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论中国戏曲史著的立论基础
陈珂
《桃花扇》是中国戏曲史上的一个标志性剧目。在20世纪,这一剧目犹如一块试金石,考验着治史家们的意趣和功力。周贻白先生可谓现代治戏曲史的重要学者,他对《桃花扇》是如何分析的,其意趣和功力如何,其立论基础在哪里?这些问题都是笔者颇为关注的。
周贻白先生在其不断修订的《中国戏剧史长编》(人民文学出版社1960年1月)中,多处提及《桃花扇》及其后多种受《桃花扇》影响或启发的改编或新编剧目。“桃花扇”一词在其著述中出现的频率相当高,可见周贻白先生对这一剧目的关注度。由于周贻白先生此书是较早从戏剧艺术而不仅仅是从文学角度观照戏曲史的著述,所以颇具代表性。
周贻白先生对《桃花扇》剧目的分析,大致可分为这样几个方面:《桃花扇》剧目的演出特色及影响;《桃花扇》剧目的写作背景;《桃花扇》剧目的排场和舞台表演;《桃花扇》剧目的文辞和音律。
可以看出,周贻白先生对《桃花扇》剧目的分析已经相当接近现代戏剧剧目分析的框架。他不仅将其作为文学文本,而且还将其作为一部上演剧目进行鉴赏和分析。就此而论,应该可以这样说,把《桃花扇》作为一个重要剧目予以艺术化而不是文学化的论说并解析,是周贻白先生在中国戏曲史治史中的初创。由于这些分析将涉及中国戏曲史论及创作的立论基础问题,本论文还将兼及中国戏曲史论及创作的立论基础。
一、《桃花扇》剧目的演出特色及影响
周贻白先生对此谈到:
《桃花扇》和《长生殿》初出,立刻便一纸风行,到处争先上演,当因其取材、布局,关目、排场,在舞台上有其长处。
不管你对于中国戏剧有不有兴趣,凡涉猎过书史的人,在清人著作里,《桃花扇》和《长生殿》这两部传奇,总应该有所知闻吧。所谓“南洪北孔”,不仅是清代戏剧作家中间两颗明星,即在文学史上,也有着他们的重要地位。这看法,当然不是因为这两本戏剧曾在清代内廷演出,经过皇帝的赏鉴,而是因作品本身自具其可传的价值,使我们不能不对将近没落的“昆腔”另换一副眼光。
在此,我们已可见到周贻白先生对《桃花扇》剧目的重视。当然还包括《长生殿》。从周贻白先生对这两部剧目的论说中,可以窥见其治史之道及其戏剧观和戏剧批评的立论所在。有关他的《长生殿》剧目论说,那当是另一篇作文了。他在经过较为详尽的考证后,看到不仅仅是《桃花扇》剧目的文学成就,而是其作为一部上演剧目所具备的“取材、布局,关目、排场”等等,“在舞台上有其长处”。这在20世纪30年代前后中国的戏剧批评中,可以说是开先河的见识——不仅仅是文学的批评,而是主要把剧目批评的重点自觉地放到了“舞台”上而不是“文本”上。这一点,直到今天众多的戏剧批评家恐怕都还没有做到,甚或可以说还“不懂行”。为什么说这种仅对文本的戏剧批评是“不懂行”?请看周贻白先生的见解。他说:“昆曲”的失败,其病实在文辞和声腔,在演出方面,固仍保存其原有优点。如表情动作,经过历年以来伶工们细心琢磨,业已形成了一套表演上的规律。只要有好的剧本,好的内容,在表演上便能发挥其长处。《桃花扇》和《长生殿》,便是于文辞声腔之外,最能表现这些事实的两本戏剧。
