成为清末学堂教科书最主要的来源。为了确保教科书适合相应学堂讲授,符合教育宗旨,尤其是符合官方意识形态,学部制定了严格的审定制度,并在总务司下设立审定科,对民修教科书进行严格的审定。明令各省的新编教科书都必须邮寄学部“俟审定后再行颁发各省,以归画一”,强调“如未经本部审定而伪托名者,应行查办”。
在历年的教科书审定中,凡是涉及到与清王朝的官方意识形态相悖的教科书,学部一概予以批斥,不准通行。如1908年,浙江出版的何琪编的《初等女子小学国文》教科书因书中有“平等”等与官方意识形态相左字样,被学部下令查禁。同年,文明书局出版了由麦鼎华翻译的日本元良勇次郎编写的《中等伦理学》一书,文笔极好,但是学部却指责该书“中西说杂糅其中,且有蔡元培序文,尤多荒谬,下令查禁”。1909年,刘长城所著《历史》课本也被学部“以措词多不伦”等理由批斥。
与此同时,维护清王朝意识形态的教材则得到学部的积极推广。一本《高等小学用最新中国历史教科书》就因为突出反映了官方意识形态而在清末学堂广为流传。该教科书共分四册,前三册讲述清以前的中国历史,第四册专讲清朝本朝历史。清朝历史以第一人称的口吻叙述,充满了褒扬的文辞,没有一字批评。对于无法回避的本朝敏感问题,则一笔带过,尽量模糊处理。如第五十八课“戊戌变政”,其历史实际是帝后两党激烈的权力斗争,光绪皇帝并因此在实际上被剥夺了权力。但是课本仅以“孝钦显皇后复听政,征天下名医视帝疾”一句概括,未提及任何矛盾和斗争。这样的历史教科书,自然比较充分地反映了官方的意识形态,从而也被视作理想的历史教材,所以这本历史教科书在短短五年内就重版了19次。
学部对于审定工作的重点也直言不讳。1910年学部在针对直隶总督陈夔龙要求精心审定教科书的奏折复奏时,明确指出几年来的教科书审定工作一直以维护传统伦理道德,反对西方自由、平等等思想为主要关注点之一:查臣部自顷岁以来,挈持纲领,审慎图维,虽不敢谓措置咸宜,然独于扶植世教,整齐学风,则尤为兢兢致意。前于各省呈请审定教科书籍,良楛错出,纯驳不齐,皆经派员悉心钩较,取其胚胎经史与阐发各种科学而不背叛道德者,准予锓板鬻行,以裨教授;其有蔑礼斁教,稍涉奇袤,如平权之瞀说,种族之讳言,自由结婚之歌词,惑世诬民之报纸,凡若此类,业已节次通饬严禁发行各自案。断不任淆乱人心,贻误来学,诚欲蕲至该督所谓范围不过伦纪修明之义也。
四、严格约束学生思想言行的条规和措施
除了课程和教科书的用心设计和选择外,清政府还制定了相应的学堂条规,采取种种辅助措施,从不同角度引导和制约学生的思想言行。
首先是坚持传统官学中圣谕宣讲和定期行礼制度。京师大学堂《堂规》的前三条是对科举时代官学堂规的重复:
一、教习学生,一律尊奉《圣谕广训》,照学政岁科试下学讲书宣读《御制训饬士子文》例,每月朔,由总教习、副总教习传集学生,在礼堂敬谨宣读《圣谕广训》一条。
二、凡开学散学及每月朔,由总教习、副总教习、总办各员,率学生诣至圣先师位前行礼。礼毕,学生向总教习、副总教习、总办各员各三揖退班。
三、每岁恭逢皇太后、皇上万寿圣节,皇后千秋节,至圣先师诞日,仲春、仲秋上丁释奠日,皆由总教习、副总教习、总办各员率学生至礼堂行礼如仪。
在相继成立的高等学堂、中学堂、小学堂以及蒙学堂中,延续了同样的规定。很明显,制定这些堂规的目的是通过定期宣读圣谕和举行特定的礼仪等重复性活动向学生灌输清王朝的官方意识形态。按规定,学生在参加上述活动时需穿本学堂的统一衣冠,行三跪九叩大礼。显然忠君、尊孔是这些活动强调的核心。
在通过宣讲圣谕、定期行礼等规则性活动正面引导的同时,学堂还规定了严格的禁令,严禁学生从事与国家意识形态要求不符的任何活动。《学务纲要》指出:“乃近来士习浮嚣,或腾为谬说,妄行干预国政。或纠众出头,抗改本堂规条。此等躁妄生事之徒,断不能有所成就。现于《各学堂管理通则》内列有《学堂禁令》一章,如有犯此者,各学堂应即照章惩儆,不可稍涉姑容,致滋流弊。”《学堂禁令》主要是为了严格限制学生的思想言行而制定的,在一共十二条禁令中,绝大多数是针对意识形态而言的,例如“不准干预国家政治及本学堂事务,妄上条陈”;“不准离经叛道,妄发狂言怪论,以及著书妄谈,刊布报章”;“不准私自购阅稗官小说、谬报逆书”等等。
