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戏说】
艺术起源的游戏说是由18世纪德国思想家席勒和19世纪英国哲学家斯宾塞提出的,艺术史家曾把这种学说称之为“席勒—斯宾塞理论”。
此说法认为,艺术活动起源于人类的游戏本能,它表现为两方面:一方面是由于人类具有过剩的精力,另一方面是人将这种过剩的精力运用到没有实际效用、没有功利目的的活动中,体现为一种自由的“游戏”。
席勒在《美育书简》中认为,人在现实生活中,既要受自然力量和物质需要的强迫,又要受理性法则的种种约束和强迫,是不自由的。人只有在游戏时,才能摆脱自然的强迫和理性的强迫,获得真正的自由,只有通过游戏,人才能实现物质与精神、感性与理性的和谐统一。因此,人总是想利用自己过剩的精力,来创造一个自由的天地。席勒以动物为例来说明游戏的与生俱来性。他认为,当狮子不为饥饿所迫,无须和其他野兽搏斗时,它的剩余精力就为本身开辟了一个对象,它使雄壮的吼声响彻荒野,它的旺盛的精力就在这无目的的使用中得到了享受。席勒进一步认为,人的这种游戏本能或冲动,就是艺术创作的动机。在这种无功利、无目的的自由活动中,人的过剩精力得到了发泄,从而获得快乐,也即美的愉快的享受。
斯宾塞认为,人作为高等动物,比起低等动物来有更多的过剩精力。艺术和游戏,就是人的这种过剩精力的发泄。斯宾塞强调,游戏的特征没有实际的功利目的,它并不是维持生活所必需的活动过程,而是为了消耗肌体中积聚的过剩精力,并在自由地发泄这种过剩精力时获得快感和美感。因此,人的审美活动和艺术活动,从实质上来讲,无非也是一种游戏,美感就是从游戏中获得发泄过剩精力的愉快。
谷鲁斯提出了“内模仿”之说,认为艺术在本质上与游戏相通,例如一个人看跑马,这时真正的模仿当然不能实现,他不愿放弃作为,而且还有许多其他理由不能去跟着马跑,所以他只心领神会地模仿马的跑动,享受这种内模仿的快感。这就是一种最简单、最基本也最纯粹的审美欣赏了。
从无功利性上来看,游戏与艺术具有相通性。但它们也有本质的区别:首先,游戏的目的是发泄过剩的精力或是某种活动的练习,而艺术的目的广泛而深刻;其次,游戏是短暂的,而艺术的生命力是长久的;再次,游戏不需要观众,是个人的自娱,艺术是情感的交流,必须有观众;最后,儿童喜欢游戏却未必喜欢艺术,艺术家喜欢艺术却未必喜欢游戏。
因之,游戏在形式上和目的上和艺术颇有相似,有些艺术也有可能起源于游戏,但把艺术起源停留在生物学意义的解释上,说服力不是很强。
【劳动说】
艺术起源于劳动之说在我国艺术理论界最有影响。首先,劳动创造了艺术的主体——人,因此,劳动也就是艺术产生的必要前提。但此说太过空泛,若以此为据而深究下去,则人的一切行为活动都起源于劳动了。
倒是普列汉诺夫在谈论毕歇尔的看法时所说的观点值得借鉴:“在其发展的最初阶段上,劳动、音乐和诗歌是极其紧密地互相联系着,然而这三位一体的基本的组成部分是劳动,其余的组成部分只有从属的意义。”鲁迅在考察这种劳动起源说时曾经说:“我们原先的原始人,原是连话也不会说的,为了共同劳作,必须发表意见,才渐渐的练出复杂的声音来,假如那时大家抬木头,都觉得吃力了,却想不到发表,其中有一个叫道‘杭育杭育’,那么,这就是创作……是‘杭育杭育’派。”可见,史前人类在进行集体劳动时,为了协调行动,交流情感与信息,减轻疲劳等,就由这些需要产生了语言和最初的文学。
劳动成为艺术产生的前提和需要,同时也是艺术作品的主要内容。《击壤歌》直接写出了早期农耕生活人们逐水草而居、随遇而安的生活状况:“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凿井而饮,耕田而食。帝力于我何有哉?”《弹歌》用八个字直接、感性地描写了原始的狩猎过程:“断竹,续竹,飞土,逐肉。”普列汉诺夫在《没有地址的信》中考证,在原始民族中,狩猎部落都以动物作为图腾,而且其舞蹈也大多是模仿动物的动作,反之,种植部落则可能以植物花朵作为偶像,其舞蹈动作中多以采集种子等劳动活动为反映对象。可见,只有成为人们劳动生活对象的内容才可能成为人们审美的对象。
