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探讨艺术起源的问题,这个问题的争论历时长久,至今尚未降温,多种观点跨时空并存,至今仍各有市场。不管是模仿、游戏、巫术还是劳动等诸多观点,其实都只是一种推测,我们不可能回到远古去实地探究,而只能根据远古遗留的痕迹,结合参考现存土著人类的文化,进行一种合理的推测。
我国最早的乐器——河南舞阳县贾湖骨笛距今有八千年历史,西班牙阿尔塔米拉洞穴的野牛画距今有两万年的历史,而欧洲著名的母神维纳斯小雕像的历史更久远,距今约有三万年左右。那么究竟这些艺术是如何发生的呢?一般而言,现在理论界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
【模仿说】
模仿是由于原始人思维能力的所限,他们在努力寻求力量征服自然界并满足自己愿望的过程中,自然而方便地选择了模仿其自身所处的客观时空里的存在物的行为和状态。古希腊的哲学家最早提出了这个观点。德谟克利特指出:“在许多重要的事情上,我们是模仿禽兽,作禽兽的小学生的。从蜘蛛我们学会了织布和缝补;从燕子学会了造房子;从天鹅和黄莺等歌唱的鸟学会了唱歌。”
柏拉图则提出了他的三重世界模仿理论,他认为,艺术乃是对现实世界的模仿,而现实世界又是对理式世界的模仿,因之,艺术是对理式世界模仿的模仿。
亚里士多德则更进一步发展了模仿说。他认为,艺术起源于模仿,由于模仿的媒介、对象、方式的不同,便有了不同艺术形态上的各种差异。由于媒介之不同,便有不同的艺术,画家和雕刻家是用颜色和线条来模仿,诗人、戏剧演员和歌唱家则是用声音来模仿。这个观点其实恰恰说明了艺术门类之间形式差异的根源,就是艺术传达媒介之不同,舒曼也曾说:“在一个美术家心目中,诗歌却变成了图画,而音乐家则善于把图画用声音体现出来。”同时,这个观点也说明了艺术门类的形式差异就在于其模仿媒介之差异。由于对象之不同,因而形成了悲剧和喜剧,悲剧模仿的是好人没有好报,喜剧模仿的是恶人有恶报。由于方式之不同,也就出现了史诗、抒情诗、戏剧之间的叙事差别。亚里士多德的模仿理论在西方一度雄霸文艺论坛两千多年,直到19世纪中期象征主义开始萌芽发展,20世纪现代主义的抬头滥觞,西方的再现思潮才慢慢让位于表现思潮。
模仿论有其合理之处,从原始音乐的音程来看,其和模仿鸟鸣很有联系。比如古老的吹奏乐器骨笛和陶埙的发音高度就与鸟鸣非常相近。而在《吕氏春秋·古乐篇》中也有反映模仿大自然音响与鸟类鸣叫的传说,如“帝尧立,乃命质为乐。质乃效山林溪谷之音以作歌,……乃拊石击石,以象上帝玉磬之音,以致舞百兽”。还有“昔黄帝令伶伦作为律。……次制十二筒,以之阮隃之下,听凤凰之鸣,以别十二律”。
但是,原始人类之所以会如此模仿,除了人类在思维形成的初期所具有的好奇心之外,应该还有一些深层次原因。正如鲁迅所说:“画在西班牙的阿尔塔米拉洞里的野牛,是有名的原始人的遗迹,许多艺术史家说,这正是为艺术而艺术,原始人画着玩玩的。但这解释未免过于摩登,因为原始人没有19世纪的文艺家那么悠闲,他画一只牛,是有缘故的,为的是关于野牛,或者是猎取野牛,禁咒野牛的事。”因之,在这种模仿之后,是否会有原始人类因生存要求而产生的巫术之功利心理在内,正是值得推敲的。
【巫术说】
巫术说是20世纪以来西方艺术起源研究中影响最大的一种理论。巫术,乃是一种对自然的依赖诉诸固定仪式而产生的艺术行为。
巫术说最早由英国人类学家爱德华·泰勒在《原始文化》一书中提出。他认为,原始巫术根植于原始人万物有灵的世界观,山川草木、鸟兽虫鱼,在原始人看来都是有灵的,并且都可以与人交感。因之,基于对肉食对象的崇敬心理,原始人类在对猎物表达敬意之时,总会进行一番仪式活动——一种普遍为人们所接受的约定俗成的有目的意义的行为方式系统。