表情动作”,“表演上的规律”——这些很多戏剧批评家“不懂行”的地方,恰恰是一部剧目能够得以在舞台上“立起来”的最为关键处。正是在这些关键处,众多戏剧批评家是外行或半外行——也或可以称之为“业余”,所以难以深入剖析一部剧目的成败之关节。周贻白先生经年浸润于舞台中,又有相当文字功夫和考据功底,很多地方,寥寥数语,便道出个中奥妙,今天读来,依然妙趣横生:《桃花扇》的长处,在能不背事理,而取得戏剧效果。其取材,布局,虽以关目排场著称的李渔诸种,亦有未逮。
这里的关键词“《桃花扇》”、“长处”、“不背事理”、“戏剧效果”、“取材”、“布局”、“关目排场”、“李渔”、“未逮”(未及)。两句话,都是干货,句句中的;还让你调动出“李渔诸种”来想想——是不是这样呢?这么短的两句话,意指准确,信息量大,把《桃花扇》的长处捕捉得很到位。
周贻白先生对《桃花扇》演出的状况也有比较详尽的考证。这些考证道出《桃花扇》剧目红极一时的状况。但周贻白先生的议论却并不仅仅停留在这里,而是进一步站在史学家的高度,指出《桃花扇》剧目出现于“昆腔”的衰落期,该剧目不依赖声腔,而靠戏剧性的剧情和结构来取胜,所以才能形成那样的局面;并推崇该剧目具有“改进‘昆腔’的趋势”。这些都是从非文学化的戏剧性出发,所能看到的关节点。这也说明周贻白先生是当之无愧的戏剧史家,而不仅仅是传统意味中的文学史家。他说:“昆腔”渐呈衰落的时期,《桃花扇》的取材既去当代未远,编审上又不纯赖声腔。关目新奇,排场紧凑,处处都能予人以良好印象,隐然有改进“昆腔”的趋势,其因而延续一线,应非偶然了。
颇多涉及《桃花扇》的史论,多在剧作文本中发议论。周贻白先生显然更多在戏剧性上说开去。周先生治中国戏剧史的略高一筹,当在于此。
二、《桃花扇》剧目的写作背景
周贻白对《桃花扇》剧目分析的第二份颇具价值的见地,是他在当时已经意识到历史剧写作的要义,不在“真实”,而在“不悖情理,不假鬼神”的戏剧性“逼真”中,而不是所谓“信史”考据出的“史实”。他通过《桃花扇》剧目相关的写作背景分析,把艺术“真善美”标杆中的“真”做了一番有理有据的剖析。他说:因为《桃花扇》所谱昔为实事,且各注明出处。乃有人以为未必全实,进一步再为之确考,好像非使粉墨排场完全成为信史不可。其实,戏剧中的关目,虽不必全出虚构,也无须每事必典。何况传闻异词,记载已多难信。若欲求其一点不假,恐不可能,也许所传为真,而所证为假,谁也不曾目观其事,安能自以为是。
“谁也不曾目观其事,安能白以为是”——这是一针见血的论说。同时,他还进一步地批判了那种“吹求”“信史”的批评家,认为他们“表面上仿佛尊重戏剧的地位,实际上并非对于戏剧本身真正有所认识”。这种见识,在直到今天中国的文艺批评中都是颇高的见地。这对那些直到今天还在“吹求”所谓“真实”“信史”的人也是一种提醒。他说:但期不悖情理,不假鬼神,纵多扭合,已触难能可贵了。然而,中国戏剧的论者,却偏喜向这方面吹求,表面上仿佛尊重戏剧的地位,实际上并非对于戏剧本身真正有所认识。
