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老百姓说话
作为一名理想主义者,成舍我在踏实、务实的同时,竭尽全力为自己的理想奋斗。在成舍我看来,中国的报纸走大众化、资本化的道路是不可避免的,“资本家出钱”加上“专家办报”,中国报纸的大众化才能成功。作为大众化报纸的后来者,如何避免欧美报纸大众化过程中出现的弊端——黄色新闻以及人民的声音被忽略等问题呢?在成舍我看来,“资本家出钱”加上“专家办报”是报纸成功的前提,而办报纸的核心部分是“老百姓说话”——“资本家出钱”以及“专家办报”在某种意义上,都是“老百姓说话”的铺垫。所以成舍我说“现在问题核心之部分,业已到临,因我此处提出的,本以‘战后中国新闻事业制度如何建立’为核心,而在所建议的第三点——老百姓说话——又是这一制度的核心。”
如何避免上述欧美各国报纸在进入大众化时代后出现的弊病,即“目前英美式‘言论出版自由制’下被资本家劫持操纵的报纸”这一问题,实现“老百姓说话”这一办报的核心呢?成舍我认为前提要做到营利和采编、言论的分离——“我的办法,要将资本家投资所得利益,和报纸代表的人民言论出版自由权,完全分开”。
至于具体的办法,成舍我主张建立一个报纸“编辑委员会”,由这个“编辑委员会”来任命报纸总编辑,以及制定新闻采编、言论的政策和方针,也就是由这个“编辑委员会”负责报馆的日常工作,而作为投资者的资本家无权干涉报纸的日常出版工作。这个“编辑委员会”的多数——三分之二人选要从社会各个阶层和团体中选出,这样就可以保证这个“编辑委员会”所作的一切决定都是符合最大多数公众利益的,因而,也就可以避免欧美报纸大众化报纸所有的弊端。“委员会人选,除三分之一得由投资主办报馆者自由延聘外,其余三分之二,则应依一定的比例,由学术机关,公共法团,读者代表,分别选派,至此例如何规定,代表选派程序如何,在立法时,当然尚需祥加研讨,尤其宪政时期,政党林立,由政党主持之报纸,如何能在此种制度之下,不妨碍本身正当的宜宣目的,要均悉心考虑之必要。此编辑委员会一经成立,则凡主笔总编辑之任免,报馆言论政策之制定,及对每一重大事件发生时采取之态度,即系由其决定,主办报馆者,无权干涉。此委员会既有三分之二多数,出自人民选派,则报馆言论记载,亦即可真正与老百姓意旨相配合。以资本家个人利益及意志支配报纸言论,及所谓黄色新闻之流弊,亦从此可以避免。”
在成舍我看来,这样做的好处颇多。第一,报纸的总编辑由这个“编辑委员会”任命,报纸新闻报道的大政方针亦由“编辑委员会”制定,由此,人事任命和报道方针就都与报馆的投资者——资本家无关,从而欧美大众化报刊时代舆论为资本家所操控的弊病也就不会再出现。第二,这个“编辑委员会”的三分之二多数既由社会各阶层、各团体中选出,那么报纸的言论,自然就会体现社会大众的意愿,报纸“增进社会公共福祉”的作用亦可实现,至于遭大众所唾弃的黄色新闻现象,也就可以得到有效的避免。第三,报纸既然是代表社会大众的利益,为老百姓说话,那么报纸自然就会得到老百姓的拥护,报纸的销量就会得到保障;报纸销量有了保障,广告收入也就会随之获得提高,报馆就会盈利,资本家出钱办报获利的目的也就可以达到了。再加上资本家还拥有“编辑委员会”三分之一人员的任命权,资本家也就会全力拥护这个制度。
这样,在大众化时代,报纸既可以发挥其优点,同时其所遇到的所有问题也能够得到很好的解决。在成舍我看来,这种制度下的报纸,其优点远远超出了同时代的欧美报纸。“不必国营,则可收到与国营同等效用。且此种报纸所反映之国民意见,必可极端忠实,甚至如我最初所举已故某名记者偶尔误传的‘英人为公益事件,投函三次不等,可以控告报馆’之办法,在英国认为绝不可能者,在此种新闻制度下,竟可做到。此并非英美‘言论出版自由’制度下报纸所可以比拟。”
四、政府认真扶助依法管制
