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
我国古代伟大的哲学家和思想家,道家学派创始人,著作有《道德经》(又称《老子》),其作品的精华是朴素的辩证法,主张无为而治,其学说对中国哲学发展具有深刻的影响。
道法自然
老子认为:“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这里的自然不是说的自然界,而是指事物本真的存在方式,有任其自然的意思。老子认为,事物均有自己的本性,均有合乎自己本性的存在方式。这好比鸟按其本性应飞翔在天空,鱼按其本性应遨游于水里。只要人不以自己的意志去改变它,它的存在就是合理的存在。那么,这样一种合乎本性的存在方式就是“道”所要求的存在方式,从美学角度而言,这种方式就是美。
这种以自然本真为美的思想,对中国美学影响深长。刘勰在《文心雕龙》里说:“傍及万品,动植皆文:龙凤以藻绘呈瑞,虎豹以炳蔚凝姿;云霞雕色,有逾画工之妙;草木贲华,无待锦匠之奇。夫岂外饰,盖自然耳。”其他如皎然、司空图、谢榛等人也有过类似论述。
无为
无为是老子哲学中仅次于道的重要范畴。老子认为,道的根本特征是无为。因为道是自然,自然是按其本性而存在的。既然事物是按其本性而存在着的,它的运动就是自身的运动。老子将这种事物按自己本性而存在、而运动的状态叫做无为。
无为不是不作为,而是不妄作为。实质上,老子许多谈无为的地方也都是在谈为,只是这“为”均有修饰语或补足语,对“为”进行了限制。他说:“言善信,政善治,事善能,动善时。”可见,老子并不是主张什么也不做的,他只是强调要“善为”。“善为”的关键是自然而然,即按事物本身的内在规律去适当地“为”。
无为的思想对政治、哲学、美学都有意义,这里主要谈谈美学意义。
首先,老子讲无为,要求人道合乎天道,主张人与自然的统一、主观与客观的统一,把人与自然的和谐视为人生最高境界,这种境界其实也就是美的境界。值得一提的是,老子虽然是以天道来规范、指导人道,实际上是站在人道的立场上,以人道的眼光去看天道的。无论是天道还是人道,都充满着生命意味和情感色彩。
其次,老子的无为牵涉到真善的关系问题。客观规律讲真,主观意图讲善,这种善在未经实现之前只是主观性的,不一定是真正的善。只有当人的主观意图符合真,即事物本身的客观规律,那种主观的善才有可能转化成现实的善。如此说来,善的实现正是真的实现的产物。这中间有两个实现,一是真的实现,它需要主观的善去认识它、把握它、应用它;一是善的实现,它又需要以真的实现为前提。实现了的善日常生活中叫做好,这种好也即是美。美即是客观的真与主观的善相统一的产物。
【庄子】
我国先秦时期伟大的思想家。战国时期宋国人,是道家学说的主要创始人。代表作为《庄子》,名篇有《逍遥游》《齐物论》等。庄子主张“天人合一”和“清静无为”,与道家始祖老子并称为“老庄”。老子重在说什么是道,而庄子重在说如何体道。老庄都主出世、主退、主柔,但在老子只是一种谋略,实质是以退为进,以柔克刚,以出世的精神做入世的视野。而在庄子则不是一种谋略,而是一种超越,对人生的种种苦难、困惑的超越。老子哲学贴近于西方哲学的本体论;庄子哲学则近乎宗教,近乎禅。
《庄子》对中国美学的影响甚大,它可以说是中国浪漫主义文艺传统的源头,同时又是尚情主义、艺术唯美主义的源头。《庄子》比《老子》更注重体道的心理体验,这些体验又恰通向审美心理,所以可以说,《庄子》是中国审美心理学的重要源头之一。《老子》一书谈美、谈艺术甚少,《庄子》要稍多一些。但是,同《老子》一样,《庄子》美学的精粹不在谈美谈艺术的那些片断言论,而在整个哲学思想。因此,要把握庄子美学需要把握庄子整个哲学体系。
自由之美