值得一提的是,清末教育改革的设计者们甚至希望通过统一服装来加强对学生的意识形态管束。《学务纲要》规定学生的衣冠要统一,这样“即或游行各处,令人一望而知,自可束身规矩,令人敬重”。强调“尤须严禁奇邪服饰”。张之洞对要求学生统一冠服的深意有明确的阐述。1907年他上《请定学堂冠服程序折》,对学堂学生纷纷穿西式短衣表示忧虑,认为只有按规定样式统一学生着装,才能使“胶庠塾序既具有尚武之精神,尤存有秉礼之规范”,将学生的思想、言行束缚在官方意识形态所要求的规范之内。
为了对学生实施有效的制约和监督,《学务纲要》要求将考核学生品行作为各学堂工作的重点,指出:“造士必以品行为先。各学堂考核学生,均宜于各科学外另立品行一门,亦用积分法,与各门科学一体同记分数。其考核之法,分言语、容止、行礼、作事、交际、出游六项,随处稽查,第其等差;在讲堂由教员定之,在斋舍由监学及检察官定之。”总之,就是时刻从举止、言行等方面监督学生品行,而遵循官方意识形态制定的各种言行举止规范显然是品行的重要方面。
除了对学生的各种制约限制外,清政府对学堂中的教员教学也有明确的要求和限制。《学堂管理通则》明文规定:严格禁止教员宣传与王朝意识形态相悖的思想、学术,“所有学堂教习人员,如有明昌异说、干犯国宪,及与名教纲常显相违背者,查有实据,轻则斥退,重则革办”。对于外国教员,则明确反对在教学中传授西方宗教,规定“如所聘西师系教士出身,须于合同内订明:凡讲授科学,不得借词宣讲涉及宗教之语,违者应即辞退”。
清末新政时期是各种政治思潮波澜壮阔地在中国大地上腾越翻滚的年代。面临亡国灭种的危机,不少学堂学生很自然地热切关注国家命运,并且对各种救国思潮产生兴趣。清政府对此惊惶失措,严令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对学生的管理禁令,1908年,慈禧亲自发布懿旨,对学堂风气深表忧虑:“乃比年以来,士习颇见浇漓,每每不能专心力学,勉造通儒。动思逾越范围,干预外事。或侮辱官师,或抗违教令悖弃圣教,擅改课程,变易衣冠,武断乡里。甚至本省大吏拒而不纳,国家要政任意要求。动辄捏写学堂全体空名,电达枢部。不考事理,肆口诋諆……大为世道人心之害。”要求学部通令京内外有关学务各衙门将学堂管理禁令广为刊布,严切申明,同时将章程进一步完善,以求更加严格地对学生实施约束。申明不仅对违反禁令章程的学生要立即屏斥,而且对失察教员和管理人员也要一并重罚。并下令各管学衙门和各大小学堂都将这道懿旨恭录悬挂,同时在学生毕业文凭上也要刊录该懿旨,以便时刻警告学生不得逾越官方意识形态规定的思想言行范围。
综上所述,清末教育改革的最初目的是引进西学,培养掌握一定“西政”、“西艺”的人才。但是出于意识形态控制的考虑,清政府对学堂做出了种种限制和规定,其教育宗旨、课程设计直至教科书的选择和学堂条规的制定都将保障意识形态安全作为考虑的首要因素。这种状况表明,清末学堂正如阿尔都塞所言的西方现代学校一样,在传授一般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也成为了不折不扣的首要的意识形态国家机器。统治者关心对人才的培养,但更关心对人才的意识形态控制,并且为此费尽心机、不遗余力。然而清末学堂并未如统治者所愿培养出大批具有现代科学知识的王朝顺民,反而孕育了清政府自身无以计数的掘墓人。这一现象发人深省。
[作者简介:白文刚,中国传媒大学政治与法律学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