成舍我认为,真正的民主政府与报纸之间应该是良好的合作互助关系。以往的中国,军阀政府轻则视报纸无事生非、目无纲纪,故随意训斥,重则任意封闭报馆、逮捕杀戮报人,对于报纸肩负的任务毫无扶助的作用。“中国自有报纸以来,即备受满清北洋军阀之恶毒摧残,再加以各种客观条件不够,故近代式报纸,虽已有将近百年的历史,但规模极小,销路及狭。尤其报馆与记者,随时均有被抓被捕被杀的危险,故报馆应负有的使命,本身迄无法达成。战后建国工作,第一步既需改造公民心理,转移社会风气,报馆在此一工作中,地位异常重要,国家对此种事业,实应尽力倡导。”所以,成舍我希望抗战胜利后成立的民主政府改变这种现状。对于未来报业的发展,成舍我提出政府要“认真扶助、依法管制”。具体说来,“认真扶助”就是必须制定一部完备的新闻法,而这部新闻法中必须有“扶助”新闻事业的内容,比如保障记者的权利,政府要对在自己岗位上有业绩的记者、新闻学术上有贡献的学者予以奖励,对因公牺牲的记者予以抚恤金等等。
在成舍我看来,对于政府而言,“依法管制”除了指统一执法标准、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提高政府工作效率之外,对于一般法律中已有的规定,则大可不必再针对新闻记者作专门的规定。“所谓管制,一定要‘依法管制’,不仅没有法律根据的管制,在报馆不能接受,且这种法律的订定,除了最不得已外,顶好能包括在一般法律范围以内。特别为报馆订定的法律,以愈少愈好。比如鼓吹暴行,公开诽谤,普通刑法,都已有最严厉的惩罚,即不必另为报馆,而在特别法中,别有规定。至开办报馆,既为一种商业组织,则公司法及一般商业法规,均有必须遵循之手续,即亦无庸另行登记。”
成舍我同时认为,对于报纸而言,由于以往的反动军阀政府已被打倒,政府肆意破坏报馆、迫害报人的种种现象已经不复存在,报纸也不再应该把政府作为攻击、打倒的对象,不应该把政府依法逮捕种种在报馆掩护下从事非法活动的人员视为破坏“言论自由”的行为。他还认为,报馆以及报人应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发表言论,报道新闻,以遵法为荣、违法为耻。成氏认为“报馆不封门不为好报馆,主笔不下狱不为好主笔”的说法已经不再适合新形势了,报纸与政府之间应该走上一种新型的、良好的互助合作关系。“故今后每一报馆,每一记者,应以不违背本身职务,触犯法纲为荣,而以被国家正当制裁,封闭捕杀为耻,所谓过去打倒军阀时期奉为圭臬之名言,当反其意,变为‘报馆不封闭才是好报馆,主笔不下狱才是好主笔。’必如此,政府与报馆才算确实走上了建国,民主,法治的正轨”。
综上所述,成舍我希望通过“资本家出钱”、“专家办报”、“老百姓说话”、“政府认真扶植依法管制”这“四位一体”来设计完成一幅未来新闻事业的理想蓝图。成舍我认为,在这种制度下的新闻事业,报业既适应了报纸大众化的趋势,又避免了其所带来的弊端;既能给资本家带来盈利,适应报刊商业化的规律,又能避免资本家操控舆论局面的出现;既能使人人真正享有出版言论自由的权利,又能使报纸与政府之间建立良好、互助的合作关系,这不仅对于中国报界,对于整个新闻事业来说,也是一个巨大的贡献。成舍我在文章的最后恳切地写道:“我这建议,不过为寻求这方案的一种尝试,希望引起国内贤达尤其新闻同业研讨的兴趣,使真正符合理想的方案,最后得告成功,而且这种方案成功以后,不仅解决了我们‘战后新闻事业需要然又恐惧资本化’的矛盾,并且也解决了世界——尤其英美——新闻事业制度的矛盾。我切望这个奇迹,能在三民主义的中国,首先实现。”
成舍我的“四位一体”新闻制度设计,当是全面反映他多年来对中国报业深入探究与思考的成果,也集中体现了他站在世界新闻发展史的高度,依据中国的具体国情,努力探索与确立符合中国特色的新闻发展体系和制度的眼光、路径与思想深度。