庄子在“庖丁解牛”的故事里,表明了人们在劳动创造的实践中所达到的自由境界也就是审美的境界,这具有极为深刻的意义。按照我们现在的看法,自由是在实践中对于必然的认识和对于客观世界的改造,而美则是自由的显现。人通过实践活动改造外在世界和人的自身,使外在世界符合自己的目的,使自在之物变成自我之物。这样,人就得到了自由。人在这种自由的境界中肯定自己,复现自己,观照自己,看到自己的创造力量,看到自己是一个自由的人。这就引起了人的美感,如庖丁“提刀而立,为之四顾,为之踌躇满志”,如吕梁丈夫“被发行歌而游于塘下”。美感离不开人类改造世界的有目的的实践活动。但是美感作为一种心理状态,却表现为对于个人利害关系的超越。因为美感在实质上是一种创造的喜悦,是由于人的自由得到显现,人的实践——创造力量得到肯定,而获得的一种精神上的满足和愉悦。庄子“庖丁解牛”等寓言故事的深刻意义就在于接触到了这个思想,尽管是不自觉的,仍然是很宝贵的。
美丑相对论
庄子充分论述了美丑的相对性。
首先,审美客体的美丑是相对的,河伯以为“天下之美”都集中在自己身上,到了北海,看见大海这样雄伟,才知道自己是丑的。
其次,对美丑感知的主体属性是相对的,人和动物就有很大的区别。庄子说:“毛嫱、丽姬,人之所美也,鱼见之深入,鸟见之高飞,麋鹿见之决骤。四者孰知天下之正色哉?”人认为美的东西,却把动物吓跑了。可见,美的东西是相对于人来说才是美的。这一点,古希腊的赫拉克利特也曾说过:“比起人来,再美的猴子也是丑的。”
最后,即使是做为人的审美主体,对美丑感知也是相对的。《山木》篇中的逆旅小子说:“其美者自美,吾不知其美也;其恶者自恶,吾不知其恶也。”可见,不同的人对美丑也有不同的观点。
问题在于,庄子进一步从“美”“丑”的相对性走到了相对主义——否定了“美”“丑”的质的规定性,就陷入了形而上学。在庄子看来,既然美丑是相对的,是可以转化的,美丑也就没有差别了。既然美丑实际是一样的,没有差别的,美丑的质的规定性就完全取消了,美丑的客观标准也完全取消了,美丑就成了纯粹主观的东西了。这就从美学上的相对主义走到了美学上的主观主义。
美丑本质论
庄子认为,美和丑的本质都是“气”。正因为本质一样,美丑才能相互转化。庄子的这个观点对后世影响很大,在中国古典美学史上,人们对于美丑的对立,并不看得那么重。无论是自然物还是艺术品,最重要的,并不在于美或丑,而在于要有“生意”,要表现宇宙的生命力,这种生命力,就是“一气运化”。所以,在中国古典美学里,美与丑不是最高范畴,而是属于较低层次的范畴。一个自然物,一个艺术品,只要它充分表现了宇宙一气运化的生命力,那么丑的东西也可以得到人们的欣赏和喜爱,丑也可以成为美,甚至越丑越美。
郑板桥说:“米元章论石,曰瘦,曰皱,曰漏,曰透,可谓尽石之妙矣。东坡又曰:石文而丑。一丑字则石之千姿万状,皆从此出。彼元章但知好之为好,而不知陋劣之中有至好也。东坡胸次,其造化之炉冶乎?燮画此石,丑石也,丑而雄,丑而秀。”
清代美学家刘熙载也说:“怪石以丑为美,丑到极处,便是美到极处。一丑字中丘壑未易尽言。”
缘何怪石能够“陋劣之中有至好”,“以丑为美”,就因为怪石表现了宇宙元气运化的生命力。
在这种审美观影响之下,历史上出现了一些艺术家着意在自己作品中创造丑怪的形象。唐代韩愈就常常用艰涩难读的诗句描绘灰暗、怪异、恐怖的事物,所以刘熙载说:“昌黎诗往往以丑为美。”杜甫诗中也常常描绘丑的事物和景象,并且常常使用“丑”“老丑”一类的字眼。书法家中追求丑怪的人就更多。清初的傅山甚至直接喊出“宁丑勿媚”的口号。在这些艺术家看来,艺术中的丑不仅不低于美,而且比美更能表现生命的力量,更能表现人生的艰难,更能表现自己胸中的勃然不可磨灭之气。
【孔子】
我国古代伟大的思想家和教育家,儒家学派创始人,编撰了我国第一部编年体史书《春秋》。孔子的言行思想主要载于语录体散文集《论语》及先秦和秦汉保存下的《史记·孔子世家》。
美和善的统一
孔子说《韶》“尽美矣,又尽善也”。又说《武》“尽美矣,未尽善也”。《韶》是歌颂尧舜的音乐,尧舜以仁德著称,所以,《韶》的内容尽善,又因为这首乐曲声音宏壮动听,故又尽美。而《武》是歌颂周武王的音乐,周武王以武力定天下,不符合孔子的政治主张,所以其内容未做到尽善,但这首乐曲极为威武雄壮,动人心魄,故称得上尽美。这里,孔子明显地将善和美区分开来,从形式与内容两个层面分别提出了各自的标准,即形式的美和内容的善,并要求二者要结合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