“实际上并非对于戏剧本身真正有所认识”——此句话中的含义,若放到亚里士多德的《诗学》中找知音也许有一段特别能说明“对于戏剧本身真正有所认识”的所在。亚里士多德在《诗学》(第26章)中比较史诗与悲剧之“高下”,其中谈到有关“戏剧本身”的几处优势所在:悲剧具备史诗所有的各种成分(甚至能采用史诗的格律),此外,它还具备一个不平凡的成分,即音乐[和“形象”],它最能加强我们的快感;其次,不论阅读或看戏,悲剧都能给我们很鲜明的印象;还有一层,悲剧能在较短时间内达到摹仿的目的(比较集中的摹仿比被时间冲淡了的摹仿更能引起我们的快感,试把索福克勒斯的《俄狄浦斯王》拉到《伊利亚特》那样多行,再看它的效果);甚至史诗诗人写的有整一性的诗,也不及拉长了的《俄狄浦斯王》这样能引起我们的快感……这几点,可以说明“对于戏剧本身真正有所认识”当有哪些要点。当然,周贻白先生分析《桃花扇》剧目时,特别提及作者及其创作背景。在述说了孔尚任的一些基本信息后,他特别指出孔尚任的《桃花扇》以史实为依托的重要创作特点:其撰作《桃花扇》,毋宁视为编史。盖自有传奇以来,以往无数作者,具有他这种手眼的人,实为仅见。凡一出目,语必有征,事必求实,虽极细极微之事,亦有所本。对戏剧而言,虽未免过于拘执,而态度的认真,非于戏剧的作用有甚深的认识,亦不至这样痛下功夫。
另外,周贻白先生特别提到《桃花扇》创作上“最值得注意的一点”——“不依旧有传奇的团圆俗套”做剧目的结尾,认为这是孔尚任作《桃花扇》“实具极大见识”的地方。同时指出:“凡是传奇杂剧,其终场必为团圆结局,这好像是一条不能违犯的规律,否则,必有人来替你弥缝……”不过有意思的是,周贻白先生在这里并没有给出明确批评这种“弥缝”的话语,而只是相对客观地述说了顾天石的《南桃花扇》改编,“使生旦当场团圆”的状况而已。这或能说明周先生并不愿违拗普通中国戏曲观众的观赏习惯的包容态度。
三、《桃花扇》剧目的排场和舞台表演
对剧目演出形态的论证,最是难得。因为戏剧演出的即时性使得剧目在舞台上和剧场观赏中的种种色彩、动作及其戏剧效果都瞬间消失,难以留存。然而,戏剧艺术的关键所在,又不能不是演出形态的确立。对于一个戏剧史家来说,对剧目分析中“戏剧艺术”的相关论说,既难为却又不得不为。周贻白先生对《桃花扇》剧目的分析,在这方面也颇显功力。当然,《桃花扇》剧目本身也因其作者孔尚任“对戏剧的重视”而提供了一些材料。周贻白先生对此特别赞扬了孔尚任的这种态度:孔氏毅然为之,则其对戏剧的重视,较之高则诚撰《琵琶记》的态度,更高出一筹。
周贻白先生对孔尚任这种“更高出一筹”的地方看得很紧,几乎毫不落下,将其剥茧抽丝般一一析出,给后世戏剧史家作剧目分析提供了表率。这在当时以剧作文本的文学性为主的分析传统中,真的是难能可贵,值得一书。比如他在论及《桃花扇》剧目的排场——剧情结构形态时,有一大段分析和考据:《桃花扇》的排场,最为实际,不但处处为舞台扮演着想,抑且为伶工预留地步。这也是他种传奇所不曾注意的事。如“凡例”云:
一,各本填词,每一长折,例用十曲,短折例用八曲。优人删繁就简,只歌五六曲。往往去留弗当,辜作者之苦心。今于长折止填八曲,短折或六或四,不令再删故也。
一,旧本说白,止作三分,优人登场,自增七分;俗态恶谑,往往点金成铁,为文笔之累。今说白详备,不容再添一字,篇幅稍长者,职是故耳。
一,上下场诗,乃一韵之始终条理。倘用旧句、俗句,草草塞责,全出削色矣。时本多尚“集唐”,亦属滥套。今俱创为新诗,起则有端,收则有绪。着往饰归之义,仿佛可追也。
一,全本四十出,其上本首试一出,末闰一出。下本首加一出,末续一出。又全体四十出之始终条理也。有始有卒,气足神完。且脱去悲欢离合之熟径,谓之戏文,不亦可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