英国人类学家弗雷泽在其人类学名著《金枝》中也提出,原始部落的一切风俗、仪式和信仰都起源于交感巫术。他认为,早期人类企图利用巫术控制自然界,在失败之后又求助于宗教;当崇敬神明也无效时,就只能发展各门科学来理解自然。弗雷泽根据罗马城郊内米古俗的故事来阐述了巫术仪式与文学的关系问题。在内米湖畔,狄安娜女神庙的祭祀由逃亡奴隶担任,他不仅获得自由人身份,且待遇优厚。但他必须日夜警惕他人走近湖边的橡树。因为如果其他逃奴能折取一橡树枝——金枝,即取得同他这个“森林之王”的决斗权,胜者即新任森林之王兼神庙祭司。后来,这一古俗演变为仪式活动,在这仪式活动里,也有人扮演国王,戴树枝王冠,先逃遁,若未被抓则有奖赏,若被抓则被“处死”。区别在于,内米的树王是真的被杀死,而后来的仪式中的树王则是象征性地被处死,其动机是为了收成的顺利。这种杀“国王”的仪式里已经含有了戏剧艺术的胚芽。
英国学者哈里森在其著作《古代艺术与仪式》中认为,作为欧洲古代艺术代表的古希腊悲剧源于酒神节上纪念酒神死亡与再生的仪式,后来逐渐加入演员和情节,就由巫术仪式演变为悲剧诗了。
美国美学家托马斯·门罗在《艺术的发展及其他文化史理论》中提出,原始歌舞常常为了巫术的成功,就采用一种交感式的仪式,比如祈求下雨就泼水,祈求打雷就击鼓,祈求捕获野兽就扮演受伤的野兽等。
艺术史学家希尔恩在《艺术的起源》一书中也提到原始舞蹈与交感巫术之间有联系。他认为,当北美印第安人、卡菲尔人或黑人在表演舞蹈时,这种舞蹈全部都是对狩猎活动的模仿……这些模仿有着一种实践的目的,因为世界上的所有猎人都希望能把猎物引入自己的射程之内,按照交感巫术的原理,这是可以通过模仿来办到的。因此,一场野牛舞,在原始人看来就可以强迫野牛进入猎人的射击距离之内。同样,法国学者雷纳克也提出旧石器时代洞穴壁画与交感巫术有关。原始人认为,狩猎之前在洞穴里画个猎物,在狩猎中就能狩到所画的猎物。
科林伍德在他的《艺术原理》中认为,巫术一词通常根本没有明确的含义,它常被用来表示原始社会中某种实用的倾向或某些实际的活动,可是巫术与艺术之间的相似是既强烈而又接近的,巫术活动总是包含着像舞蹈、歌唱、绘画或造型艺术等活动。
可见,原始艺术,无论是绘画、雕塑、身体装饰,还是诗、乐、舞合一的乐舞,都不是纯粹的艺术,而是原始巫术的符号活动,从这一点上来说,巫术是一种充满功利目的的包含了舞蹈、歌唱、造型的艺术行为。作为原始巫术的符号活动,绘画、雕塑、装饰符号、诗、音乐、舞蹈等都是以具有魔法和具有表现力的符号出现的,它们是神灵或某种神秘的生命活力的象征和显现。就其作为生命活力的象征和显现而言,巫术说揭示了人类艺术活动的源初根基。
【表现说】
表现说认为,艺术起源于人类情感的表达与交流,它是激情支配下的创造,是艺术家的感受、思想和感情的共同体现。《尚书·尧典》云:“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庄子·天下篇》说:“诗以道志。”《荀子·儒效篇》云:“《诗》言是其志也。”汉代《毛诗序》有云:“情动于中而形之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咏歌之,咏歌之不足,不如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可以说,对情感、志向的表达是艺术形成的一个重要原因。
西方艺术理论界也有众多“表现说”的支持者,最著名的就是意大利美学家克罗齐,他提出了“直觉即表现”的命题。克罗齐轻视艺术传达活动,认为艺术乃是情感的表现,内心的直觉即是表现了的艺术,不用另外再物化心灵感受的意象。
英国美学家科林伍德也认为,艺术的目的在于激发情感,艺术是主观想象和情感的表现。苏珊·朗格也说:“艺术是人类情感的符号表现。”列夫·托尔斯泰在其《艺术论》中讲,“一个人为了把自己体验过的情感传达给别人,于是在自己心里唤起曾经体验过的情感,并用某种外在的标志(如线条、色彩及言辞)把它表达出来——这就是艺术的起源”。
把表现视作艺术的功能无可厚非,毕竟原始人也会有自己的欢快和悲伤,也需要表达和宣泄。但若说艺术起源于表现情感之需要,虽有这个可能性但证据并不充足,毕竟在那个生产力极其低下的岁月,生存的功利性要更大于情感的表现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