总之,原始的艺术形式一般是诗、乐、舞三者一体,原始人劳动动作和被狩猎的动物的动作衍化为舞蹈,劳动时的号子与呼喊发展为诗歌,而劳动时发出的各种声音和体现的节奏,则为原始人提供了音乐的灵感。诗、乐、舞三位一体实则是劳动过程中这几种艺术形式的萌芽因素统一在一起的反映。
【多元决定论】
综上所述,关于艺术发生的根本动力有多种观点,其各自的合理性也是不言而喻。但究竟艺术的起源是不是仅仅只是上述的某一种单个的因素在起作用,这是一个值得再深思的问题。
法国结构主义学者阿尔都塞提出了“多元决定论”(over determine)的观点,他认为,任何文化现象的产生,都有多种多样的复杂原因,而不是由一个简单原因造成的。原始人要靠劳动来生存,也要靠巫术来理解世界,吃饱了之后也要游戏,有了情感也要宣泄,这些都是正常的生活,在这么一个环境之中,极有可能这多种因素会同时对艺术发生起到影响作用。
艺术史学家希尔恩就认为,艺术本身就是一种综合性现象,因此,研究艺术的起源必须从社会学、人类学、心理学等多学科相结合的角度采取综合研究方法,才能真正揭示艺术起源的奥秘。在《艺术的起源》一书中,希尔恩从揭示艺术的非审美因素入手,将艺术的发生与人类最基本的生活冲动联系起来进行考察。他认为,导致艺术产生的人类活动主要有六大类,即知识传达、记忆保存、恋爱与性欲冲动、劳动、战争、巫术。在此基础上,希尔恩对艺术起源做了心理学研究,并将之与社会学、人类学结合起来,突出了艺术冲动和艺术表现的社会原因及人类学基础,揭示出艺术从非审美的功利性活动逐渐向审美活动过渡的发展历程。希尔恩的做法可能有折中之嫌,但却更有说服力。
由此,我们认为,原始人的活动性质是多样的。在原始文化中,模仿、游戏、表现、劳动、宗教等多种因素共同起着作用,只是由于艺术种类的不同、发生环境的不同,某一因素的作用大小不同罢了。譬如,绘画的起源可能受模仿和巫术的影响要多一些,而音乐可能受巫术、劳动、表现的影响要多一些。可见,艺术的产生经历了一个以劳动为前提,以巫术为中介,由实用到审美的漫长过程,其中也渗透着人类模仿的需要、表现的冲动和游戏的本能,但巫术、劳动两因素显得更重要。
最后,有一点值得单独拿出来说一说的便是研究艺术的起源问题,必须区分两个对象。一个是艺术形式之起源,另一个则是艺术心理之起源。有艺术形式的活动未必有艺术的心理,即未必有审美心理包含在里面,所以,必须对这二者加以区分。
我以为,艺术的形式起源要早于心理起源。艺术的形式或包含在巫术仪式中,或内化在劳动过程中,早期的艺术活动之形式都是带有功利性目的的非艺术审美活动,就像普列汉诺夫所说:“总之,人最初是从功利观点来观察事物和现象,只是后来才站到审美的观点上来看待它们。”
艺术从形式存在到审美存在,其发生过程大致有如下三个阶段,首先是只含有实用性,比如用作器皿的陶器,其只具有盛装物品的使用价值;其次是既有实用性又具有审美性,如拟形化的陶器,在使用价值的里面也慢慢渗透着审美价值;最后就是实用性大大降低,审美性比重不断加大,比如布满抽象几何纹样的陶塑。
所以,艺术活动在原始人是用巫术的心理看待艺术的行为,在现代人则是用艺术的心理看待艺术的行为。早期的巫术行为富含着今天审美眼光中的艺术,只是当时的人们还并没有用审美的眼光来看待这种歌舞行为,而是把诉求点都放在了和自己生存密切相关的衣食层面。从这一点上来说,艺术的审美形式起源早于艺术的审美心理起源。远古的艺术和现代的艺术在能指符号上相差无多,但在所指意义上却有着深层次的不同——前者指向神的旨意,后者指向人的心灵;这种过程可看做是艺术所指的演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